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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思路及政策建议一、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重庆市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基本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314”总体部署,着眼于改善民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政策资金、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体系,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城乡一体化和城乡劳动者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根据城乡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机制。统筹城乡就业的目标是:第一阶段(到2012年),全市形成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政策资金、就业服务、职业培训体系的基本框架。主城9区及经开区、高新区的 “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村”达到90%以上,实现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一小时经济圈”其他区县及万州区、黔江区达到70%以上;其余区县达到50%以上。第二阶段(到2020年),全市形成统筹城乡就业的工作格局,“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村”达到90%以上,实现全市城乡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目标是:第一阶段(到2012年),建立制度、创新机制。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逐步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各项社会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和转移接续问题。第二阶段(到2020年),建立广覆盖、多层次、便参保、易转移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缩小不同群体保障水平的差距。理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建立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促进机制。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四大体系”,整体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1、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组织管理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完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体系。2008年实现1032个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建设全覆盖。2012年,在全市所有工作任务重的社区和村建立社会保障服务站,在未建站的社区和村设立专兼职社会保障员,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城乡就业失业管理制度。建立城乡一体的失业登记和动态管理制度,准确、及时反映全市就业、失业状况。2、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政策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研究制定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扶持政策。对现行的城镇就业政策体系进行充实和完善,制定相关政策并实施,把就业服务体系延伸到乡镇、村。各级财政每年投入就业再就业的资金规模不减,并适当增加。3、加快完善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统一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和工资指导价位,形成统一的市场规则和服务规范。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和中小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向街道(乡镇)延伸,形成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人力资源市场体系。4、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一是整合劳动保障、教育、移民、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形成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分类分项实施的培训体制。二是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到2012年,全市技能劳动者总数达到250万人以上,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达到75万人以上,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左右。三是建立以中长期为主,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工素质的职业培训制度。到2012年,农村家庭初高中未升学的毕业生至少有1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2020年达到新进城中青年务工农民工都经过中长期职业教育培训。(二)推进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充分转移就业村”工程,完善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机制2008年,在所有区县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在有条件的区县开展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试点。在2007年全部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存量的基础上,建立动态“消零”长效机制,确保新出现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在1个月内消除。2008年,全市现有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要基本消除。(三)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确保库区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均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一是大力发展订单培训、定向输出,到2012年,全市培育10个叫响全国的劳务品牌,培育1万名劳务经纪人,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二是继续对库区就业再就业给予资金和政策倾斜,“十一五”期间,通过发展库区经济就地安置40万人,通过扩大劳务对口合作异地输出20万人,确保库区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均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库区就业难题。(四)建立完善并大力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一是积极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为所使用的农民工建立适合其特点的养老、医疗保险关系。二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制定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扩大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三是探索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政策。(五)建立完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一是解决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问题。采取分段社会保险和城镇救助体系相结合的模式,将征地农转非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二是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解决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等超龄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历史遗留问题。将乡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研究出台全市统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实行更加灵活的参保缴费办法,鼓励低收入的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三是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选择试点,逐步推行。(六)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一是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充分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台,增加模块、完善功能,满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要。二是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8年将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纳入市级统筹范围,逐步建立全市统筹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减轻参保单位缴费负担,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水平。(七)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以完善灾害救助、社会救助和社会互助三大救助系统为重点,在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其他救助、救济和社会帮扶为补充,政府责任明确、社会广泛参与,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全覆盖、互补性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适时提高救助标准,形成正常增长机制。三、恳请国家给予的政策支持(一)扩大就业再就业政策、资金的使用范围,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恳请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允许我市将目前主要针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资金用于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库区移民就业。加大对重庆市就业再就业的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对库区移民就业工作给予专项经费补助,每年补助2亿元,5年共10亿元。(二)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议尽快将我市列入全国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地区,并适当提高中央财政的专项补助标准。(三)解决农民工社保基金省际划转问题。建议国家出台社会保险基金跨省转移办法,积极协调我市300多万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社会保险基金回流,充实我市社会保险基金。(四)建立三峡库区社会保险专项基金。建议由中央财政每年安排7.57亿元,建立三峡库区社会保险专项基金,用于对库区关闭破产和搬迁企业的失业职工,以及其他移民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助,5年共需资金37.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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