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2页
第2页 / 共42页
第3页 / 共42页
第4页 / 共42页
第5页 / 共42页
第6页 / 共42页
第7页 / 共42页
第8页 / 共42页
第9页 / 共42页
第10页 / 共42页
亲,该文档总共4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标准范本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发展,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奖励1、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是部门评比先进和给予奖励进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费从企业奖励基金中列支。2、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济责任制的一部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同本部门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格考核,按公司安全生产月度考核给予奖励。3、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给予部门一次性奖励。4、对下列成绩显著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1)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或其它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2)在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3)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获得成效者。4)对安全工作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的。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6)被评为厂级安全标兵或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5、奖励分为。记功、晋级(包括增浮动工资)、通令嘉奖、表扬,发给一定的奖金,报请上级机关授予荣誉称号。二、处罚1、有下列情况的部门给予经济制裁1)发生事故的部门。2)发生重伤及以上或一次轻伤二人以上的部门。3)工伤事故频率超过公司规定指标的部门。4)设备事故率超过规定指标的部门。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中毒、触电、尘毒、车祸等事故的部门。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1)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条例、决定、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第一思想不牢固,忽视安全而发生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或火灾的。2)没有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的职工没有技术操作合格证就上岗,发生伤亡事故。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设施和房屋不采取措施,安全装臵不装配或失灵发生伤亡事故的。4)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采取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5)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发生伤亡事故的。6)违章作业而发生伤亡事故或火灾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1)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规程、违章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伤亡事故的。2)发现事故苗头,既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少伤亡或火灾的。3)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擅自离职或脱岗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而发生伤亡事故的。4)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发生工伤事故的。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有关人员加重处罚。1)发生重伤、重大设备损坏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2)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刁难阻碍对事故的调查,甚至嫁祸于与人的。3)产生事故或火灾发生后,不积极组织力量抢救或抢救措施不力,增加了伤亡、损失或扩大事故的。4)不认真总结吸取事故教训,没有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致重复发生事故的。5)对伤亡事故、生产事故不坚持原则,袒护纵容和包庇事故责任者的。6)对遵守和执行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和坚持安全生产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5、重大恶性事故,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刑事责任。6、按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罚款、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经济处罚。对事故的责任单位、事故责任者个人,分别事故大小,给予罚款。7、凡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不满半年的;降级、撤职处分不满一年的;开除留厂察看处分未撤销的不得评奖、评先进晋级、提职。三、附则1、凡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上报考核事故、火灾事故的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部门。2、对部门的罚款、扣款在部门月度总额中扣除(或在承包的总奖额中扣除);个人罚款在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奖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部门)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的规定给予奖励。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4、对公司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或部门,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处罚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从重处罚。(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2、违章违纪处罚(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2)、对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3)、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5)、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6)、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7)、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8)、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9)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臵、保险装臵、指示信号装臵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任部门或个人酌情给予处罚。(2)、对各种安全装臵(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部门,要酌情给予处罚。4、减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部门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5、其他处罚(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检查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时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酌情给予处罚。(2)、发生责任事故,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标准范本(二)一、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采石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场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二、实行安全生产奖励制度。采石场每季度对全体员工考核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具体组织考评,报矿长审批后实施奖励。三、实行员工收入与安全效果挂钩制度。对发生工伤事故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上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四、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竞赛等各项活动并制定奖惩办法,活动结束后及时兑现奖惩。五、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由矿长审批后及时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加以大力宣传。六、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要严格按照奖惩办法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七、偷盗、倒卖或私藏火工材料的一律按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八、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以及登高作业没有佩带安全绳者,每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_至_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标准范本(三)原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_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奖励第五条:集体奖励(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三)奖励的依据1、能够坚持_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6、能够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无违章违纪现象。7、不断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设备运转正常,无事故隐患,无尘毒噪声危害,职工身心健康。8、社会治安风气良好,无火灾、偷盗、赌博、打架斗殴,无违法违纪案件,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健康。(四)奖励的内容1、年度内完成以上任务取得以上成绩,可评选年度先进单位,本单位职工享受年度综合奖金。2、实现全年安全目标,无一例大小事故发生,可评选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职工可享受安全合同兑现奖金。3、取得安全生产先进工艺、科技攻关项目和可授予科技进步奖,并给以荣誉称号。4、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可给予节约奖。5、技术经济指标明显的,可给予指标奖。6、实现标准化班组的,可授予标准化班组或先进班组的光荣称号。7、连续十年无一例大小事故,无三违现象的车间、工段、队,可授予安全文明单位的称号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