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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注:1、会计法律制度的目的一一调整 会计关系:(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2、会计法律制度(1)狭义的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广义的会计法:所有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法规、规章)。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会计法(层次最高,制定其他法规的 依据、调整我国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1、会计法的立法宗旨一一 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法实、完整。2、会计行为一一(1)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行为.:(2) 保证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管 理行为和监督行为。3、会计资料:(1)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3)会计报告;(4)其他。4、会计资料的质量特征一一真实性和完整性。5、会计法的主要内容:(1)规定会计工作的基本目的;(2)会计管理的权限;(3)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5)会计法律责任。(二)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发布或批准发布。1、总会计师条例2、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财政部制定。1、会计部门规章:(1)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3)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会计规范性文件:(1)企业会计制度除小企业和金融企业之外的我国境内企业。(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一一规范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3)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5)金融企业会计制度;(6)小企业会计制度。(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各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一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一)原则一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会计工作主管部门一一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财政所不是);注: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主管本级会计工作;2 、审计、税务、央行、证监会、保监会等可依法对有关单位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 (三)会计制度制定权限:1、统一会计制度一一财政部制定;2 、特殊行业的具体办法和补充规定一一行业依法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 审核批准。3 、军队的具体实施办法一一解放军 总后勤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四)会计人员管理:1、一般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注:(1)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工作的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注:(1)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 库房记账园、商场收费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人员不是会计人员。(2)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或评审 和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2、会计机构负责人条件:(1)资格证书;(2)具备会计师以上职务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3、总会计师条件:(1)资格证书;(2)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 个重要方面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 3年。4、会计人员的管理:(1)业务管理一一由贝t政部门负责:A、从业资格管理;B、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C、会计人员评优奖惩;D继续教育。(2)专业资格管理。(五)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法要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一一对本单 位会计工作、会计资料的 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三、会计核算:(一)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8条。1、可靠性一一会计核算应当以 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实质重于形式;3、相关性一一会计提供的信息应满足使用者的相关需要。4、相比性一一会计核算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 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企业的 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5、及时性;6 、明晰性; 7 、谨慎性;8 、重要性。(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对建账相要求依法;2 、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一一以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 (这是会计核算的 重要前提);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3、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真实、完整;不得伪造、变造、提供虚假报告。4、对会计处理方法的要求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对会计记录文字 的要求必须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外企 可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 字或外文);6 、对计算机核算的要求必须合法注:区分伪造与变造会计资料(伪造是指以 虚假的经济业务为前提 编造会计资料;变造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篡改会计资料)(三)会计核算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处理;7、其他。(四)会计年度一一公历制:会计年度;会计半年度、会计季度、会计月度。(五)记账本位币:可以是人民币,可以是外币,但报表必须折算为人民币。(六)会计凭证:记录经济业务发生、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凭据。1、分类;按来源与用途划分:(1)原始凭证(单据);(2)记账凭证(传票)。注:区别:(1)填制程序的先后不同;(2)用途的不同;(3)填制人员不同。2、原始凭证:(2)分类(3种标准,认真区分,典型代表);A、按照来源: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B、按照填制方法:一次凭证、累计凭证(限额领料单)、汇总原始凭证(发料凭证汇 总表、工资汇总表、差旅费报销单)C、按照业务类别:款项收付的原始凭证、购销业务原始凭证、出入库原始凭证、固定 资产业务原始凭证、成本费用原始凭证、转账业务原始凭证。(3)内容:名称、填制日期、接受单位名称、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员、经办人员签章、 经济业务内容(业务事项名称、数量、单价、金额)。(4)填制和取得要求:A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填制 单位公章;B、购买实物必须由 验收证明;G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 收款证明。(5)各种审核结果的不同处理:A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入账;B、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C、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 金额错误,退回重填;其他错误,退回重开或更 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3、记账凭证:(2)内容:名称、填制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分录(科目、方向和金额)、记 账符号、附件张数、有关人员签章(填制人员、稽核、会计机构负责人、记账人员)。(3)分类。(按用途分为专用凭证和通用凭证,专用凭证包括收、付、转三类:按填 制方法分为单式、复式和汇总凭证)(4)填制要求(注:原始凭证分割)。A、依据一一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 R内容完整、分类正确;C、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由保存凭证的单位开 具原始凭证分割单。(七)会计账簿:1、分类:(1)总账;(2)明细账;(可采用活页式、卡片式、三栏式、多栏式数 量金额式等)(3)日记账;按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4)备查账:备查备忘登记(注:总账和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2、启用要求:(1)封面填写:单位名称、账簿名称;(2)扉页填写“启用表”(启 用日期、起止页数、记账人员、会计主管、单位公章、交接情况)3、 登记账簿要求:(1)依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2)按记账规则进行;(3)电算化记账应合法;(4)账簿设置和登记应合法;(5)禁止账外设账。(八)编制财务报告:1、构成一一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注:月报、季报只需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编制要求:(1) 企业应于期末(年末、半年末、季末、月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 依据企业完整、准确的帐簿资料,按国家统一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依据、原则、方法编制;(3) 按规定对报表中各种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确认、计量,不得随意改变;(4) 按法定的结账日(各会计期间的最后一天)结账,不得提前或延后;(5) 编制报表前,应按规定清查财产,核实债务 一(6) 年报和半年报至少必须反映两个年度或相关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3、对外报送要求:(1)对外报告应加盖 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总会计师名章(签名并盖章)(2)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报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信息一一管理费用的构成、管理人员、职工工资、福 利、公益金提取与使用、利润分配情况、各种审计发现的问题机纠正情况、重大投、融资、 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说明)。(九)财产清查一一保证账实相符。(+)会计档案管理:1、档案种类:凭证类;帐簿类;报告类;其他类(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移交清册)。注:计划、预算不属于会计档案。2、归档与移交:(1)年度终了后可暂时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2)期满,移交档案部门或由会计机构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不得兼管);(3)入档后不得随意拆封,个别需拆封的,应会 同会计部门和原经办人员共同拆封;(4)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经 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封的前提下可以 提供查阅 或复制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永久保存:年报、财政总预算、决算、销毁、保管清册 ;(7) 25年:日记帐、出纳账;(8) 15年:凭证、帐簿(除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移交清册;(9) 10 年;(10) 5年:固定资产卡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帐单;(11) 3年:月报、季报、财政总预算旬报4、会计档案的销毁:(1)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审查鉴定,编制销毁清册;(2)报单位负责人复核并签署销毁意见;(3)指派专人监销:一般单位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国家机关由同级审计 部门、财政部门监销;财政部门由同级审计部门监销。并由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向 本单位负责人报告;(4)监销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注:不得销毁的档案:A一涉及未了事项(保管期满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和 未 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等:抽出单独另行立卷,直至其了结;R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会计 档案:无论是否保管期满,都不得销毁,等到项目竣工决算后按手续移交给项目接收单位 保管。四、会计监督一一“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1、土如一_各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象一本单位的经济活动。2、要求:(1)、记帐人员与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权限分离;(2)、重大业务的决策与执行权应相互监督、制约;(3)、财产清查范围、期限、程序明确;(4)、会计资料定期内部审计办法、程序明确3、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行使内部监督的职权:(1)、对违法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职权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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