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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 黎平中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黎平中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项目地现状项目地现状项目地现状项目地现状项目地现状项目地现状项目地现状项目地现状项目地现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黎平中生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单采血浆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街道高屯社区8号地理坐标 109 度 10 分 52.892 秒, 26 度 17 分 1.80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35采供血机构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108、采供血机构服务其他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黎平县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7-522631-04-05-224157总投资(万元)3184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0.94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7490.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为手段,同时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项目与其符合性如下所示:(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将全省划定为“一区三带多点”的生态红线格局。“一区”即武陵山月亮山区,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源涵养;“三带”即乌蒙山苗岭、大娄山高屯河中上游生态带和南盘江红水河流域生态带,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多点”即各类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和其他保护地。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5900.7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17.61万平方公里的26.06%。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5大类,共14个片区。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街道高屯社区8号,经与生态红线范围对比,不在划定为“一区三带多点”的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其管控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黔府发201816号)的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工程产生的污染物在采取可行、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实现,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区现状,达到环境质量底线目标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项目建设未占用基本农田,生产过程仅消耗少量的电能、水能,区域水电供应充足,满足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项目,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8303号),本项目属于从绿色通道类(绿线)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中。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采供血机构服务(Q8435),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中的“6、传染病、儿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和康复医院(中心)、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全科医疗设施建设与服务”。项目于2022年7月5日在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207-522631-04-05-224157),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3、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街道高屯社区8号,根据现场查看,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医院选址符合下列规定:(1)具备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条件;(2)项目南侧为道路,交通便利,周边居民点密集,方便群众就诊;(3)周边有便利的水、电、路等公用基础设施。(4)项目所在地无大型工业污染源,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5)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6)该项目属于非污染性的综合开发项目,产生的污水、废气、生活垃圾等按照环评推荐措施进行处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综上所述,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4、与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符合行分析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环通2018303号),我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严格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要求,建立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绿色通道类(绿线)、从严审查类(黄线)、禁止审批类(红线)等三大清单管理制度。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卫生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中其他”绿色通道类(绿线)。同时,项目选址、平面布置、生态保护红线等均符合环保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5、与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根据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全州共划定206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23个,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63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20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以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为指导,根据黔东南州经济发展布局、生态安全格局及生态环境承载力等,结合黔东南州各区域产业布局和生态环境特点,形成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含以下四个层次:贵州省总体管控要求、黔东生物多样性区管控要求、黔东经济带管控要求、黔东南州普适性管控要求和黔东南州各县(市)管控单元管控要 求。(1) 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指具有自然属性,以提供生态服务或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国土空间,包括森林、湿地、河流、岸线、荒地、耕地等区域,是保障区域生态系统稳定性、完整性,提供生态服务功能的主要区域,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经查阅黔东南州生态空间分布和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黎平经济开发区(管控单元编号:ZH52263130001),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位于一般管控单元。(2) 环境质量底线。一是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0年,黔东南州辖区内重点水环境控制单元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质达到类以上,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到2020年、2030年、2035年,黔东南州辖区内各控制单元水质稳定达到类以上。二是空气环境质量底线。2020年对于超标县(市)PM2.5底线目标设定为35g/m3,对于未超标县(市)目标值设置综合考虑现状值和外源输送对本地的影响。根据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的要求,设定2025和2035年的PM2.5底线目标值。三是土壤环境质量底线。2020年,黔东南州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 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到2030年,全州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 控;到2035年,全州土壤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项目区域环境功能分别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III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项目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后,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土壤环境均能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管控要求相符合。(3) 资源利用上线一是能源利用上线,原则上能源消费总量及能源消费效率的管控指标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726号)、黔东南州能源“十三五”规划确定指标为准。二是水资源利用上线,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黔东南州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58号)确定的指标作为各县(市)的水资源管控上线指标。三是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以黔东南州及各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调整方案确定全州2020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控制指标。四是重要河流岸线,衔接水务部门岸线保护规划结果,划定黔东南州河流岸线管控分区,共划定3条岸线。本项目运行后消耗一定的电能和水资源,且消耗较小;水资源利用符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黔东南州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58号)要求;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土地规划;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 管控单元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分别提出了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全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黎平县德凤街道高屯社区8号,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及国家湿地公园岸线,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根据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通知中禁止建设的项目;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办法(试行),本项目属于“三十九、卫生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中其他”绿色通道类(绿线)。符合该文件规定的环境准入条件。因此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总体来说,项目与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基本相符合。- 10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7490.6m2,总建筑面积3941.49m2,新建设献浆接待大厅、体检室、实验室、采浆大厅、污水处理间、耗材库、速冻冷库、储存库及餐厅、机房等辅助设施,日接待采浆人次200人次,建成后年采血浆80t/a。本项目安装X光机1台,设备运行时会产生放射性污染,本报告不包含放射性设备评价,需另行申报环评审批手续。主要项目组成情况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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