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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泸县栓牛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 泸县水利技术推广中心 编制日期: 2022年0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泸县栓牛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107-510521-19-01-71951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牛滩镇白洋村地理坐标(东经1052210.742,北纬29659.835)建设项目行业类别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N7610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750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泸县发改行审2021174号总投资(万元)206.52环保投资(万元)4.9环保投资占比(%)2.37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设置理由:本项目属于水库项目,需编制地表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开展专项评价工作。规划情况泸州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泸市府办发20171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泸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泸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提出:“第六章 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第一节 强化防洪排涝工程设施保障 病险工程除险加固。按照“消除存量隐患、实现常态管理”的要求,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025年底前全部完成目前已经鉴定的纳溪区手扒岩水库,泸县玄滩、河溪子、岳铺田水库,合江县大田坎、黑石沟等共计1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坝整治、溢洪道及防水设施加固;实施濑溪河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对其它新增的病险水库和水毁工程,及时实施除险加固。加快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等设施,实现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确保水库安全运行。”项目属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属于泸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中“第六章 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病险工程除险加固”中工作任务。项目符合泸州市“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要求。2、与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根据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专栏42防灾减灾重大项目:泸州市综合防灾减灾馆、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急避难场所、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程、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长江上游防洪治理工程(泸州段)、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整治。”栓牛沟水库位于泸州市泸县牛滩镇白洋村境内,枢纽工程地理坐标东经1052210.74,北纬29659.83,距离牛滩镇场镇5.5km,距离泸县县城5km。1957年1月动工兴建, 1959年10月工程竣工。水库设计灌溉面积500亩,实际灌面450亩。兼有防洪、水产养殖综合效益;无集中供水功能的小(2)型水库,栓牛沟水库除险加固,可以提高栓牛沟水库防洪效益和灌溉效益,符合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防洪除涝设施管理项目,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其中规定的“鼓励类”、“二、水利”、“7、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业政策。泸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泸县栓牛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泸县发改行审2021174号)。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产业政策。2、用地符合性根据鲁县水务局出具的关于泸县栓牛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用地的说明:本次对现有大坝、溢洪及放水设施进行整治,项目管理房等附属工程所需用地是在大坝坝肩位置,属于水库库区用地,本次建设不新增建设用地。根据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国家所有的水库管理范围内,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土地使用权属于水库管理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因此,水库原有的管理用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为建设单位,本项目建设均在水库原有的管理用地范围内,因此,土地使用权不发生变化,项目占地符合当地用地规划。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项目建成后,若需要按相关要求办理水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的,以新划定的水库确权划界管理范围为准,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相关规划要求。3、与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环境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泸市府发202110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通知要求,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将全市行政区域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共49个环境管控单元。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泸县牛滩镇,位于泸县环境要素综合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与泸州市及泸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1 项目与泸市府发202110号文符合性分析区域准入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泸 州 市1、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现有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环境风险较高企业按相关要求逐步搬迁退出;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赤水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垃圾填埋场。2、坚持绿色发展,严控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加快钢铁、电力、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建、扩建能源化工、白酒等重点发展产业实施严格的资源环境绩效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积极引入高端装备、 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3、加强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落实排污口和小流域整治要求,确保跨(共)界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沱江流域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4、泸州市三区及泸县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 相关要求。新建涉及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实行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5、优化泸州港发展布局,提高港口岸线利用效率,落实煤炭、石油及化工品、 LNG、危险化学品等航运环境风险管控措施。6、严格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重点流域实现常年禁捕;涉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域,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要求,严格管控排放持久性有机物、 涉五类重金属废水企业。7、进一步提升赤水河流域森林覆盖率,积极开展小水电整治,严格禁渔措施,加大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提升赤水河生态功能。加大赤水河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赤水河入长江口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II类标准。8、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从严管控页岩气、煤炭、非煤矿山等开采项目,提高古叙库区矿井水综合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不属于其禁止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两高”项目,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建设地不涉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域;不涉及赤水河流域;本项目在区域不涉及石漠化等生态脆弱区。符合泸县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加强建筑、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机动车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全县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新增VOCs排放实行2倍量减量替代。医药园区化学合成药等产生较大异味的企业应合理选址,靠近泸县城区居住区的园区北侧,禁止引入恶臭异味明显的制药企业。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畜禽粪污(水)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加强与内江市、重庆市荣昌区、永川区上下游协调,逐步实现濑溪河、九曲河、大鹿(陆)溪、龙溪河等跨界小流域水质稳定达标。沱江流域的水污染物排放严格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对濑溪河翘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进行管理。页岩气开发实施废水重复利用,压裂返排液回用率达到85%以上,固体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提高页岩气开采清洁生产水平,落实生态修复措施。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工业、城镇生活、农田灌溉水资源利用效率。项目属于生态影响类项目,不涉及濑溪河翘嘴鲌蒙古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项目对现有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可提高农田灌溉水资源利用效率。符合本项目位置图1-1 泸州市综合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综上,项目与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环境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泸市府发202110号)要求相符。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政务服务网“三线一单”查询网站(网址https:/tftb.sczwfw.gov.cn:8085/hos-server/pub/jmas/jmasbucket/jmopen_files/webapp/html5/sxydctfx/index.html?areaCode=510000000000)查询项目所在地“三线一单”结果截图如下:图1-1 项目所在地“三线一单”查询截图项目涉及到环境管控单元5个,涉及到管控单元见下表:表1-2 项目所涉及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所属城市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052120005泸县环境要素综合重点管控单元泸州市泸县环境综合环境综合管控单元要素重点管控单元YS5105212220001濑溪河-泸县-控制单元泸州市泸县水环境分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YS5105212320001/泸州市泸县大气环境分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YS5105212550004泸县自然资源重点管控泸州市泸县资源利用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YS5105211410004泸县土壤优先保护区泸州市泸县土壤环境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三线一单”符合性如下表所示:20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3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全省总体管控要求川南经济区总体管控要求泸州市总体管控要求管控类别单元特性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ZH51052120005泸县环境要素综合重点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照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其中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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