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页
第2页 / 共4页
第3页 / 共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焦环审武202147号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纸及造纸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0740722586T)报送的由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江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特种纸及造纸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武陟县产业集聚区文化路555号,利用现有土地建设研发大楼,共5层,局部7层,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用于特种纸及造纸装备的研发。二、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1.项目涂布中试实验平台中涂布烘干有机废气,要求4台涂布实验机密闭并设置集气风管收集后经“UV光解+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35 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要求实验室密闭,并在投料操作实验平台进行二次封闭,以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食堂废气,依托现有灶头上方集气罩,将烹饪废气引至“高效油烟净化器(现有)+活性炭(新增)”进行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2.项目实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江河纸业生产环节。3.项目噪声经设备室内合理设置、减振基础、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4.项目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纸,回用到造纸车间回抄重新利用,不外排;擦拭抹布,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要求建设20m2规范化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要求建设20m2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并设置明显标识,危废暂存间要防风、防雨、防晒、防渗,危废使用标准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排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危险废物的转运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一般固废暂存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五)工程总量控制指标(吨/年): 非甲烷总烃0.016。(六)如果今后国家、河南省或我市颁布新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五、工程竣工后要按照规定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你公司还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六、我局委托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武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武陟分局负责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七、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重新报我局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报批。八、土地、规划等要求以有关部门意见为准。 2021年7月29日抄送: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武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 -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