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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劳务派遣所有涉税大学问1、劳务派遣用工个人所得税是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劳务报酬所得”来确定?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即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个人与所得支付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关系,为“工资、薪金所得”;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为“劳务报酬所得”。关于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是这样规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而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动关系,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报酬符合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定义。因此,被派遣劳动者取得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接受劳务公司以收到的劳务费计入相应成本费用。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委托用工单位直接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种情形下,用工单位依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这样的工资支付方式,是可以作为福利费等相关费用的计算扣除基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文)2、企业所得税处理用工单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公告,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工会经费、职教费等)扣除的依据。这就需要企业做个税收决策了:选择中介,就不能减少了很大一笔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基数;不选择中介,社保、个税等就可能面临的风险。3、增值税处理开票花样也很多营改增后,很多企业苦恼劳务增值税发票要怎么开?A: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举个栗子:如果公司委托劳务公司每月支付给他106万的劳务派遣费,劳务公司如果按照一般计税方法给你开具发票的话,你收到的发票是不含税价格100万,增值税6万。B、(一般和小规模)劳务公司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会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例子也是同上,支付劳务公司106万,其中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03万,服务费3万。那你将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额是0.15万元。(这里选择差额纳税,不能开专票)C、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接收劳务方收到的发票是小规模企业去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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