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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判读营改增政策条款的效力和有效性财税201636号的低级别、高效力立法法第五章规定了法律的适用原则。一、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二、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三、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四、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五、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老五提醒:单行条例是由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不是单行条例】六、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七、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九、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老五强调:财税201636号虽然是规范性文件,但其法律效力要高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部门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甚至能比肩增值税暂行条例。有人会问:太夸张了,怎么可能呢?老五你不懂不要瞎BiBi。老五说,学法不是查字典,不是死记硬背。学法就是要学原理、学公文、学老师、学同行。大家都是成年人,没时间脱产坐教室,就要业余多上网。老五有话就要大胆说出来,抛砖引玉。财税文件条款有效与否、何时废止,不能光看官网标记,而是依据立法法的法律从新、从高原则,依据公文制订原则,查阅大量相关文件,才能作出判断的。讲个道理,举个例子吧。一、财税201636号开篇就说“经国务院批准”,为什么?因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执行;授权国务院的,依照行政法规执行。所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均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所能决定的,必须由国务院决定。从行政程序上,财税201636号这个营改增基础性文件肯定是由财政部按流程报经国务院批准的,那么是不是需要在文件中注明“经国务院批准”呢?有人说,不需要注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4106号)就是明证。这个文件未经注明“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就提高了成品油的消费税的定额税率。老五告诉你,这个文件恰恰是不依法治税的反面案例,被很多财税法专业人士批评。你好用不用,去戳财政部的伤疤。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需经政府审批的,经同意后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显然财税201636号属于“需经政府审批的”,可以由财政部“部门行文”,但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至此,我们可以认为,财税201636号的内容或许本来应该由国务院发文的,但国务院授权财政部行文发布。二、财税201636号,也许本来应该是个以国务院令发布的行政法规,结果生不逢时,遇上了营改增试点,连财政部令(部门规章)也混不上,只落得个财税文号(规范性文件),级别连降两级。但是财税201636号却是个实力派,它不靠颜值吃饭,财税文照样可以废止行政法规,增值税暂行条例这样的国务院令见了它照样得让路。不信?你瞧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释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是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四)项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明列举。你看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购进小汽车自用(包括运输货物、人员出差、职工上下班)是不能抵扣。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项第2目: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显然财税201636号推翻了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四)项、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允许购进小汽车抵扣进项税额。这就是财税201636号的法律效力!小级别、大能量。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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