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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承租合同范文锦集五篇承租合同 篇1(l)承租人有合理运用、善意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合同法)第21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根据约定的方法运用租赁物的义务。对租赁物的运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运用。假如承租人根据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运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不担当损害赔偿责任。假如承租人未根据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运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恳求赔偿损失。租赁物在正常运用中出现故障,应当刚好通知、并妥当保管好租赁物。承租人应尽妥当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担当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承租人原则上不得撤毁、变更租赁物的现状。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复原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是,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恳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2)承租人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私自将出租物转租他人。同时,(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接着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现实生活中的“二房东”现象有悖于合同法的规定。(3)承租人交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根据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但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值理由未支付或者拖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第231条规定:因不行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恳求削减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另外,第228条还规定,假如第三人对租赁物主见权利,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运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恳求削减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当然,第三人主见权利时,承租入应当刚好通知出租人。(4)承租人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归还租赁物的义务。租赁期间届满或一方违约而致租赁合同解除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并且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根据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运用后的状态。但是,依据(合同法)第236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接着运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接着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除法律另有规定,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原状。假如出租人对租赁物正常运用并尽妥当保管义务的,出租人不得要求承租人对租赁物合理的老旧和磨损进行赂偿。假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了改装或改建,那么承租人座予复原原状。承租合同 篇2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因登记与否而影响该项权利。但是,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这里所说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一旦房屋全部权已经变更,除非能够证明第三人是恶意的,否则,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优先取得房屋全部权。当然,优先购买权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法定权利,由于出租人向第三人出卖房屋的行为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视为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担当违约责任。相关案情简介于先生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用来出租。20xx年5月,于先生把房子租给了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两年。不久,于先生的弟弟小于要结婚,却苦于没有房子,于是跟哥哥商议,想买下于先生用于出租的房屋,于先生也同意将房子卖给弟弟。但承租人张某却不同意了,他也想购买这个房子,并且提出,他是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于先生应当将房子卖给他。于先生和弟弟小于没了办法,这房子究竟该卖给谁呢?于是他们询问了律师。律师点评专业律师认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张某对优先购买权的理解没有问题,但是本案有所不同,我国法律另有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承租人主见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在一般状况下承租人对租赁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房主假如将房屋出售给近亲属,则不受合同法优先购买权的限制。本案中,于先生将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属于法律规定的特别状况。张某虽然是承租人,但无法享受在同等条件下对所承租的房屋优先购买的权利。因此,于先生与弟弟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爱护。至于张某的承租权益,合同法亦有明确规定,即在租赁期间全部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也就是法理上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原理。张某与于先生的租赁合同仍旧有效,在房屋全部权转移给小于后,原租赁合同应当接着履行,张某有权接着在该房屋内居住。律师提示,出租人在出售房屋时,应当先通知承租人,在一般状况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特别状况下,即使承租人不享有该权利,也可以要求接着履行合同。承租合同 篇3出租方:承租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协商一样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一、租赁厂房出租方将 租赁于承租方运用,范围包括: ,租赁物面积约为_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 。如承租方需转变运用功能,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二、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计 年。租赁期限届满前两个月提出,经出租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承租方有优先权。三、交付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日内,出租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承租方运用,且承租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四、租赁费1、租赁保证金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_元(大写:_)。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该租赁保证金, 租赁期限届满,在承租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担当向出租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出租方将向承租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2、租金出租厂房、仓库及办公楼每年的租金均按70元/平方米计取,每年共计 元(大写: ),租期到XX年后,每年租金根据 递增,租金每 年预交一次,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前 年的的租金共计 万元(大写: 元),后依次类推,由承租方汇至出租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出租方开户行:_ ,帐号:_ 。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3、租赁期间,运用该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担当。4、租赁期间,土地运用税由承租方缴纳。五、租赁物转让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接着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六、修理保养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及所属设施的专用权。承租方应负责租赁物及所属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牢靠运行状态伴同租赁物归还出租方。出租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2、承租方对租赁物及附属物负有妥当运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急应刚好消退,以避开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惜租赁物,因承租方运用不当造成租赁物及附属物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理,费用由承租方担当。七、防火平安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_有关制度,主动协作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担当。2、承租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租赁物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3、租赁物内确因修理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4、承租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平安,出租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平安,但应事先给承租方书面通知。承租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赐予同意。八、保险责任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并负责购买租赁物内承租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若承租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赔偿及责任由承租方担当。九、物业管理1、承租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出租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2、承租方在运用租赁物时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山东省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担当相应责任。倘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四周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赔偿。十、装修条款1、在租赁期限内如承租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出租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出租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承租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担当。2、 如承租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出租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3、 装修、改建增加的附属物产权属出租方全部。承租方无权对该主见权利或要求出租方予以补贴。4、如承租方在租赁物内搞建设,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应复原原状,如承租方不复原原状的,出租方有权自行拆除,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十一、转租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十二、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承租方欠交租金超过2个月,出租方在书面通知承租方交纳欠款之日起15日内,承租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出租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承租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有权留置承租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有权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承租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承租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出租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1 向出租方交回租赁物;2 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3 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之前向出租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4 复原原状。3、甲方发觉乙方未仔细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平安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变更该租赁物的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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