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8页
第2页 / 共38页
第3页 / 共38页
第4页 / 共38页
第5页 / 共38页
第6页 / 共38页
第7页 / 共38页
第8页 / 共38页
第9页 / 共38页
第10页 / 共38页
亲,该文档总共3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企业内部劳动保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本职工作、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权利。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_周岁(必须年满_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招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参加相关培训。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_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第十二条企业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_小时、每周工作_小时有关标准工作制,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等休息按国家规定执行。第四节工资福利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薪制、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第十九条企业按排职工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_个月内一次付清职工工资。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第五节社会保险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企业考勤和辞职等有关制度。第二十四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第二十六条本制度己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向全体职工公布。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_年_月_日生效。企业内部劳动保障管理制度(二)目录总则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奖励与惩罚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宿舍与食堂管理附则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2条公司简介。本公司主要从事大学生素质教育培训。第3条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武汉天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工作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第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8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第9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_周岁(必须年满_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第10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11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第12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13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第14条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的约定,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_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第15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_天至_个月:合同期限不满_个月的,试用期_天;合同期限满_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_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_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_至_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1第1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_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16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第18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19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_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第20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21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_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公司工作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_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_%,患绝症的增加_%。第2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24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工作、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25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_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7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第28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_天通知员工,并在_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_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第29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_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30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_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_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