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2年证券发行与承销辅导: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2)可转债在发行人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分别交易的可转债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债发行完毕后,发行人方可向交易所申请其可转债上市。1、 可转债的上市保荐:交易所实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制度。发行人向交易所申请其可转债在交易所上市,应当由保荐人推举。保荐人应当为经证监会注册登记并列入保荐机构名单,同时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在公司申请上市期间、申请恢复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荐协议应当商定保荐人批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的时点。持续督导期间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间自可转债上市之日起计算。证券交易所可打算可转债的停牌与复牌、转股的暂停与恢复事宜;也可按规定停顿可转债的交易,可暂停可转债上市。2、 可转债的上市条件:可转债的期限在1年以上;可转债实际发行额不少于5000万元;申请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3、 停牌、复牌及转股的暂停与恢复:上市公司涉及9种情形(事项)时,证券交易所可依据实际状况或证监会的要求,打算停牌复牌、转股的暂停与恢复事宜:(1)交易日披露涉及调整或修正转股价格的信息;(2)行使可转债的赎回、回售权;(3)公司实施利润安排或自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4)做动身行新公司债券的打算;(5)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及其他涉及上市公司主体变更事项;(6)财务或信用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如期归还公司债券本息;(7)供应担保的,担保人或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8)国家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上市公司偿债力量的事项;(9)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停牌或暂停转股的其他事项。书第238页。4、 停顿交易:(1)可转债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时,在上市公司公布相关公告3个交易日后停顿其可转债的交易;(2)可转债自转换期完毕之前的第10个交易日起停顿交易;(3)可转债在赎回期间停顿交易。此外,还应当在消失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为必需停顿交易的其他状况时停顿交易。5、 暂停上市:(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2)公司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条件;(3)发行可转债所募集的资金不根据核准的用途使用;(4)未按可转债募集方法履行义务;(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6)证券交易所认为应当暂停上市的其他情形。【例5】以下关于暂停上市的情形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 可转债流通面值少于3000万元时,暂停上市B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时,暂停上市C 公司未按可转债募集方法履行义务时,暂停上市D 公司最近3年连续亏损时,暂停上市【答案】BC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