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少数人的利益也要被尊重和解决,这需要非常细致的工作。另外,少数人的提法,带有歧 视。让老百姓生存,少数人利益获得保障,这才是文明城市。”原长沙市委副书记朱尚同在 接受记者采访这样说道。朱尚同这些话是有感而发的。目前,长沙市为了创建文明城市,正在取缔“五小”(指小餐 饮店、小钢铝合金加工店、小废品回收店、小歌厅、小车辆修理店)。为什么要取缔“五小”, 大概是因为这些“五小”影响了城市面貌,另外一个原因,应该是以“五小”为职业的人在 城市中占少数。4 : 164,这两个数字成为淇县朝歌镇城中村上关村居民自主拆迁改造进程中难以逾越的“鸿 沟”。在一张改造进程图上,全村168户居民,4户坚守的“白色一隅”与已经拆迁到位164 户的“红色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而4户居民每坚持一天,改造工程每延误一天的损失就 是2万元。是采取强硬措施,让“少数”服从“大多数”;还是充分尊重居民不愿拆迁的权 利,而不论他是不是“少数”?2013年8月初,广州杨箕村的“钉子户”被拆除了。从2010年4月,杨箕村公布城中村改 造方案至今,一波三折,持续三年的“拉锯战”终于告一段落。这场被称作是“百分之九十 九对百分之一的拆迁”,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对城中村改造,对村民自治,都有诸多借鉴 之处。法院判决很快,也很明确一一此地是旧城改造,涉及公共利益,宅基地的产权为全体村民所 有,少数服从多数,留守户的房子应被强制拆迁。但2012年5月9日,强拆开始后,被征收户李洁娥从5楼跳下身亡,拆迁停止。2013年1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但终审判决之后,法院表 示,暂不强制执行,将继续“力争通过调解去化解矛盾和纠纷”。采访中沈岿教授说:“民主其实就是一个妥协的过程,要承认大家生活在一起共同生存,各 自有不同利益诉求,你承认他的利益的正当性,也让对方能够承认你的利益的正当性,从中 获得一个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方案,或者一个立法,这就是一个妥协。”杨箕村拆迁大事记 2010年4月杨箕公布城中村改造方案。 2010年7月大型钻机转动拆除广州杨箕村“旭日东升”村徽雕塑,拉开杨箕村大型 拆迁序幕,施工人员对18栋居民楼进行拆除。仅两个月,杨箕村超98%的村民完成搬迁签 约。 2011年3月包括李健明、李启中在内的23栋房屋、18户“留守户”被告上法庭。 2011年9月越秀区法院对拒不履行判决的杨箕村民姚润珍家依法进行强制搬迁,这 是杨箕村改造系列案中首宗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案件。 2011年11月越秀区法院对杨箕村17“钉子户”中的2户实施强制搬迁,最终1户 被迁走,1户暂缓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业主家人林某英、姚某贤拒绝搬迁并泼洒汽油。经 劝诫无效后,法院对两人实施司法拘留15天。 2012年5月杨箕拆迁空地内一栋5层待拆居民楼上,40岁的杨箕村民李洁娥纵身跳 下当场身亡。目击者称跳楼前李洁娥曾散发遗书,称此举与其房屋被拆迁有关。同日,李启 中家中传出爆破声。 2012年11月有人绕着“留守户”的房子挖“护城河”,李健明、李启中都要绕远 路才能回家。 2013年1月一些留守户未搬迁的房屋四周被拆迁户挖出深沟,只留有小路供村民出 入。留守村民与已迁村民均指责政府部门不作为。因接受央视看见栏目采访,李健明被 围殴。 2013年5月广州市越秀区相关官员跟李健明谈判。 2013年7月中李健明、李启中最终签订搬迁协议。 2013年7月底 最后两家“留守户”李启中、李健明先后搬离杨箕。 2013年8月2日广州杨箕村最后两栋钉子楼被拆除。 据南方都市报前几天看新闻,看到说某地修的公交站座椅很窄,只有用脚支撑才能坐上半个 屁股,很不舒服,公共部门解释这样可以避免流浪汉占用躺着睡觉,弄脏座椅。 这样可以维护等车人员的利益。我想等车人员的数量肯定要比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要多的多,公共部门这样做符合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可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的 原则,可是想过了没有,流浪汉无家可归者也是人啊?他们不可怜吗?他们的利 益在哪?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