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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不是孩子篱笆那边指谬 向晓华 高中语文新教材第三册上有美国女诗人狄金森的一首篱笆那边,选自太白文艺出版社1979年版的狄金森名诗精选,江枫翻译。原文如下: 篱笆那边有草莓一棵我知道,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草莓,真甜!可是,脏了围裙上帝一定要骂我!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该诗中“孩子”一词的翻译是错误的。此外还有几处其他错误。由于翻译文本错误,直接导致了包括教师教学用书、语文读本在内的许多错误理解和分析。笔者认为很有必要在此指出,并求教于大方之家。 (一) 初读这首诗,觉得诗中意象特别含蓄、隐晦,作者寓意难以把握。情急之下查阅了教师教学用书,发现是这样分析的: “鉴赏要点打破生命时间的顺序面对篱笆和红草莓,诗人触发了无限的诗意,仿佛穿越了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时间历程,回到了她的童年的幸福时光,充满了创造的发现和美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回忆,相信每个同学都有各自独特的感受。” 狄金森真的在缅怀“童年的幸福时光”,留恋儿时的率真与纯朴,感叹韶光易逝吗?大可怀疑。 首先,从“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这两句来看,作者是以一个小孩子的口气和角度来写这首诗的。“脏了围裙上帝一定要骂我!”更是活脱脱的儿语。小孩嘴馋,想吃篱笆那边的草莓,可又担心弄脏了围裙,上帝会责骂自己,心怀犹豫,这很好理解。关键在于,“我”究竟爬过篱笆没有?从“他也会爬过去”的“也”看来,“我”爬过去了。既然如此,那么前面的“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岂不是废话?后面的“可是”又有什么转折的必要?着实令人费解。 看来需要查英文原著,如下: Iver the fence - Strawberries - grow- Over the fence - I could climb - if i tried, i know - Berries are nice! But - if i stained my apron - God would certainly scold! Oh dear, i guess if he were a boy - Hed - climb - if he could! 对比原著,发现译文倒数第二句“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两句的“也”为无中生有,空穴来风,应属想当然,因为原著中并无任何可作此种翻译的单词。如此一来,前面的推论“我爬过了篱笆”就站不住脚了。从后面的转折语气看起来,“我”应该是没有爬过,这样语气才顺畅。都是小孩子,为什么“上帝”可以不用担心弄脏围裙,而“我”却有所顾忌而不敢爬呢?是不是因为“上帝”有无上的权威,可以为所欲为?我们只能这样推测。三水中文优秀教案中的高二新教材外国诗四首认为:上帝号令一切,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是权威的代表,又是正统思想的化身,或代表着种种清规戒律。“我”“想爬过”、“能爬过”是“我”有追求美好事物的愿望和能力,却又因为怕脏了围裙挨上帝的骂而不愿爬过,说明“我”在追求美好事物的过程中有种种顾虑,担心会遭受责备。归根到底,这一切是“上帝”的行为约束、思想禁锢造成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的相关网页上的分析与之类似:诗中的几个意想都有象征意义。“草莓”,可以看作人们所喜爱的事物,所追求的目标;“篱笆”,既是一种界限,更是一种障碍,是阻隔人们实现愿望的一种距离,而篱笆那边的草莓总似乎更甜,则道出了人们的一种普遍心理;“上帝”,可以指长者、尊者,但又不尽然。诗的结尾意味深长,无疑是对“上帝”的调侃。 (二) 如果译诗没有出现其他差错,以上两种理解应当都是勉强可以接受的。问题是译诗倒数第二句“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的翻译也不准确。遍查英汉词典,“boy”都不能直接翻译为“孩子”,而应译为“男孩”。译为“孩子”,表明作者是以成人的实际视角进行审视;译为“男孩”,则表明作者是站在与其相对的“女孩”的立场上看待问题。我认为,诗中的“我”应属后者,是一个女孩形象。以此为前提再看这首诗,发现所有疑问都迎刃而解:一个女孩,看到篱笆那边长着草莓,很想爬过去摘(当然也有能力爬过去),但她身上系着整洁的围裙,担心弄脏了受到上帝的责备,惆怅之余,突发奇想:如果上帝是个男孩,如果他有能力爬过篱笆,他一定会爬过去! 其实这个词究竟该如何理解,以英语为母语的研究者更有发言权。澳大利亚拉托贝大学的gloria lappin这样评论这首诗:“她(指作者)描写一个好女孩想摆脱淑女模式的束缚,同时又担心自己举止太过鲁莽。但是淑女模式就是为了将女性圈在里面而创造的,为了压抑、控制、支配、包涵、禁止、限制女性,使她和其他姐妹没有两样。她揭示父权制的要义,是以以下信念为基础的:即男子是上帝的代表者,所以摘草莓以及攀爬、玩耍的权利,属于那些和上帝最相仿的人,特别是男孩子。”另一位研究者在一篇题为狄金森诗中的喜剧主题的文章中指出:“这里狄金森谈到一位即将因爬过篱笆弄脏围裙而陷入麻烦的女孩,而这些事情淑女们是不会做的。通过诗歌结尾处的男孩一词的强调,我们看得出如果上帝是个男孩结果会迥然不同。”伯利兹的carol ann duke 也认为该诗含有对女性的特别期望。这些研究者无一例外地将“”理解为男孩。这样看来,篱笆那边的主旨实际上是对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的含蓄批评。 (三) “知人论世”,狄金森的这种思想是和她的性格、身世,和她的情感经历分不开的。艾米莉?狄金森(1830-1886)十九世纪美国女诗人,一生写了1700余首诗,除少数几首外,都是死后别人整理出版的。诗写得都很短,富有奇想,常寓有深邃的哲理。狄金森25岁前开朗活泼爱交游,25岁之后突然在遥远的马萨诸塞隐居终了一生。她的身世一直是一个谜,直到她的秘密日记被公之于众。钱红丽发表在中国青年报上的才华就是一柄利刃这样写道:“当读到艾米丽的日记时,凭一个女人的感性直觉,我认为艾米丽的自闭一定与爱有关。年轻时,她就清醒地认识到,男孩子追逐自己是冲着美貌的,并非冲着智慧。那是十九世纪的美国,艾米丽一边讨厌着做家务烤面包,一边把诗写在食谱上。她多么希望自己的诗也能像家喻户晓的希金森一样被人承认啊。好不容易到了三十岁,她爱上了沃尔斯。这个人是个编辑,可惜,他一点也不欣赏艾米丽的才华。尽管艾米丽的诗是那么卓绝。所以,她的爱注定得不到回应了。痛苦的艾米丽写下100多封没有寄出去的信。在日记里,她说,我从不打算寄出去,让纸页吸收我的痛就好。努力追求一颗不可得的心灵让我十分疲乏,接着我好像听见了细微的警告,说爱情不能与智慧长存。这样的选择对我而言太过困难,几乎将我的心撕裂再后来,不幸的艾米丽又爱上了洛德。洛德,一个法官,与艾米丽的父亲是同行。他带着自己的夫人去艾米丽家作客。渐渐地,艾米丽就喜欢上了这个比她大18岁的男人。有才华的女子总是喜欢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张爱玲、西尔维娅?普拉斯莫不如此。接着,艾米丽就给他们夫妇俩写信。她说,我给他们写一封信能花去一个晚上的时间。我向两人说话,可是我的心主要是给他的。最重要的是,艾米丽让洛德把自己当成一个诗人,而不是一个女人。这说明了艾米丽最终的恐惧是爱的崇拜会损伤她诗人的人格。在洛德的太太去世之后,洛德死于中风,这对54岁的艾米丽来说,真是个深深的打击。她不会再爱了。两年后,艾米丽去世时,她的妹妹维妮在她的棺木上放一束鲜花,让她带给洛德法官。”对男女在诸多方面,特别是爱情上的不平等的不满和批判,深深渗入狄金森的思想和文字。女权批评认为,每一个觉醒的女性身上都有一种因判逆而来的疯狂,就像勃郎特的简?爱中疯女人的伯莎其实正是好女人简?爱的另一面,“阁楼上的疯女人”作为一个意象,最好体现了男权文化对于女性的压制和迫害,疯女人伯莎代表了每个女性身上都有反判的愿望,伯莎最后将桑棵尔德烧毁,是简?爱反抗罗切斯特男性中心位置的潜在欲望的位置,不过,在父权制强的压力下,以往的女性和女作家们只能以“倾斜”的方式来讲述自己的这一愿望,“从简?奥斯汀和玛丽?雪莱到艾米莉?狄金森等妇女都创造了某种意义上属于再生羊皮纸式的作品”,这些作品以屈从父权制文学标准的形式,曲折地表达了女性充满反抗的内心。她们虽不免为父权制的诗学的肢解,但因为她们那掩藏不住的独特气质,已使人们尽可能地记住了她。 (四) 其实,课本上的译文还存在另一处明显错误。第三四句“如果我愿我可以爬过”中的“愿”,与之对应的英语单词的意思却是“尝试”。换言之,这两句应译为:“如果我去爬我可以爬过”。二者相差甚远。课文的意思,只要想爬,就可以爬过,难道“我”不想爬吗?可见说不过去。 选入教材的文章,应该是经过精心挑选并严格把关的,不应该出现这样多的错误。建议教材审编者在选入外国作品的时候,尽量多找几个译本,反复比较,决定取舍。另外,最好能将原著附在课本或教师用书之上,以便及时发现错误,避免以谬传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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