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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 菌渣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四川森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 年 08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菌渣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101-510623-04-01-48669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天元街道白江村 5 组地理坐标( 104 度 16 分 10.949 秒, 31 度 10 分 10.72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C4220建设项目行业类别85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42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 填)旌阳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川投资备【2020-510603-01-03-491137】FGQB-0181 号总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16.50环保投资占比(%)3.30施工工期5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项目于 2020 年 6 月开始 建设 ,并安装了生产设备, 目用地(用海) 面积(m2)6333.65前为停产状态专项评价设置 情况无规划情况旌阳区天元镇土地利用规划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1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用地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选址于德阳市旌阳区天元街道白江村 5 组,系租赁天元街道白江村村委会已建闲置厂房进行建设生产。根据德阳市旌阳区天元街道办关于四川森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菌渣秸秆等农业 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其选址的土地利用及规划符合性证明, 其中明确: 根据旌阳 区天元镇土地利用规划和旌阳区天元镇城乡建设规划, 该公司所在地属于设施 农业用地。该项目所在地不在镇域规划范围内,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同意该项目选址建设。自然资源部及农业农村部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联合发布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项目与通知符合性分析如下:表 1-1 项目与自然资规20194 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一、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 。其中, 作物种植设施用地包括作物生产和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 以及与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 、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用地; 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包括养殖生产及直接关联的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等设施用地 ,不包括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用地等项目为菌渣秸秆等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 用项目, 利用菌渣 及秸秆进行生产加工。符合二、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可以使用一般耕地, 不 需落实占补平衡 。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 可以使用永 久基本农田, 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 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 , 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 田确实难以避让的 , 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本项目所占区域不 涉及基本农田。符合同时、德阳市旌阳区农业农村局出具关于四川森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菌渣秸秆 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 其中明确: 该项目利用木耳菌渣及秸 秆进行生产加工,项目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相关要求。因此,项目与旌阳区天元街道用地规划相符。2其他符合性分 析一、产业政策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第四十三 项:“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 中的第 20 条“城镇垃圾、农村生活垃圾、农 村生活污水、污泥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同时 , 旌阳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2020-510603-01-03-491137】FGQB-0181 号)(详见附件)。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二、“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 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 号) 、德 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 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德府发20217 号) 的要求, 结合四川省生 态环境厅“三线一单 ”应用平台公开的四川省“三线一单 ”数据分析系统和“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系统。本项目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天元街道白江村 5 组,其属于旌阳区要素重点管控单元内,德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及项目所在位置见下图所示。图 1-1 德阳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及项目所在位置图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见下图所示。3图 1-2 项目与环境综合管控单元的位置关系图本项目地理坐标为: 104.269708 E ,31.169646 N ,经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平台查询,项目共涉及 5 个环境管控单元,分析见下图所示。图 1-3 项目“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成果示意图涉及到的管控单元见表 1-2。表 1-2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一览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 称所属城市所属区县准入清单类型管控类型ZH51060320006旌阳区要素重点 管控单元德阳市旌阳区环境管控单元-单 元管控要求环境综合管控单元要素 重点管控单元YS5106032220002石亭江旌阳区柳林村控制单元德阳市旌阳区水环境一般分区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 点管控区YS5106032320001旌阳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德阳市旌阳区大气环境一般分区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 管控区YS5106032540001旌阳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公告德阳市旌阳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4YS5106032550001旌阳区自然资源 重点管控区德阳市旌阳区自然资源管控分区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本项目与环境管控单位符合性分析见附件。综上所述,经过与“三线一单 ”进行对照后,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环 境质量底线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未列入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 ”相关要求。三、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外环境关系项目选址位于德阳市旌阳区天元街道白江村 5 组。根据现场踏勘,区域地势平坦,无不良地质地貌 。其项目外环境关系图详见附图 。项目外环境关系如下:1)东南侧外为当地农田,距离本项目厂界直距 288m 处约有当地农户 10 户、375m处有当地农户 18 户;650m 外约农户 30 户;2)西南侧为道路、道路以西为河滩地,距离项目 203m 处为射水河; 770m 处约有农户 20 户;3)西北侧紧邻闲置厂区,距离本项目 350m 处为当地农户 10 户;530m 外约有农户 27 户;4)东北侧外为当地农田,距离本项目 206m 处为当地农户 12 户、338m 处为当地农户 26 户、995m 外为白江村村镇;5)东侧为当地农田,距离本项目 310m 处为当地农户 18 户;6)区域地表水体射水河位于项目西南面 203m 处,其在下游 1360m 处汇入石 亭江 。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射水河及石亭江属于类水域,主要水体功能为灌溉、泄洪。表 1-3 项目外环境关系一览表名称性质/规模位置关系农户10 户、20 人东南侧、288m农户18 户、40 人东南侧、375m农户30 户、60 人东南侧、650m农户20 户、40 人西南侧、770m农户10 户、20 人西北侧、350m农户27 户、54 人西北侧、770m农户12 户、24 人东北侧、206m农户26 户、60 人东北侧、338m白江村村镇约 300 人东北侧、995m农户18 户、40 人东侧 、310m闲置厂房空置 ,无生产活动西北侧、临近闲置厂房空置 ,无生产活动西北侧、234m闲置厂房空置 ,无生产活动西北侧、400m闲置厂房空置 ,无生产活动南侧 、292m闲置厂房空置 ,无生产活动东北侧、478m5(2)选址合理性及外环境相容性分析1)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恶臭废气(H2S、氨)。根据德阳市常年气象资料,德阳市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周边农户位于项目东北侧及东南侧, 即区域主导风向上风向及侧风向,从气象条件看,项目选址合理。2)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厂区生产车间为边界周围 100m 范围,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点。3)污染物排放废气:项目发酵区恶臭废气采用发酵槽密闭+负压抽风后引入生物除臭设施+活 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废水:利用预处理池对项目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用于绿化及农田消纳,不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可达标。固废: 项目产生的固废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商。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由项目外环境可知,本项目所在位置不涉及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因此项目选址地无明显环境限制性因素,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在该区域的选址合理。四、与相关环境保护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 1-4 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等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表大气污染防 治规划文件规划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四川省人 民政府关于 印发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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