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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离婚协议书模板离婚协议书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所以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基本案情:李壮与女青年叶梦系网络聊天相识,见面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刚结婚时感情尚可,后来两人性格不合的缺陷慢慢暴露出来,经常为了一些琐事争吵,叶梦还生性多疑,严重干涉李壮的社交活动,使李壮应付得疲惫不堪。后来,两人决定和平分手,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现住房产归叶梦所有,婚后开办公司的股份归李壮所有,另外,李壮补偿给叶梦5万元。离婚后,李壮总以手头紧张为由,拒绝给付5万元,叶梦无奈,便申请法院执行离婚协议,被告知应另行起诉。于是,叶梦将李壮告上法庭。庭审中,李壮答辩称,协议书是在叶梦的胁迫下写的,但因缺乏必要证据,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认可了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判决李壮支付叶梦5万元。案例分析: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自愿所签署的,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协议。协议书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成立,但必须办理离婚登记后才具有法定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从而确定了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该法还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离婚协议书能否生效,法院一般审查协议的订立是否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既要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还要审查协议是否违反现有法律的强制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除非存在以上瑕疵,否则既经签订并登记,另一方就应当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反悔。如果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所以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所以,本案中的叶梦因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履行问题与李壮产生争议,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离婚协议书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最终认定了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从而支持了叶梦的诉讼请求。法院离婚协议书模板(二)男方姓名:_ 出生年月:_民族:_ 身份证号:_女方姓名:_ 出生年月:_民族:_ 身份证号:_双方于_年_月_日在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并生有1名婚生女(,_年_月_日出生)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二、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元;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_、遗弃、家庭暴力行为;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三、财产分割(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等个人专用物品。婚前财产:男方女方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男方女方婚姻存续期间个人债权债务:男方女方(2)女方自离婚证领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彩电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空调一台、家俱一套、组合音响一套、生活日用品件,总计约元;银行存款元,归女方元,男方元;运营出租车,作价元,归女方元,男方元。(3)双方确认无其它共同债权、无共同债务。四、男方确认给女方经济补偿元;五、名誉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承担违约金元。六、确认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七、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男方:_(签字) 女方:_(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注:本协议书范本为_地区民政局统一格式。法院离婚协议书模板(三)离婚协议书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所以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基本案情:李壮与女青年叶梦系网络聊天相识,见面后确定了恋爱关系,半年后,两人登记结婚。刚结婚时感情尚可,后来两人性格不合的缺陷慢慢暴露出来,经常为了一些琐事争吵,叶梦还生性多疑,严重干涉李壮的社交活动,使李壮应付得疲惫不堪。后来,两人决定和平分手,便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现住房产归叶梦所有,婚后开办公司的股份归李壮所有,另外,李壮补偿给叶梦5万元。离婚后,李壮总以手头紧张为由,拒绝给付5万元,叶梦无奈,便申请法院执行离婚协议,被告知应另行起诉。于是,叶梦将李壮告上法庭。庭审中,李壮答辩称,协议书是在叶梦的胁迫下写的,但因缺乏必要证据,法院不予采信。最终,法院认可了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判决李壮支付叶梦5万元。案例分析: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自愿所签署的,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协议。协议书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后成立,但必须办理离婚登记后才具有法定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从而确定了离婚协议书的效力。该法还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离婚协议书能否生效,法院一般审查协议的订立是否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既要审查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还要审查协议是否违反现有法律的强制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除非存在以上瑕疵,否则既经签订并登记,另一方就应当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反悔。如果签订协议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在我国,能够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种合意,不是一种司法文书,所以不属于上述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司法文书,因此,不能就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内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所以,本案中的叶梦因离婚协议书的财产履行问题与李壮产生争议,只能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该离婚协议书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法定情形,最终认定了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从而支持了叶梦的诉讼请求。法院离婚协议书模板(四)男方:_,男,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身份证号码:女方:_,女,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身份证号码:男方_与女方_于_年_月认识,于_年_月_日在_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因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儿子/女儿_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_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元,男方应于每月的_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银行帐号:)。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年_月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_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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