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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的现行规范文本之精神,及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理检查要求,结合各项目特点,公司特要求各项目部制定如下安全监理制度,要求各项目监理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把好工程施工安全关。安全监理人员每天必须对所负责的区段进行例行安全巡查,安监小组每月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两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书面通知承包商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较重大的隐患必须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进行处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1、树立法制观念,安全生产依法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各级管理部门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认真实行项目经理、承包队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原则。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4、项目设一名兼职安全员,每月1、11、_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做好安全记录。5、项目部要与分包、专业施工队、班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好通高速第三合同段_年_月_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1、树立法制观念,安全生产依法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各级管理部门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认真实行项目经理、承包队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原则。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4、项目设一名兼职安全员,每月1、11、_日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并做好安全记录。5、项目部要与分包、专业施工队、班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好通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四)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项目部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第二章相关人员安全责任第2条项目部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其安全由相关人员负责。第3条所有司机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第4条所有司机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执行行车规则。第5条禁止司机酒后驾车。第6条司机应按照规定合法停车,使用完车辆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在离开前再次检查确认。第7条司机在使用车辆前,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的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引发的后果由本人负责第8条车辆驾驶人员和看管人员对车辆应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按期检查车辆性能,如机油、防冻液、刹车油,总结安全工作,避免一切可能事故的发生。第9条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是疏于保养造成的车辆的损坏和故障。所需维修的费用,视情节严重,由公司和司机共同承担。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第10条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的制度。严禁未经项目部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由非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驾驶证的人员驾驶。第11条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应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本段查”,杜绝病车、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第12条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畅通,有无跑漏,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检查制动机件是否灵敏。第13条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应检查发动机和零配件情况,及时排除故障。第14条车辆返回后,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第15条保持最好的安全保险系数,是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出车:(1)油水电系统有故障时(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3)安全设备不全时(4)司机身体不适或者服用嗜睡药物时(5)装运大型设备或者危险物品,安全防范措施未能落实时第16条司机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特殊原因不能回库时,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的停车安全。第四附则第17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部所有。第18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审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1、施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持有_市建委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资质证书。2、施工项目部在组建施工现场管理班子时,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凡是项目工程在一万平米以下的,应设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工程在一万平米以上的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工程在五万平米以上的必须设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3、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各分项工程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劳务分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必须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并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和每日班前安全讲话制度,项目经理应亲自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例会,协调安全与生产之间的矛盾,督促检查班前安全讲话活动和活动记录。4、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二十四小时分班作业时,每班都必须有管理人员在现场。做到只要有人施工作业就有管理人员值班,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值班记录。5、使用劳务队、专业分包队时,依照_市政府第十四_外地来京人员务工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用工管理规定;结合项目工程需要制定合理的用工计划,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并_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等必备手续,严格依法管理。严禁使用手续不全人员和未经入场安全教育的劳务队、专业分包队进行施工作业。6、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劳务队及专业分包负责人和施工作业人员,应该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分支机构定期逐级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并认真作好记录。7、在编制项目工程施工_设计(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时,应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进度,部署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防范重点进行预测,制定以控制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和消防事故为重点的内容,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劳动保护用具用品的购置计划。8、项目施工现场,应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内业资料要全面反映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项目和内容;措施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施工_设计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安全防范重点预测、_实施,使之充分发挥指导施工生产的作用。内业资料必须在项目施工现场统一保存管理,作为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的重要依据。9、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操作规程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针对作业人员现状,全面细致地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员必须实现跟踪管理,以保证安全技术交底的贯彻落实。10、项目分承包安全管理,必须执行集团公司颁布的“劳务队、专业分包队”管理规定;无论是单位工程、还是分部分项工程、凡采取分包时,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核,不得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施工单位;凡是分包单位采取全额承包的(包工、包料、包管理)必须是法人企业。合同中必须明确由于自身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分包单位负责统计报告。凡是分包单位分包劳务的,必须视同自己劳务用工统一进行管理。11、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_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对自检或上级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必须按“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迅速解决,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填写“安全隐患整改记录”。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应做到,清楚在施部位防护重点;清楚安全设施、设备情况;清楚劳动力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12、一般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必须在施工_设计中“脚手架工程”一项内详细说明。高大异形脚手架必须有独立的设计方案结构计算书和施工图,所有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检查验收手续。13、_各类机械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和外用电梯),必须履行验收手续,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定期检修制度,认真做好检修记录,_与拆除作业时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设备运行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中小型机械设备都应挂操作规程牌和该机负责人名牌,现场任何机械设备、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都必须_漏电保护器,电焊机必须加装触电保护器或使用电焊机专用配电箱。凡因不符合安全规定而停用或损坏待修时,应存放在工具间或指定场所,禁止停放在施工区域内。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_的要求设置,编制临时用电施工_设计方案,审批手续齐全有效。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资料档案并设专人负责。购置临时用电配电设备,应采用国家认证合格产品。15、电工、电焊、气焊工、架工等特殊工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外地来京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证明,并换发_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上岗证”,不随身携带者视同无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16、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行为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的预见性将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项目管理人员见违章作业不予纠正视同违章指挥,现场违章作业人员由项目部负责_“违章作业人员学习班”。违章指挥人员由分之机构负责_“违章指挥人员学习班”参加违章学习人员应签字存档。17、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立即保护现场,迅速抢救伤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处理。_项目年月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六)1、项目监理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2、项目监理部必须确定“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降低工伤频率”的项目安全监理目标。3、为确保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得以实现,项目监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监理职责,严格按照_第3_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做好项目安全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商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项目监理部应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审查。项目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制度,旁站监理时必须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安全隐患应督促承包商及时整改。项目监理部应加强定期安全检查、不定期抽查及日常安全巡查工作,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发生。项目安全监理审核制度1、项目监理部组建后,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监理规划,并应根据拟监项目的特点、难点,结合以往的安全监理经验,在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2、监理规划编制完毕后,必须提交公司总工办审核,经公司业务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监理人员必须按已审批的监理规划开展安全监理工作。3、项目监理部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商、分包商的安全资质。承包商的安全资质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业绩。4、项目监理部必须严格审查承包商的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项目经理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电工、电焊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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