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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退出,户主不签字认可咋办?李雪龙贫困退出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当前,全国有扶贫任务的22个省区市都在进行贫困户退出核查工作。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贫困户达到了退出标准,可在退出程序中,有极少数户主不签字认可。这种情况咋办,成了令基层十分头痛的一个新问题。首先,我们来看看贫困户退出的政策规定。从贫困户退出的政策设计来看,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中,在退出程序上,设定了“拟退出贫困户认可”这一程序。有的省市区进一步明确了“贫困户户主本人不签字认可不能认定为脱贫”的规定。但在国务院扶贫办贫困人口退出的有关具体操作文件中,明确了“虽然农户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有八种情况不得退出”,其中并没有明确“贫困户户主不签字认可不得退出”的规定。据分析,贫困户户主不签字认可有四种情形:一是贫困户户主有智障。有的贫困户一家人都有智障,无法与人进行正常交流,要让他们签字认可基本不可能。二是贫困户户主外出务工。在组织退出的时间段,贫困户户主无法回来签字确认。有的地方规定“除非有户主本人亲笔签字的正式委托文书,才能由本人指定的被委托人代为签字,包括短信、电话委托都不行”,意思就是贫困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签字,在没有正式委托文书的情况下,也不能认定为脱贫。三是贫困户户主不满意。贫困户认为没得到过什么帮扶,对扶贫工作不满意,坚决不签字认可。四是贫困户户主故意不签。贫困户该享受的政策也享受了,干部帮扶工作也到位,贫困退出的标准也达到了,贫困退出的激励政策也宣讲到位了,可还是有极少数的贫困户户主故意“刁难”不签,抱着“我就是不退,你奈何不得”的态度。对上面四种情形,笔者认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不能简单规定“贫困户户主不签字认可不得退出”,更不能因此使“贫困户户主签字认可”成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死结”,这不符合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要求。否则,既会严重挫伤基层抓精准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又会形成错误的导向,影响精准脱贫工作,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十分有害。对贫困户户主有智障的情形,要在确保政策落实和帮扶到位的前提下,客观公正评价是否达到退出标准。对达到退出标准的,要通过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方式,由村党支部书记代为签字认可,并附相关的佐证材料备查。对贫困户户主外出务工的情形,这个比较好处理,但在退出前必须将正式委托文书的规定告知基层,便于基层具体操作。不能事前不告知,事后核查时才说不行,引起基层埋怨。对贫困户户主不满意的情形,说明政策宣讲和政策落实不到位,帮扶工作也不到位,的确不能退出,必须切实加强整改落实。如果强行让贫困户退出,这就是数字脱贫、被脱贫,可以作为反面典型,对基层进行问责。对贫困户户主故意不签的情形,这也是最让基层感到困惑和头痛的情形。要进一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找出贫困户户主为什么故意不签的真正原因。1、如果是因为贫困户自己理解的脱贫标准与国家政策规定的退出标准有出入,贫困户的期望值很高的原因,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讲明贫困退出的政策标准,讲明扶贫是解决脱贫问题,不是解决致富问题,致富需要自身以后的努力。2、如果是因为贫困户有“退出以后再也享受不到扶贫政策”的忧虑的原因,要耐心细致地宣讲好脱贫政策,用其他贫困户退出以后继续享受扶贫政策的事例来说服贫困户。3、如果是故意“刁难”,要旗帜鲜明地予以批评和教育,并通过其亲戚朋友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如若还不通,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方式,由村“两委”作出决议,作为特例,由村党支部书记代为签字认可,附相关的佐证材料备查,并报乡镇备案。在县级以上核查时,事先就要讲明这些特例。只有这样,才能倡导精准扶贫正能量,才能有利于调动基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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