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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调委会受理当事人申请受理调委会主动受理党委政府指定受理直接处理分流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调 查调 解调解未果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告知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或签订协议协议不能履行制作调解协议卷宗卷宗存档回 访定期报告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委托受理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流程图依据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基层司法所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予以具体指导和监督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解答、处理调解委员会或纠纷当事人就人民调解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咨询和投诉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请求或者根据需要,协助、参与对具体纠纷的调解活动对调委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检查,发现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应当予以纠正总结交流调解工作经验,调查研究民间纠纷的特点和规律,指导调解委员会改进工作积极推动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与发展,不断研究和探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与途径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流程图定期培训不定期培训以会代训、组织参加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培训班等拟定培训方案安排授课人员及准备授课材料基层调委会上报参训名单培训筹备,通知培训时间、地点正式培训培训小结及情况通报市级人民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表彰奖励流程图拟定表彰、奖励方案批准表彰、奖励方案各基层单位申报县(区)司法局初审人民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平时工作中进行考察对人民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进行初步考核、评议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不符合表彰、奖励要求的,进行告知上级机关批准进行表彰、奖励向社会公布颁发表彰奖励决定表彰、奖励材料归档并报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矛盾纠纷处理流程图排查申请转交登记受理审批一般纠纷村调委会各相关站所调查调解未达成协议达成协议归档回访乡调委会重大纠纷调查听证调解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继续调解转交其他单位行政裁决引导诉讼或其他渠道解决归档回访涉法纠纷司法所派出所法院社区矫正流程图入矫日常管理解除矫正法院新判决监狱或看守所释放法律文书送检察院法律文书送司法局矫正对象7日内报到司法所7日内走访派出所训诫进行入矫教育建 档矫正对象每周电话汇报、每月书面汇报1次司法所每月走访其家庭或单位、居委会1次迁居需向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通报司法所,移送其档案迁入市内且不超过三天请假口头报告,市外7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每月参加公益劳动不少于12小时,每月参加集中学习至少1次每月对其评定打分1次,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奖惩应征求各方意见由街道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审核司法所对2个月以内矫正期满的矫正对象进行解教教育期满前1个月,司法所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期满前10日,司法所出具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送区局审核决定期满之日,区局向法院、检察院、派出所、社区发出书面解矫通报期满之日,司法所通过一定形式对矫正对象作解矫宣告宣告后,司法所在解除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上作解矫登记10日内,整理矫正对象档案卷宗材料,报送区局审核入矫一月后评定管理等级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流程图矫正执行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矫正解除谈话教育建立档案签订协议学习教育发放入矫须知制定矫正方案进行公益劳动进行心理矫治矫正对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督管理规定矫正对象每周以电话、每月以书面向矫正机构报告思想活动情况矫正对象迁居或离开居住区域时必须经矫正机构和公安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罪犯须遵守在指定医院就医、转院或进行治疗以外的活动须经批准等规定街道、乡镇矫正机构日常监督考察矫正机构按月将新增矫正对象名单、基本情况,按季将其考核情况报检察机关,接受检察监督建立考核制度每月计分考核按季进行综合考核评议奖励处罚表扬、记功评为积极分子减刑警告、记过治安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重新犯罪或发现余罪予以刑事处罚死亡收监执行因减刑提前解除重新犯罪、有余罪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刑期、考验期满履行审批手续后宣布对材料归档,备案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流程图社区服刑人员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1、个人与家庭收入情况证明;2、乡镇(街道)证明;3、个人身份证和和户口薄;4、个人要求落实低保申请书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充不符合条件,将材料退回司法所初步审查、整理材料,做出鉴定,提出意见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补充不符合条件,将材料退回司法行政机关协调民政、劳动等部门进行相关审查、批准进行就业培训、指导或者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报市、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处罚流程图建立考核制度重新犯罪或发现余罪予以刑事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治安处罚司法惩处的相关部门区矫正办研究决定报市矫正处对其中矫正表现不好的矫正对象,司法所提出处罚建议按照考核结果进行量化计分进行每月考核按季度进行综合考评社区矫正工作中问题的协调处理流程图对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方案中的不当之处或者有不同意见,进行再次修订、论证、协调和完善邀请相关部门对初步方案进行论证、协调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初步解决方案材料归档,备案分管领导决定,相关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付诸实施上报分管领导形成书面解决方案材料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流程图市局年初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拟制年度监督指导计划和临时性检察方案按计划安排实施监管根据投诉、举报实施临时性检查1、实施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2、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3、开展调查、检查、收集证据4、检查完毕后承办人写出终结报告,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市局主管领导报告,并批准一般违纪的,当场纠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违法、违纪达到行政处罚标准的,按国务院59、60号令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将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结果记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诚信档案归档年度汇总监督检察情况并公布结果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审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告知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发现提交材料不全,告知相关法律援助机构补交告知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或其他它有效身份证明;与所申请法律援助有关的材料;经济状况证明或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第14条规定人员的证明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7日)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决定不予援助,出具不给予法律援助通知书申请人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申请时限: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审查意见(5日)提供法律援助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经审查异议成立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不予提供法律援助决定审查复核流程图法律援助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出具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决定不予援助,出具不给予法律援助通知书申请人可以向当地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申请时限: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审查意见(5日)经审查异议不成立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经审查异议成立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流程图刑释解教人员的相关材料刑释解教人员本人携带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寄发接受刑释解教人员的相关材料档案将回执寄回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将材料档案转递各县(区)安置帮教办公室各县(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将材料档案转递刑释解教人员所属乡镇(街道)司法所将人员情况进行登记、建档根据人员具体情况制定帮教方案落实重点人员相关监管措施落实帮教措施,实施帮教活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指导流程图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决定或者建议实施奖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协调、组织法制宣传教育的培训、考试、考核协调、指导、督促和检查本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和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决议、决定依据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相关的规章,对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考试、考核流程图市局根据相关要求,提出初步方案报主要领导审批下发方案通知组织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不合格通过考试、考核进行补考或限期整改将考试、考核情况进行总结汇总报领导审阅、批示在一定范围公布资料归档、备查报相关部门备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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