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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概况1.1工程概况结构类型及主梁跨度:1#车间为单层厂房,内设跨度为30m的5吨电动单梁地操式吊车,采用门式钢架轻钢结构,吊车轨道标高6.000m,柱外侧顶部标高为9.000m;2#车间为单层厂房,内设跨度为24m的5吨电动单梁地操式吊车,采用门式钢架轻钢结构,吊车轨道标高6.000m,柱外侧顶部标高为9.000m。1.2本工程施工安全主要特点:钢结构工程专业性强,施工安全特点独特、突出: 钢结构跨度大,吊装比较复杂;场地未硬化,运输频繁;易发生起重伤害、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等安全事故。 高空作业频繁,和土建交叉施工,安全隐患多、危险性大;易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 现场焊接多,线路多,易发生漏电触电事故。 施工任务重,工期紧。 第二章 编制依据序号编制依据备注施工组织设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本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现场实际情况第三章 高空作业管理方针及目标3.1高空作业管理方针坚决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规定,积极开展“安全性评价”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全面实行“预控管理”,建立健全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支持,控制和减少高空作业伤亡事故的发生。3.2高空作业管理目标配合总包保市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高空作业伤亡事故;月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高空作业安全隐患整改率100。第四章 高空作业管理体系在本工程的施工进程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管,安全员为具体负责,班组长具体落实的高空作业保证体系,并通过高空作业保证体系,进行相应的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高空作业体系如下所示:第五章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5.1 高空作业管理制度5.1.1例会及考核制度5.1.1.1项目部每个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星期的高空作业安全情况,布置下一星期的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5.1.1.2 每月底对项目部目标管理人员按照目标的分工进行考核,分为较好、一般、较差等几个层次,被评为较好的次月初给予表扬和物质上的奖励,较差的将罚款。5.1.2高空作业技术管理制度5.1.2.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整改。5.1.2.2工程开工前技术负责人(项目工程师)要将施工方案、施工方法、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人员进行详细交底(见高空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5.1.3建立并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5.1.3.1本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经理(或安全部经理)的交底,项目其他人员接受项目经理的交底。5.1.3.2 职工上岗前,项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该职工的岗位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工作。5.1.3.3 对钢柱吊装、钢梁安装、高强螺栓施工、电焊作业等分部(或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分部(项)工程交底。5.1.3.4做好本工程高空作业重大危险源及控制措施的交底。5.1.3.5建立并执行班前高空作业安全生产交底制度。5.1.4 高空作业安全用品管理制度5.1.4.1 本工程高空作业安全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脚手架类、围栏、警戒线等。5.1.4.2 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已经使用过的安全带应进行冲击实验,新购安全带应有合格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爬梯、警戒线等必须加强维护,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时,必须由项目安全员或负责人同意,并在拆除部位以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设立明显标识;具备条件时应尽快将拆除部分恢复。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搭设和拆除,搭好后必须经过验收挂合格标识牌后才能使用。其他施工人员必需拆除或移动脚手架时,必须由项目安全员或负责人同意,并在拆除部位和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设立明显标识;具备条件时应尽快将拆除和移动部位恢复。高空作业区域用“红白旗”设置警戒区。 5.1.5建立并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1.5.1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由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的高空作业安全检查,检查以定期安全检查记录表记录,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高空作业事故隐患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隐患通知单,各施工队伍(班组)在收到安全隐患通知单后,应定期、定人、定措施整改。项目安全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若发现重大高空作业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有权下达临时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验收批准后方可恢复施工。5.1.5.2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高空作业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5.1.5.3 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5.1.5.4 每个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5.1.5.5公司生产、安全部门每月对项目检查一次,并对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高空作业事故隐患和违章现象,开出安全隐患通知单,项目部必须定期、定人、定措施整改。5.1.6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制度:为了保证高空作业安全,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本项目部高空作业安全生产中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5.1.6.1凡新进或调换工种的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高空作业安全教育,方准上岗操作。5.1.6.2特殊工种工人不仅持证上岗,而且要接受高空作业的安全教育。5.1.6.3要结合各特定季节、节假日,进行不定期的针对性的高空作业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考核档案。5.1.6.4班组做好班前高空作业安全活动(或班前交底),并做好记录。5.1.6.5高空作业教育主要内容有: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各项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项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各项规定、制度。施工生产中高空作业重大危险源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5.1.7高空作业验收制度5.1.7.1建立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和台帐,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5.1.7.2建立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验收制度(如登高爬梯、吊蓝等)。5.2 高空作业行为控制5.2.1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保险钩必须挂在稳定可靠处。5.2.2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2.3没有项目部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的批准,任何施工人员不得更改、破坏现场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5.2.4 没有项目部和安全员的书面通知之前,任何施工人员不得更改、拆除其他施工单位设置的高空作业安全保护措施。5.3 高空作业用工管理5.3.1项目部所有新进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相应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进入高空作业工作。5.3.2强化对现场高空作业人员的管理,办理好高空作业人员的各种有效证件,登记在册。人员流动有序,进出场须备案记录。第六章 高空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在高空作业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宁波市和浙江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认真执行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将工程现场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纳入公司的安全管理轨道并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同时服从总包方对高空作业安全的统一管理,配合做好各项现场施工安全工作。6.1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加高空作业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公司和建设、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认真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建立并执行各级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考核。6.2高空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监督员为副组长,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为组员的项目高空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形成纵横网络管理机制。各自职责如下:6.2.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高空作业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高空作业的安全。6.2.2项目副经理:直接对高空作业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高空安全工作,并随时检查。6.2.3技术负责人:制定项目高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督促高空作业安全措施落实,解决高空作业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6.2.4安全监督员:督促高空作业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高空作业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内高空作业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6.2.5施工工长:负责上级安排的高空作业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施工前高空作业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高空作业安全学习。第七章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7.1 构件卸车7.1.1 吊索具的选用:7.1.1.1根据构件单件重量合理选用卡具、钢丝绳(见8.3-1)。表8.3-1:钢丝绳安全系数K值表钢丝绳用途安全系数钢丝绳用途安全系数作缆风绳3.5机动起重设备56缆索起重机承重绳3.75作吊索时弯曲67手动起重设备4.5作捆绑吊索8107.1.2 必须派起重工现场指挥卸车。7.1.3 安全员现场监控。7.1.4 夜间卸车照明光线必须充足。7.2 构件安装7.2.1安全设施为保证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梁安装时设置安全绳,供高空作业人员行走和作业。在适当位置设登高设施,供高空作业人员上高。1) 用于安装的操作平台(挂篮)必须在构件起吊前进行固定。2) 钢柱吊装时必须准备好梯子,以便于摘钩及安装钢梁时人员上下。3) 防坠器:为确保操作者在上下钢柱时的人身安全,钢柱安装时都将配备防坠器。人员上下时,将安全带挂在防坠器的挂钩上,避免发生坠落事故。4) 安全挂钩与工具防坠链:借鉴日本工具安全挂钩与防坠链的做法,将全部手动工具、轻型电动工具加设不同形式的防坠链和挂钩,会有效地防止工具高空坠落伤人事故。5) 安全绳:安全绳(钢丝绳)的设置是随着结构的安装过程同时设置在柱顶及梁间。安装人员在高空活动时处于安全绳的保护状态。第一道钢梁安装后立即挂上安全绳,操作人员在高空梁上活动均穿戴安全带,扣住安全钢缆起到防坠保护。7. 2.2 高空作业规定1) 高空作业的下方应划出禁区,设置警示标志。2) 高空作业区,应在醒目处悬挂标记,写明高处作业和技术安全措施。3) 各施工队在高处作业还必须有安全可靠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进入施工。4) 凡患有膨腰病,精神病,高血压、贫血病、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者,禁止上岗作业。5) 作业负责人、安全员,每天对进入高空作业区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检查各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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