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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薪酬分配办法为适应集团战略发展规划的需求,充分发挥分配激励机制对公司 绩效的促进作用,遵照集团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第一章 总则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按劳分配与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效率优先,对内公平,对外具有竞争力原则;(三)坚持以岗定薪、岗动薪动、体现岗位差别的原则;(四)坚持向关键的管理岗位、技术岗位、高素质短缺人才岗位 倾斜的原则;(五)坚持效益工资与员工所在单位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 的原则;(六)坚持工资收入向一线操作层员工倾斜的原则;(七)坚持操作层员工工资收入侧重工作绩效的原则。二、适用范围(一)公司在册并在岗的员工。(二)公司急需的高素质管理人才和高技能操作人才,经公司批 准实行协议工资。第二章 管理人员工资总额构成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职称(执 业)津贴、奖金及补助等构成。一、工资结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补助(津贴)+绩效工资二、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确定(一)岗位设置:按照集团公司文件,关于岗位工资相关规定, 管理人员岗位设置分为三大类:初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高级 管理人员,设置十个岗序。各岗序工资标准制定如下:(见附表 1: 岗位工资标准)(二)高、中级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的确定:1、公司高级、中级管理人员分别执行相对应的岗位工资。2、公司中级以上管理兼职的,执行高级职位相对应的岗位工资 标准。(三)初级管理人员岗位工资的确定:公司所有初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初级管理人员岗位任职标准 核定岗位工资标准。1、一级主办:取得与岗位匹配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集团公 司聘任的,研究生毕业工作满二年,本科毕业工作满五年,专科毕业 工作满七年,中专毕业工作满十年;操作层人员从事管理工作满十年。 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业务精通,有很强的专业技术水平,能以 企业为重,圆满完成工作并具有协调工作的能力,做工作基本能站在 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对工作成绩突出,专业技术水平特别强的人员, 经考核合格并经公司批准后可破格任职。2、二级主办:取得与岗位匹配的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并被集团 公司聘任的,研究生毕业工作满一年,本科毕业工作满三年,专科毕 业工作满五年,中专毕业工作满八年,高中毕业从事管理工作十五年 以上;操作层人员从事管理工作满八年。钻研业务,责任心强,有较 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独立工作并具有协调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3、一级科员:取得技术员(或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并被 集团公司聘任的,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专科毕业工作满二年,中专 毕业工作满五年,高中毕业从事管理工作十年以上;操作层人员从事 管理工作满五年。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能较好地独立完成本职工 作。4、二级科员:具备上岗资格,专科毕业工作满一年,中专毕业 工作满三年,高中毕业从事管理工作八年以上;操作层人员从事管理 工作满三年,能基本完成本岗位工作。5、三级科员:不具备二级科员任职标准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6、其他岗位人员:指不属于以上管理岗位的其它人员。 公司所有在册在岗员工均应按本次岗位任职条件重新定级。(四)试用期人员工资标准1、根据集团员工招聘、招收管理办法,新入职的毕业生需设 见习期,时间为一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新招聘员工设试用期,一 般情况下本科及以上人员为三个月,专科及以下人员为六个月,特殊 情况可不设试用期。2、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中专毕业生为1200 元,专科毕业生 为 1500 元,本科毕业生为 1800 元,研究生为 2000 元。试用期满经考 核合格并转正定级后,工资收入水平不得低于下列标准:中专毕业生1300 元,专科毕业生 1800 元,本科毕业生 2000 元,研究生 2200 元。三、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劳动积累的补偿,是调节新老员工工资关系和 鼓励员工长期、稳定为公司服务的重要手段,也是员工收入逐年递增 的激励措施。工龄工资标准确定为:(一)2008 年及以后新参加工作的员工,工龄工资每月按 100 元 作为基数发放,工龄满三年后,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 元。2008 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员工,工龄工资基数按下列标准执行,即 工龄在五年内(含五年)每月基数为100 元,工龄满五年后,2000 年 12 月以前为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 元;2001 年起工龄每 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 20 元。(二)2006 年、2007 年参加工作的员工从2010 年开始每满一年 工龄工资加 30 元。(三)调入员工,调入前属本行业的人员,三年内按每月100元 计发,在本企业工作满三年后,原工龄予以承认;调入前不属于本行 业的人员,三年内按每月100 元计发,在本行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后则 开始将其调入前的工龄视同本企业的工龄,计发其工龄工资,计算标准 同上。四、各种津贴 各种津贴是为鼓励专业人员钻研业务知识取得更高层次的专业 知识而设置的对应岗位的津贴、补贴。(一)职称补贴:职称以国家或公司承认的相关证书及集团公司 聘任文件为准。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其中:中级职称补助150 元/ 月,高级职称补助300 元/月,正高级职称补助350 元/月。(二)注册执业津贴 补助范围:注册在集团公司或我公司的在册在岗员工。 补贴标准:1、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1200 元/月;2、特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600 元/月;3、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师 500 元/月;4、国家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 300 元/月;5、二级注册建造师200 元/月。津贴发放:依据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出具的各单位员工注册情 况,由我公司按月发放。如取得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注册资格的, 在其中最高注册资格标准的基础上发放,其余减半累加发放。新注册人员从注册之日起的下个月开始发放。五、宅电补助标准:公司正职 300 元/月,公司副职 200 元/月; 部门正职 150元/月,部门副职100元/月,员工50元/月。六、餐费补助标准为:150 元/月。七、女工卫生费、冬季取暖补助费和夏季福利费等按集团公司有 关规定执行。第三章 其他规定一、凡当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一年后,经过考核合格后再 列入岗位工资。(一)缺勤在30 天以上、旷工累计3天以上的;(二)由于工作失职被停职在30 天以上的;(三)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被经济处罚在1000 元以上的;(四)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未经集团公司或我公司同意而注册 他处的;(五)其他被认为不符合要求的。二、新调入员工、复岗人员实行6 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执行 拟定岗位的下一档,试用期满经过考核合格后再列入定岗工资序列。三、关于工伤、病假、事假及旷工(一)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发生工伤后,公 司按照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由本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治疗结束后,员工提供病历,待劳动行政 部门鉴定伤残等级后,予以报销。(二)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须在 3 天内出具地市级以上医疗 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化验单等相关的病历报告。工龄在 10年以下的, 享受 5 天岗位工资80%的病假工资;工龄在10 年至20 年的,享受 10 天岗位工资80%的病假工资;工龄在20年以上的,享受15 天岗位工 资 80%的病假工资。病假超过 1 个月的,须出具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出 具的诊断书、化验单据等相关的病历报告,经公司批准且在集团公司 备案后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病假医疗期内,能够用日常加班或带 薪休假天数补齐病假缺勤天数的,不扣发工资。(三)员工事假三天以上须书面申请。事假期间,能够用日常加 班或带薪休假天数补齐事假缺勤天数的,不扣发工资;不能补齐缺勤 天数的,扣发相应的岗位工资。事假原则上不超过十天,事假十天及 以上者,须经总经理审批,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四)严禁旷工。有旷工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程度作出停发工资 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各项保险等处理。四、关于婚丧假、产假(一)婚假:依据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均可享受婚假30 日 (其中包含 10 天带薪假, 其余天数只发工龄工资)。 婚假必须在结婚半年内休完。(二)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 给予 3 天丧假(带薪);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祖父母)去世者, 给予 1 天丧假(带薪)。(三)产假: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并属于晚育者可 享受 6 个月产假,多胞胎每胎多加15天的产假。产假期间享受生育 津贴。五、其他规定非在册在岗员工履行协议工资。附件:公司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附件公司管理人员岗位工资标准营销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一、为规范营销人员薪酬标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按 照明确责任、公平分配的原则,制定本办法。二、营销部本 本部薪酬标准:营销部部长、文员工资按照公司 薪酬分配办法执行。营销一部、二部、三部负责人及业务员工资由基 本工资+业务提成构成,营销一部、二部、三部负责人基本工资为 2200 元/月,业务员基本工资为1500 元/月,伙食补助为150 元/月。租赁 费签认回收、营销业务提成执行公司相应办法。三、区域分公司营销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业务提成+外出补助 构成。分公司负责人基本工资为2200 元/月,业务员基本工资为1500 元/月,外出补助为1000 元/月,伙食补助为150元/月;租赁费签认 回收、营销业务提成执行公司相应办法。四、营销人员手机通讯费标准:执行公司通讯费用补助管理制 度。五、营销人员业务提成标准详见营销人员薪酬激励办法六、本办法未做规定的,一律按照公司薪酬分配办法的规定执行。七、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拆、安检人员薪酬办法一、安拆人员工资结构(一)工资结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奖金+补助(津贴)(注:新录用操作工人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 元,试 用期内无计件工资、奖金及补助(津贴),三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后执 行岗位工资标准。)(二)安拆人员工资1、工资结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奖金+补助(津贴)2、岗位工资:1850 元3、饭补:每人每月150 元4、计件工资标准:(1)塔吊安装和拆除:a塔吊安装。每台每人330元;每道附墙每人100元;标准节安装到 20 米以上起算,每节每人 10 元。b塔吊拆除。每台每人330元;每道附墙每人100元;降标准节, 每节每人 10 元,塔吊降至 40 米后,不再计费。c.塔吊主钢丝、主电机更换每次每人50元(标准为5人)。(2)施工电梯安装和拆除:a. 施工电梯安装。每台每人 330 元;每道附墙每人 26 元。b. 施工电梯拆除。每台每人 330 元;每道附墙每人 26 元。(3)拆除、安装电缆线a拆除电缆线。塔吊40米及以下的,每台每人20元;40米以上 的,每台每人 30 元;电梯每台每人 20 元。b安装电缆线。塔吊40米及以下的,每台每人20元;40米以上 的,每台每人 30 元;电梯每台每人 20元。(4)其他维修其他维修每次每人 10元(按实际需求人数安排)。(5)安拆维修食宿补助伙食补助市内为每人每天15 元;伙食补助市外全天为每人每天30 元,当天往返的为每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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