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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和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在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能够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及时处理,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置突发安全事件过程中,以保障消费者和游客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全力为消费者和游客提供救援、帮助,最大限度减少消费者和游客伤亡。2.合力救援,应急处置。处置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由县文广旅体局和属地乡镇街道按照*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共同做好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工作。3.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管控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突发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和文化旅游企业应建立相应的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安全事件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将损失降到最小。并积极配合突发安全事件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有效开展消费者和游客应急救援工作。5.预防为主,防微杜渐。要始终把预防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管控措施,减少突发事件的几率,同时加大宣传普及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活动的安全知识力度,提高消费者和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三)参考依据根据*等法律法规和预案,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预案。(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区域内文化旅游市场因暴乱、动乱或严重骚乱等群体性事件,爆炸、自焚、暴力袭击等恐怖袭击事件,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突发事件,以及其他突发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事件中导致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等情况。本县游客在外地发生旅游安全事件的,可以参照本预案采取行动。(五)事件分级对于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大型文化旅游节庆活动突发事件,根据*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消费者和游客伤亡人数、涉及数量、财产损失情况等确定事件预警等级。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旅游交通事件,或者引发较大社会关注和反响的旅游交通事件,应加强情况报告并提高响应等级。二、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县文化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文化旅游市场安全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由县文广旅体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域的领导、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相关单位负责人、相关企业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文化企业、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和其他经营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有:1.启动文化旅游系统市场突发安全事件事故应急预案;2.组织、协调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4.负责上报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相关的重要信息;5.负责批准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6.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救援情况。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二)工作小组根据事故处置需要,领导小组可下设若干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应急处置工作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文化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处置领导小组。1.综合协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根据事故性质,组织协调各文化旅游企业参加事故救援工作,与应急协调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紧密联系,及时了解事故原因,并向上报送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2.应急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应急车辆调配工作,保证消费者和游客的疏散和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负责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资金的落实和管理,指导文化旅游企业开展相应工作;负责配合相关各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3.现场调度组:由事故责任科室牵头,配合公安等部门及属地政府做好事发地消费者和游客的紧急救援工作,分析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防范对策及措施。4.善后处理组:由局办公室和市场管理和广电科牵头,配合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所在地政府,协助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督促相关文化旅游企业,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5.信息发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相关工作,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受理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地现场记者采访的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三、监管与应急响应(一)预防与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的事前排查与预防制度,加强对文化旅游市场各个环节安全隐患的日常监管;健全和完善文化旅游企业突发安全事件检查备案制度。针对文化旅游市场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要做到有效的预防、预警,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网络。对相关部门提供的可能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信息,要针对可能对消费者和游客人身及财产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对大型文化旅游集会活动要充分做好事前风险排查及事中严密布控,落实责任主体。(二)应急响应1.响应程序发生文化旅游市场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突发事件后,相关文化旅游企业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企业负责人和现场有关人员应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事态的同时,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政府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情况、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上报完整书面报告。县文化旅游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根据有关上报要求,对较大以上的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向县政府和市文广旅体局报告。2.响应措施(1)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期间,相关负责人员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及时接受上级指挥和系统内和各文化旅游企业的信息。(2)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预案,各应急处理组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合相关部门有组织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当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降低相应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4.响应终结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按照县应急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继续做好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的责任调查、应急处理情况总结后续工作。(三)报告制度1.通报制度文化旅游企业在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向县文化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处置领导小组进行报告,并由各县文化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协调处置领导小组向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对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游客,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的,按有关涉外管理程序办理。2.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3.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4.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分析,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四、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置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督促有关方面按规定对受到损害的消费者、游客和从业人员进行保险理赔,抚恤、经济赔偿,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事件平息后,县文化旅游部门应配合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做好消费者和游客尤其外地消费者、游客,境外消费者、游客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二)责任与奖惩对在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三)总结报告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措施。五、应急保障(一)信息与通讯保障充分利用县救援信息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的专项信息报告制度。县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文化旅游市场应急救援电话,或与有关部门共享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二)物资与资金保障县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对和处置文化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物资和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先期处置需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担;有责任主体的,由责任主体负责。各文化旅游企业要为参加文化旅游市场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救援工作的人员配备安全防护装备,采取良好的防护措施,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人员安全。(三)人力资源保障县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和各文化旅游经营企业应加强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建设;县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要与专业(民间)救援队伍建立救援工作网络;要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和社区民众的救援力量。(四)应急预案保障各文化旅游企业要从功能和目标上编制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现场预案和应急救援方案,并与县级预案相衔接、配套。(五)宣传培训与演练县文化旅游管理部门及各文化旅游企业要加强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文化旅游市场突发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提升和强化文化旅游行业预防、处置及救援能力,保障广大消费者和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六、附则(一)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及时修订。(二)本预案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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