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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数据LB HR2017.3.19-202021/6/71一、职业病防治企业的义务和职责1.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2.健康保障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2021/6/72一、职业病防治企业的义务和职责3.申报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4.职业卫生管理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义务。2021/6/73一、职业病防治企业的义务和职责6.职业危害检测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7.职业危害告知义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8.培训教育义务。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2021/6/74一、职业病防治企业的义务和职责9.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0.不转移职业病危害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2021/6/75一、职业病防治企业的义务和职责11.事故处理义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12.举证义务。 劳动者申请做职业病鉴定是,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2021/6/76一、职业病防治企业的义务和职责13.保险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14.落实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待遇义务。 用人单位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2021/6/77一、职业病防治企业的义务和职责15.保险义务。 接受行政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义务。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2021/6/78二、常见职业病的种类及防护要点1.常见职业病的识别l识别程序:有害因素存在形态扩散途径l能引发职业病的常见化学污染物:磷化氢;砷化氢;硫化氢;氨;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五氧化二钒;镉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有机锡;溶剂汽油;苯;甲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硫酸二甲酯;苯胺;溴甲烷l形态:物质、能量(感官无法准确判知,需借助专业检测手段)2021/6/79二、常见职业病的种类及防护要点l工厂防治的重点是粉尘和毒物l来源:原、辅料;中间产物、副产物、废弃物;产品l一些产品通常是以“代号”或俗称来命名的,如天那水。应充分弄清其真正成分。可向供应商索取MSDS,如果涉及商业机密,应要求其提供安全保证书和紧急救援指导书。2021/6/710二、常见职业病的种类及防护要点l进入人体途径: 呼吸道(主要途径) 皮肤 消化道 一些特殊有害因素直接作用于人体全身或局部特定器官。例如高温、辐射、噪声。l 当在相同岗位或工作条件下,出现群体性症状应引起注意。2021/6/711二、常见职业病的种类及防护要点l一般来讲,有害因素分散度越小,其危害越大。l粉尘的分散度是指物质被粉碎的程度,以粉尘粒径大小的数量或质量组成百分比表示。粒子分散度愈高,悬浮于空气中的时间愈长,沉降速度愈慢,被人体吸入的机会就愈多;并且越易参与理化反应,对人体的危害愈大。2021/6/712二、常见职业病的种类及防护要点2.企业的对策l专人专管、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l制定整体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l识别危险源l制定详尽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021/6/713二、常见职业病的种类及防护要点3.有毒有害场所的管理要点l配备有效的防护设施,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l警示标识、操作规程、化学品容器上的标签是否规范l必要时,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l员工使用的水杯、饭盒的管理l具有职业病风险的岗位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项体检l劳保产品的发放过程中,一定要让员工签名(企业规避风险)l员工的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管理,若员工离职时索取带走,工厂也要保留复印件。l发生职业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切忌瞒报。2021/6/714三、职业病防治法法主要问答2021/6/715用人单位如何体现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 1、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 3、设置公告栏告知,将本单位职业病卫生管理制度和作业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向劳动者公布; 4、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在设备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2021/6/716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1、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1)化学因素:主要为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 (2)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异常气压、噪声及振动、非电离辐射、电离辐射; (3)生物因素: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 2021/6/717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2)劳动中过度精神(心理)紧张; (3)劳动强度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地安排与劳动者身体状况相适应的作业。 (4)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用不良体位和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2021/6/718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度因窗门紧闭而带来通风不良等。 (2)来自其他生产过程中散发的有害因素造成的生产环境污染。 2021/6/719什么叫“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为“三同时”。 2021/6/720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立项前应办理哪些手续?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立项前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必须委托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然后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预评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其定性或定量分析;职业病危害的防护措施以及预评价结论和建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后,有关部门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2021/6/721哪些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需要申报?如何进行? 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在于预防。凡生产职业病危害的项目都必须接受监督,不能失控,不能任其伤害劳动者。因此,确立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申报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企业申报的项目范围是依法公布的职业病危害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即申报的项目是本发第二条规定的列入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中的职业病的建设项目。申报部门为卫生行政部门。卫生部已制定并公布了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申报危害建设项目申报的具体方法。申报时要遵循两项原则:一是及时,及用人单位必须按卫生部具体申报规定和要求及时主动申报;二是如实,即用人单位应将建设项目的全部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 2021/6/722用人单位一旦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首先应当采取救援和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承担职业病事故处理所需一些费用;最后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原因进行总结分析,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再次发生。 2021/6/723用人单位如何向劳动者个人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 为保护劳动者的健康,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劳动者个人使用的防护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可以防止职业病危害,有效地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使用的,可以防止职业病危害,有效地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隔热工作衣、眼镜、防毒防尘口罩、胶手套、耳塞等,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发放个人防护用品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1)必须是符合有关标准,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2)这些个人防护用品能够真正起到预防职业病的作用: 2、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免费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021/6/724用人单位如何向劳动者个人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 3、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代替应当配备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用人单位应教育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5、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有专门机构、专人负责; 6、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企业购买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买回后有专人负责验收,且在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看其是否符合防护要求。 2021/6/72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鉴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些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职业病危害告知劳动者,是劳动者享有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劳动者亦应充分地享有这一权利。告知的内容包括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享有的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将这些内容如实地告知劳动者,并在所签订的合同中写明,不得加以隐瞒或欺骗。当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变动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时,特别是从事的工作是原劳动合同中没有告知的义务,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相关的条款。2021/6/726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应怎么办? 当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时,一是要尽快到就近医院防保科(所),最好到已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机构就诊,初步断定自己所患的疾病是否与所从事的职业有关。然后带齐数据:包括经用人单位确认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原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以及当地健康检查数据等,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到已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一步诊断,二是不要有思想顾虑,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旦真的患上职业病,则要积极地争取自身权益、积极治疗。 2021/6/727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病人有何保障?有哪些权利? 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均可受法律保护。当劳动者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经费有用人单位承担;当劳动者申请做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为劳动者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1、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其进行救治;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承担其费用;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诊断为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安排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对不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2021/6/728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病人有何保障?有哪些权利? 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生活保障,按国家工伤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如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诊疗和生活保障费用则有用人单位负担。诊疗和生活保障费用则有用人单位负担。 4、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法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或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起职业病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好职业病病人。 2021/6/729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该怎么办? 职业病诊断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非常强的一项工作。该工作需有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如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2021/6/730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该怎么办?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可由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进行鉴定。 2021/6/731本法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哪些义务? 劳动者在享有职业卫生保护权的同时,也有责任履行以下义务: 1、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正确使用的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假如劳动者不履行上述义务的,用人单位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如继续不听从劝告,屡教不改者,用人单位还可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021/6/732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及职业健康检查应找哪些部门? 用人单位的建设项目需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因素检测、评价的必须由依法设立并已取得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同样也应当由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尚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证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将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罚。因此,用人单位需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及职业健康检查时,一定要找取得资质认证和经批准的医疗卫生部门进行。 2021/6/733部分资料从网络收集整理而来,供大家参考,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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