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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结构图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地方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在权限范围享有行政权行政主体派出机关区公所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享有部分行政权的行政机构工商所税务所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警告( 6 个月 ) 记过( 12 个月)这三种不影响已有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处分记大过( 18 个月)降级( 24 个月)同时降低工资档次,撤职( 24 个月)同时降低级别和工资档次,开除公务员原因救济复核方式申诉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5 页行政法规立法权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规的备案行政规章立法权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行政规章备案拘束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执行力确定力行政处罚种类行政处罚设定处罚实施机关行政处罚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处罚简易程序听证程序行政处罚不成立行政处罚效力行政处罚无效当场收缴罚款种类行政行为治安管理处罚简易程序听证程序当场收缴罚款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设定1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许可的撤销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管理许可的撤回许可的注销行政许可案件的受案范围行政许可案件的被告2行政许可案件3法院对行政许可案件审理、判决行政许可中赔偿、 补偿4及诉讼问题主动公开公开事项申请公开行政公开主管机关和费用不公开的救济1第一、设定许可设定行政许可只能采用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1) 经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法律,国务院以行政法规,有权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地方性法规来设定。(2) 非经常性行政许可的设定国务院以决定形式,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以规章形式设定。2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4、5 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4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4、15、16 条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5 页复议申请人复议被申请人复议第三人复议条块管辖复议条条管辖复议管辖复议自我管辖复议特殊管辖复议申请转送复议维持决定行政复议复议确认违法复议决定复议撤销决定复议履行决定复议变更决定复议驳回决定复议重作决定复议前置型复议前置终局型复议与诉讼关系复议选择终局型复议后选择裁决终局型应予受理案件范围诉讼受案范围不受理案件范围级别管辖5管辖地域管辖6管辖权异议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原告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被告行政诉讼第三人知道行为内容,但不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起诉期限对复议决定不服行政不作为起诉5中级法院管辖范围(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2)海关处理案件;(3)被告为国务院各部门;(4)本辖区内的重大、复杂案件,包括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案件的可以除外;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涉及港澳台的案件;国际贸易案件、反补贴、反倾销案件6 (1)复议机关维持的案件,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复议机关改变 (主要事实和证据;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撤销、变更处理结果)的案件,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3)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案件,及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管辖;(4)不动产案件,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5 页被告举证责任举证责任被告怠于举证后果原告举证责任被告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原告举证期限证据规则依职权调取7证据调取依申请调取8不能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9部分无效证据10不能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11行政审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法律适用规则行政审判参考:行政规章行政审判参考:其他规范性文件行政审判援引:最高法司法解释行政诉讼行诉维持判决行诉驳回判决行诉变更判决一审裁判行诉撤销判决行诉重作判决行诉履行判决行诉确认判决原判遗漏当事人或诉讼请求二审裁判原判遗漏赔偿请求二审增加赔偿请求起诉不停止执行先予执行诉讼执行诉讼执行非诉执行7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事实认定的;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8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有法院调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当事人应提供而无法提供原物、原件的9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中自行收集证据;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相对人的陈述、申辩、听证权所获取的证据;原告或第三人在诉讼中提供的、被告在行政程序中未作为具体行政行为依据的证据10部分无效证据是指不能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依据的证据,但可以作为认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依据11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5 页主体要件国家赔偿要件行为要件损害要件返还财产因果要件恢复原状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给付赔偿金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直接损失的赔偿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方式1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国家赔偿13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经复议机关复议派出机构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14司法赔偿的范围民事、行政诉讼的赔偿范围15再审改判无罪的赔偿义务机关16司法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赔偿义务机关17二审前确认无罪但被逮捕的赔偿义务机关18赔偿请求时效19司法赔偿中不承担赔偿责任范围2012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修订,需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和关于 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的批复的规定全面掌握。14国家赔偿法第17、18 条15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8 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行使职权的下列行为,属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范围内的侵权情形: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限于罚款、拘留);财产保全、证据保全等保全措施;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殴打、虐待等行为;使用武器、警械。16再审改判无罪的,由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负责赔偿(应予赔偿的:已执行的原判刑罚(限于罚金、没收财产、拘役、徒刑、死刑);刑事拘留、逮捕) 。17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法院负责赔偿(应予赔偿的刑事拘留、逮捕) 。18在侦查、审查起诉或一审时作无罪处理的,由逮捕决定机关负责赔偿(应予赔偿的刑事拘留、逮捕);但仅存在应予赔偿的刑事拘留的,由拘留决定机关负责赔偿。19赔偿请求时效为2 年,自赔偿请求人知道/应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复议申请时效、起诉时效规定。20国家赔偿法第19 条:(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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