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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资产所谓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企业的资产可以从多种角度、采用不同标准分类,以资产的流动性为标准划分,可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第六类。1、流动资产它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中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短期投资按其投资对象的不同,划分为债券、重要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等;股票投资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其他投资是不属于以上两类的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存货是指企业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外购的零部件、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具有以下特点:1. 流动资产是企业有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循环、周转使用过程中,表现为各种各样的占用形态,如原材料、燃料、在产品、产成品等。2. 流动资产的占用形态是不断变化的。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流动资产的价值表现为流动资金。流动资金的循环周转形式是:从货币形态开始,通过采购材料、燃料等形成储备资金;车间领用材料等通过生产形成在产品,表现为生产资金;在产品进一步加工成产成品,表现为成品资金;产成品通过销售并取得销售收入,从而返回到货币形态。由此可见,流动资金随着再生产过程不断地发生形态的转变,并在循环周转过程中实现其增值。显然,流动资金的这一表现构成了流动资产的基本内容。2、固定资产它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器具、工具等。另外,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根据国家规定,“在建工程支出”也属于固定资产类。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技术基础,它的数量、功能和技术状况决定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竞争能力,是决定企业素质和效益的基本要素。固定资产与其它资产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使用期限长,一般都在一年以上。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27 页能连续在若干个生产周期内发挥作用,在长期使用中,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和属性。单位价值大,且价值随着磨损程度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生产的产品中去,构成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并通过产品的销售得到多次价值补偿。技术性强,测定多种寿命难度大。价值补偿和实物补偿分别进行。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区别,在于二者价值周转方式不同。二者的区别,表面上是物质形态的不同,即生产资料中,劳动资料作为固定资产,而劳动对象则作为流动资产,但实际上,有些劳动资料,如一些工具模具等,在企业中是作为流动资产(低值易耗品)看待的。因此,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区别的标志其实是其价值周转方式的不同。价值周转方式是价值转移和价值补偿的统一,固定资产价值的周转方式是逐渐地、部分地转移到其所形成的产品价值中,通过销售收入得到价值补偿,流动资产价值则是随着再生产过程而进行一次的、全部的价值转移和补偿。固定资产投资的不可逆性。货币一旦投资为固定资产,当需要逆转为货币时,往往难以实现其原有的账面价值,多数情况下会低于账面价值。例如刚刚购置的一辆新车开进拍卖行就要打折扣。当前在企业兼并、拍卖的风潮中,固定资产,例如厂房和专用设备等打的折扣就更大。这种“不可逆性”提醒人们购置固定资产时必须十分谨慎。3、无形资产它是指那些不具备实物形态,能够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长期发挥作用并有助于企业获得超额收益的权利、技术等特殊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其能否确指分可辩认的无形资产和不可辩认的无形资产,可辩认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不可辩认的无形资产主要指商誉。无形资产按期限划分,可分为有限期无形资产和无限期无形资产,有限期的无形资产的有效期为法律所规定,例如专利权、商标权等都有法律规定的有效期;无限期无形资产在法律上并无期限规定,如专有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按来源划分,可分为购入无形资产自创无形资产,如专利权,即可购入也可自创;商誉则只能自创,无法购买。无形资产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非实体性一方面无形资产没有人们感官可感触的物质形态,人们只能从观念上感觉它,它或者表现为人们心目中的一种形象,或者以特权的形式表现为社会关系范畴。另一方面,它在使用过程中没有有形损耗,报废时也无残值。无形资产虽不具有独立实体,但其使用价值必须依托一定的实体才能实现。例如,土地使用权依托于土地,商誉内含于企业整体资产组合之中。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27 页(2)、垄断性无形资产往往被特定主体垄断占有,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有些无形资产在法律制度的保护下,禁止非持有人无偿地取得,排斥他人的非法竞争,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有些无形资产的独占权虽不受法律保护,但只要能确保秘密不泄露于外界,实际上也能独占,如专有技术、技术诀窍等;还有些无形资产不能与企业整体相分离,除非整个企业权转让,否则别人无法获得,如商誉等等。(3)、不确定性一方面,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受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的影响很难准确地加以确定;另一方面,由于有效期的不确定,加上影响企业未来收益因素的多元化,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未来收益极不稳定。(4)、共享性无形资产有偿转让后,可以由几个主体同时共有。如商标权,受让企业可以使用,出让企业同时也可使用。(5)、可比性差无形资产的交换价值横向比较的难度很大。一方面,有些无形资产,如以科技成果为主体的技术知识产权,其生产是创新的、单一的,在市场上很难找到替代品,因而没有市场价值可供比照;另一方面,有些无形资产仅对特定的企业才有意义,使得其转让和变现能力极差,这就更加剧了它们在价值上横向比较的困难,如商誉。(6)、高效性无形资产能给企业带来远远高于其成本的经济利益。企业的无形资产越丰富,则其获利能力越强,反之,企业的无形资产短缺,则其获利能力就弱,市场竞争能力也就越差。房屋建筑属于固定资产,而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二者的结合构成了房地产。房地产是指房屋、建筑物与土地的总称,包括房产和地产两大类。房产与地产结为一体,相互作用。房地产的最大特点是空间位置的固定性,它不能按人们的意志随意进行移动,因而,房地产属于不动产的范畴。房产和地产由于自身的自然属性以及社会属性的不同,又各有其不同的特点:(1)房屋建筑物的特点房屋和建筑物都不能离开土地而独立存在。房屋和建筑物的选择可以是多次的、可以再生。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27 页房屋和建筑物的寿命是有限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本身会老化,技术进步则会加速老化过程,使其贬值。房屋和建筑物可以部分修整再生,这种部分替代,可以延长房屋或建筑的寿命,提高其功能效用。(2)土地的特点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地球上的土地面积是有限的,它既不能增加,也不能延伸。土地使用价值的永续性和增值性。土地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磨损、减少报废,而且利用得越好,越能提高它的生产力和承载力。土地的不可替代性。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许多物质资源可以被新发明创造的产品替代,唯有土地不可能被人们用其它生产方式产生,也不能被其它生产资料所替代。从使用角度看,土地可以独立于房屋建筑物而存在,如农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有着迅速增值的趋势。位于城镇的工业用地一旦变更为商业用地就会增值数倍;位于城镇的企业搬迁到郊区或农村,会获得为数不少的搬迁补助费。在企业资产评估中,房地产通常占有较大比重。4、长期投资它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它投资。狭义的长期投资资产,只是指对外投资并在较长期限内以股息、红利、利息、使用费等形式获取投资报酬的资产;广义的长期投资资产,是泛指以资金、实物或无形资产投入经营性工程,以期在较长时期内不断获取投资报酬的各种资产。企业的长期投资,是将企业的资金在较长的时间内让渡给其他企业。但这种让渡必须在不影响本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影响企业正常资金周转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企业进行长期投资,具有以下特点:长期投资是为了积累整笔资金,将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是根据参与和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决策等而进行的投资。长期投资的回收期在一年以上。长期投资是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有价证券是指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代表财产所有权或债权的证书。有价证券本身不是物,没有价值,它不过是现实本金的纸制复本。但它有价格,因为凭有价证券,证券持有者有权分享剩余产品价值,取得相应的利息,并对本金拥有终极请求权。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27 页有价证券种类繁多,大体上可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商业证券,又称票据,它不仅是一种信用工具,而且在一定的条件下能够转让流通,发挥流通手段或支付手段的功能,如汇票、期票、支票等;另一部分是公共有价证券,是指经审批机关审查批准后发行的,或具有一定面值,代表一定量财产价值,表明筹资和投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凭证,如股票、债券等。人们通常所指的证券是公共有价证券,即狭义的证券;而商业票据和公共有价证券则构成了广义的证券概念。有价证券具有以下特征:票面上载有一定的面值。表示股权或债权、债务关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发行。经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由法人代表签署,按规定承担相应的义务。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转让,但不能当做货币流通。5、递延资产它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递延资产实质上也是一种待摊费用。它与流动资产中的“待摊费用”不同之处在于,“待摊费用”属于短期待摊费用,其受益期限在一年之内,是按月逐月摊销的;递延资产则属于长期待摊的费用,其受益期为若干年,应按年逐年摊销。6、其他资产它是指除以上各类资产以外的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和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Intellectual Property)原意是指“知识财产”或“知识所有权”。在我国,“知识产权”已成为普通接受的名称。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这里我们不讨论著作权,只讨论“工业”知识产权,称为“工业产权”即专利权和商标权。“工业”一词不仅包括狭义的工业企业,还包括商业、农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27 页业、采掘业等各种产业部门。60 年代以后,计算机软件进入市场,使工业产权和版权发生交叉,出现了软件专有权。专利权,要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后才能获得。获得专利的发明,首先必须是实用技术的发明,必须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一般包括制造权、使用权、销售权、有些国家还包括进口权。也就是说,任何其他人要从事专利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活动,必须经专利权人许可。但专利权人的权利也不是毫无限制的,大多数国家的专利权都规定:专为科研或教案而使用的某项专利技术,不必取得专利权人许可;在专利商品合法投入市场之后的再销售,不必经过专利权人许可;还有专利管理机关,可颁发“强制许可证”,主要针对不实施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商标权,也要经过申请、审查和批准后才产生。但有些国家,通过在贸易活动中实际使用某种商标而建立了信誉,虽未注册,也可以产生商标权。商标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自己(或许可他人)在某种商品上专用某个商标。商标权也要受到某些限制,但不存在商标权的“强制许可证”,对于不使用商标权人的制裁方式,是撤消其商标的注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除了直接使工业产权发生了一些变革之外,还使工业产权在与有形财产的对比中,从附属地位正向主导地位转化。其表现可归纳为五个方面。1、知识产权的地位不断上升据经济学家分析,美国从1929 年至 1947 年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31.7%,19481969 年这一贡献上升到 47.7%,80 年代更进一步上升到60% 以上;日本19551960 年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19.5%,19711975 年上升到 47.1%,80 年代达 60% 以上;西欧工业化国家60 年代这一贡献就已达到50%以上。工艺配方、商标、顾客名单等无形资产是企业竞争的法宝,其作用是任何有形资产起不到的。可口可乐配方、商标等无形资产估价达300 亿美元,而可口可乐公司一年的销售额100 多亿美元。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有逐步上升的趋势,有人预言:未来企业将是无形资产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无形资产使商品升值。上海生产的“鳄鱼”牌夹克衫,每件售价600 元左右,而世界名牌的“巴利世家”牌夹克衫则卖到每件1800 元。对于这些名牌产品的生产厂家来说,其商标、商誉是获利的主要手段。2、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国际技术贸易总额的增长以每10 年翻两番的速度增长。1965 年国际技术贸易额25 亿美元, 1975 年为110 亿美元, 1988 年达到 600 亿美元, 1993 年为 1500 亿美元。这一增长速度大大超过了国际贸易总额的增长速度。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7 页世界性经济竞争是没有枪声的战争。这种竞争呈日益加剧和深化的趋势。日美之间、美欧之间、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矛盾和贸易摩擦的深度和广度都有发展;经济竞争的领域呈扩张之势,手段日益更新。发达国家每出口1 美元技术就能带动18 美元商品出口。在货物贸易中,初级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比例下降,而高级产品,特别是技术密集型产品所占比例在日益上升。这样,贸易中涉及专利与商标保护的商品越来越多。从这个角度看,工业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预言:从长远看,发达国家之间有形贸易的作用会越来越小。因为科学技术越发展,人们按照自己的需要去创造资源的可能性也就越来越大。因此,用本地资源代替进口原料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不过,技术信息与知识需要进口,因为任何国家不可能也不必要创造出它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所以,知识产权将可能成为未来世界贸易的中心。3、用于研究与创新的投资日益增加据统计,日本政府从1984 年起,开始把全部基础研究预算的80% 用于软件开发;法国在19831988 年,发展微电子技术投资200 亿美元,这是前所未有的。美国政府对技术研究与发展的拨款近年来一直是直线上升的, 1990 年财政年度研究与开发总预算1500 亿美元,高性能电脑、通讯、生产技术等民用部门所选定的战略性研究与开发预算相应增加25。另外, 1992 年把新材料和生物工程两项研究开发事业选作“总统直接主管事业”,1993 年分别投入18 亿美元和 40 亿美元。科学知识的积累、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加、需求的持续推动,使技术进步速度不断加快。据英国科学家推测,人类的科学知识在19 世纪每 50 年增加 1 倍; 20 世纪中叶每 10 年增加 1 倍;70 年代每 5 年增加 1倍;到了 80 年代,每 3 年就会增加 1 倍; 90 年代仍在加速增长。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的周期越来越短。据调查分析,这一周期在18 世纪约为 100 年,19 世纪缩短为 50 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为30 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缩短为7 年,据估计现在平均只需35 年。4、从事技术创新的人力资源不断上升从事有形物生产的制造业、农业等行业的人力下降,而从事技术开发、信息服务的人力上升。据美国专家预测,到 21 世纪,美国劳动力将只有5%-8% 从事制造业工作,3% 从事农业劳动,85% 以上均在信息、服务部门工作。5、知识产权立法(或修订)更为迅速我国在制订民法或单行财产法之前,则先颁布了商标法、专利法和版权法;在制定货物买卖法之前,就先颁布了技术转让法及技术引进条例,这在国际上也是引人注目的。自70 年代至今,相继颁布技术转让法的国家达几十个,而其中大部分是发展中国家。而在这些国家中并没有颁布成文的货物买卖法,近几年来却都制定了技术转让法。在德国,从 19701980 年间,对专利法作了三次全面修订,对商标法作了一次全面修订,而同一时期,对民法典中的财产权部分并未作任何重大修改。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27 页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我国在贯彻改革开放方针、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法制建设。与世界大多数实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虽然比较晚,但起步快、起点高,保护水平已接近国际平均水准。尤其是近几年,我国法院在通过司法程序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1、知识产权法律体系(1)、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国家主席颁布的法律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有6 部,即:商标法, 1983 年生效;专利法, 1985 年生效;民法通则,1987 年生效;技术合同法,1987 年生效;著作权法,1991 年生效;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 年生效;(2)、法规法规由职能部门拟定,国务院颁布,总理签发,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有6 个:商标法实施细则;专利法实施细则;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细则;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细则是对法律的细化,条例带有立法性质,对有关法律有些补充。例如,关于“技术中介”,在技术合同法中仅有一句话,在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则有十几条规定。(3)、司法解释由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颁布,对司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与法律、法规的效力同等。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27 页从 1983 年颁布商标法,到1993 年生效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过10 多年的努力,我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上建立健全。当然,增强全国人民的知识产权的法律观念和加强执法力度,还有个长期的过程。2、实行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双轨制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是保护知识产权。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并用的双轨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行政保护在保护商标权方面,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侵犯注册商标专利权,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 50% 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在保护专利权方面,我国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专利管理机关处理的时候,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对将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的或者将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专利管理机关可以视情节,责令停止冒充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一千元至五万元或者非法所得额一至三倍的罚款。在保护著作权方面,我国著作权法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下列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1) 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可处以一百至五千元罚款;(2) 未经著作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出版他人享有专用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一万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一倍的罚款。(3)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可处以一千至五千元的罚款。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时,还可以责令侵害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在保护公平竞争方面,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十三项严格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也有一些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并由行政机关给予处罚。如该法第5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商品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知名商品;(3)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入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 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第10 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对违反第五条第(1) 、(3) 、(4) 项规定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依照商标法、产品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27 页质量法的规定处罚;违反第5 条第 (2) 项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第10 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上述知识产权各主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均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司法保护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并不是采取司法保护所必须的前置程序。当事人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可以请求有关行政机关对侵权人进行处罚,制裁违法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我国,运用司法手段,通过诉讼途径保护知识产权,具有最终的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效力。十多年来,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为认真执行各项知识产权法律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规定,培训了专业法官队伍,多次举办业务研讨会,在吸收国外审判经验的基础上,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大批知识产权案件。如北京巴黎大磨坊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太阳城商场侵权案,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未经商标专用权人许可,在销售的面包上使用了“大磨坊”商标,侵犯了原告经济损失1.5 万元;又如,香港美艺金属制品厂诉中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行政案,经北京市中、高两级法院审理,最终确认原告申请的“惰钳式门”发明专利权有效,撤销了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的无效决定。据统计,北京市法院自1985 年以来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总数已超过900 件,上海市法院自 1991 年以来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例达440 件。这些案件绝大多数已审结,有效地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 1993 年 7 月以来,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总结积累审判经验,提高法官的办案水平,依法公正审判知识产权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倡导下,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五个高级人民法院的和北京市、上海市、福州市以及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厦门市、长沙市等八个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发生在本地区的涉及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科技成果权以及不正当竞争方面的纠纷案件。在未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分别由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理。这些知识产权庭的建立,标志着中国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知识产权有一了个新的开端。3、知识产权诉讼管辖全国共有 42 个中级法院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其中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 个直辖市的 7 个中级法院; 27 个省市自治区的省会中级法院;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 个特区的中级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大连、青岛、佛山、温州4 个地区的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商品的特点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27 页技术商品具有普通商品的基本属性,与普通商品对比,又具有一系列特点:1、使用的不灭性普通商品在使用过程中会不断地消耗、磨损、毁坏及至消失。普通商品的生产者需要不断投入新的成本,才能制造出同类的商品。技术开发的投入却是一次性的,在使用过程则无损耗。一项技术一经研制成功,持有者可以多次重复转让,而不必投入新的开发成本。技术买方可以长时期地使用该项技术,既不用维修,也不会损耗。即使该技术公诸于世,成为公有技术,失去了商业价值,但是仍然可以继续使用,直到新的技术取代它,使之退出历史舞台。例如五笔字型软件,作为一种计算机程序,千百万用户成年累月地使用,它永无损耗。承载它的软盘是普通商品,时间久了会磨损和老化,但是软件并没有老化,可以转移到其它软盘上继续使用。2、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技术商品的生产不同于普通商品生产。同一项技术没有必要“批量生产”;同一技术所采用的研制手段和研究条件不同,开发成本也不同;重复开发的技术,只有最先成功的得到社会承认和保护。此外还有智力投入和研制条件常常难以量化,使得技术价格形成的规律比较特殊。技术的转让对象通常只是一、二家、十几家、几十家,转让百次以上的技术极少。普通商品的产量,则数以千计、万计,其销售对象甚至可以是整个社会。技术商品由于投入大量复杂的劳动,转让次数少,而与所生产的产品相比,技术的价格就非常之高。例如,一台彩色电视机的价格为数千元人民币,而生产这种电视机的成套技术及生产线,可能价值数百万美元。3、所有权的垄断性技术商品的所有权往往只属于一家所有。技术持有者通过法律(专利)或保密措施实现垄断目的。国外的一项研究表明,国际市场上一项类似技术的卖主平均不超过5 家。垄断的程度越高,技术买方选择的余地以及讨价还价的可能越小。技术卖方为了保持垄断,在洽谈过程中保守技术秘密。既要转让,又要保密,这本身就是一个矛盾。技术买方不可能象购买普通商品那样试用、试穿、品尝。在谈判初期可能看不到样品、图纸,不能进厂、进车间,不能看设备、看操作。一句话,接触不到核心技术,搞不清楚还要购买,这又是一个矛盾。上述情况大大增加了技术贸易洽谈和成交的难度。4、开发和持有的风险性技术商品的开发是高风险投入。由于技术的快速发展和高度竞争,技术开发的成本越来越高。研制一种新型号轿车要投入数亿美元,而一种新药平均开发成本是10 亿美元,平均耗时10 年以上。一旦开发失败即血本无归。即使在技术上获得成功,如果转让不出去,也得不到回报。我国的科技成果积压率高达80% 。如果在开发、转让、使用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泄密,使技术商品失去固有价值。技术成果申请专利,要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27 页求把技术秘密公开,公开什么才能保护什么。但是公开之后,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技术侵权时有发生,对于技术持有者也是很大的风险。决定技术价格高低的不仅是研制成本,更重要的技术市场对该技术的承认程度。很多高投入的技术成果在市场上受冷落,收不回开发成本,这也是一种风险。5、技术的价值时效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科技进步的速度加快,信息传播的速度越来越快。一项技术产生后,很快就有更先进的同类技术产生,技术的价格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大幅度下降。普通商品也有一定时效性,如保存期、保质期、保鲜期,属于商品自身变化所决定。如果把一辆汽车封存几年,启封后仍然可以使用,因而其具有价值。但是一项技术,若转让的不及时,就可能完全失去转让价值,在技术市场上变得一文不值。另外,技术买方获得技术后使用不及时,或者迟迟掌握消化不了,可能丧失商品市场机会;专利技术在保护期内未能及时推出,过期后成为公知技术,其价值就失效了,等等。普通商品都具有直接的使用价值,买到之后可以立即为持有者服务。而技术的使用过程是知识的物化过程,只有把它物化之后,才能显示其效能。技术使用价值是间接的,其效果不仅仅取决于技术本身的水平,还取决于技术买方的使用条件和使用水平,如买方的消化吸收能力强弱,物质条件好坏以及相应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同一技术转让给不同的买方,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能相差悬殊。这就是技术商品的使用价值的间接性。这种“间接性”,又可以理解为技术使用价值的潜在性,即有赖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造成市场需要,这种需求常常是在潜在的,有待发掘。当今世界进入科学技术高度融合的时代,通过改进、组合、移植,不断产生新的技术和新的应用领域,又使技术商品的使用价值扩大和延伸。6、交易的不彻底性技术的交易是一种信息的流动,知识产权的转移。技术买卖双方好像是师傅和徒弟的关系。作为技术买方可以买断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是技术卖方在交易之后仍然拥有该技术,在对技术的了解和掌握方面比买方占有很大优势,甚至可能对技术买方“留一手”。“买方不可能完全获得,卖方不可能完全失去”,即交易的彻底性,是技术商品的一大特点。交易的不彻底性使得技术买方不可能通过买断而彻底实现独家垄断,而且对技术卖方在很长时间内有不同程度的依赖。技术商品的上述特点决定了技术定价和交易的复杂性。技术价格的构成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2 页,共 27 页在明确了技术商品的特点之后,很自然就可以了解技术价格的构成了。1、技术开发的成本包括材料费、设备费、科研人员工资、资料费、外协费、咨询费、培训费、差旅费、其它费用和管理费、折旧费、摊派费用等。由于技术成果可以多次转让,上述费用不应由技术买方一家支付,而只支付其一部分。由于技术发明中智力因素和创新思路起着重要的甚至决定性作用,这些作用又难以测量和定价,因此无法包括在上述费用中。技术开发可能遇到多次失败,有些成功的技术转让不出去也照样得不到回报。技术开发单位为维持正常的运作,必须把上述成本也摊入转让费之中。合作开发、委托开发、技术服务洽谈,有时需要列出开发成本清单;申请科技开发任务、科技开发货款或拨款也要附上开发成本清单。但是技术转让工程的洽谈则较少涉及开发成本。技术开发单位很难把某种技术的开发成本逐一记录得很详细,计算的很清楚。当多项技术同时开发时,也很难准确地把费用摊派到某一项技术上。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事,要求技术买方理解和信服就更难了。技术卖方通常有夸大和强调开发成本的倾向,而技术买方又承认它们是合理的成本,至少不接受卖方的估值。因此,技术开发的成本的内涵和数额在技术价格谈判中是一个模糊问题。2、技术转让成本是指技术卖方为转让技术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技术资料费(设计资料、图纸、说明书、维修手册等)、技术交易费(广告、差旅、公证、场租等)和其它费用。相比之下,技术转让成本,比较容易确定,也比较容易被技术买方接受。这部分费用在技术商品价格中占10% 左右。3、技术服务费技术商品是一种系统的知识,技术商品的交易不仅是商品交换过程,而且是一个传播、学习和掌握的过程,因此也是技术买卖双方长期合作的过程。技术卖方在技术的实施和运用过程中还要付出辛勤的劳动,派人到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人员、开拓市场,甚至承担“交钥匙”责任,拿出合格产品,交付成套的正常运转的生产线。这种技术服务和工程实施劳务的费用,大约占技术价格的1/4 。4、机会成本因技术转让使技术卖方的产品可能失去了某地区全部或部分销售机会,从而可能给卖方造成损失。技术卖方要求在转让费里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是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很难准确估算。有的卖方很看重机会成本,甚至在自己的产品上市初期,只卖产品而不转让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技术价格中机会成本的比重比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27 页较高。但是如果卖方是纯技术转让,自己没有产品,而且也不打算生产这种产品,那么卖方的机会成本为零,不会影响转让价格。5、新增利润的分成一项新技术的实施会给技术买方带来新增利润,新增利润可表现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质量或性能,提高销售价值;增加销售量等3 种方式。新增利润可以依据生产规模、合同期限和单位产品利润变化计算出来。(1)、由降低成本而产生的新增利润成本降幅年产量合同期限例如一家无线电厂利用引进的生产线技术使计算器的单位成本由10 元降为 6 元,该计算器年产50 万台,技术合同期为5 年,则这项技术带来的新增利润为:(106) 50 万 51000 万元应当说明,财务估算和经济可行性分析要求把未来的利润折成价值,即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这里没有折现,是一种粗略的测算(下同)。企业新增总利润实际小于1000 万元。(2)、由提高产品质量和性能而增加的利润(价格增幅成本增幅)年产量合同期限例如,一家灯具厂引进一种灯泡制造新技术,使灯泡寿命延长3 倍,节电 1/3 ,售价由3 元/ 个提高到 8元/ 个;生产成本由2 元增加到 4 元;年产量 500 万个,技术合同期为5 年,则该技术带来新增利润为:( 83)( 42) 500 万 57500 万元(3)、由销售额增加带来的新增利润销售增量单位新增利润合同期限有的技术对于产品的成本和售价没有显著影响,但是由于提高了产品知名度和竞争能力,会增加销售额。例如,捷克的“斯柯达”牌轿车,自从该厂被德国大众汽车公司收购后,车型和性能没变,喷漆和内装饰略有改进,在中国市场上的知名度增加,销售量也显著增加了,当然厂家的利润就增加了。新增利润应有多大比例计入技术价格而归属技术卖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工程有很大区别。按国际惯例在 2030% 之间,这种做法叫做利润分成法,是技术转让的普遍做法。上述价格的构成是理论性的,也是预期的。因为最关键的新增利润部分要在技术转让实施之后,逐步实现,是一个预期值。约大多数情况下技术买方不可能按此一次付清。那么成交的价格是多少,付款方式如何,还要进一步落实。在实际成交价格中,上述第一、四项构成了技术价格的主要部分,通常占技术总价的 2/3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4 页,共 27 页技术买方很少能弄清技术卖方的成本和“赚头”,而主要关心的是购买技术后能够实现多少新增利润,即引进技术的经济效益。新增利润与技术购入价格之比越大,技术买方的购买欲望就越强。技术卖方也盯着这块“新增利润”,认为这是技术作用于买方生产和销售条件的结果,体现了技术的使用价值,就应该反馈到技术的价格上。一项技术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越高,技术卖方的开价也越高。国际“许可证贸易经营者协会(LES)”规定过一种最普通的方法,即技术卖方和买方共同分享使用该技术后取得的经济效益,作为技术计价的基础。这种方法已在国外广泛使用。影响技术价格的因素影响技术价格的因素很多,除了上述直接构成价格的因素(即开发成本、机会成本、转让和服务费用、新增利润分成等)以外,还有下列几项:1、技术的成熟程度技术的成熟程度直接影响到技术买方的消化、吸收和创收价值,从而决定了技术买方技术风险和投资风险的大小。所以,技术成熟程度对其价格的影响较大。成熟的技术应当使技术买方迅速形成批量生产能力,连续地大批量地生产出合格产品。处于开发阶段的实验室技术,尚未进入商业化生产,不够成熟,需要进行生产性实验或进行二次开发,因而价格不高。成熟的技术往往物化在专用设备和流水线中,能够迅速投产,通常能卖出好的价格。我国有些企业愿意花比较高的价钱从国外引进技术,主要原因是技术成熟,设备配套性好,一步到位实现高产稳产。2、技术的生命周期技术的生命周期,即技术寿命的长短,是技术买方测算新增利润的重要依据,也是影响技术价格的重要因素。不同类型的技术,更新速度(即生命周期)差别很大。例如,微电子和计算机技术,发展快,寿命短,即生产周期短;某些基础原料工业技术,例如大型合成氨、金属冶炼、水泥生产等技术,技术寿命较长。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为主生产的非热点产品技术,如自行车生产技术,技术周期较长。技术寿命长的,技术卖方可多次转让,均摊开发成本,降低转让的价格;而技术买方则可以较长时间利用该项技术,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因而肯出较高的代价购买。寿命较短的技术,常常令人望之兴叹,不敢购买。只有当技术买方消化能力、经济实力、销售能力均较强,具看准市场需求的前提下才肯购买,其价格当然影响。由于各国家、地区之间科技水平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某些技术寿命的延续。例如台湾地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电子产业,而把服装、玩具、制鞋等产业迁往大陆。迁移之后,这些技术获得了新的生命力。在我国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行将淘汰或已寿终正寝的技术,转移到内地后又继续使用多年、当前,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5 页,共 27 页相当数量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不景气或管理机制僵化,吸纳新技术和数量和速度低,结果是延长了其原有技术的寿命。技术寿命的延续就阻滞了其价格的回落。进入商业化生产,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技术,成熟程度较高,产品的市场销售处于上升或高峰阶段,技术的价格最高;技术进入衰退阶段,产品竞争比较激烈,行业平均利润下降,大的投资会有较大风险。此时技术转让的价格也有了某种规律性,即市场行情比较明朗。3、技术转让的状况技术买方往往非常关心技术是否已经转让和转让的次数。每一次转让都意味着产品市场的缩小和竞争对手的增加,当然也反映了技术卖方开发费用的回收情况。因此,通常情况下技术的价格与技术转让次数成反比。即转让次数越多,技术的价格越低。技术转让次数较多,对于技术买方并不完全是坏事。转让次数多,说明市场对产品的需求看好,也说明技术比较成熟可靠,投资的风险较小;在经过若干次转让之后,技术卖方收回了开发成本或获得了期望利润之后,也愿意降低转让费。在这种情况,只要存在着市场机会,技术买方不应轻易放弃选择该技术的机会,并应理直气壮地压低价格。有经验和有自信心的技术买方通常不会要求独家买断或独占许可的方式,因为这样做要付出很高的技术使用费。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交通运输的限制,国内市场实际上分成了大大小小的区域性市场,市场分散、消费分散、资源分散的状况将长期存在。把一种产品行销全国,独占市场是非常困难的。对于已转让的技术,要求取得某一区域内的生产销售权,是比较现实的作法。4、技术的法律状态所谓法律状态,是指一项技术是否申请了专利,能不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通常同一项技术处于不同的法律状态,其价格也不同。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利技术的价格,要高于同类的专有技术,但是这只是技术卖方的开价而已。作为技术买方,应对公有技术(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一视同仁。5、技术买方的自身条件技术买方技术支撑能力,即技术水平、管理水平、销售能力、经济实力,以及企业的地理、交通、资源、政策环境等,对引进技术的“成活率”和产生效益的多寡有直接影响,对技术成交的价格也有很大影响。技术买方自身条件差,意味着卖方转移技术要花费更大的努力,分享新增利润的把握较小而风险较大。在这种情况下,技术卖方往往抬高价格,特别是要求提高买方初期付费的比例,减少自身风险。也有的卖方看到买方条件太差,“油水”不大,干脆不愿转让。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6 页,共 27 页但是多数情况下,买方自身条件较差,往往降低了技术卖方对于新增利润的期望值,有时还可能博得技术卖方的同情心。从而对技术价格起着扼制作用,有利于技术买方。技术卖方对不同的技术买方实行弹性价格是正当,也是必要的。过分僵化的价格和转让条件会失去很多交易机会。6、技术的垄断程度国际范围内技术市场发展不完善,主要是由于各大公司技术垄断造成的。在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中,绝大多数技术属于买方市场。技术买方可在多种同类技术和多家转让者之间进行选择,技术的价格对技术买方有利。但是当某项技术垄断程度较高,甚至是独家占有,又缺少同类替代技术时,就形成了局部的卖方市场,价格奇高,不利于技术买方。技术卖方为了造成或维护垄断地位而费尽心机,例如始终独自控制某一种配方内容或原料渠道,把专用设备的零部件分散到不同地区的企业去加工等等。打破垄断的办法是寻求同类技术或者自行开发。有些技术实现了垄断并非是由于开发难度大或高新深奥,而是由于技术买方信息不灵或技术开发能力太弱。技术买方必须广泛寻找技术信息,反复比较。例如市场上出现了替代金属易拉罐的塑料易拉罐,后者的成本很低,在国内技术市场上需求上升,发展潜力很大。生产塑料易拉罐的专用设备每台仅1 万多元,而技术转让费索价数十万元人民币。其实这种塑料配方和挤压成型技术并不是完全创新,而是现有技术的组合,任何一个塑料研究所或大中型塑料厂都可以轻易开发出来。技术买方如果去寻找同类技术,或者委托有关单位另行开发,其代价就可能低得多。7、技术的转让方式普通商品,通常是使用权和所有权的一次性买断,除售后服务事宜外,买卖双方彼此再无责任。而技术贸易则复杂的多,多数是使用权的转让,即使用许可。这种许可又因对技术的使用范围、时间、程度而有很大区别,技术价格也有很大差异。8、支付方式技术转让费用支付常常贯穿转让的全过程。技术卖方期望支付的重心前移,早日拿到回报,减少己方责任和风险。技术买方期望支付重心后移,让技术卖方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当然也对价格的高低有直接影响:一次付清全款的,价格最低;分期付清的价格稍高;入门费加提成支付方式,价格居中;纯提成方式,技术价格最高。7、8 两项对技术价格影响很大,而且比较复杂,将作专门介绍。总之,技术的价格就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和在多种因素影响下形成的。在国际上,技术贸易的理论远不如普通商品贸易的理论完善,技术市场的发育也远未成熟,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许多尚待解决的问题。同一技术或生产线,我国引进往往比发达国家(如日本)引进代价高,而发挥的效益又较差,而且常常发生盲目的重复引进和受骗上当的现象。国有的技术市场正处于初级阶段,刚刚具有雏形,技术交易还很不规范,技术评估能力较弱,尤其没有形成各种价格的参考体系。因此,国内技术交易实质上是买卖双方根据上述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7 页,共 27 页各种因素具体协商的结果。在交易过程中则自由开价,自由议价和定价,有很明显的随意性和偶然性。同类技术由于持有者不同或对于不同的买方,成交价格相差10倍,不足为奇。技术买方只有了解和把握各种因素,在广泛范围内深入地鉴别和选择,才能寻求到公平有利的价格。用成本法评估技术价格资产评估有三种主要方法: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目前对于技术型无形资产的评估,基本上套用了上述办法,目前处于探索和试用阶段,理论和方法都不够成熟。但是,了解和掌握这些方法,对于技术买卖双方、技术经纪人有一定必要性,从长远看,对技术商品开发、交易和管理的规范化也有重要意义。成本法用于技术评估的含义是:运用现实费用标准,参照历史成本,重新研制开发一项技术所需要的成本。因此,该方法又称“重置成本法”。成本法评估技术商品的价格,由下述因素组成:1、技术研制成本:(81)式中:C- 技术的研制成本C1-材料费,指技术研制过程中各种材料、能源、动力、试剂以及辅助材料等支出。C2-专用设备费,指用于本项技术研究而购买并一次性计入成本的研究设备如仪表、仪器、计量装置,以及专用辅助工具等费用。C3-资料费,指为本项技术的研究而购买图书资料、技术资料、参考文献和复印资料等开支。C4-外协费,指在本项技术研究中,因委托、聘请其他科研服务机构从事某些研究或提供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如外加工费、制图和数据处理费、分项技术转包费等。C5-咨询费,指为解决有关技术难题而发生的技术咨询,技术鉴定等方面的费用开支。C6-培训费,指为完成本项技术研究而派人外出培训所发生的各种费用。C7-差旅费,指同本技术工程有关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公务出差费用。C8-其他直接费用,如保险费、科研劳动保护费、物资运输费、存储费、专利申请手续费等。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8 页,共 27 页C9-管理费,指在本技术工程的研究中,因组织、管理、协调科研工作而发生的一切开支,如科研管理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以及管理人员的非工资性开支。C10-折旧费,指为研究本项技术而占用并分摊于本工程的机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实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C11-分摊费,指用于多项技术研究而必须按一定比例分摊到本工程上的科研工具等不构成固定资产的购买费用以及科研机构办公用水电费等项支出。上述 C1 C8为直接成本, C9C11为间接成本。V1-高级技术人员的劳动报酬。V2-中级技术人员的劳动报酬。V3-初级技术人员的劳动报酬。V4-普通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2、技术交易成本:式中:T1-技术服务费,指卖方为买方提供的专家指导、技术培训、设备仪器安装调试及市场开拓费。T2-差旅费和管理费,指谈判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洽谈会和交易过程中的食宿及交通费。T3-有关手续费,如法律咨询、公证、审查和注册发生的费用。T4-交易税金。T5-广告、宣传费。T6-其它费用。3、占用资金的利润:Hh H-本项研究工作占用的全部资金。h-平均资金利润率。指技术研制占用资金从发生至技术出售这一段时间里所带来的利润。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9 页,共 27 页4、风险分批成本:(CiViHh)r r -科技开发平均风险率,它是一定时间内全社会未成功科研工程开发总费用与全部科研费用的比例。5、对机会成本的补偿:M 6、使用技术产生的新增效益:R 技术商品评估价格( CiViHh)(1 r ) TiM Rm (82)式中:m为技术卖方分成比例。有时忽略 h、r 、 M ,且 V取平均值,将上式作简化:技术商品评估价格Ci TiRm (83)式( 83)已经可以用来进行计算。但是还要考虑到以下注意事项:1. 所有的数据必须用评估的价格指数进行调整。例如,1984 年历史账面上的人工费成本为2.5 万元,而1998 年评估的物价指标为2.48 ,则 1998 年的人工费成本为2.5 2.48 6.2 万元。2. 技术折旧问题。技术的价格随时间的推移而贬损。如果用直线折旧法:折旧重置全价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周期。例如,某项技术价格215 万,已使用3 年,预期经济寿命10 年,年折旧率为10% ,则:技术折旧 21531064.5 万元技术价格 21564.5 150.5 万元3. 成本法评估的结果通常为技术价格的下限(即最低价),与实际使用价格有很大差异,应当根据使用时间和条件变化进行调整。有的技术由于巨大的市场需求,使实现价格远远超出开发成本。例如,英国的皮尔金顿公司于本世纪50 年代发明了浮法玻璃生产技术,并陆续扩散到世界各国。如今该公司每年坐收许可证费用 30 亿英镑。用市场法评估技术价格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0 页,共 27 页市场法是将待评估技术与近期技术交易中类似技术进行对照与比较,以后者的既知价格为基础加以修正,得出被评估的技术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其基本公式为:技术的评估值技术市场同类技术价格(1累计折旧比率)(84)折旧时间是同类技术交易时间至评估时间的时差。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条件是:1. 有一个充分活跃的技术市场;2. 发生过可比性强的同类技术交易,各项资料是可得的;3. 被选取的样本是在公平条件下的正常交易。例如,一种新的节能灯制造技术,了解到3 年前已有同类技术在技术市场上成交,转让价格为50 万元,技术寿命周期为10 年,试评估该技术转让的价格。由于两项节能灯技术交易的相似性,基本符合市场法的应用条件,按线性折旧法计算,该技术剩余寿命为7 年,则:节能灯技术价格50( 13/10 ) 35 万元市场法看似简单明了,其实应用条件是苛刻的。主要是可比性和交易信息的可利用性问题。技术交易情况相当复杂,即使是同一科研单位转让同一技术,由于转让对象、转让方式、转让时间、配套服务等因素的区别,技术价格会有很大差异。当交易样本少、技术相似性差、对交易背景不了解时,还是不能简单地套用公式( 84)。我国技术市场中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信息统计尚不够准确,必须通过广泛的寻求和详细对比,找到可靠的参照样本。由于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起步较晚,理论框架和数学模型还不够完整,可以参照的样本和数据也不够丰富,用技术评估方法计算出来的价格与技术市场上实现的价格差异较大。技术交易是在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在买方和卖方的千百次洽谈中,以及不同卖方之间的竞争中,逐渐产生了技术商品的价格行情,也形成了一些习惯价格和产业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法有着比较重要的实用价值,操作起来比较简便;习惯价格和产业规范也有着重要参考价值。习惯价格是指在过去成交的同类技术转让中形成的一些价格范围和惯例,可以作为价格谈判的参照。不同行业的不同技术价格差异很大,为了使价格谈判不离谱,昼靠近成交价格,了解本行业同类技术的价格惯例是必要的。例如,食品行业转让一项新产品技术的价格在500050000 元之间。如果对大型企业转让一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1 页,共 27 页项新产品技术,包括全套技术服务,综合收费可达3050 万元。某生物研究所向山东某厂转让一项蚓激酶生产技术,转让费1500 万元,这个价格给出了新医药产品和生物制品技术的价格数量观。在国际上,技术提成比率在不同行业也形成了不同的惯例。比如医药技术提成率是销售额的1015% ,信息处理技术是35% ,日用消费品技术提成率是2% ,造纸和木材业为46% ,石油工业是1% 或更低,0.55%。用收益法评估技术价格收益法是通过一种适当的还原利率,将被评估的技术产生的未来效益折算为现值(折现)的评估方法。收益法不考虑技术商品开发研制成本,而集中考虑技术商品在使用过程中所能带来收益的能力。收益法是建立在效用价值论的基础之上,通过对技术商品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来给技术定价,这种方法比较容易被技术买卖双方接受,可操作性较强,因而比较常用。收益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85)V i -被评估的技术商品的价值R- 第 I 年的收益r-还原利率n-被评估技术商品的经济寿命周期从( 85)式可以看出,应用收益法对技术商品进行评估的三个基本要素:一是技术商品所能产生的收益大小(R的确定);二是技术商品收益的持久期(n 的确定);三是还原利率( r 的确定)。收益法进行技术商品价格评估的步骤是:一、市场调查技术商品的收益,最终要通过产品上市,在市场上赚得超额利润来实现。因而收益法评估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了解新产品或改进后的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即系统地、客观地收集、整理和分析市场行情资料,为市场前景预测以及技术的经济效益分析打下基础。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2 页,共 27 页二、市场预测即利用市场调查的结果,采用现代预测方法和手段,对产品的市场前景进行估算。包括需求预测、供给预测和价格预测。三、新增经济效益预测这里的“新增”经济效益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后所增加的经济效益。计算方法是用企业引进新技术后的年净收入减去企业不引进新技术的年净收入,获得新增经济效益。四、把新增经济效益折成现值按照经济规律,若干年后的1 元钱,其价值必然小于现在的1 元钱。为了便于计算和比较,就需要把企业今后若干年的新增经济效益折合成现值。这种办法叫做折现,也称为“贴现”。计算公式是:(86)式中 i 为贴现率, t 为年份代号例如,求 2 元钱在 5 年之后的现值,设折现率为10% 。其意义为:若折现率为10% ,那么, 5 年之后的2 元钱只相当现在的1.24 元。折现率的确定应当考虑安全利率(例如国库券、定期存款利率)、通货膨胀因素和风险调整因素。各年新增经济效益折现之后再求和,就得到了技术新增经济效益的净现值(NPV )。这个净现值就是(85)式中的 V。值得强调的是,用收益法评估技术价格不是每一次必须从大规模的市场调查开始。有的新技术采用后只是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售价,市场的销售不会产生什么波动。就可以直接用(85)式求得新增经济效益的净现值。例如,某工厂生产某种机械零件,年产20 万件,每件售价200 元。由于采用一项新技术,使成本下降10元,售价提高到每件220 元。已知折现率为8% ,技术寿命周期5 年,年产值不变,求该项技术的新增效益现值。解:由于年产量不变,可省去市场调查与预测,直接代入(85)式进行计算。每件产品新增效益30元,年新增效益600 万元。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3 页,共 27 页根据( 85)式,则有:由式中看出,采用新技术之后,每年新增效益虽然都是600 万元,但是每年折现值递减,第5 年只有408.3 万元。新技术的价值则为2395.6 万元。在工业技术经济学和资产评估的书籍中,一般附录有“复利系数表”,上述计算中的中间值和终值都可以在表中查出,从而省去繁琐的演算。三种评估方法的综合运用用上述方法求得的技术商品的评估值,很少能够直接成为技术交易的价格。这些方法各有其适用范围和局限性,因而评估结果与技术商品实际开发、交易、转让实施有着或大或小的差距,需要进行一系列修正,而修正过多,又使数学模型过于繁复。另外,修正系数又是虚拟的,导致了发生偏差的必然性。因此了解上述各种方法的特征和局限性,在有些情况下进行综合运用是必要的。在选择了比较接近实际的评估值之后,根据技术定价的原则,可以初步确定交易价格的上下限和调整幅度,技术价格的洽谈就有据可依了。1、各种评估方法的特征及其局限性(1)、成本法直接以重置成本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和调整,具有评估准确性好等特点。但是,应用成本法的起始点是对一种技术商品重置成本的估计,其方法是考察历史成本及趋势,并折成现值表示出来。此法不考虑市场需求,不考虑与技术型资产相关的制成品的市场及经济效益量的信息。因此,缺乏对影响技术商品价值市场因素及经济效益因素的考察。(2)、市场法市场法对评估技术商品的变现价格和清算价格是比较合适的,由于这两种价格均是高度依赖于市场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采用市场具有较好的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中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它要求建立完善、规范的技术市场,而在目前这只是我国正在努力的目标。完善、规范、活跃的技术市场是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没有这种技术市场,应用市场法所需的市场参照物、技术参数和交易中的技术经济信息和资料就难以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4 页,共 27 页获得,即使获得,交易资料的可信度与可用性也有限,这将影响技术商品评估的可靠性。特别是由于技术市场受国家政策、不同待业科技发展速度、交易的环境与可比性等因素的影响,常常波动较大,交易中的价格未必就是公平市价,模拟市场更是扑朔迷离。当我们掌握到参照物及其交易的具体信息时,市场可能早已发生变化,过去的交易信息不再具有参考价值,以过去的交易价格作为现在进行技术商品交易的价值尺度,会造成较大的失真。(3)、收益法收益法是一种最常用的资产评估方法,它比较真实地反映了技术商品获利的目的及获利大小,是根据技术型资产所依托的实体-技术制成品的市场应用及收益大小,间接地确定技术商品的价值。这种方法较全面地考虑了影响收益的各种因素,如市场收益大小、技术商品获利期的长短、市场的风险等三大要素,真实和较准确地反映本金化的价格。与投资决策相结合,应用此法评估的技术商品的价格容易为供求双方所接受。但是,要准确地确定收益法的三大要素是困难的:收益的大小不仅取决于市场的需求和变化、技术本身的成熟度,还取决于技术应用单位相应的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开发能力、企业整体素质等各种因素。其次,即使能对收益进行较准确的预测,但要区分企业的收益中哪些是由技术商品带来的,哪些是由有形资产和其他无形资产产生的,同样也是比较困难的。同时,正确地估计各种风险因素,确定还原利率,估计收益期等,都对用收益法评估技术商品的结果产生影响。三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和条件对技术商品进行评估,各有所长,将三种方法综合、比较地进行应用,将有助于相互验证、相互补充,使评估结果更加合理。2、三种方法的综合、比较应用在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时,利用市场法对相类似的技术商品在市场上的交易情况进行比较,能够弥补仅用成本法忽略市场需求等因素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使被评估的技术商品的价格既体现其价值,又体现市场的供求关系,使评估结果更合理。同样,在采用市场法,由于市场波动较大,不确定因素较多,通过比较应用成本法确定的重要成本,以此为基础,根据成本与价格的关系,为市场法的应用提供一个参考的价格基础,以平抑应用市场法可能产生的价格的较大波动。应用收益法,由于要准确地预测收益量、风险大小和获利期是较困难的,因而应用收益法进行评估的结果也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此时,考虑成本洁重置成本的大小,可以减小这种不确定性。在市场上、收益法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或难以量化时,参照技术商品的重置成本进行综合比较,得出的结果比较合乎实际。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5 页,共 27 页以上是用三种方法分别进行评估,对三种结果进行比较、综合、筛选和修正。还有一类方法是以重置成本为基础,以收益提成进行加成,有时也容易被交易双方接受。这类方法有“成本目标利润法”、“成本加成法”、“成本收益现值法”等,这些方法在有关资产评估的著述中都有介绍,就不详述。3、技术商品转让中的定价原则上述技术评估方法是在专利及专有技术转让评估中常用的方法。在转让过程中,技术的买方和卖方对技术的作价,要考虑多种因素,具体就是:(1)、对转让方来说,主要考虑:收回全部或部分重置成本净值C 净;对技术应用后新增净收益的提成R;市场可能存在的替代技术价格P 替;买方自我开发的成本C 开。卖方的最高价不能超过技术应用后新增净收益,超过了这个界限,意味着卖方拿走的超过了从引进技术得到的全部收益,使买方失去了引进技术的兴趣;同时最高价也不能高于现存替代技术的价格,否则买者会购买替代技术;最后,这个最高价不得高于买方自我开发的成本,否则买方会选择自我开发的方法。综合考虑上述三项因素,确定技术型资产最高价的原则是:P 高(卖方) min(R,R 替,C 开) 卖方所期望的最低价格为收回全部或部分重置成本净值。P 低C 净或 P 低aC 净a 为卖方所期望收回的重置成本净值的比率0a100% 。(2)、对购买方来说,主要考虑:引进技术的总成本(即转让价格)要比自我开发类似技术的总成本低;引进技术所能带来的预期净收益大于零;存在多项可替代技术时,选用效益价格比大的技术。即在效益相同条件下,选择价格较低者;或在技术价格相当时,选择总效益最大者。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6 页,共 2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7 页,共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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