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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不准不穿工作鞋、工作衣,不戴工作帽出入工作场地。2、不准不经检查,未经交接,草率上岗操作。3、不准不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器设备,违章操作。4、不准用手指按捣原材料的入口处或将手指伸进机器设备操作中的危险部位。5、不准带电检修设备和机器正在运作中排查故障。6、安全隐患及原因未查清不放过。7、 “三违”行为有关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8、设备隐患或事故因其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不放过。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岗位操作安全管理制度1、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工艺标准, 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克服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不带情绪上岗,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督查。3、按规定掌握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方法,注意个人自我安全防护,互相监督防范。4、遇到特殊情况不要惊慌,首先示意周围的人离开,按规程处理发生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或采取有效预防措施予以消除。5、严禁换岗、串岗到非本职的岗位上工作, 特殊情况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要请熟悉本工段或岗位操作规程的人去临时接替照管。6、工完场清,物放有序,避免其它意外伤害。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温州市益大钢管厂文件编号: YDGG/AQ-07-02-01 第 A 版第 1 次修改“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三违”行为的管理制度1 目的为进一步加大对“三违”的打击力度,扼制“三违”行为,控制各类事故发生,保障每个职工的最根本利益,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特制订“三违”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个部门3 术语与定义“三违”行为是指现场违章指挥的行为、违章操作(作业)的行为、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违”具体内容及种类见附件1) 。4 机构与职责4.1 安全委员会和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等能引起事故的行为或现象。4.2 车间办公室应利用各种形式, 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曝光“三违”行为,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4.3 生产班组负责始终把守规章、纠违章作为班组安全工作重心,对班组的违章进行批评教育、考核、登记。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安全委员会的安全检查,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 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组织生产 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生产岗位、作业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5.2 车间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是厂级安全管理制度在班组和生产作业现场的贯彻执行情况和现场是否存在“三违”行为种类的现象。5.3 各级管理人员查处“三违”后都要和“三违”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帮助,使“三违”人员真正认识到违章的危害性, “三违”人员要在班前会上做出检查,剖析自己的错误,现身说教。经过处理的“三违”人员要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教育帮助,使其由一个违章者变成一个反“三违”者。5.4 各级管理人员查处的“三违”都必须报安全卫生委员会统一登记、存档,对严重三违人员,下发处理通报,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5.5 当天发生的“三违”,必须当天进行分析处理,分析原因、找出安全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不足,同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强化教育。5.6 鼓励员工拒绝违章指挥,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作业作业场所有权拒绝工作或操作。5.7 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要保护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并进行奖励6 检查6.1 安全卫生委员会每月度要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每周至少组织不少于两次对“三违”行为进行安全检查。7 “三违”考核和处罚办法一、为减少现场隐患,狠反“三违” ,确保生产现场安全,大力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对“三违”人员特制定以下管理和考核标准。(1) 相关车间、科室按本厂违章处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日常工作中查出的“三违”行为除批评教育外,按规定下发 “三违”行为处罚单对“三违”人员处以50-100元罚款。(2) 一月内个人累计出现3 次以上“三违”行为,由车间或科室安排学习一周,并进行考试;因严重违章和屡查屡犯的待岗一月,由生产部组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3) 一月内同一部门累计5 人次以上“三违”行为,按照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连挂车间领导。(4) 鼓励员工对“三违”现象进行举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举报人保密,举报“三违”行为的员工按被举报人罚款同等金额进行奖励。二、对 “三违”人员必须按以下规定进行考核:(1)停工强制性学习,反思一天,不记出勤。(2)在班前会上做巡回检查三天。(3) “三违”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不得请假、旷课、迟到、早退,如有违反者,取消考试资格停工反省,并加倍处罚。(4) “三违”人员学习结束后,必须参加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参加学习、考试,直至考试合格为止。(5) “三违”人员由帮教小组成员进行“一对一”帮教学习,提高其安全认识。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2 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等产生明火的作业。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 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2.2.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作业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2.9 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相关部门:生产部;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人事行政办公室;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各部门、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4 内容与要求4.1 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1.1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4.1.1.1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4.1.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4.1.2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4.1.2.1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4.1.2.2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4.1.2.3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4.1.2.4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4.1.3 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4.1.3.1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4.1.3.2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4.1.3.3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4.1.3.4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4.1.3.5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4.1.4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4.2 动火作业按照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4.3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4.3.1 必须保证要进入的设备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不允许采用关闭阀门、加水封等办法代替) 。并清洗、置换。作业单位要做好严密的劳动组织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由设备所属单位对将进入设备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4.3.2 进入设备作业前,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可靠的置换冲洗,确保清除干净。由质监部取样进行分析,符合安全要求后由安全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3.3 特殊情况需在不置换的情况下进入设备短时间作业,必须由设备所属单位第一负责人在安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亲临现场加强监护,使用防爆工具,佩戴长管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以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确保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完好。4.3.4 禁止用氧气吹风。进入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穿戴适用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毒面具。4.3.5 设备内作业必须设作业监护人,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的联络。4.3.6 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如在潮湿场所内,照明灯具的电压不得超过 12V。4.3.7 严禁在作业设备内向外投掷工具及器材。4.3.8 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公司有关安全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须认真检查, 防止将焊(割)炬等物件留在设备内。4.3.9 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工器具等,方可封闭设备孔。4.4 破土作业4.4.1 破土作业的范围4.4.1.1 挖土、打桩、埋设接地极或铺桩等,入地深度0.4 米以上者。4.4.1.2 挖土面积在 2平方米以上者。4.4.1.3 利用推土机、压路机等作业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4.4.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不准以口头形式传达,否则,都按违章作业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处罚。4.4.3 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必须由车间负责人办理,必须经生产部审查批准。4.4.4 车间办理破土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标明破土地点、范围、深度、并画上简图,附有文字说明。4.4.5 如破土作业有可能影响到工艺管线、公用工程,必须由召集相关单位、部门共同确定动土安全方案。4.5 临时用电作业4.5.1 非电工严禁进行包括拉接、拆除电焊机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电源线等的用电操作,必须由电工负责办理。4.5.2 检修(大修)时,电工班要安排专人负责拉接、拆除临时用电线,保证用电安全。由生产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4.5.3 工期较长,需要多台临时用电器的作业项目,由电工班安排专人到作业现场拉接、拆除电线。4.5.4 除临时用电接线盘外,其它配电盘禁止拉接临时用电。如特殊情况确需在工艺配电拉接临时用电的,应经电工班班长同意。否则,不准接线。4.5.5 临时电源线不得搭靠工艺设备、管道等。4.5.6 使用手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配上触电保安器,以防止触电事故。4.6 高处作业4.6.1 高处作业的定义4.6.1.1 高处作业是指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4.6.1.2 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4.6.1.3 异温高处作业是指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 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设计计算气温5及以上的。4.6.1.4 带电高处作业是指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中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4.6.2 高处作业的分级4.6.2.1 作业高度在 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4.6.2.2 作业高度在 5米以上至 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4.6.2.3 作业高度在 15米以上至 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6.2.4 作业高度在 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4.6.3 高处作业的分类4.6.3.1 特殊高处作业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4.6.3.1.1 在阵风风力为 6 级(风速 10.8 米/ 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4.6.3.1.2 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4.6.3.1.3 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6.3.1.4 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4.6.3.1.5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4.6.3.1.6 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4.6.3.1.7 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4.6.4 高处作业的管理规定4.6.4.1 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经安全部办理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4.6.4.2 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4.6.4.3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4.6.4.4 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拒绝作业作业。4.6.4.5 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4.6.4.6 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4.6.5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4.6.5.1 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登高安全作业许可证内。4.6.5.2 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4.6.5.3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它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4.6.5.4 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备注栏内。4.6.5.5 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4.6.5.6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4.6.5.7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4.6.5.8 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4.7 起重吊装作业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4.7.1 各种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由生产部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4.7.2 吊装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雪、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4.7.2 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4.7.3 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7.4 作业中,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起重吊装指挥信号统一指挥。4.7.5 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点,未经生产部审查批准,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7.6 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4.7.7 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安全规定。4.7.8 起重吊装作业时,起重机具包括被吊物与线路导线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1KV 以下的距离 1.5m;10KV的距离应 2m ; 35KV 的距离 4m 。4.7.8 外协作业时,应按照承包商管理制度相关内容执行。4.7.9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4.7.10 悬吊重物下方及吊臂下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4.8 抽堵盲板作业4.8.1 设备所属单位结合检修计划,根据安全需要和生产工艺需要,制定抽堵盲板方案,于检修前两天报生产技术科和安全部各一份。设备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抽堵盲板方案的正确性负责。生产部和安环部负责对方案审查,如需改动应及时通知制订方案的单位修改。4.8.2 抽堵盲板前必须办理作业证。 抽堵盲板证由设备所属单位车间主任初审,生产部终审,由当班值班长持抽堵盲板许可证安排实施。4.8.3 各车间抽堵与公共系统相连接的盲板,实施时必须经生产技术科批准。 4.8.4 抽堵盲板作业结束后,车间安全员或当班值班长要现场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填写在作业证上,作业结束后作业证交车间安全员存档。4.8.5 要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盲板,还应视需要增加垫子。加盲板应紧固好。4.8.6 值班长必须把抽堵盲板情况严格交接班,并填入交接班记录。4.8.7 视需要准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和安全工具。如在可燃可爆介质使用铁制工具,应涂抹黄油,以免在作业时打出火花。4.8.8 抽堵盲板的管道内的温度要小于60;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腐蚀等介质的管线抽堵盲板,都必须在完全卸压后进行。真空管线抽堵盲板前必须调到常压。4.8.9 需照明时,应采用 36伏以下安全灯具。如在高处作业,还必须执行高处作业有关规定。4.9 断路作业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4.9.1 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4.9.2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申请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作业现场管理。4.9.3 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由断路作业项目负责人办理,由作业单位填写安全作业许可证中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并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4.9.4 作业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4.9.5 断路作业前,作业单位负责在作业现场设置围栏、警示飘带、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4.9.6 断路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拆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示飘带、警告牌、红灯。项目负责人检查核实后,报告行政办公室,恢复交通。4.9.7 断路作业应按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4.9.8 在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4.8 甲单位到乙单位作业,乙单位要向甲单位交待清楚安全措施,遇有排空、泄压等异常情况,要先通报甲方然后实施;多单位交叉作业时,由设备(场所)所属单位牵头,制定安全措施,提出安全要求,进行安全监护。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危险作业申请工作票年月日申请部门作业地点作业起、止时间作业内容:危险作业申请工作票档案在第6 盒的设备档案里危害分析 : 直接作业人员姓名身体状况辅助工作人员姓名身体状况防护措施:现场指挥或监护人部门(安全)负责人审批单位意见:审批人:年月日验收人签名: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文件编号: YDGG/AQ-07-02-07不安全行为辨识表档案编制 : 温州市益大钢管厂xxxx 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温州市益大钢管厂文件编号: YDGG/AQ-07-02-07 第 A 版第 1 次修改不安全行为辨识表不安全行为辨识表不安全行为可能后果采取的措施备注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人身伤害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互纠正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工作不协调跟换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扎伤、坠落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互纠正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触电、人身伤害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互纠正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烫伤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机械伤害工作时按要求劳保着装,加强安全意识及规范性活动培训;工作中相互纠正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坠落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卷入事故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安规定操作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职业病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采取必要的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酒后进入作业现场或上岗作业;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火灾、爆炸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站在道路中间交谈;车辆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改善工作条件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人身伤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不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确认;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交接工作不明确;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单手上下直爬梯;坠落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坠落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物体打击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人身伤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高处切割余料及作业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砸伤、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坠落、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随便摆放作业辅料和生产成品;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作业条件不成熟时勉强作业;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作业姿势勉强;人身伤害、职业病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改善工作条件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物体打击事故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撞击带压工业气瓶;爆炸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规程执行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物体打击事故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触电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窒息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触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触电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使用已报废的设备和工具;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报废处理使用有安全缺陷的工具;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报废处理未经许可,随意拉设临时供电线路;触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带电维修、保养电气设备;触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擅自拉设生产中非安全电压供电的固定照明设施;触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非特种车辆厂区内驾驶超速(5 公里/ 小时);车辆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电气设备在收工后没有及时切断电源;触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禁火区域内未经许可擅自动火;火灾、爆炸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随意放置物件, 阻碍防火、 逃生通道;人身伤害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规程执行不了解作业场所周围情况,随意动火作业;火灾、爆炸加强安全教育, 工作中合理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加强监护作用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周围存在火灾或爆炸因素时,冒然动火作业;火灾、爆炸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热工作业完毕后不及时清理遗留火种;火灾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在消火栓、灭火器等关键部位周围堆放物件;人身伤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尚未断电的电气火灾;漏电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在电气开关下存放易燃易爆物质;火灾、爆炸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私自存储燃油等危险物质。火灾加强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未按规定办理票证进行作业的人身伤害严格履行工作票制度不停电更换照明触电,灯泡爆裂伤人必须在停电后再更换照明,在班前会上强调并进行监督安排、默许无证人员上岗工作中出现错误 , 导致工作现场混乱严格履行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严禁上岗的原则未制定预案、作业前未落实安全措施导致工作次序混乱、危险作业加强对工作的分析、做好安全预案高处作业不设警戒区域、高处作业无监护人周围非工作人员人身伤害严格履行许可手续, 强化现场安全监督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温州市益大钢管厂文件编号: YDGG/AQ-07-02-03 第 A 版第 1 次修改操作牌管理制度操作牌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规范使用操作牌,保障设备运转和检修过程中的人身安全。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公司各车间、部(室) ,全公司在职职工及实习代培人员、维护保产人员、协议保产人员、临时劳务工等。2 相关文件和术语2.1 公司安全管理法规3 职责3.1 安全部负责全公司操作牌制作发放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3.2 各生产车间负责操作牌的保管与使用。3.3 设备(技改)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设备操作牌名称(清单)的提供。4 活动描述4.1 设备操作牌的含义与作用:设备操作牌是操作设备的凭证,生产岗位人员必须持有某设备操作牌,才拥有操作该设备的权力,检修人员在需要检修设备时只有在办理了停电手续取得某设备操作牌后,才有权检修该设备,无设备操作牌进行操作或检修(检查)设备属违章行为。4.2 设备操作牌的制作4.2.1新增或改造的设备需要制作设备操作牌的,由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工程交工前一个月提出设备操作牌清单,经设备部认可、填写申请报表、盖章,报厂安全部。4.2.2新增或更改设备的操作牌,在联动试车前由设备部领取在试车时使用,试车完毕后,由设备部将设备操作牌转交岗位人员,并与产权车间办理转交手续。4.2.3 如发现设备操作牌损坏、遗失、遗漏,由产权车间提供需更换的设备操作牌清单,填写操作牌,停电牌申报表 、盖章后报公司安全部。4.2.4在新设备操作牌未做好之前,需要使用、操作该设备时,可使用由安全部发放的临时设备操作牌, 不能无牌操作设备 (除事故状态或紧急情况外) ; 若中夜班丢失设备操作牌,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须由当班工长写出报告,经厂值班主任确认并出具“临时设备操作牌”,岗位方能操作,但值班主任出具的“临时设备操作牌”只限当班有效。4.3 设备操作牌的使用4.3.1 停送电手续4.3.1.1 检修设备前,岗位人员看到检修人员的停电牌后,与检修人员一起到现场,共同确认检修部位,并了解周边环境;4.3.1.2 确认完后,回到操作室,填写停、送电(开、关阀)登记表;4.3.1.3 登记完后,岗位人员与检修人员一起到电气室共同确认需检修设备的电源开关,岗位人员进行停电操作,检修人员监护;4.3.1.4 停电操作完后,岗位人员交出设备操作牌,换取检修人员的停电牌,并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触动”的警示牌,并做好登记。但应注意检修人员的停电牌和警示牌的编号必须是一致的前提下,方可办理停电手续;4.3.1.5 检修完毕,岗位人员与检修人员一起到检修现场确认后,岗位人员用停电牌换回设备操作牌,并与检修人员一起到电气室,岗位人员送电,检修人员监护,送电后取下“有人工作,禁止触动”的警示牌,并做好送电登记;4.3.1.6 凡需岗位停送现场检修箱电源,维护电工必须进行先验电、在确认无短路、接地现象后岗位人员方可进行送电操作。4.3.2凡定修、年修,外委检修、单机大修、技改技措等项目的停、送电,由设备专检员或项目负责人与岗位工人联系停、送电,停、送电程序及职责仍按设备操作牌的使用的第4.3.1 条执行;4.3.3 对 24 小时协议保产单位的小型检修应由检修人员按第4.3.1 条的程序进行联系检修。4.3.4对于液压、气动等驱动设备,除办理停电手续外,作业人员还必须关闭设备的现场执行机构前的第一个手动阀门,插安全销, 切断动力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触动”的标牌; 对于因工艺需要不能停电的液压、气动等驱动设备,作业人员必须交换操作牌,关闭设备的现场执行机构前的第一个手动阀门,插安全销, 切断动力源,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触动”的标牌。没有安全销的必须机械锁死。4.3.5对于因检修需要机旁操作( 特种设备须由特种设备持证人员操作, 其他可由检修人员操作 )时,首先需按 4.3.1 条办理停送电手续,机旁操作需送动力电源时,联系岗位人员办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理送电手续(检修人员需出示操作牌、登记机旁送电设备名称、双方签字认可),并由岗位人员重新送电选择置于机旁操作位。4.3.6同单位多工种检修同一设备时,由检修主导工种或单位领导指派专人办理设备操作牌交换手续,多台设备同时检修时应由检修单位负责人主持交换设备操作牌。4.3.7多单位检修同区域相关联多台设备时,由设备专检员办理设备操作牌交换手续;检修单台设备时由专检员或设备调度指定检修主导工种单位办理设备操作牌交换手续。4.3.8单机操作的设备操作牌由岗位工人掌握,实行对口交接班;集中操作的设备、联锁设备、自动控制设备的设备操作牌,应集中悬挂在操作室醒目的位置,由操作工统一掌握,交接班应首先交接设备操作牌。4.4 高压电机和动力变压器停、送电4.4.1高压电机停、送电,检修人员与岗位操作工联系后,操作工除进行操作回路停电外(交换操作牌),还必须到变电所交换停、送电牌,确认高压开关柜处于停电位置后,检修人员才能进行检修。4.4.2动力变压器的停、送电,由维护电工到变电所交换停、送电牌,办理停、送高压电手续。如变压器需检修,由维护电工办理高压电停送手续,并配合检修单位电气公司进行变压器检修,电气公司检修人员确认变压器停电手续办完后才能进行检修。4.4.3对于紧急情况可用电话联系变电所进行停电,但事后必须交换停、送电牌,未交换停、送电牌,绝对不准处理相关的变压器或高压机组设备的故障。4.5 检查与考核4.5.1 本办法由各车间安全员和安全部现场管理人员检查。4.5.2任何岗位工人或检修工人,都不得将设备操作牌随身带走,如发现岗位工人或检修工人随意带走设备操作牌,视同设备操作牌丢失,并对由此引起的后果负责。 4.5.3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安全部。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温州市益大钢管厂设备标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编号所使用工序设备操作人车间主任维修负责人设备状况温州市益大钢管厂设备标牌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设备编号所使用工序设备操作人车间主任维修负责人设备状况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合理发放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使劳动保护用品真正起到保护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目的, 保障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 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以及检查与考核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3 规范性引用文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 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 号和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 4 职责4.1 行政部门是全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主要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发放标准的制订、费用预算与控制、劳保用品计划的制定、劳保用品的采购、费用结算、质量监督、使用情况监督等;审批劳保用品的发放、借用、报损等。4.2 财务部门根据国家、上级的有关规定,对劳保用品采购、发放、管理等方面进行财务监督和财务审计。4.3 工会组织是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监督机构。5 管理内容与要求一、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应当按照劳动条件,发给职工防护用品。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工人的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二、执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由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全公司统一标准,呈报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批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品种、项目、数量或发放高档商品,代替一般防护用品。本制度规定的职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全公司统一的标准。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发放标准,扩大发放范围,增加品种,或缩短使用期限。三、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1、有强烈辐射热的或有烧灼危险的行业;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2、有刺割、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易引起中毒、刺激以及严重腐蚀衣服,损害皮肤的作业;4、经常接触腐蚀的物质或特别肮脏的作业;5、在大量散发粉尘和潮湿、油污的场地,以及在水中条件下,容易损坏衣服,影响身体健康的作业;6、在露天和其它易受电伤、机械外伤等有害人身健康条件下的作业。四、干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规定:1、跟班劳动者;2、生产现场值班人员;3、经常下现场管理生产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管理工作人员;4、蹲点劳动或每周一天参加劳动者。五、凡是下列人员,不属本制度发放防护用品的范围:1、公安、经警、警卫(包括各种仓库门卫,夜班巡逻值班),消防人员;2、医疗卫生、文教体育人员。六、外单位来公司人员防护用品发放规定:1、在公司实习生、代培人员所需防护用品,一律由原单位(或个人)负责,但必须符合我公司要求规定;2、来公司的民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配备有关劳动保护用品,费用自行负责。3、上级部门来公司检查、协助工作人员,可借给有关工种(职称)相同的防护用品;4、科研、教育部门派来我公司劳动实习人员,可借给旧防护用品;5、应邀来公司协助工作,解决生产、技术关键的人员,由主管接洽单位借给防护用品;6、外来人员所借的防护用品,离开公司时应洗刷干净交回原保管单位,如擅自带走者,由原接待单位负责追回。七、职工在公司内调动按新工作(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原则上带走。凡公司内工作调动,由调入单位出其新任工作(工种)证明,由安全部门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标准发给。但主要工种(即防护用品待遇较高、品种多,使用时间又较短的工种)在工作时间不长(半年以内) ,调到一般工种时,其所使用的防护用品,公司内互相调动,都应与新工种防护用品标准对照,多余部份折价收费处理,否则,对新调任工作(工种)的防护用品不予发给。经警、消防、保卫和武装干事人员以及其它发放统一标志服装的人员,不得重复领取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未发给的规定用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品可照常领发。八、职工外调、离职、退职开除或犯罪逮捕时,其防护用品一律按使用期限折价收费,由单位采购部门、安全部门出具证明后,组织部门或劳资部门才能办理调出手续,并要收回劳保发放登记卡(证) 。九、凡离休退休的职工,原已领取的防护用品一律不收回,归个人所有,应收回劳保用品领发证,由安全部门出具证明方能办理手续。已到离退休年龄和已经通知办理退休的职工,不能继续领取新的劳保用品,否则要按使用年限折价收费。十、凡因公假、病假、事假、产假(包括产假后休息半年至一年的)脱产学习一个月以上者,不得领用当月的口罩、肥皂、手套,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其工作服、雨衣、鞋类等一律按超过实际时间长短推算延长期限。十一、属于混合工种(指多面手)原则上按主要工种或操作时间较长的工种标准发给。十二、临时合同工防护用品:1、经上级同意签订期一年以上的临时合同工;2、经上级同意签订 36 个月的临时合同工,但在公司连续工作时间一年以上者。以上两种情况,均可享受同正式工人一样的防护用品待遇。十三、属于公用的防护用品(如雨衣、安全带等)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领用后因公损坏、遗失,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有证明人,否则应折价赔款。十四、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未满,而因公损坏、遗失,经单位证明,可酌情补发;如属转卖,无故损坏、遗失,则不予补发。十五、火工材料生产和保管人员、爆破工和在易燃易爆、接触明火的岗位操作人员,不得领发化纤工作服。十六、凡是生产急需,少数人需要临时解决的某些防护用品,由单位提出报告,公司安全部门核准发给。属于制度不合理或工艺改变需要更改防护用品,由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公司安全部门签署意见,报告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批准后执行。十七、职责分工:(一) 、安全部门:1、贯彻上级对防护用品的指示规定并组织制订或修改标准;2、对各单位提出防护用品制度的意见,增加品种,更改标准作及时解答,对于权限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及时请示上级;3、负责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包括所属生产班组工人)在机关范围内各部门的职工,签署发放防护用品意见;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4、经常检查、督促防护用品发放情况,参加质量鉴定,从安全出发研究防护用品规格质量;5、对防护用品制度的变更,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和单位。(二)采购部门:1、编制防护用品计划和采购防护用品;2、保证有各种规格样式适宜、质量良好的防护用品供应;3、负责防护用品发放和计算本制度第八、九条所规定的防护用品折价和第十条延长使用期的计算。4、参加安全部门研究制订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三)行政部门1、负责本制度第八、九条所规定,及时向安全部门提供调走、离休、退休(包括内退)和改变工种的人员名单。必须凭原单位或安全部门出具的收据,才能办理有关调、离、退手续。2、职工人数增减变动较大的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3、将经批准签订一年以上的合同工,或签订合同期39 个月,在公司工作时间连续达一年以上的合同工人数,通知安全和采购部门;四、财务部门:在编制年(或季)财务计划时,要编制防护用品费用计划。五、车间: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防护用品的指示、决定,经常教育、督促工人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2、对劳保用品, 不能适应工种的需要时, 可向上级提出合理建议要求解决;在解决以前,应向工人做好政治思想工作;3、定期将伤假、公假、产假、脱产学习,旷工等超过三个月以上者的名单、工种向劳保批发部门作书面上报。十八、 劳保用品和保健品的采购1 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护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企业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2 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部门提出,供应部门选型采购。3 除独家生产的企业外,必须选择两家以上的企业进行比较,比价格、比质量、比售后服务。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4 采购的劳保用品,在结算时,结算的价格不得超过市场零售价。7 加强采购的财务审计管理。财务部门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十九、 劳保用品和保健品的验收、发放1 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护品要检查其“两证”,无“两证”的一律不得购入。2 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和保健品进行检查清点验收,发放时应做好职工个人领用记录。3 领用单位按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行政主管报告。职工个人在领用劳保用品时更要注意质量检查,特别是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查验有无“两证”,如不符合要求,可拒绝领用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4 职工个人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5 对职工退回的不合格劳保用品应及时与采购人员联系,及时退回给供货商二十、检查与考核本标准由办公室检查与考核。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温州市益大钢管厂文件编号: YDGG/AQ-07-03-01 第 A 版第 1 次修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1.2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1.3 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GBZ158-2003 设置警示标识。1.4 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1.5 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1.6 安全部门、生产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2、警示2.1 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2.2 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2.2.1 术语2.2.1.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2.2.1.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2.2.1.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2.2.1.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2.2.2 基本形式2.2.2.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2.2.2.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2.2.2.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2.2.2.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2.3 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2.4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2.4.1 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2.4.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2.4.3 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2.5 设置2.5.1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2.5.1.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 当心中毒 ”或者“ 当心有毒气体 ” 警告标识, “ 戴防毒面具 ” 、“ 穿防护服 ” ,“ 注意通风 ” 等指令标识和 “ 紧急出口” 、“ 救援电话 ” 等提示标识。2.5.1.2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 禁止启动 ” 或“ 禁止入内 ” 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2.5.2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2.5.2.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 注意防尘 ” 警告标识和 “ 戴防尘口罩 ” 指令标识。2.5.2.2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 当心腐蚀 ” 警告标识和 “ 穿防护服” 、“ 戴防护手套 ” 、“ 穿防护鞋 ” 等指令标识。2.5.2.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 噪声有害 ” 警告标识和 “ 戴护耳器 ” 指令标识。2.5.2.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 “ 注意高温 ” 警告标识。2.5.2.5 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 当心弧光 ” 警告标识和 “ 戴防护镜 ” 指令标识。2.5.2.6 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 当心感染 ” 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温州市益大钢管厂文件编号: YDGG/AQ-07-04-01 第 A 版第 1 次修改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标准规范,避免因外供产品缺陷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供应商的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采购部。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对采购物品的质量、运输安全负责。相关部门:生产部。负责采购物品的质量监督。4 内容与要求4.1 供应商的选择4.1.1 采购部应对供应方的商品质量、生产能力、检测手段等进行调查;应审查供货方的相关资质,必须具有所经营活动所需的资质,否则不得作为合格供货方。4.1.2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要求供方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按规范包装,标贴化学品安全标签,必要时可进行小批试用。4.1.3 采购部对所采购物品需要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供应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4.1.4 生产部根据标准和规定对供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验或验证。4.2 对供应商的监控4.2.1 供货期间,对出现不合格情况应向供方及时反馈,以有利于供方采取整改措施。4.2.2 对连续三次出现不合格的供应商停止其供货,重选合格供方。4.2.3 采购部每年对本年度的供方进行复评,复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供货质量合格率、交货及时和服务等,危化品供应方需提供最新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4.2.4 涉及安全生产相关方面的物品,采购部应提交安全部门备案。4.2.5 供应处应经常、及时识别采购过程风险,及时反馈给供应商,最大限度降低采购风险。4.3 对供应商的要求4.3.1 采购部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避免对随后产品的实现或最终产品的影响,以及安全生产风险、职业健康风险及环境产生影响。4.3.2 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双方应将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和包装运输、装卸及危化品存储和罐区的情况进行沟通,特别是储罐的接口形式等,避免造成意外泄漏,形成危险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和污染。4.3.3 供应商在商品尚未交接完成时,一旦发生燃烧、爆炸等意外事故,供方应听从本公司指挥,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扑救。4.4 采购部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和档案。5 相关记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物资购销合同合格供应商名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温州市益大钢管厂文件编号: YDGG/AQ-07-04-02 第 A 版第 1 次修改承包商管理制度承包商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公司对外包工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外包工程的作业质量、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外包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管理。3 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 生产部。负责对承包商的确认, 对作业过程全程监督管理 ,对作业质量、 安全负责。相关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被作业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对作业过程进行监督管理。4 内容与要求4.1 承包商的选择4.1.1 承包方应具备合法的资格,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并将相关的文件提报生产部审查,存留复印件备案。审查项目应包括,资质证书、安全管理机构、业绩表现、安全管理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4.1.2 项目需要招投标时, 由生产部发布含有安全要求的招标通知书,投标单位需要出具含有安全方案的投标书,作为选取合格承包商的重要依据。4.2 承包商的进厂要求4.2.1 承包商进入公司作业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由生产部审查同意。4.2.2 由生产部协调其他部门对外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结合本公司实际, 讲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危险因素、危险源重点告知。4.2.3 进入公司的外来作业人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入厂证方可进入作业现场。4.2.4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由被作业部门对其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教育。4.3 对承包商的作业监控4.3.1 在作业过程中除应按作业要求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外,并应遵守本公司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要求,避免造成意外伤害。4.3.2 在承包工程中,不得将工程转包和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4.3.3 在承包工程期间,应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将相关考核以书面形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式告知承包商。4.3.4 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时,承包商应听从本公司的统一指挥。4.4 生产部应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3、承包商管理档案、监督检查记录序号承包商(单位)名称资格认证承包项目安全协议起始日期监督检查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变 更 管 理 制 度一、目的为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进行有计划的规范的控制,消除和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制度。二、范围本公司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三、职责1 申请变更的个人或部门负责填写 变更申请表 , 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2 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3 变更批准后, 实施变更的部门应负责根据变更的类型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订控制措施。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变更内容的实施。4 变更结束后,实施变更的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的部门和人员。5 安全部、生产部、技术部等管理部门应做好相关的安全监督工作,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四、内容及要求公司实施管理的变更类型包括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变更三种,具体内容如下:1 变更内容1 工艺、技术变更(1)工艺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及介质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3)原料介质变更;(4)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5)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6)操作规程的变更;(7)工艺参数的变更;(8)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2 设备设施的变更(1)设备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2)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3)安全设施的变更;(4)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5)设备材料代用变更;(6)临时的电气设备等。3 管理变更(1)人员的变更:新入厂职工、内部岗位调动、离岗复岗等。人员的调动,必须由用人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动科审核,主管经理审核,方可人员调动。(2)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4)管理职责的变更;(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2 变更管理方法(1) 工艺变更管理:工艺变更由技术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有技术部、生产部组织对使用部门、人员进行工艺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操作技能。(2) 人员变更管理:厂内员工调换岗位的,按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中有关内容进行三级教育。(3) 设备设施变更管理1 由技术部门制定新的技术操作规程、制度等,并对使用部门进行变更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使用注意事项、新的规程制度等,使使用者掌握安全操作的技能。2 生产设备(含生产建筑物)、系统的增装、拆除以及变更均应办理审批手续,严禁任何人不经批准擅自更改设备、系统及生产建筑物。3 生产设备、生产建筑物、系统的变更,变动由设备所属车间(部门)提出申请,填写“ 设备变更请求单 ” 。经生产部、技术部审核无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4 更改请求车间(部门)有责任在事前对更改事宜调查对比明白,按批准结果正确实施更改,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底,及时修改相应的有关规程及图纸、技术资料并归档,及时修改备品备件定额和设备台帐,及时完善设备标志和编号,及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评审和验收。生产部、技术部有责任对所提更改事宜调查了解清楚,及时征求运行人员的意见,正确填写意见。同时,要监督更改事项的正确实施及有关技术资料、图纸和规程等的修改,组织变更后设备(系统)的技术评审和验收,并将变更资料存档。生产部、技术部有权对设备更改请求单位提出完善“ 更改理由及措施 ” 的要求,有权对正确的变更要求审阅同意, 有权对不正确或不合理的变更要求否定并要求重新履行变更手续。公司总经理有责任了解变更要求的安全性和可行性,有权利同意和否定变更要求。5 重要或复杂的变更事项,更改请求部门还应提供相应的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同 “ 设备(系统)更改请求单“等一并通过审批程序。并在一周内由设备所属部门将变更后的设备(系统)图纸、技术资料和文字说明报生产技术部和档案室各一份。6 牵涉到固定资产变动时,还应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变动手续。3 变更程序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1)变更申请人填写好变更申请表,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2)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3)变更批准后,实施变更的部门应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订控制措施。(4)变更批准后,由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5)变更结束后,实施变更的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的部门和人员。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文件修改记录序号更改日期更改章节号、 原因和说明更改人批准人备注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附件变更申请表变更名称申 请 人 所 在 部门申请人姓名职务日期变更说明及其技术依据:变更记录在第 6 盒设备档案里风险分析情况:基层领导意见:审批部门意见主管领导意见温州市益大钢管厂安全生产标准化档案变更验收表验收 变 更 的 项目变更所在单位组织验收单位日期验收组成人员姓名所属单位职务验收意见(附验收报告):验收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签字:需要沟通的部门(变更结果)单位或部门签字单位或部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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