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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海事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导语:关于海事管理,各位毕业生会有什么样的呢?下面是的海事管理专业,供各位阅读与参考。海事系统通过十年的长足开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开展阶段。这个新开展阶段的显著特征是,从主要是外延式开展,转变为内涵式开展和外延式开展并重;从主要从事国内事务,转变到国内事务与国际事务并重;在国际事务中从单纯履约转变到主动履约和积极立约并重。海事开展新阶段要求海事人,要对海事重新认识和定位,厘清海事的职能,并发动全系统人力物力努力履行。否那么,海事就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在新阶段中难以有快速的科学开展,就不能完成新阶段的历史任务。海事 管理职能 途径海事机构是国家行政机构,属于政府体系中的子系统,其行政职能是国家设立海事机构的依据,也是我们海事系统各级机构和人员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发挥作用之处。没有海事职能就不必要设立和保存海事机构。所以,认识和确定职能对海事系统尤为重要。海事系统已进入新的开展阶段,面临着内部深化改革,内设机构、监管模式和根底设施建立的重点等都将有大的调整。海事职能的重新认识和确定,海事监管责任的明确界定,直接影响着海事是否能够科学开展。认识和确定海事职能,能够使海事系统更好地调动所有人力和物力资源去努力履行职能,充分发挥作用,承当社会责任,对国家和社会开展做出应有的奉献。十多年前确定的海事的四大职能(水上平安监视、船舶检验、航海保障、船舶防污染)发挥了历史作用,推动海事快速开展。但现在看来这四大职能的概括是不准确的,未能全面和准确地反映海事在国家行政大系统中的应有的职能和应发挥的作用。其中船舶检验和航海保障二大职能应该并入到平安监视之中,因为这二个职能是平安监视的应有之义,完全在涵义之中。而另有二大职能,即维护国家水上交通主权和促进船舶营运效率,应该增加进去。重新确定的海事四大职能应是:维护水上交通主权,监管水上交通平安,提高水上交通效率,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简称为:维护主权,监管平安,提高效率,防治污染。对应海事职能的海事责任,可称为海事监管责任。海事监管责任区别于水上平安生产责任,海事监管责任主体是我们海事机构,而水上平安生产责任主体是航运企业、船东和船舶、船员。航运企业(船东)、船舶、船员、海事、航运行业主管、地方政府、船检和船舶保险等构成水上平安生产系统,即水上平安生产链。海事监管责任是:在国际社会中维护中国海事权益,追求中国海事利益最大化,促进国际海事和谐开展;监视船舶平安生产,防止和减少船舶发生事故,保障水上平安形势稳定;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航行畅通,减少船舶非营运时间,促进船舶快速运转,争取船舶、船员和航运公司更多便利条件,推动航运经济更好更快开展;催促船舶提高防污能力,控制和减少船舶对环境造成污染。1、维护国家水上交通主权维护国家水上交通主权,要求海事机构在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中,在国家的双边和多边关系中维护中国海事(广义海事:海运及相关事务)权益,保护中国管辖水域不受侵犯,保护中国船舶和船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追求中国海事利益最大化,促进国际海事和谐开展。维护主权职能对应的监管责任,是按照维护中国海事权益和追求中国海事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选择参加缔约和参加公约,主动履行对我国生效的公约,积极推动缔结有利于中国海事开展的公约和双边、多边条约和协定;保护中国管辖水域不被外国军舰和商船、渔船及其他船舶非法进入;保护中国籍船舶(包括渔船和其他各类船舶)在中国管辖水域内一切行为不受外国船舶侵犯;保护中国籍船舶(包括渔船和其他各类船舶)在公海水域的合法行为不受外国军队舰船侵犯,在其他水域包括他国的管辖水域内的合法行为不受侵害;保护中国籍船员(包括渔船船员及其他水上人员)在外国籍船舶上的合法权益。海事机构代表国家履行维护水上交通主权的职能,与其他国家行政机构没有明显的穿插和冲突。海事内部也没有不同意见,外部也没有什么反对声音。这既是海事机构多年来所做的工作,而且在现存的法律法规中都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如:海上交通平安法中,第十一条规定:“外国籍非军用船舶,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和港口”,“外国籍军用船舶,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代表中国政府批准外国籍军用船舶进入领海的具体承办部门也是海事机构。当然,海事机构仅代表国家维护水上交通主权,国家主权的更多局部是其他行政机关去维护的,如货物国际贸易主权是海关维护,人员进出境主权是边防维护,国境卫生防疫主权是检验检疫维护的。2、监管水上交通平安海事的这个职能,应该说是受到重视和特别强调的,历来也是作为海事大职能定位的,履行得也较好,特别是在1999 年 11。24事故和 xx 年国务院 302 号令之后,职能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甚至一段时间几乎仅强调这一个职能。这个职能的表述有多种,有“水上平安监视”(国务院文件用语),有“水上平安监管”,还有“海上平安监视”等。虽然大意差不多,仔细推敲还是有区别和不同含义的。使用“监管”更准确些。平安生产法确定的我国平安生产管理新格局,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视、社会广泛支持。我们海事就是承当水上交通平安监管职能,是国家平安生产的专业监管部门。一度直属海事机构只管辖海上交通平安,因此就有“海上平安监视”表述,从职能角度上来说,这种表述也不准确,海事机构应该包括地方机构在内,而地方海事机构管辖内河交通平安,因此,用“监管水上交通平安”表述这一职能更为准确。这个职能对应的海事监管责任应该包括三方面:一是国家管辖的水域内交通平安得到保障,防止和减少包括外国籍船舶在内的所有船舶发生事故,减小发生事故的损失。二是防止和减少中国籍船舶在非中国管辖的水域内发生事故,减小发生事故的损失。这是世界海事组织的公约要求,实行船旗国监视,也是国际法原那么和各国的通行做法。三是防止和减少中国籍船员在非中国籍船舶上发生有责任事故。3、提高水上交通效率提高水上交通效率职能,具体内容是排除船舶航行障碍,保障通航畅通;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提高航行和通航效率 ;改善通航条件,扩大通航能力;减少船舶进出港手续,提高办理效率 ;推动相关机构,便利船舶运营,减少船舶非作业停留时间。具体海事监管任务是:保护通航水域不被侵占,监视通航条件得到维护,推动新开辟和扩大通航水域,推进不断改善通航条件和助航条件;制定和不断改良通航规那么,维持船舶通航秩序,追究违反通航规那么行为;不断减少和改良船舶进出港口海事手续,持续提高海事许可和检查的效率,为船舶和航运公司及相关单位提供更多平安和航行及营运信息;召集口岸联席会议,推动查验单位不断减少船舶和所载货物、旅客的进出港手续,减轻船舶和船员负担,推进口岸单位业务信息化,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了解船舶和船员及航运公司的困难,分析阻碍航运开展的问题和原因,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国家和有关管理部门为船舶和船员及航运开展提供更优惠政策,推动航运生产力加快升级,促进航运经济更好更快开展。多年来,海事没有把提高水上交通效率视为海事的职能,尽管在海事监管中也附带做些这方面的工作,并取得些成效。如,实施和推广定线制,就不仅是为了平安,同时也是为了增加通航量和提高通航效率。海事机构既有监管平安职能,又有提高效率职能是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的表达。科学开展观强调平安开展,协调开展,海事机构在履行监管平安职能根底上,再承当提高效率职能,就能够在做好平安开展时,统筹兼顾好效率。这个职能对海事在新开展阶段非常重要。一是可标准和保证海事平衡、协调、全面和安康开展;二是能拓展海事开展空间,在提高水上交通效率方面海事大有作为;三是平安和防污染水平在一定的航运生产力状况下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我们十多年的努力使平安和防污染水平,已经到达或接近水运生产力区间的上限了,再提高的空间不多了),不可能跳出水运生产力水平的历史局限,而为船舶谋求便捷,提高船舶交通效率方面空间很大。4、防治船舶污染环境防治船舶污染环境这个职能,以往没有得到准确的语言表述,曾经用“防止船舶污染”、“保护海洋环境”、“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表述。现在看来准确表述,应该是“防治船舶污染环境”。既不能扩大为“保护水域环境”,也不能缩小为“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水域环境保护主要不是海事职能,有专门环保机构,而且水域污染主要不是船舶造成的,是陆域排放污染物造成的。船舶排放污染物尽管不是水域污染的主要,但船舶排放的污染物不仅只污染水域,也对大气造成污染。因此,海事职能就不能限于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了。治理船舶污染,就要应对船舶突发污染事故和泄漏事故。船舶发生污染事故和污染物泄露事故,当前和相当长时期内还无法防止,而大量的溢油和有毒物质泄漏将给人类带来灾难性后果,前几年的西班牙和法国海面的溢油就是一例。应对船舶突发污染事故和泄露事故不仅需要机制,还要有现代装备和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这个职能随着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环境的渴求,会越来越凸现,越显得重要。海事应该适应开展趋势,强化这个职能,在人力和物质资源上更多投入,要有更多的制度安排和创新,使这个职能发挥到位,勇敢承当起这个社会监管责任。履行好这个职能,对扩大海事影响,提高海事社会形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船舶污染事故,特别是船舶溢油污染事故有着突发性和灾害大及社会媒体关注等特点,应对处理好这些事故容易得到国家和社会充分肯定(近几年在渤海湾几起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好赢得了上级和社会好评),反之应对不好也容易损害海事的形象。因此,我们应特别加以重视。海洋环境保护法除赋予海事防治船舶污染环境职权外,还赋予参与防治陆域污染海洋的职责。如,参与海岸工程和入海排污口等方面的审核。这是海事发挥专业优势的很好途径,对进一步扩大海事功能和影响很有好处。海事的四大职能既有区别又有密切的联系。监管水上交通平安,水上交通的主体主要是船舶,而防治船舶污染的对象也是船舶,侵害国家水上交通主权的也主要是船舶,因此四大职能都离不开船舶,都与船舶密切有关,因此它们是密切相关的。但它们又是有质的区别的,维护水上交通主权是保护国家海事权益,表达国家的尊严。监管水上交通平安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是保护人命财产和公共平安,表达民生和持续开展。提高船舶营运效率是降低本钱,促进开展,是实现民利。第一,在海事内部形成共识。在海事内部要开展重新认识海事职能的研究和讨论,作为不适应科学开展观的认识和观念去查找,作为阻碍海事科学开展的障碍去破解,通过研讨使绝大多数海事人,特别是领导层都能清楚海事职能,确定标准的语言概括职能,并有组织的利用各种途径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宣传海事职能。第二,推动修改海事职能。利用大部制改革的时机向中央编制办公室报告,积极推动国家重新明确海事职能。第三,在法律法规中明确。在今后的立法和修法中,除具体写明海事职能的内容外,特别要增加维护国家交通主权,保护国家海事权益,维持航行秩序,提高航行效率,促进船舶便利等方面的内容和条款。第四,合理分配资源。人力和物力等资源要按照四大职能统筹合理安排和分配。在国家重新对交通运输部的“三定”中,研究和筹划部局内设机构的设置,按四大职能调整根本建立的规划和重点。第五,努力全面履行职能。认识和确定海事职能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能,实现海事行政目标。因此,各级海事机构和执法人员应竭力全力干好所有职能工作,发挥应有的社会作用。1.1 条块分割问题日益严重目前,我国地方内河海事管理中存在严重的条块分割问题,使得地方内河海事管理工作在条块分割管理模式的影响下造成地方内河海事管理职权不清楚、权责范围不明确、职权叠加重复等问题的出现,而且地方内河海事管理系统没有与国家内河海事管理系统很好的衔接,从而造成基层内河海事管理中对非法行为的效率不高现象的产生,总之,条块分割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化内河海事管理“组机构扁平化”的开展。1.2 资源与信息共享困难问题目前,内河航道穿越多个省、市,然而由于大多数地方或者基层内河海事管理中条块分割管理模式的实施,增加了地方内河海事管理机构信息的采集以及资源、信息共享的困难,使得不同隶属的地方内河海事管理机构在业务管理、信息采集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信息很少,进而不利于内河水上交通船舶渡船平安管理和管理,从而增加了内河水上交通、船舶渡船平安管理和非法行为的管理难度。1.3 内河海事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当前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在船舶渡船平安管理和管理中,由于受到条块分割管理模式的限制,使得海事管理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较为狭窄、专业知识缺乏、管理能力不高等问题的出现,也使得地方内河海事管理人事机构出现冗杂、队伍僵化,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缺乏直属海事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从而造成地方内河海事平安管理和管理效率不高问题的出现,从而不利于现代海事管理“组织机构扁平化”的开展。2.1 加强内河海事管理模式的改良,实行垂直性、扁平化管理模式在市场竞争日益剧烈的环境下地方内河海事管理机构必须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加强内河海事管理模式的改良,对现行内河海事管理组织机构进行重组,充分运用现代海事管理理论和平安管理理念,遵循合理、合法、公开原那么,由传统的自上而下管理模式转向自下而上、垂直性管理模式,实现现代化海事管理组织机构的扁平化,特别对于遥远、交通不便的内河支流、封闭水域,内河海事管理机构不仅要充分考虑水上交通运输平安和传船舶渡船平安,对于内河通道存在的不平安因素和平安事件,内河海事管理机构船员应该公开真实的情况,这样可以确保内河通道上来往船舶渡船、航行过程的平安性,切实保障船舶和人员的平安,从而提高内河海事平安管理水平和效劳水平,另外,平安管理是内河海事管理的核心,也是船员的根本职责,因而为了提高内河海事平安管理水平,需要建立垂直性、一体化、自下而上的平安管理体制,合理配置船员人力资源和管理物资。2.2 加大现代海事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海事平安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为了促进现代海事管理水平的提高,需要内河海事管理机构加大对船员的海事平安管理专业知识、平安防范技能方面的培训,开展平安知识和思想素质教育,强化船员的平安警示意识、素质和业务能力,这样可以从源头消除内河水上通道运行中的不平安因素,不仅可以自我保护,而且还可以提高内河平安运营水平,保障人们的生命平安,另外,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船舶船员要恪守职责、严禁航行,及时撤除、停运老旧、废弃的船舶,加大对船舶平安性能的检验力度,从根本上控制非法经营船舶现象发生。2.3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海事管理资源与信息的共享由于目前内河通道穿越多个省市,绵延几千里,具有客流量大、货物交易量大及人口最为稠密等特点,使得内河海事平安管理工作本身具有很大的难度,需要船员及时掌握内河水上通道的一切信息,为了提高船舶渡船平安和人员的生命平安,需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内河海事信息管理体系,建立不同隶属内河海事管理机构信息网络交流平台,采用先进的平安监测仪器和监控系统,从而实现内河海事平安管理资源和信心的共享,提高船员对内河通道平安运营的监视能力,及时发现不全因素,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防止发生重大海难和海上事故,保证人员的人身平安和船舶船体的平安性能。3.1 加大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力度,创立一支高素质、高能力的队伍在开展监视管理工作中人员的素质、能力直接关系到内河海事监视管理效率和对相对人的效劳水平,因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需要加大包括领导、负责人、工作人员在内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制教育,由过去的“人治”转向“法治”,依法治权、秉公执法、依法办事,在有法可依的根底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心全意为人民效劳,强化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提高人员法律权威、法律至上、权力服从法律等思想认识水平,从而才能够提高内河海事非法行为的监视管理效率,维护船舶渡船和人员的平安,防止给国家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3.2 完善内部监视管理体系,加大监视与惩办力度由于在地方海事管理系统中专门的监视管理机构的船员大都兼管内河海事管理工作和监视管理工作,使得船员心有余而力缺乏,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干扰,缺乏工作的独立性,从而造成内部监视管理权责不清楚,影响内河海事平安平安管理效率,因而,需要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完善内部的监视管理体系,分工明确,权责主体清楚、严谨,赏罚清楚,从而满足依法行政、依法职权的需要,另外,在实际的行政执法工作的工作中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还需要建立内部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视内河海事非法经营行为的监视管理,实行事前监视、事中监视和事后监视的动态监视模式,加大监视和行政惩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为,防止不平安因素和非法行为的出现,保证船舶渡船的平安和人们的生命财产平安。综上所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在实际的平安管理和管理工作中应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监视管理能力和效劳能力,促进我国内河海事管理水平和效劳水品的不断提高,从而促进我国内河航运管理事业安康开展,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平安,推动法治国家、和谐社会建立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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