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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最新税收政策解读 一、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 条例第一条、细则第条例第一条、细则第1 13 3条条 (新旧变化:个体经营者(新旧变化: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2国税函国税函20101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doc苏国税函苏国税函2010187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的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通知.doc9二、征税范围二、征税范围(一)(一)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 1 1、政策规定、政策规定原原新新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或者个人代销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 销售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的除外;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的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用于非应税项目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于非增值税增值税应税项目;应税项目;10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物无偿赠送他人无偿赠送他人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人。 新旧无实质性差异,但要注意:新旧无实质性差异,但要注意:适用对象仅包括适用对象仅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不包括,不包括“其他其他个人个人”,“个人消费个人消费”包括包括“纳税人交际应酬消费纳税人交际应酬消费”11 【案例】某食品企业【案例】某食品企业20092009年当年销售收入年当年销售收入100100万元(一般纳万元(一般纳税人),当年购买税人),当年购买1 1万元的手机用于赠送,计入业务招待费,万元的手机用于赠送,计入业务招待费,取得增值税普票,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取得增值税普票,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 1 1万元万元 贷:银行存款贷:银行存款 1 1万元万元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税收处理(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税收处理(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 【增值税】【增值税】 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11717%= = 0.17 0.17万元万元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应扣缴个人所得税应扣缴个人所得税=120%=0.2=120%=0.2万元万元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收入=1=1万元,视同销售成本万元,视同销售成本=1=1万元万元12(二)兼营非应税劳务(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1 1、政策规定、政策规定旧:旧: 纳纳税税人人兼兼营营非非应应税税劳劳务务的的,应应分分别别核核算算货货物物或或应应税税劳劳务务和和非非应应税税劳劳务务的的销销售售额额。不不分分别别核核算算或或者者不不能能准准确确核核算算的的,其其非非应应税税劳劳务务应应与与货货物物或或应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新新细细则则第第7 7条条 未未分分别别核核算算的的,由由主主管管税税务务机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13(三)混合销售行为(三)混合销售行为 1 1、政策规定、政策规定 新细则第五条新细则第五条(1 1)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其他单位和个人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不征收增值税值税, 新细则第六条新细则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142011年第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收问题的公告.doc15(四)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四)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 财税财税20082008170170号号 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9090号号 财税财税2009920099号号16 三、适用税率三、适用税率 (一)一般规定(一)一般规定 1 1、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率为6%6%。(新条例改为(新条例改为3%3%) 2 2、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特殊规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特殊规定 3 3、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依照、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依照4%4%征收率计算缴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增值税 财税【财税【20092009】第】第009009号号(已述)17(二)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二)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条例条例 纳纳税税人人兼兼营营不不同同税税率率的的货货物物或或者者应应税税劳劳务务,应应当当分分别别核核算算不不同同税税率率货货物物或或者者应应税税劳劳务务的的销销售售额额。未未分分别别核核算算销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三)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三)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条例条例 分别核算分别征税,未分别核算,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算分别征税,未分别核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核定 182010年第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姜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干姜姜黄姜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doc2010年第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doc苏国税函苏国税函2011212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关于调整省电力公司所属供电企业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预征率的通知.doc2010年第年第2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金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预征率等问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预征率等问题的公告题的公告.doc19四、销项税额四、销项税额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旧旧新新销销售售货货物物或或者者应应税税劳劳务务,为为收收讫讫销销售售款款或或者者取取得得索索取取销销售售款款凭凭据据的的当当天。天。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采采取取直直接接收收款款方方式式销销售售货货物物,不不论论货货物物是是否否发发出出,均均为为收收到到销销售售额额或或取取得得索索取取销销售售额额的的凭凭据据,并并将将提提货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单交给买方的当天;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采取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手续的当天 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天 采取采取预收贷款方式预收贷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物发出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0采取采取预收贷款方式预收贷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发出的当天 采采取取预预收收货货款款方方式式销销售售货货物物,为为货货物物发发出出的的当当天天,但但生生产产销销售售生生产产工工期期超超过过1212个个月月的的大大型型机机械械设设备备、船船舶舶、飞飞机机等等货货物物,为为收收到到预预收收款款或或者者书书面面合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为收到代销单位销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销单位销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财税【财税【20052005】165165号号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180天天的当天;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货物移送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当天; 增增值值税税扣扣缴缴义义务务发发生生时时间间为为纳纳税税人人增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21 (二)价外费用(二)价外费用 新细则第新细则第1212条条 将价外费用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将价外费用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明确,“延期付款利息延期付款利息”从从“违约金违约金”中分离出来,中分离出来,增加了增加了“滞纳金滞纳金”和和“赔偿金赔偿金”。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销售额和价外费用,在条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包括销售额和价外费用,在条例第七条已明确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例第七条已明确价外费用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为简化表述,删除了原细则项税额。为简化表述,删除了原细则“向购买方收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取的销项税额”的表述。的表述。 根据现行政策根据现行政策财税财税20051652005165号文件号文件增列了增列了“代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和和“代办保险费、代办保险费、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不属价外费用的规定。不属价外费用的规定。 22 特别注意财税特别注意财税20051652005165号文件的规定号文件的规定 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纳税人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凡同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不属于价外费用,不征收增值税。,不征收增值税。一一是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二是开是经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批准,二是开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三是具经财政部门批准使用的行政事业收费专用票据,三是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或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或虽不上缴财政但由政府部门监管,专款专用。管,专款专用。 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收取的保险费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征收增值税。 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对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凡与货物的销售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有直接关系的,征收增值税。 23(三)利用关联企业转移计税价格(三)利用关联企业转移计税价格条例条例 纳纳税税人人销销售售货货物物或或者者应应税税劳劳务务的的价价格格明明显显偏偏低低并并无无正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细则细则 纳纳税税人人有有条条例例第第七七条条所所称称价价格格明明显显偏偏低低并并无无正正当当理理由由或或者者有有本本细细则则第第四四条条所所列列视视同同销销售售货货物物行行为为而而无无销销售售额额者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24旧旧新新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价格确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价格确定;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销售价格确定 按按其其他他纳纳税税人人最最近近时时期期同同类类货货物物的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按组组成成计计税税价价格格确确定定。组组成成计计税税价价格的公式为:格的公式为:组组成成计计税税价价格格成成本本(1 1成成本本利利润润率率)属属于于应应征征消消费费税税的的货货物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成本(1+1+成本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实际生产成本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5 举例:举例: 某服装厂将自产的服装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某服装厂将自产的服装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该批产品制造成本共计批产品制造成本共计1010万元,利润率为万元,利润率为10%10%,按当月同,按当月同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为类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为1818万元。计征增值税的销万元。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为售额应为( )( )。 A A、1010万元万元 B B、10.910.9万元万元 C C、1111万元万元 D D、1818万元万元26五、进项税额五、进项税额 (一)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规定(一)抵扣进项税额的一般规定 1 1、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扣税凭证 注意新条例、细则的变化注意新条例、细则的变化 条条例例第第九九条条所所称称增增值值税税扣扣税税凭凭证证,是是指指增增值值税税专专用用发发票票、海海关关进进口口增增值值税税专专用用缴缴款款书书、农农产产品品收收购购发发票票和和农农产产品品销销售售发发票票以以及及运运输输费费用用结算单据。结算单据。 补补充充 国国税税发发【20082008】117117号号机机动动车车销销售售统一凭证统一凭证2 2、关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关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27旧新购进固定资产购进固定资产 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取消了购建固定资产取消了购建固定资产不予抵扣增值税的相关税收政策不予抵扣增值税的相关税收政策. .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务 用于非用于非增值税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劳务;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一)自然灾害损失;(一)自然灾害损失; (二二)因因管管理理不不善善造造成成货货物物被被盗盗窃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三)其他非正常损失。(三)其他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用消费品; 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28混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照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合销售行为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依照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该的,该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行为所涉及的非应税劳务和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所用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准予从销,符合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项税额中抵扣。新细则第二十五条新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新细则第二十六条新细则第二十六条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293 3、抵扣时限规定、抵扣时限规定国税函(国税函(2009)617号号30 4 4、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建筑物,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前款所称固定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属于前款所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产在建工程。 财税财税20092009113113号号财税财税20082008170170号号 第五点 注意:固定资产的标准注意:固定资产的标准20092009年发生变化年发生变化前前款款所所称称固固定定资资产产,是是指指使使用用期期限限超超过过1212个个月月的的机机器器、机机械械、运运输输工工具具以以及及其其他他与与生生产产经经营营有有关关的的设备、工具、器具等设备、工具、器具等。315、关于抵扣的其他规定、关于抵扣的其他规定财税财税201121号财政部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购烟叶支付的价外补贴进项税额抵扣问收购烟叶支付的价外补贴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题的通知.doc财税财税201134号财政部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暂停部分玉米深加工企业购进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的通知抵扣政策的通知.doc国税函国税函201126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云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云南盈江地震灾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南盈江地震灾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批复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批复.doc32六、纳税地点六、纳税地点七、征退衔接七、征退衔接33八、其他八、其他整体资产转让和即征即退评估整体资产转让和即征即退评估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432432号号国税函国税函20091582009158号号 企便函企便函200920093333号号 2011年第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doc2010年第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收问题的公告.doc34再生资源利用再生资源利用财税【2008】第156号财税财税20092009119119号号 动漫和农村电网动漫和农村电网财税财税200920096565号号 国税函国税函20092009591591号号 苏国税函苏国税函2011207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和劳务税政策服务促进新兴关于加强货物和劳务税政策服务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产业发展的意见.doc35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一般纳税人申报资料国国税函税函2008200810741074号号国税函国税函2008200810751075号号 苏国税函苏国税函2011208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我省部分地区全面推行纳税申报关于在我省部分地区全面推行纳税申报“一一窗式窗式”票表税比对的通知票表税比对的通知.doc2011年第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题的公告.doc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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