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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一、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据一、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据 1、关于公安边防、消防部队和警卫系统评审任命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关于公安边防、消防部队和警卫系统评审任命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公政治政治1995166号)号) 2、关于公安现役部队专业技术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公政治、关于公安现役部队专业技术干部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公政治200541号)号) 3、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公安现役部队专业技术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公安现役部队专业技术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政治的通知(公政治2010269号)号) 4、关于公安消防部队总队以下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范围和编配比例的规定、关于公安消防部队总队以下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范围和编配比例的规定(公政治(公政治2011 11号)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现役部队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现役部队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政治2011447号)号) 6、关于公安现役部队专业技术等级规定局部调整的通知(公政治、关于公安现役部队专业技术等级规定局部调整的通知(公政治【2011】448号)号) 7、关于我省消防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公政、关于我省消防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公政2012354号)号) 8、公安现役部队专业技术干部学术成果认定暂行办法公安现役部队专业技术干部学术成果认定暂行办法和和公安现役部队高级公安现役部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分暂行办法(公政治(公政治2013504号)号)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范围(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范围 消防消防工程工程卫生卫生会会(审审)计计灭火灭火救援救援监督监督管理管理建筑建筑审核审核科技科技管理管理火灾火灾调查调查消防消防装备装备通信通信计算计算机机新闻新闻艺术艺术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三、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任三、专业技术职务的评任 1、基本程序、基本程序 。报名考试。报名考试 、组织提名、组织提名 、考评考核、考评考核 、资格评审、资格评审 、审、审批任命。批任命。 2、专业技术资格有效期和职务任期、专业技术资格有效期和职务任期 。高、中级为五年,初级为四。高、中级为五年,初级为四年。年。 3、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是各公安消防总、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是各公安消防总(支)队主管消防业务技术工作的正、副总(支)队长,公安消防特(支)队主管消防业务技术工作的正、副总(支)队长,公安消防特勤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限中级以下资格),公安消防特勤中勤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限中级以下资格),公安消防特勤中队干部(限中级以下资格),公安消防中队干部(限初级资格)。队干部(限中级以下资格),公安消防中队干部(限初级资格)。 4、评审工程师资格条件。、评审工程师资格条件。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四、专业技术干部考评四、专业技术干部考评 1、考评的分类、考评的分类 。专业技术干部考评分为年度考评、任期考评和专门。专业技术干部考评分为年度考评、任期考评和专门考评。考评。 2、考评结果的评定、考评结果的评定 。年度、任期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年度、任期考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专门考评直接提出推荐、选拔意见。职三个等次。专门考评直接提出推荐、选拔意见。 3、考评结果的效用、考评结果的效用 。 (1)年度考评结果效用。)年度考评结果效用。 (2)任期考评结果效用。)任期考评结果效用。 (3)专门考评结果效用。)专门考评结果效用。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五、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五、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 1、专业技术干部实行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制度。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干部实行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制度。专业技术等级设级设1级至级至14级,一级为最高。技术级,一级为最高。技术14级至级至10级,每向上调整级,每向上调整一级为一级为3年;技术级至年;技术级至2级,每向上调整一级为级,每向上调整一级为4年。年。 2、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每年办理两次。、调整专业技术等级,每年办理两次。 3、提前调整专业技术干部的专业技术等级,要严格按照公、提前调整专业技术干部的专业技术等级,要严格按照公安部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办理。安部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办理。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六、六、行政干部改任和兼任专业技术职务行政干部改任和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1、行政干部一般不得改任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特别需、行政干部一般不得改任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因工作特别需要改任的,必须担任、兼任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确定过相应专业要改任的,必须担任、兼任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确定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且拟任职岗位专业对口、编制有空额。技术资格,且拟任职岗位专业对口、编制有空额。 2、团职以上干部改任专业技术职务,除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年、团职以上干部改任专业技术职务,除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外,年龄应当小于所任行政职务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龄应当小于所任行政职务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3岁以上。岁以上。 3、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干部在免去行政职务的同时免除专业技术职务。、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干部在免去行政职务的同时免除专业技术职务。确因工作需要留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小于所任行政职务平时服现确因工作需要留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须小于所任行政职务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役最高年龄3岁以上(营职以下干部和院校干部岁以上(营职以下干部和院校干部2岁以上),是拟任专岁以上),是拟任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专业技术工作成绩突出,能够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能够履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且岗位编制有空额,并重新予以任命务岗位职责,且岗位编制有空额,并重新予以任命 。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七、专业技术干部七、专业技术干部改任和改任和提任行政提任行政职务职务问题问题 1、综合素质全面、组织领导能力强、适合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干部,、综合素质全面、组织领导能力强、适合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干部,可在编制范围内改任、提任行政职务。可在编制范围内改任、提任行政职务。 2、专业技术干部改任职务不明确行政干部(参谋、干事、助理员等),年、专业技术干部改任职务不明确行政干部(参谋、干事、助理员等),年龄应小于拟改任行政职务等级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龄应小于拟改任行政职务等级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3岁以上,严格按照本单位岁以上,严格按照本单位职务不明确行政干部编制等级和职数改任。改任后首次晋职时原专业技术等级职务不明确行政干部编制等级和职数改任。改任后首次晋职时原专业技术等级时间可以比照计算所对应行政职务等级时间。时间可以比照计算所对应行政职务等级时间。 3、德才表现突出、近、德才表现突出、近3个年度考评结果有两次以上为优秀的专业技术干部,个年度考评结果有两次以上为优秀的专业技术干部,可在编制范围内提任行政领导职务。其中,提任上一级行政领导职务须现专业可在编制范围内提任行政领导职务。其中,提任上一级行政领导职务须现专业技术等级时间满技术等级时间满3年。年龄不得超过拟任行政领导职务下一级职务平时服现役年。年龄不得超过拟任行政领导职务下一级职务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其中拟提任正职的,年龄应当小于正职平时任职最高年龄三岁以上。最高年龄,其中拟提任正职的,年龄应当小于正职平时任职最高年龄三岁以上。提任后新的行政职务等级时间从批准之日或原相应行政领导职务等级时间起算。提任后新的行政职务等级时间从批准之日或原相应行政领导职务等级时间起算。 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工作八、专业技术干部学术成果认定暂行办法八、专业技术干部学术成果认定暂行办法 学术成果包括以下四类:学术成果包括以下四类:1、学术论文;、学术论文;2、著作、教材与工具书;、著作、教材与工具书;3、科研(教学)项目、法规标准、专利与软件著作权;、科研(教学)项目、法规标准、专利与软件著作权;4、成果奖励。、成果奖励。学术成果应与干部在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上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学术成果应与干部在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上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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