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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讲第八讲第一节第一节 民事诉讼证据概述民事诉讼证据概述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一、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事实。各种客观事实。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一)客观性:(一)客观性: 即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即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证据的客观性要求证据不能是主观臆测,必须料。证据的客观性要求证据不能是主观臆测,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是客观存在的。(二)关联性:(二)关联性:是证据进入诉讼的第一道是证据进入诉讼的第一道“门槛门槛”。要求证据和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联系;关联性越密要求证据和待证事实之间有内在联系;关联性越密切,证明力就越大。如果特定证据的证明目的并非切,证明力就越大。如果特定证据的证明目的并非指向本案的待证事实,则该证据就没有关联性。指向本案的待证事实,则该证据就没有关联性。 (三)合法性:(三)合法性: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规定的要求,不为法律所禁止。合法性合法性主要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主要包括了以下四个方面: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合法。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合法。3.证据取得方法合法。证据取得方法合法。4.证据程序合法。证据程序合法。案例案例1 1 聊天记录不算证据法庭驳回离婚诉求聊天记录不算证据法庭驳回离婚诉求通渭男子张诚带妻子周梅从老家来到兰州,从贩卖蔬菜的通渭男子张诚带妻子周梅从老家来到兰州,从贩卖蔬菜的小摊贩做起,直到开办小型造纸厂。张诚负责工厂事务,周梅小摊贩做起,直到开办小型造纸厂。张诚负责工厂事务,周梅做起了全职太太。可是,白天孩子去上学,独守空房的周梅便做起了全职太太。可是,白天孩子去上学,独守空房的周梅便上网聊天打发时光。上网聊天打发时光。20092009年年3 3月,张诚无意间打开周梅的月,张诚无意间打开周梅的QQQQ聊聊天记录,竟看到妻子与几个网友挑逗暧昧的聊天内容。后张诚天记录,竟看到妻子与几个网友挑逗暧昧的聊天内容。后张诚找人将聊天软件密码破解,修复了聊天记录数据包,将近找人将聊天软件密码破解,修复了聊天记录数据包,将近4 4个个月里妻子与网友的聊天记录全部打印出来。据此,张诚正式向月里妻子与网友的聊天记录全部打印出来。据此,张诚正式向周梅提出离婚,并以其有过错为由,要求她放弃分割夫妻共同周梅提出离婚,并以其有过错为由,要求她放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周梅矢口否认自己有婚外情,不同意离婚。于是,张财产。因周梅矢口否认自己有婚外情,不同意离婚。于是,张诚选择对簿公堂,并以聊天记录作为妻子诚选择对簿公堂,并以聊天记录作为妻子“出轨出轨”的证据。城的证据。城关区法院审理认为,网上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该份证据不关区法院审理认为,网上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该份证据不能认定其就是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另外,因电子数据的易编能认定其就是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另外,因电子数据的易编辑修改性,很难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而张诚又不能提供周辑修改性,很难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而张诚又不能提供周梅有婚外恋的确凿证据,因此不能认定周梅的婚外恋行为。法梅有婚外恋的确凿证据,因此不能认定周梅的婚外恋行为。法院以理由不足为由驳回了张诚的诉求。院以理由不足为由驳回了张诚的诉求。案例案例2 2 捉奸在床拍照留证离婚女索到损失费捉奸在床拍照留证离婚女索到损失费王女士的丈夫大强与昔日同事阿玲之间有婚外同王女士的丈夫大强与昔日同事阿玲之间有婚外同居关系,王女士欲起诉要求与大强离婚,并依据婚姻居关系,王女士欲起诉要求与大强离婚,并依据婚姻法规定向其索赔精神损失。但王女士一直搜集不到大法规定向其索赔精神损失。但王女士一直搜集不到大强与阿玲婚外同居关系的证据。某日,王女士假称出强与阿玲婚外同居关系的证据。某日,王女士假称出差,当晚回家发现大强与阿玲同床并枕,当即拍了照。差,当晚回家发现大强与阿玲同床并枕,当即拍了照。事后王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大强赔偿精事后王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大强赔偿精神损失费神损失费3 3万元。虽然大强同意离婚,但否认其与阿玲万元。虽然大强同意离婚,但否认其与阿玲有婚外同居关系,并称王女士捉奸拍照取得的证据不有婚外同居关系,并称王女士捉奸拍照取得的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不应作为认定其与阿玲有婚外同居关系具有合法性,不应作为认定其与阿玲有婚外同居关系的事实依据。河南三门峡市陕县法院依法认定该证据的事实依据。河南三门峡市陕县法院依法认定该证据没有侵犯大强的隐私权,认定该证据为有效证据,依没有侵犯大强的隐私权,认定该证据为有效证据,依法保护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判决两人准予离婚,同法保护了王女士的合法权益,判决两人准予离婚,同时大强支付精神损失费时大强支付精神损失费2 2万元。万元。案例案例3 3 翻出丈夫婚外情书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翻出丈夫婚外情书法院判决准予离婚19951995年年6 6月,南京溧水女子小芳经人介绍与阿东相月,南京溧水女子小芳经人介绍与阿东相识,次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夫妻两人婚前感情尚识,次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夫妻两人婚前感情尚可,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小芳曾可,婚后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小芳曾经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经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20052005年年1 1月,小芳再次诉至月,小芳再次诉至法院离婚。但阿东认为,两人的感情还没有真正破裂,法院离婚。但阿东认为,两人的感情还没有真正破裂,不同意离婚。开庭时,当小芳拿出她在阿东皮包中发不同意离婚。开庭时,当小芳拿出她在阿东皮包中发现的其写给其他女人的涉及婚外情内容的信件时,阿现的其写给其他女人的涉及婚外情内容的信件时,阿东竟指责小芳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对此小芳辩称这是东竟指责小芳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对此小芳辩称这是她应有的知情权。最终,溧水县法院以应当优先保护她应有的知情权。最终,溧水县法院以应当优先保护小芳的知情权为由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小芳的知情权为由判决准予两人离婚。证据的分类证据的分类划分标准划分标准划分标准划分标准理论分类理论分类理论分类理论分类1 1、根据证据与举证、根据证据与举证责任的关系责任的关系本证本证反证反证2 2、根据证据与待证、根据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事实之间的关系直接证据直接证据间接证据间接证据3 3、根据证据的来源、根据证据的来源原始证据原始证据传来证据传来证据4 4、根据证据的表现、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形式言词证据言词证据实物证据实物证据一、民事诉讼证据的学理分类一、民事诉讼证据的学理分类(一)本证与反证(一)本证与反证本证:本证:负有举证责任一方提供的证据;事实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一方提供的证据;事实的主张,证明自己的论点;证明自己的论点; 反证:反证:不负有举证责任一方提供的证据;不负有举证责任一方提供的证据;证据的证据的反驳,反驳,否定对方的观点;否定对方的观点; (1)(1)该分类不是以原、被告的地位为标准:原告、该分类不是以原、被告的地位为标准:原告、被告都有可能提出反证,也都有可能提出本证。被告都有可能提出反证,也都有可能提出本证。 (2 2)反证与证据反驳不同: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反)反证与证据反驳不同: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反证是提出新证据,否定对方所提出的事实;而反驳证是提出新证据,否定对方所提出的事实;而反驳是不提出新的证据是不提出新的证据(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般认为是案件主要事实)(一般认为是案件主要事实) 间接证据: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 注意:此类划分标准与证明力的大小没有注意:此类划分标准与证明力的大小没有关系;与证据真伪无关;与原始证据、传关系;与证据真伪无关;与原始证据、传来证据,没有必然的一一对应关系来证据,没有必然的一一对应关系. .(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三)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 传来证据:传来证据:非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经非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经过辗转取得的过辗转取得的 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传来证据在查明案件事实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传来证据在查明案件事实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下方面:第一,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第一,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第二,可以作为审查核实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第二,可以作为审查核实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段;第三,可以加强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第三,可以加强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第四,在无法得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用以证明第四,在无法得到原始证据的情况下,用以证明案件事实和情节;、案件事实和情节;、第五,对不易保存、无法移动的原始证据,可用第五,对不易保存、无法移动的原始证据,可用传来证据予以固定、保全。例如证人病危或者出传来证据予以固定、保全。例如证人病危或者出国定居,可用视听资料的方式将其证言录下。国定居,可用视听资料的方式将其证言录下。周某系某厂经理,一天下班时,在厂门外,被一只狼狗周某系某厂经理,一天下班时,在厂门外,被一只狼狗咬伤,实际损失咬伤,实际损失40004000元,向狼狗饲养人杨某索赔未果,元,向狼狗饲养人杨某索赔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50005000元。以下证据属于本证元。以下证据属于本证的有那些?属于反证的有那些?的有那些?属于反证的有那些? A A、周某表明是杨某的狼狗咬伤自己的陈述、周某表明是杨某的狼狗咬伤自己的陈述本证本证B B、杨某提出证人证言,证明周某的伤不是其狼狗咬伤、杨某提出证人证言,证明周某的伤不是其狼狗咬伤反证反证C C、杨某表明其狼狗之所以咬伤周某,是因为周某故意、杨某表明其狼狗之所以咬伤周某,是因为周某故意殴打其狼狗造成的陈述殴打其狼狗造成的陈述本证本证D D、杨某提出周某提交的照片与本案无关、杨某提出周某提交的照片与本案无关证据反驳证据反驳E E、杨某主张周某要求赔偿、杨某主张周某要求赔偿50005000元是不合理的元是不合理的诉讼诉讼请求的反对请求的反对甲对乙提起的返还借款的诉讼,就乙向甲甲对乙提起的返还借款的诉讼,就乙向甲借款事实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借款事实的证明,根据民事诉讼理论,下列哪一选项属于直接证据?列哪一选项属于直接证据? A.A.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甲向法院提交的乙向其借款时出具的借据的复印件的借据的复印件 B.B.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甲向法院提交的其向乙的银行卡转款的银行凭条款的银行凭条 C.C.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甲的朋友丙向法院提供的曾听甲说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乙要向甲借钱的证词 D.D.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甲的同事丁向法院提供的曾见到甲交给过乙钱的证词交给过乙钱的证词 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二、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一)当事人陈述(一)当事人陈述(一)当事人陈述(一)当事人陈述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就案件情况向人民法院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就案件情况向人民法院作出的叙述。作出的叙述。当事人陈述的效力当事人陈述的效力1 1、如果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如果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事人认可的除外。2 2、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二)书证(二)书证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者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者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三)物证(三)物证以物品本身所存在的物理性特征来证明案以物品本身所存在的物理性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件事实的证据。一个证据可以既是书证又是物证一个证据可以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物证以外部形态来发挥证明作用;而书证物证以外部形态来发挥证明作用;而书证以其记录的思想内容来发挥证明作用。一以其记录的思想内容来发挥证明作用。一个注重外在的形态特征,一个注重内在的个注重外在的形态特征,一个注重内在的思想底蕴。思想底蕴。注:注: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外部外部特征特征存在存在状况状况物证物证属性属性(四)视听资料(四)视听资料是指是指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音响、活动影像和图形图形。准确、准确、逼真逼真直观直观动态、动态、连续连续与物证的区别是:与物证的区别是:以物理特征来证明的是物证;以物理特征来证明的是物证;以思想内容来证明的是视听资料以思想内容来证明的是视听资料 与书证的区别是:与书证的区别是:两者表现形式不同,视听资料两者表现形式不同,视听资料是现代化、高科技手段记录方式是现代化、高科技手段记录方式 注意:录音录像手段不得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注意:录音录像手段不得是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不得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得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五)电子数据(五)电子数据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是指基于计算机应用、通信和现代管理技术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等电子化技术手段形成包括文字、图形符号、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数字、字母等的客观资料。 新型证据形式,取证难、证据公信力的低,新型证据形式,取证难、证据公信力的低,但逐渐被接纳。但逐渐被接纳。申请申请QQQQ聊天记录证据保全的公证事项越来越聊天记录证据保全的公证事项越来越多多聊天记录当证据聊天记录当证据(六)证人证言(六)证人证言(六)证人证言(六)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叙述。出的叙述。证人的范围:证人的范围:证人的范围:证人的范围: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可以做证人。所作与其年龄和智力可以做证人。所作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证言,不能做为(单独认定)案件事状况不相当证言,不能做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实的依据; 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看他能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看他能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 残疾人残疾人(主要讲盲聋哑人)可以做证人(主要讲盲聋哑人)可以做证人 证人作证,原则上要出庭证人作证,原则上要出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则不能作为单独认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则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人作证的规则证人作证的规则证人绝对不能旁听,但证人证人绝对不能旁听,但证人可以面对面的对质可以面对面的对质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 ( (七七七七) ) ) ) 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是指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出具的专门性意见。鉴定意见的质证规则鉴定意见的质证规则 鉴定意见的本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所以,它的质证鉴定意见的本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所以,它的质证同证人证言质证规则相同。比如,最佳证据规则、同证人证言质证规则相同。比如,最佳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补强证据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 (八)勘验笔录(八)勘验笔录(八)勘验笔录(八)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对与争议案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对与争议案件有关的物品或现场进行查验、测量、拍照后制作件有关的物品或现场进行查验、测量、拍照后制作的笔录。的笔录。第二节第二节 证明对象证明对象证明对象证明对象待证事实待证事实1.1.证明对象的范围:证明对象的范围:(1 1)民事实体法事实:)民事实体法事实:(2 2)程序法事实;)程序法事实; (3 3)外国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习惯;)外国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习惯;2.2.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的情形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的情形(1 1)法律规定的免证事实)法律规定的免证事实(绝对免证和相对免(绝对免证和相对免证)证)众所周知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及定理;(绝对免证)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的事 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例外:例外:前款前款、项,当事人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2 2)诉讼中自认的事实:)诉讼中自认的事实:(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1 1)默示自认有三项要件:)默示自认有三项要件:第一,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第一,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第二,在此情况下,审判人员有充分说明并询问第二,在此情况下,审判人员有充分说明并询问的义务的义务第三,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第三,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2 2)代理人的自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代理人的自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注意:代理人的自认存在例外。未经特别授注意:代理人的自认存在例外。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对被代理人不产生自认的效果。诉讼请求的,对被代理人不产生自认的效果。但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但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3 3)自认的撤回,有两种情况:)自认的撤回,有两种情况:一是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一是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当事人同意;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4 4)注:注: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郭某诉张某财产损害一案,法院进行了庭前调解,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方无法达成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的?( )A.A.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已构成自认 B.B.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张某承认对郭某财产造成损害,可作为对张某不利的证据使用不利的证据使用 C.C.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郭某仍需对张某造成财产损害的事实举证证明 D.D.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法院无需开庭审理,本案事实清楚可直接作出判决判决 第三节第三节 证明责任证明责任第一,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后果,通常是败诉的不利后果。第一,证明责任是一种不利后果,通常是败诉的不利后果。第二,证明责任的前提是该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第二,证明责任的前提是该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第三,不利后果应当由特定的人来承担。如果在特定的案件第三,不利后果应当由特定的人来承担。如果在特定的案件中,我们可以说是原告承担还是被告承担。中,我们可以说是原告承担还是被告承担。第四,证明责任从不发生转换。由于它是在法律和司法解释第四,证明责任从不发生转换。由于它是在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已经预先规定的,所以永远不会转换。中已经预先规定的,所以永远不会转换。第五,法院没有证明责任。第五,法院没有证明责任。第六,使用证明责任的规范最后确定承担不利后果只能在所第六,使用证明责任的规范最后确定承担不利后果只能在所有的证据方法已经穷尽,法官不能够在其他证据方法没有穷有的证据方法已经穷尽,法官不能够在其他证据方法没有穷尽时就草率地就不利后果判定给某一方。尽时就草率地就不利后果判定给某一方。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责任的分配1.1.原则:原则:“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证明案件事实是真证明案件事实是真主张方获得有利效果,主张方获得有利效果,对方承担不利后果;对方承担不利后果;证明案件事实是假证明案件事实是假主张方承担不利后果,主张方承担不利后果,而对方获得有利效果;而对方获得有利效果;证明案件事实真伪不明证明案件事实真伪不明谁负有举证责任,谁负有举证责任,谁就承担不利后果。(且只能是当事人承担)谁就承担不利后果。(且只能是当事人承担) 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案例案例:丹徒一家私企长期向山东一家企业供应原:丹徒一家私企长期向山东一家企业供应原材料,双方合同均通过传真的方式签订,先供货,材料,双方合同均通过传真的方式签订,先供货,后付款。前段时间,最后一批货的账期已到,但后付款。前段时间,最后一批货的账期已到,但山东企业却拒绝付款,理由是根本没有收到这批山东企业却拒绝付款,理由是根本没有收到这批货。丹徒企业遂向丹徒区法院提起诉讼。货。丹徒企业遂向丹徒区法院提起诉讼。庭审过程中,山东企业要求原告出具合同的庭审过程中,山东企业要求原告出具合同的原件。因两家企业的合同是通过传真签订。间隔原件。因两家企业的合同是通过传真签订。间隔时间长了,合同的字迹已经消退,无法辨认。原时间长了,合同的字迹已经消退,无法辨认。原告因无法提交清晰的合同原件,同时也没有其他告因无法提交清晰的合同原件,同时也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证明向被告山东企业供应了原材料,有力的证据证明向被告山东企业供应了原材料,在胜诉无望的情况下,丹徒企业只得撤回起诉。在胜诉无望的情况下,丹徒企业只得撤回起诉。劳动争议纠纷案中的举证责任劳动争议纠纷案中的举证责任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法官的裁量规则法官的裁量规则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2.2.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的倒置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的倒置“ “两个危险、两个物、两个产品、两个其他两个危险、两个物、两个产品、两个其他两个危险、两个物、两个产品、两个其他两个危险、两个物、两个产品、两个其他” ”两个危险:两个危险:指高度危险作业侵权和共同危险行为侵指高度危险作业侵权和共同危险行为侵权权 两个物:两个物:指饲养动物侵权和建筑物侵权指饲养动物侵权和建筑物侵权两个产品:两个产品:指产品制造方专利侵权和产品缺陷侵权指产品制造方专利侵权和产品缺陷侵权两个其他:两个其他:指无法按字面归类的环境污染侵权和医指无法按字面归类的环境污染侵权和医疗行为侵权(单独记忆疗行为侵权(单独记忆“环境、医疗环境、医疗”这两个词)这两个词)总总 结结由被告来证明自己无过错的由被告来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建筑侵权;医疗事故建筑侵权;医疗事故由被告来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由被告来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考虑到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系(考虑到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医疗事故;环境污医疗事故;环境污染;共同危险(指多个人实施了一个危险行为,但只有染;共同危险(指多个人实施了一个危险行为,但只有一个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现无法查明这个行为是一个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现无法查明这个行为是谁造成的)谁造成的)违法行为大多由原告来举证违法行为大多由原告来举证唯一的例外由被告来唯一的例外由被告来举证:方法发明专利(侵犯方利的纠纷)举证:方法发明专利(侵犯方利的纠纷)这这8 8项是不是都是举证责任倒置?项是不是都是举证责任倒置?并不都是举证责并不都是举证责任倒置(被告对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不是倒置)任倒置(被告对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不是倒置)这这8 8项中没有规定被告来举证,那是不是一定由原告来项中没有规定被告来举证,那是不是一定由原告来举证?举证?也不是(过错问题也不是(过错问题无过错责任中,过错无过错责任中,过错问题,原被告都不承担举证责任)问题,原被告都不承担举证责任); ; 王某承包了王某承包了2020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亩鱼塘。某日,王某发现鱼塘里的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鱼大量死亡,王某认为鱼的死亡是因为附近的腾达化工厂排污引起的,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达化工厂排污引起的,遂起诉腾达化工厂请求赔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偿。腾达化工厂辩称,根本没有向王某的鱼塘进行排污。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行排污。关于化工厂是否向鱼塘排污的事实举证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根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的原则,应当由主张存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在污染事实的王某负举证责任B.B.根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的原则,应当由主张自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己没有排污行为的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C.C.根据根据“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的规则,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厂负举证责任D.D.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根据本证与反证的分类,应当由腾达化工厂负举证责任证责任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长期限,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逾期提供证据的第一,第一,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第二,第二,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法院根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据但予以训诫、罚款。证据交换证据交换 1.1.证据交换的启动方式:证据交换的启动方式:(1 1)申请交换:经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申请交换:经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申请前交换证据;组织当事人在开庭申请前交换证据;(2 2)决定交换: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疑难)决定交换: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疑难复杂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开庭复杂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审理前交换证据。2.2.交换证据的时间的确定:交换证据的时间的确定:(1 1)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由法院认可,也可以)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由法院认可,也可以法院指定;法院指定;(2 2)如果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法院许可,)如果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法院许可,此时证据交换时间也要相应顺延。此时证据交换时间也要相应顺延。3.3.交换证据的主持人:审判人员主持。交换证据的主持人:审判人员主持。4.4.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的除外。5.5.证据交换不是案件的必经程序。证据交换不是案件的必经程序。第四节第四节 证据保全和运用证据保全和运用一、一、证据保全证据保全证据保全证据保全(一)诉讼证据保全(一)诉讼证据保全(一)诉讼证据保全(一)诉讼证据保全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二)诉前证据保全(二)诉前证据保全(二)诉前证据保全(二)诉前证据保全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二、证据的运用二、证据的运用(一)收集证据(一)收集证据1 1、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法院可以自行收集以下证据:法院可以自行收集以下证据:(1 1)涉及可能有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涉及可能有损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2 2)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事项。2 2、当事人自行提供、当事人自行提供3 3、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收集证据的范围、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收集证据的范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1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料;(2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的材料;(3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注:注: 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的情况予以说明。 因此,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无需当事人质因此,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无需当事人质证,证, 只是听取意见。而依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只是听取意见。而依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申请的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证据作为申请的一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二)(二)(二)(二)新证据新证据新证据新证据不受举证时限的限制,可以在开庭中随时提出。不受举证时限的限制,可以在开庭中随时提出。1 1 1 1、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一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1 1)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新发现的的证据;证据;( (2 2) )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提供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应当在一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案情案情 :20082008年年3 3月月1212日上午日上午9 9时许,原告黄某在时许,原告黄某在自家桔园边砍伐遮挡桔树的杉树,树伐倒后挂在自家桔园边砍伐遮挡桔树的杉树,树伐倒后挂在高压线上,导致被高压电及电弧烧伤。事发后,高压线上,导致被高压电及电弧烧伤。事发后,原告黄某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因伤势原告黄某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因伤势严重,原告黄某左手左脚接受了截肢手术,后经严重,原告黄某左手左脚接受了截肢手术,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二级伤残,建议安装左前臂假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二级伤残,建议安装左前臂假肢,每次费用需肢,每次费用需3000030000元左右,但未建议安装左元左右,但未建议安装左小腿假肢。举证期限届满后,原告黄某因实际需小腿假肢。举证期限届满后,原告黄某因实际需要安装了左小腿假肢,并就安装左小腿假肢的费要安装了左小腿假肢,并就安装左小腿假肢的费用提出增加诉讼请求。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质证,用提出增加诉讼请求。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原告黄某提出该费用是原告黄某提出该费用是“新的证据新的证据”,但被告某,但被告某供电公司认为该证据已经超过举证期限,不予质供电公司认为该证据已经超过举证期限,不予质证。证。 2 2 2 2、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1 1)二审庭审结束后)二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新发现的证据;的证据;(2 2)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原告林某与被告何某合伙时向陈某借款原告林某与被告何某合伙时向陈某借款3030万元。后经双万元。后经双方的合伙协议约定:该笔借款由何某偿还。嗣后,因陈某方的合伙协议约定:该笔借款由何某偿还。嗣后,因陈某索款无果而将林某、何某起诉于甲法院,甲法院判决确定索款无果而将林某、何某起诉于甲法院,甲法院判决确定林某、何某分别偿还陈某借款本息的一半并互负连带责任。林某、何某分别偿还陈某借款本息的一半并互负连带责任。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林某在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义务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林某在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以合伙协议纠纷将何某起诉至乙法院,要求判令何情况下以合伙协议纠纷将何某起诉至乙法院,要求判令何某向其支付甲法院判决确定的由其偿还陈某的借款本金及某向其支付甲法院判决确定的由其偿还陈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法院以林某未履行甲法院判决确定的给付借款本利息。乙法院以林某未履行甲法院判决确定的给付借款本息的义务,不具备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这一情形,息的义务,不具备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这一情形,判决驳回了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林某不服,提起上诉。判决驳回了原告林某的诉讼请求。林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审理中,林某与债权人陈某、第三人某公司共同达成二审审理中,林某与债权人陈某、第三人某公司共同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将甲法院判决确定的林某应付陈某借款本债务转让协议,将甲法院判决确定的林某应付陈某借款本息的一半转让于某公司,由某公司偿还,从而履行了义务。息的一半转让于某公司,由某公司偿还,从而履行了义务。二审开庭前,林某将债务转让协议及甲法院出具的林某已二审开庭前,林某将债务转让协议及甲法院出具的林某已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证明作为新证据提交,请求支持其上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证明作为新证据提交,请求支持其上诉请求。诉请求。 3 3 3 3、再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再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再审程序中的新证据、再审程序中的新证据 (1 1)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现的证据;(2 2)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3 3)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是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是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三)质证(三)质证(三)质证(三)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质证的主体:质证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质证的内容:质证的内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及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及证明力的有无与大小证明力的有无与大小质证的原则:质证的原则:公开质证,例外:不公开质证的情公开质证,例外:不公开质证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 (四)认证(四)认证1.1.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排除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件事实的依据。2.2.补强证据规定补强证据规定单一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法定情形单一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法定情形: :(1 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的证言;(2 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人出具的证言;(3 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 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 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3.3.3.3.优势证据规定优势证据规定优势证据规定优势证据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出裁判。4.4.4.4.证据推定规则证据推定规则证据推定规则证据推定规则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不利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不利推定)推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一方的主张成立。5.5.5.5.最佳证据规定最佳证据规定最佳证据规定最佳证据规定(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二)物证、档案、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二)物证、档案、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人证言;(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周某与某书店因十几本工具书损毁发生纠纷,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店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提交了被损毁图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书以证明遭受的损失。关于本案被损毁图书,属于下列哪些类型的证据?()属于下列哪些类型的证据?()A.A.直接证据直接证据B.B.间接证据间接证据C.C.书证书证D. D. 物证物证根据证据理论和根据证据理论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关于证人证言,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A. 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附条件地作为证人为证人B.B.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证人的一方当事人承担C. C. 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证人在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D. “D.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相当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是关于证人证言证明力的规定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关于证明责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A.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只有在待证事实处于真伪不明情况下,证明责任的后果才会出现明责任的后果才会出现B.B.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有一方当事人负有证明责任有证明责任C.C.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当事人对其主张的某一事实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证明,必将承担败诉的后果D.D.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证明责任的结果责任不会在原、被告间相互转移互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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