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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投资讲义长期投资讲义长期投资,是指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 即企业不准备随时变现、 持有时间在 1 年以上的投资。长期投资包括: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一、长期债券投资一、长期债券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 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小企业应设置“长期债券投资”科目,按照债券种类和被投资单位,分别“面值”、 “溢折价” 、 “应计利息”进行明细核算。(一)长期债券投资的取得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 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小企业购入债券作为长期投资, 应当按照债券票面价值, 借记 “长期债券投资面值”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按照债券票面价值,借记“长期债券投资面值”科目,按照应收的债券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二)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的利息1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利息的确认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2)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3)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债券溢价或折价, 是指长期债券的投资成本减去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其计算公式如下: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债券投资成本-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债券面值长期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的摊销, 应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同时进行, 并作为实际利息的调整。 当期按债券面值和适用利率计算的应收利息扣除当期摊销的溢价, 或当期按债券面值和适用利率计算的应收利息与摊销的折价的合计,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2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利息的账务处理在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 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 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记“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四)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小企业长期债券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3债务人逾期 3 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二、长期股权投资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小企业应设置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并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小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1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 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小企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应收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 、 “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照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处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成本,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应当收未收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四)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损失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实际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应当按照可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照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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