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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第一节第一节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1 1、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CISG)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CISG) )的产生的产生19771977年的年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和19781978年年的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公约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决定将两个草案合并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决定将两个草案合并为一个,将合同成立公约的内容加到货物买卖为一个,将合同成立公约的内容加到货物买卖公约中去公约中去 19801980年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正式年在维也纳召开的外交会议上通过,正式名称为名称为19801980年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又称,又称19801980年年维也纳公约维也纳公约。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2 2、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公约适用的合同公约适用的合同公约排除适用的货物销售公约排除适用的货物销售公约排除对主要部分为提供劳务和服务的货物公约排除对主要部分为提供劳务和服务的货物销售合同的适用销售合同的适用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合同适用的合同公约公约第第1 1条第条第(1)(1)款是款是公约公约适用范围的适用范围的一般性原则,它规定,一般性原则,它规定,公约公约适用于营业地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同:l(a)(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l(b)(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的法律。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公约排除适用的货物销售公约排除适用的货物销售依依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第2 2条规定,条规定,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适用于下列销售:不适用于下列销售:l(1)(1)供给私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供给私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l(2)(2)通过拍卖的销售;通过拍卖的销售;l(3)(3)因执行法律所进行的销售;因执行法律所进行的销售;l(4)(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币的销售;l(5)(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l(6)(6)电力的销售。电力的销售。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虽然适用于国际货物虽然适用于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但上述各类销售则不应适用销售合同,但上述各类销售则不应适用国际货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这些排除的项目分为的规定。这些排除的项目分为三类:三类:第一类是消费合同;第一类是消费合同;第二类是特殊程序达成的销售;第二类是特殊程序达成的销售;第三类是特殊标的物的销售第三类是特殊标的物的销售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1 1)消费合同。)消费合同。上述第上述第1 1项有关供给私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项有关供给私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规定属于第一类。这一类在法律上属于消销售规定属于第一类。这一类在法律上属于消费者买卖合同,它是基于私人购买货物的目的费者买卖合同,它是基于私人购买货物的目的确定的。确定的。如果卖方在订立销售合同时,不知道也没有理如果卖方在订立销售合同时,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的销售属于消费者购买货物的由知道这些货物的销售属于消费者购买货物的范畴,那么,范畴,那么,公约公约的规定仍将予以适用。的规定仍将予以适用。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2 2)特殊程序达成的销售。)特殊程序达成的销售。通过拍卖的销售和由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为执通过拍卖的销售和由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进行的销售属于第二类。行法律而进行的销售属于第二类。 l(3 3)特殊标的物的销售。)特殊标的物的销售。 a a、关于有价证券的销售。、关于有价证券的销售。 b b、船舶和飞机的销售。、船舶和飞机的销售。 c c、电力的销售。、电力的销售。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排除对主要部分为提排除对主要部分为提供劳务和服务的货物销售合同的适用供劳务和服务的货物销售合同的适用公约公约第第3 3条第条第(1)(1)款规定:款规定:“供应尚待制造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的大部分重要材料。” ” 公约公约第第3 3条第条第(2)(2)款规定,款规定,公约公约将不适将不适用于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务和服用于供货方的绝大部分义务在于供应劳务和服务的合同。务的合同。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3 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没有涉及的法律问没有涉及的法律问题题公约公约第第4 4条明确规定: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条明确规定:除非另有明文规定,公约公约主要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主要适用于销售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合同权利义务。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公约公约未涉及下列问题:未涉及下列问题:l第一,合同的有效性、或合同任何条款的有第一,合同的有效性、或合同任何条款的有效性以及任何惯例的有效性;效性以及任何惯例的有效性;l第二,合同对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可能产生第二,合同对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影响;l第三,卖方对因货物造成的死亡或伤害。第三,卖方对因货物造成的死亡或伤害。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1)(1)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有效性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涉及合同的有效不涉及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性问题。 在合同的形式问题上,在合同的形式问题上,公约公约第第1111条规定,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在形式上也不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在形式上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2)(2)货物的所有权货物的所有权关于合同对所销售的货物的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关于合同对所销售的货物的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这里主要指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问题。影响,这里主要指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问题。 公约公约对这个问题未作规定,但对这个问题未作规定,但公约公约对对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相关的若干个问题作出了规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相关的若干个问题作出了规定,定,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3)(3)货物造成的人身伤亡问题货物造成的人身伤亡问题 对因销售的货物造成的人员死亡或伤害的问对因销售的货物造成的人员死亡或伤害的问题,在许多国家属于产品责任问题。题,在许多国家属于产品责任问题。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加入了这一条限制加入了这一条限制条款,对这个问题,完全由各国的国内法去调条款,对这个问题,完全由各国的国内法去调整。整。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4 4、当事人对、当事人对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排适用的排除除公约公约的一个特点是它的非强制性。的一个特点是它的非强制性。 公约公约第第6 6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当事人可以不适用本公约,或在第公约,或在第1212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条的条件下,减损本公约的任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何规定或改变其效力。” ”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5 5、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原则的解释原则(1 1)考虑国际性和促进其适用的统一原则)考虑国际性和促进其适用的统一原则 (2 2)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6 6、当事人同意的惯例和他们之间的习惯做法、当事人同意的惯例和他们之间的习惯做法依依公约公约第第9 9条规定:条规定:“双方当事人之间业双方当事人之间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 公约公约规定的惯例产生约束力的条件有两个:规定的惯例产生约束力的条件有两个:l一是一是“当事人已经知道或者理应知道当事人已经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这种这种惯例;惯例;l二是二是“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已为有这种惯例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已为有关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关特定贸易所涉同类合同的当事人所广泛知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道,并为他们所经常遵守”。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惯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基于当事人对有关惯例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基于当事人对有关惯例的明示或默示的接受,因而使之成为和他惯例的明示或默示的接受,因而使之成为和他们彼此之间合同的一部分。们彼此之间合同的一部分。 当事人之间的习惯做法,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当事人之间的习惯做法,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原因是与惯例相同的,是通过当事人的明示的原因是与惯例相同的,是通过当事人的明示或默示地接受。或默示地接受。 思考:如果当事人接受的惯例或他们之间的习惯思考:如果当事人接受的惯例或他们之间的习惯做法与做法与公约公约的规定不一致,到底应适用的规定不一致,到底应适用公约公约的规定,还是适用惯例或习惯做法的规定,还是适用惯例或习惯做法? ?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7 7、中国加入公约时的保留:中国于、中国加入公约时的保留:中国于19861986年年1212月向月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核准书,成为公约的缔约国,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核准书,成为公约的缔约国,该公约于该公约于19881988年年1 1月月1 1日对我国生效。日对我国生效。 (1)(1)合同形式的保留;合同形式的保留;(2)(2)扩大适用的保留。扩大适用的保留。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1)(1)合同形式的保留合同形式的保留l 合同形式的保留针对的是合同形式的保留针对的是公约公约第第1111条,条,依该条的规定:依该条的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他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任何方法证明。” ”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 (2)(2)扩大适用的保留扩大适用的保留l扩大适用的保留针对的是公约第扩大适用的保留针对的是公约第1 1条第条第1 1款款(b)(b)项的规定,该条允许通过国际私法的引项的规定,该条允许通过国际私法的引用而使公约适用于非缔约国。用而使公约适用于非缔约国。 lIIII、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狭义的订立狭义的订立公约公约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仅仅涉及合意的关于合同订立的规定仅仅涉及合意的形成,合意形成的过程在法律上表现为要约和形成,合意形成的过程在法律上表现为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承诺的过程。 l一、要约一、要约 要约,也称为发价或发盘,是一方当事人以订要约,也称为发价或发盘,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作的意思表示。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作的意思表示。公约公约第第1414条第条第(1)(1)款规定:向一个或一个款规定: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明确并且表明要约人在要约被接受时将受约分明确并且表明要约人在要约被接受时将受约束的意思,构成要约。束的意思,构成要约。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或发价人,在实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或发价人,在实践中也称为发盘人,对方则称为受要约人,或践中也称为发盘人,对方则称为受要约人,或被发价人,或受盘人。被发价人,或受盘人。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 (一一) )构成要约的条件构成要约的条件 根据根据公约公约第第1414条的规定,符合下列三个条的规定,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即构成要约:条件,即构成要约: l1 1缔结合同的建议要向特定人发出;缔结合同的建议要向特定人发出;l2 2要约的内容要十分确定;要约的内容要十分确定;l3 3要约须表明要约人在要约被接受时承受要约须表明要约人在要约被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思;约束的意思;l( (二二) )要约的生效要约的生效 依依公约公约第第1515条的规定,要约于送达受要条的规定,要约于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约人时生效。l( (三三)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 1要约可以撤回。要约人在要约送达受要约要约可以撤回。要约人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的同时,取消人之前或者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的同时,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回。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回。 2 2要约的撤销。要约的撤销。 l要约人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要约人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生效要约生效) )后取后取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销。消要约的行为称为要约的撤销。 l分为可撤销的要约和不可撤销的要约分为可撤销的要约和不可撤销的要约 l公约公约第第1616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条规定,在未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可以撤销。根据这一规定,要约原则上要约可以撤销。根据这一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随时撤销,但撤销要约的时间必须是在可以随时撤销,但撤销要约的时间必须是在受要约人发出接受要约的通知之前。受要约人发出接受要约的通知之前。 l按照按照公约公约第第1818条的规定,承诺须送达要条的规定,承诺须送达要约人才生效。但要约人对要约的撤销权利并约人才生效。但要约人对要约的撤销权利并不是终止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而是终止于不是终止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而是终止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时。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时。 l公约公约第第1616条第条第2 2款是对要约可以随时撤款是对要约可以随时撤销理论的一种明显的制约,它规定,在下列销理论的一种明显的制约,它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1)(1)要约写明接受要要约写明接受要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约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的;(2)(2)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已本着对该要约的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依赖行事。依赖行事。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 (四四) )要约的失效要约的失效 要约的失效或终止,指的是要约失去法律上的要约的失效或终止,指的是要约失去法律上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l1 1要约因期间已过而失效,即要约因受要要约因期间已过而失效,即要约因受要约人没有约人没有 在要约规定的期间内作出有效的在要约规定的期间内作出有效的承诺而失去效力。承诺而失去效力。 l2 2要约因要约人的撤销而失效。要约因要约人的撤销而失效。l3 3要约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要约因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 案例:要约的修改与有效期的延长案案例:要约的修改与有效期的延长案l20002000年年7 7月月2727日山东某进出口日山东某进出口A A公司应荷兰公司应荷兰B B商号的请求,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报出某初级产品100100吨,每吨吨,每吨450450美元美元CIFCIF鹿特丹,订约后鹿特丹,订约后1 1个月装运,本月回复有效的实盘。个月装运,本月回复有效的实盘。B B公司接收到公司接收到A A公司报盘公司报盘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A A公司增加该初级产品公司增加该初级产品的数量,降低价格,并要求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数量,降低价格,并要求延长要约有效期。A A公司曾将公司曾将数量增至数量增至300300吨,价格每吨减至吨,价格每吨减至420420美元美元CIFCIF鹿特丹,并两鹿特丹,并两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将要约的有效期延至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将要约的有效期延至8 8月月3030日。日。l荷兰荷兰B B公司于公司于8 8月月2626日来电接受该盘。日来电接受该盘。A A公司在接到公司在接到B B公司承公司承诺电报时,发现因南美国家遭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诺电报时,发现因南美国家遭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使国际市场价格暴涨,从而中国量,使国际市场价格暴涨,从而中国A A公司拒绝成交,并公司拒绝成交,并复电称: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前已售出。”而荷兰而荷兰B B公司则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公司则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的,因而是有效的,合同已成立,作出的,因而是有效的,合同已成立,A A公司应按要约的公司应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否则条件履行合同,否则A A公司应赔偿公司应赔偿B B公司差价损失公司差价损失5 5万多美万多美元,否则将提起诉讼。元,否则将提起诉讼。l结论:合同已经成立,结论:合同已经成立,A A公司应该履行合同。公司应该履行合同。l在实务中,包含货物、数量、价格三要素,并注明了要约在实务中,包含货物、数量、价格三要素,并注明了要约有效期的发盘又被称为实盘。而有关要素不全且没有要约有效期的发盘又被称为实盘。而有关要素不全且没有要约有效期的被称为虚盘。有效期的被称为虚盘。l本案本案A A公司的发盘符合上述构成要约的要件。首先,本案公司的发盘符合上述构成要约的要件。首先,本案A A公司的发盘是向特定人发出的,公司的发盘是向特定人发出的,A A公司向特定的公司向特定的B B公司发出公司发出了具体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其次,了具体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其次,A A公司的发盘包括了要公司的发盘包括了要约应该包含的最基本的要素,约应该包含的最基本的要素,A A公司发出的发盘包括了某公司发出的发盘包括了某初级产品初级产品100100吨,每吨吨,每吨450450美元美元CIFCIF鹿特丹,订约后鹿特丹,订约后1 1个月装个月装运,本月回复有效的具体内容,因此运,本月回复有效的具体内容,因此A A公司的发盘属于实公司的发盘属于实盘。本案盘。本案20002000年年7 7月月2727日山东日山东A A公司的发盘为要约,公司的发盘为要约,B B公司公司再三请求再三请求A A公司增加该初级产品的数量,降低价格,并要公司增加该初级产品的数量,降低价格,并要求延长要约有效期的反映属于还盘。最后经过推迟的要约求延长要约有效期的反映属于还盘。最后经过推迟的要约有效期是有效期是8 8月月3030日,荷兰日,荷兰B B商号的承诺于商号的承诺于8 8月月2626日到达,是日到达,是有效承诺,因此,案中的合同应于有效承诺,因此,案中的合同应于8 8月月2626日成立。日成立。A A公司以公司以“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为由不履行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为由不履行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l案例:对要约的修改或添加案例:对要约的修改或添加l我某出口公司于我某出口公司于2 2月月1 1日向美国商人报出发盘,除日向美国商人报出发盘,除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列明各项必要条件外,还表示,“用坚固包装用坚固包装”。在发盘有效期内,美商复电称:在发盘有效期内,美商复电称:“用新包装用新包装”。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数日后该产品我方收到上述复电后即着手备货。数日后该产品价格猛跌,美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价格猛跌,美商来电称:我方对包装条件作了变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而我公司则坚更,你方未确认,合同并未成立。而我公司则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于是双方发生纠纷。持合同已经成立,于是双方发生纠纷。l【问题问题】l 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你认为该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l 美商复电是对货物包装方式的修改,因而构成对美商复电是对货物包装方式的修改,因而构成对要约的非实质变更。根据联合国要约的非实质变更。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同公约第第1919条的规定,对非实质性更改除非条的规定,对非实质性更改除非另一方在不过分迟延的时间内表示异议,否则合另一方在不过分迟延的时间内表示异议,否则合同成立。本案中,我方未表示异议,因此,视为同成立。本案中,我方未表示异议,因此,视为合同成立。合同成立。l案例:因价格上涨引起的要约撤销案例:因价格上涨引起的要约撤销l【案情介绍案情介绍】l 香港香港A A商行于商行于1010月月2020日来电向上海日来电向上海B B公司发盘公司发盘出售一批木材。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出售一批木材。发盘中列明各项交易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规定有效期限。B B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公司于当天收到来电,经研究决定后,于定后,于2222日上午日上午1111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时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22日下午日下午1 1时送达时送达香港香港A A商行。此期问,因木板价格上涨,香港商行。此期问,因木板价格上涨,香港A A商商行于行于1010月月2222日上午日上午9 9时时1515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其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其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10月月2020日日电发盘撤销。电发盘撤销。”A A商行的电报于商行的电报于2222日上午日上午1l1l时加分时加分送达送达B B公司。公司。l 【问题问题】l 1 1A A公司是否已成功地撤销了公司是否已成功地撤销了lOlO月月2020日的发盘,日的发盘,为什么为什么? ?l 2 2A A、B 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l 二、承诺二、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承诺是受要约人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约的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承诺也称为承诺也称为“接受接受”。 l( (一一) )有效的承诺须具备的条件有效的承诺须具备的条件 1 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 2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 3 3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l( (二二) )承诺生效的时间承诺生效的时间 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 在承诺生效的时间上,在承诺生效的时间上,公约公约采用了到达生采用了到达生效主义。依效主义。依公约公约第第1818条第条第2 2款的规定,对要款的规定,对要约所作的承诺,应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要约约所作的承诺,应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要约人时生效。人时生效。 l( (三三) )承诺的撤回承诺的撤回 依依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第2222条的规定,条的规定,承诺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能在承诺生效承诺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能在承诺生效之前或与其同时送达要约人。之前或与其同时送达要约人。 l案例:逾期到达承诺的效力争议案案例:逾期到达承诺的效力争议案l 2001 2001年年1010月月1010日,甲国日,甲国A A公司向乙国公司向乙国B B公司公司( (甲乙两国甲乙两国1980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的缔约国) )发出发出一封信函,上称:一封信函,上称:“我公司欲向你公司出售安哥拉一级羊我公司欲向你公司出售安哥拉一级羊毛毛30003000吨,单价吨,单价980980美元吨美元吨FOB(FOB(港港) ),合同订立后三,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要约有效期为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要约有效期为1515日日”,该信函以平信的方式寄出,于,该信函以平信的方式寄出,于1010月月1515日到达乙国日到达乙国B B公公司。司。B B公司在考虑两天之后,公司在考虑两天之后,1010月月1717日回复:日回复:“完全同意完全同意”,该回复信件以快件的方式当日寄交。,该回复信件以快件的方式当日寄交。 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由于邮局的传递失误,B B公司答复信件于公司答复信件于20012001年年1111月月5 5日才到达甲国日才到达甲国A A公司。而公司。而A A公司因迟迟未收到公司因迟迟未收到B B公司回复,公司回复,已于已于1010月月3131日将该批羊毛售予本国日将该批羊毛售予本国C C公司。因此,公司。因此,A A公司对公司对B B公司的回复信件没做任何答复。公司的回复信件没做任何答复。 20022002年年1 1月,乙国月,乙国B B公司根据公司根据A A公司信件中的公司信件中的FOBFOB条件租条件租船,并将船名和装船时间通知船,并将船名和装船时间通知A A公司,此时,公司,此时,A A公司否认双公司否认双方之间有任何货物买卖合同存在。方之间有任何货物买卖合同存在。B B公司遂向甲国某法院公司遂向甲国某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后判决认定提起诉讼。法院最后判决认定A A公司和公司和B B公司之间的合同成公司之间的合同成立,立,A A公司赔偿公司赔偿B B公司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干。公司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若干。l 【问题问题】l 1 1A A公司和公司和B B公司之间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公司之间货物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为什么? ?l 2 2本案中本案中A A公司的要约有效期截止于哪一日公司的要约有效期截止于哪一日? ?l A A公司和公司和B B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甲国公司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甲国A A公司公司20012001年年1010月月1010日发出的信函符合要约有效的日发出的信函符合要约有效的条件,而条件,而B B公司的回信因对公司的回信因对A A公司的要约完全表示公司的要约完全表示同意,因此构成承诺。本案的关键是该承诺到达同意,因此构成承诺。本案的关键是该承诺到达要约人要约人A A公司的时间晚于要约所规定的要约有效期,公司的时间晚于要约所规定的要约有效期,所以该承诺是否有效需要看其晚到的原因究竟是所以该承诺是否有效需要看其晚到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从本案案情来看,要约人的要约以平信的什么。从本案案情来看,要约人的要约以平信的方式发出,方式发出,5 5天之后到达受要约入,而受要约人的天之后到达受要约入,而受要约人的承诺以快件的方式发出,本不应超过要约有效期承诺以快件的方式发出,本不应超过要约有效期到达。但由于邮局传递失误到达要约人的时间超到达。但由于邮局传递失误到达要约人的时间超过了要约有效期。过了要约有效期。(1980(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同公约第第2121条规定:条规定:“逾期承诺仍有承诺的效逾期承诺仍有承诺的效力,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力,如果要约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受要约人。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意见通知受要约人。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达要约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承诺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承诺的效力,除非承诺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他的要约已经失效。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他的要约已经失效。” ” l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承诺逾期是因为承诺人的原因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如果承诺逾期是因为承诺人的原因造成的,那么除非要约入毫不迟疑地拒绝,否则该承诺是造成的,那么除非要约入毫不迟疑地拒绝,否则该承诺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承诺逾期不是由于承诺人的原因,而无效的。但是,如果承诺逾期不是由于承诺人的原因,而是由于其他因素造成,则该项承诺应视为有效承诺,除非是由于其他因素造成,则该项承诺应视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疑地表示拒绝。公约做出后一种规定完全出要约人毫不迟疑地表示拒绝。公约做出后一种规定完全出于公平考虑,如果此种要约当然无效对承诺人不公平,因于公平考虑,如果此种要约当然无效对承诺人不公平,因为在其预测中该承诺不会逾期,肯定有效;但如果规定此为在其预测中该承诺不会逾期,肯定有效;但如果规定此种要约当然有效又会对要约人不公平,因为该承诺事实上种要约当然有效又会对要约人不公平,因为该承诺事实上是逾期的,要约人完全可能在要约有效期届满后对货物另是逾期的,要约人完全可能在要约有效期届满后对货物另行处理。鉴于上述原因,公约最终规定此种承诺视为有效,行处理。鉴于上述原因,公约最终规定此种承诺视为有效,但又给予要约人以拒绝的权利,由此平衡了要约人和承诺但又给予要约人以拒绝的权利,由此平衡了要约人和承诺人双方的利益。人双方的利益。 本案中乙国本案中乙国B B公司的承诺就属于因其他因素造成逾期公司的承诺就属于因其他因素造成逾期的承诺,甲国的承诺,甲国A A公司因未及时拒绝该承诺导致承诺有效,公司因未及时拒绝该承诺导致承诺有效,双方当事人之间买卖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之间买卖合同成立。 本案要约有效期截止日应当为本案要约有效期截止日应当为20012001年年1010月月2525日,但如果日,但如果承诺通知在承诺通知在20012001年年1010月月2525日未能送到要约人地址,是因为日未能送到要约人地址,是因为那天在要约人营业地是正式假那天在要约人营业地是正式假EtEt或非营业日,则要约有效或非营业日,则要约有效期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期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l电子商务问题电子商务问题电子商务(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Electronic Commerce),),l广义上是指一切以电子技术手段进行的与商广义上是指一切以电子技术手段进行的与商业有关的活动。电子技术手段,既包括电报、业有关的活动。电子技术手段,既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等传统的电子通讯工具,也包电传、和传真等传统的电子通讯工具,也包括括EDI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和)和InternetInternet等现代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以及将等现代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电子通讯技术。来可能出现的电子通讯技术。l狭义的电子商务则是指通过狭义的电子商务则是指通过EDIEDI,尤其是,尤其是InternetInternet这样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手段实这样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手段实现的商事交易活动。现的商事交易活动。l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书面形式问题书面形式问题签字问题签字问题证据法上的问题证据法上的问题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问题: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问题: l1 1、要约与承诺的问题;、要约与承诺的问题;l2 2、错误的意思表示和数据电讯传输过程中、错误的意思表示和数据电讯传输过程中的失误问题的失误问题l电子商务示范法电子商务示范法19961996年年1212月以联合国大会第月以联合国大会第51/16251/162号决议通过,号决议通过,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功能等同标准功能等同标准l主要通过对传统的树苗要求的目的和作用的主要通过对传统的树苗要求的目的和作用的分析,以书面形式要求中的功能作用作为标分析,以书面形式要求中的功能作用作为标准来确定如何通过电子商务技术实现同等的准来确定如何通过电子商务技术实现同等的功能与目的。功能与目的。l关于对书面形式的功能等同标准,关于对书面形式的功能等同标准,示范法示范法第第六条规定:六条规定:“如法律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法律要求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查用,即满足了该项要求。”l关于数据电文的签字功能等同标准,第七条规定:关于数据电文的签字功能等同标准,第七条规定:“(1 1)如法律要求有一个人签字,则对于一项数)如法律要求有一个人签字,则对于一项数据电文而言,倘若情况如下,即满足了该项要求:据电文而言,倘若情况如下,即满足了该项要求:(a a)适用了一种方法,鉴定了该人的身份,并且)适用了一种方法,鉴定了该人的身份,并且表明该人认可了数据电文内含的信息;和(表明该人认可了数据电文内含的信息;和(b b)从)从所有各种情况看来,包括根据任何相关协议,使所有各种情况看来,包括根据任何相关协议,使用方法是可靠的,对生成或传递数据电文的目的用方法是可靠的,对生成或传递数据电文的目的来说也是适当的。来说也是适当的。”l关于数据电文在何种条件下可能符合法律关于文关于数据电文在何种条件下可能符合法律关于文件应以原件提供或保存的要求这个问题,第八条件应以原件提供或保存的要求这个问题,第八条规定:规定:“(1 1)如法律要求信息须以其原是形式展)如法律要求信息须以其原是形式展现或留存,倘若情况如下,则一项数据电文即满现或留存,倘若情况如下,则一项数据电文即满足了该项要求:足了该项要求:(a a)有办法可靠地保证自信息首)有办法可靠地保证自信息首次以其最终形式生成,作为一项数据电文或充当次以其最终形式生成,作为一项数据电文或充当其他用途之时起,该信息保持了完整性;和(其他用途之时起,该信息保持了完整性;和(b b)如要求将信息展现,可将该信息显示给观看信息如要求将信息展现,可将该信息显示给观看信息的人。的人。 ”lIIIIII、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义务公约公约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问题采取了回避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未进行具体的规定,只涉及交付货物、的态度,未进行具体的规定,只涉及交付货物、品质担保、权利担保、移交单据等几项内容。品质担保、权利担保、移交单据等几项内容。 l一、卖方的义务一、卖方的义务( (一一) )交付货物交付货物 l1 1交付货物的地点。交付货物的地点。 1)1)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时,当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时,则交货地点即为货交第一承运人的地点。则交货地点即为货交第一承运人的地点。 2)2)如果合同指的是特定货物、从特定存货如果合同指的是特定货物、从特定存货中提取的、或尚待制造的、或还在生产中中提取的、或尚待制造的、或还在生产中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这些货物的特定地点,则卖合同时已知道这些货物的特定地点,则卖方应在该地点交货。方应在该地点交货。 3)3)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他订立合同时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他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货。的营业地交货。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2 2交货的时间。依交货的时间。依公约公约第第3333条的规定:条的规定:(1)(1)如果合同规定有交货的日期,或从合同中如果合同规定有交货的日期,或从合同中可以确定交货的日期,应在该日期交货;可以确定交货的日期,应在该日期交货;(2)(2)如果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中可如果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中可以确定一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以确定一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一个日期外,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3)(3)在其他情况下,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在其他情况下,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交货。时间内交货。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 (二二) )质量担保质量担保 货物的质量担保义务指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的质量担保义务指卖方必须保证其交付的货物与合同的规定相符。货物与合同的规定相符。依依公约公约第第3535条第条第1 1款的规定,卖方交付的款的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货物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在合同没有对数量、质量、规格和包装作出明在合同没有对数量、质量、规格和包装作出明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则应依确的规定的情况下,则应依公约公约第第3535条第条第2 2款的规定履行质量担保义务。款的规定履行质量担保义务。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依依公约公约的规定,买方在质量担保方面应满的规定,买方在质量担保方面应满足下列要求:足下列要求: l1 1适用于通常使用目的。适用于通常使用目的。 l2 2适用于特定目的。适用于特定目的。 l3 3与样品或样式相符。与样品或样式相符。 l4 4包装上的要求。包装上的要求。 l5 5确定货物存在的不符合合同的时间点。确定货物存在的不符合合同的时间点。 l6 6质量保证期限。质量保证期限。 l7 7其他明示的或默示的质量保证。其他明示的或默示的质量保证。 l8 8质量担保的豁免。质量担保的豁免。 I I、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概述概述l( (三三) )权利担保权利担保 1 1权利担保的内容。权利担保的内容。 l公约公约规定的权利担保可以概括为所有权规定的权利担保可以概括为所有权担保担保( (包括其他物权担保和权利要求担保包括其他物权担保和权利要求担保) )和和知识产权担保两个方面。知识产权担保两个方面。 l( (三三) )权利担保权利担保 1)1)所有权担保。指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所有权担保。指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完全的所有权,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露的担或要求的货物,如不存在任何未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等。保物权等。 l公约公约并不要求第三方的权利要求在法律上并不要求第三方的权利要求在法律上一定能够站得住脚,只要第三方正式提出了这一定能够站得住脚,只要第三方正式提出了这类要求,卖方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类要求,卖方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l公约公约并不认为只要第三方提出了权利要求,并不认为只要第三方提出了权利要求,卖方就违反了卖方就违反了公约公约规定的权利担保义务,规定的权利担保义务,即将卖方违反即将卖方违反公约公约的权利担保义务和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和卖方消除第三方提出权利请求带来的影响的义务是消除第三方提出权利请求带来的影响的义务是不同的。不同的。 2)2)知识产权担保。知识产权担保。 l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指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要求的货物。l公约公约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规定了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规定了两个条件。两个条件。 其一,第三方的权利主张必须是基于货物其一,第三方的权利主张必须是基于货物销售或使用地国家的法律的,而且这个国销售或使用地国家的法律的,而且这个国家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已经为双方所知道家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已经为双方所知道的。的。 其二,卖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不可其二,卖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这种基于知识产权的权利或主张。能不知道这种基于知识产权的权利或主张。 l公约公约还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做了两项免责还对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做了两项免责规定。规定。第一,如果在签订合同时,买方知道或不可能第一,如果在签订合同时,买方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存在基于知识产权的要求,卖方将对知不知道存在基于知识产权的要求,卖方将对知识产权担保豁免责任。识产权担保豁免责任。第二,如果卖方的货物导致的侵权是由于卖方第二,如果卖方的货物导致的侵权是由于卖方遵守买方定货时要求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遵守买方定货时要求的技术图样、图案、程式或其他规格的要求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由或其他规格的要求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是买方先行要求,所以责任应由买方承担。于是买方先行要求,所以责任应由买方承担。 l案例:案例:19901990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年,我某机械进出口公司向一法国商人出售一批机床。法国商人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一批机床。法国商人又将该机床转售美国及一些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口商被起欧洲国家。机床进入美国后,美国的进口商被起诉侵犯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诉侵犯了美国有效的专利权,法院判令被告赔偿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专利人损失,随后美国进口商向法国出口商追索,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法国商人又向我方索赔。2 2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l公约公约第第4343条规定了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条规定了买方的及时通知义务,即当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即当买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的权利或要求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将此项权利或要求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应将此项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否则就丧失了买方依要求的性质通知卖方,否则就丧失了买方依公约公约本来可以得到的权利,即要求卖方本来可以得到的权利,即要求卖方承担辩驳第三方的权利。承担辩驳第三方的权利。 l( (四四) )交付单据交付单据 公约公约第第3434条规定:条规定:“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如果卖方在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些单据。如果卖方在那个时间以前已移交这些单据,他可以在那个那个时间以前已移交这些单据,他可以在那个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符合同规定的情形,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形,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 ” ”l二、买方的义务二、买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主要有两项,即支付货款和接收货买方的义务主要有两项,即支付货款和接收货物。物。 l( (一一) )支付货款支付货款 1 1准备步骤。依准备步骤。依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第5454条的规定,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包括依合条的规定,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包括依合同或任何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采取必要的步骤同或任何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采取必要的步骤和完成相关的手续。和完成相关的手续。 l如果买方没有依合同或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使如果买方没有依合同或有关法律的规定为使支付成为可能而完成一切必要的步骤和手续,支付成为可能而完成一切必要的步骤和手续,也构成违约,将引起相应的违约赔偿。这些也构成违约,将引起相应的违约赔偿。这些准备步骤包括申请信用证或银行的付款担保,准备步骤包括申请信用证或银行的付款担保,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获得必要的外汇及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获得必要的外汇及将货款汇出的政府许可等。将货款汇出的政府许可等。 l2 2支付的地点。支付的地点。 依依公约公约的规定,支付的地点首先应以当事的规定,支付的地点首先应以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在合同对此没有规定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在合同对此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的情况下,公约公约对支付地点进行了下列补对支付地点进行了下列补充规定:充规定:l(1)(1)卖方营业地为支付地,在卖方有一个以卖方营业地为支付地,在卖方有一个以上营业地的情况下,买方的支付地点为卖方上营业地的情况下,买方的支付地点为卖方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与合同及合同的履行关系最密切的营业地为支付地。支付地。l(2)(2)如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货款,则移交如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货款,则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为支付地。货物或单据的地点为支付地。 l3 3支付的时间。支付的时间。依依公约公约第第5858条的规定,付款的时间应依照条的规定,付款的时间应依照合同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具体合同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付款的时间,则买方应依约定付款的时间,则买方应依公约公约规定的规定的下列时间支付货款:下列时间支付货款:l(1)(1)在卖方将货物或单据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在卖方将货物或单据置于买方控制下时付款。付款。l(2)(2)在买卖合同涉及运输时,在收到银行的在买卖合同涉及运输时,在收到银行的付款通知时付款。付款通知时付款。l(3)(3)在买方没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在买方没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付货款,除非这种机会与双方当事人议定的付货款,除非这种机会与双方当事人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 l( (二二) )接收货物接收货物 依依公约公约的规定,买方接收货物的义务由两的规定,买方接收货物的义务由两部分组成,部分组成,l其一为其一为“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便卖方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便卖方交付货物交付货物”,l其二为其二为“提取货物提取货物”。 1 1采取行动以便卖方交货。采取行动以便卖方交货。l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与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一方当事人应当采取与另一方当事人相适应的步骤,即双方有相互另一方当事人相适应的步骤,即双方有相互合作的义务。合作的义务。2 2提取货物。提取货物。l提取货物要求买方将货物置于自己的实际控提取货物要求买方将货物置于自己的实际控制下,买方提货虽然是自身利益的所在,也制下,买方提货虽然是自身利益的所在,也会对卖方产生一定的影响。会对卖方产生一定的影响。l依依公约公约第第77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约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约的一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由于的一方,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由于违约引起的损失,如不采取措施,则违约一违约引起的损失,如不采取措施,则违约一方可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方可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失数额。lIVIV、风险转移、风险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是指当事人所承担的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是指当事人所承担的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责任。货物损坏或灭失的责任。 l一、风险转移与买方的付款义务一、风险转移与买方的付款义务 依依公约公约第第6666条的规定,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条的规定,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的,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并不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的,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损坏或遗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因此解除。除非这种损坏或遗失是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或不行为造成的。 公约公约第第3636条第条第1 1款规定:款规定:“卖方应按照合同和卖方应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对风险转移到买方时存在的任何不本公约的规定,对风险转移到买方时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该时间后方始明显。该时间后方始明显。” ” 风险转移到买方后货物发生的损失如果是因为卖方风险转移到买方后货物发生的损失如果是因为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引起,买方有权不按照合同规定的的行为或不行为引起,买方有权不按照合同规定的价款履行支付义务。价款履行支付义务。 l二、风险的转移与所有权的转移二、风险的转移与所有权的转移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转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转移的关系可能是不同的。移的关系可能是不同的。 公约公约本身回避了所有权转移时间的问题。本身回避了所有权转移时间的问题。 风险转移的时间应依据风险转移的时间应依据公约公约第第6767条至第条至第6969条的规定确定。条的规定确定。l三、公约确定的风险转移的时间三、公约确定的风险转移的时间( (一一) )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 l1 1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如合同中没有指明交货地点,卖方只要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按合同规定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货物的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 l 2.2.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如该运输条款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在该定地点把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则卖方在该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承运人之前,货物的风特定地点将货物交付承运人之前,货物的风险仍然由卖方承担而不转移给了买方。险仍然由卖方承担而不转移给了买方。 ( (二二) )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转移 l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依对于在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依公约公约第第6868条的规定是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条的规定是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给买方。( (三三) )其他情况下货物的风险转移其他情况下货物的风险转移 l依依公约公约第第6969条的规定,其他情况下如在条的规定,其他情况下如在卖方营业地交货,或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卖方营业地交货,或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点交货,此时的风险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点交货,此时的风险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起转移给买方。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起转移给买方。 l四、风险转移与卖方违约的关系四、风险转移与卖方违约的关系 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转移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转移原则的适用有一个前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提,即风险的转移是在卖方无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如卖方有违约行为,上述原则不适用。下,如卖方有违约行为,上述原则不适用。 lV V、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违约补救办法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违约补救办法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依法获得补偿的方法,也称救济另一方当事人依法获得补偿的方法,也称救济方法。方法。 l一、卖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办法一、卖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买方的补救办法 公约公约第第4545条对卖方违约时买方的补救办法条对卖方违约时买方的补救办法进行了规定。这些补救办法包括实际履行,交进行了规定。这些补救办法包括实际履行,交付替代货物,修理,减价,宣告合同无效,中付替代货物,修理,减价,宣告合同无效,中止履行义务,损害赔偿等。无论合同中对这些止履行义务,损害赔偿等。无论合同中对这些办法有无规定,买方根据办法有无规定,买方根据公约公约都可以采取都可以采取这些补救办法。这些补救办法。 l( (一一) )要求实际履行要求实际履行 公约公约第第4646条第条第1 1款规定:卖方违反合同时,款规定: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采取要求实际履行的补救办法,除非买方可以采取要求实际履行的补救办法,除非买方已采取与此要求相抵触的某种补救办法。买方已采取与此要求相抵触的某种补救办法。 l( (二二) )交付替代物交付替代物 交付替代物是在货物与合同不符时的一种补救交付替代物是在货物与合同不符时的一种补救办法,即要求卖方替代交付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办法,即要求卖方替代交付与合同相符的货物。依依公约公约的规定,买方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的规定,买方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符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货物,而且关于替代货物的要求,必须与说明货物,而且关于替代货物的要求,必须与说明货物与合同不符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货物与合同不符的通知同时提出,或者在该项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通知发出后一段合理时间内提出。 当买方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时,买方应准备当买方要求卖方交付替代货物时,买方应准备将已经交付的、不符合合同的货物退回卖方。将已经交付的、不符合合同的货物退回卖方。 l( (三三) )修理修理 公约公约第第4646条第条第3 3款对修理的补救办法进行款对修理的补救办法进行了规定。了规定。修理是卖方对所交付与合同不符的货物进行的修理是卖方对所交付与合同不符的货物进行的修补、调整或替换有瑕疵部分等。修补、调整或替换有瑕疵部分等。 l( (四四) )减价减价 依依公约公约第第5050条的规定,如货物与合同不符,条的规定,如货物与合同不符,不论货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要求减低价格。不论货款是否已付,买方都可以要求减低价格。 减价按实际交付的货物在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减价按实际交付的货物在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合同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合同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如减价不足以补偿买方的损失,还可同时请求如减价不足以补偿买方的损失,还可同时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 l( (五五) )宣告合同无效宣告合同无效依依公约公约第第4949条的规定,买方有权在下列情条的规定,买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宣告合同无效:况下宣告合同无效:1 1卖方根本违反合同。卖方根本违反合同。2 2卖方在买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没有交货或卖方在买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没有交货或声明不交货。声明不交货。 买方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由于下列情况而丧失:买方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由于下列情况而丧失:l1)1)对于迟延交货,买方没有在迟延交货后的对于迟延交货,买方没有在迟延交货后的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宣告合同无效。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宣告合同无效。l2)2)对于其他情况的违约,在买方已经知道或对于其他情况的违约,在买方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没有宣告合同应当知道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没有宣告合同无效。无效。 l二、买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卖方的补救办法二、买方违反合同时适用于卖方的补救办法( (一一) )要求履行义务要求履行义务l主要为: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主要为: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l( (二二) )宣告合同无效宣告合同无效 依依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第6464条的规定,条的规定,卖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卖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l1 1当买方没有履行合同或公约规定的义务当买方没有履行合同或公约规定的义务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 l2 2买方不在卖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履行支买方不在卖方规定的额外时间内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或收取货物,或买方声明他将付价款的义务或收取货物,或买方声明他将不在所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卖方可以宣告合不在所规定的时限内履行,卖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同无效。 l案例: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案案例: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案l19851985年年2 2月月8 8日,某港某电业有限公司日,某港某电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某港公司以下简称某港公司) )与珠海与珠海拱北某公司拱北某公司( (以下简称拱北公司以下简称拱北公司) )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规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一公司向香港公司订购日产佳能一2525复印机复印机200200台,价格为台,价格为CIFCIF九州九州港港14991499美元美元1 1台,交货期限为台,交货期限为4 4月月5 5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日,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款。2 2月底,双方对合同进行了修改,进货数量由原来的月底,双方对合同进行了修改,进货数量由原来的200200台改为台改为100100台,单价为台,单价为12301230美元,交货期改为美元,交货期改为4 4月月1515日。在合同履行时,日。在合同履行时,4 4月月1313日拱北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由森荣四号船日拱北公司收到装船电报通知,电报称所有货物由森荣四号船于于4 4月月1212日往珠海九州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日往珠海九州港并注明合同号及信用证号。4 4月月1919日拱北日拱北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公司收到九州港码头提货通知,码头方面向公司出示随船提单一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份。提单上的装船日期为4 4月月1313日,到货是日,到货是4 4月月1616日。拱北公司认日。拱北公司认为香港公司方即未按合同交货期规定的为香港公司方即未按合同交货期规定的4 4月月1515日交货,电报所称日交货,电报所称4 4月月1212日装船不真实,因而没有马上提货。日装船不真实,因而没有马上提货。5 5月月2 2日,拱北公司接到日,拱北公司接到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拱北公司即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中国银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拱北公司即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货,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公司延期交货,并于当天电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香港公司遂根据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并提出异议,从而产生纠纷。香港公司遂根据合同的仲裁条款,于合同的仲裁条款,于7 7月中旬向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月中旬向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员会深圳办事处( (现改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现改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会) )提起仲裁。提起仲裁。l本案中方公司认为香港公司延期交货一天即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本案中方公司认为香港公司延期交货一天即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因此希望采取解除合同的救济。解除合同在因此希望采取解除合同的救济。解除合同在联合国国际货物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销售合同公约中称为宣告合同无效。依公约第中称为宣告合同无效。依公约第4949条的规定,条的规定,买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宣告合同无效:第一,卖方根本违反合买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宣告合同无效:第一,卖方根本违反合同。第二,卖方在买方规定的宽限时间内没有交货或声明不交同。第二,卖方在买方规定的宽限时间内没有交货或声明不交货。可见,当卖方违约的承诺达到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即可货。可见,当卖方违约的承诺达到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即可以采取解除合同的救济措施。依公约第以采取解除合同的救济措施。依公约第2525条的规定,根本违反条的规定,根本违反合同是指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合同是指因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而使另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害,实际上剥夺了其依合同规定期待取得的东西。即合同的存在对实际上剥夺了其依合同规定期待取得的东西。即合同的存在对他期得的利益已没有什么意义了,此时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他期得的利益已没有什么意义了,此时买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l本案香港公司是延迟了一天交货,此种延迟当然也属于违约行本案香港公司是延迟了一天交货,此种延迟当然也属于违约行为,给拱北公司造成了损害,但并没有达到致使实际上剥夺了为,给拱北公司造成了损害,但并没有达到致使实际上剥夺了买方依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的严重程度,对于季节性买方依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的严重程度,对于季节性的敏感货物迟到一天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而对于复的敏感货物迟到一天可能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而对于复印机这种办公设备,迟到一天引起的损失一般不会严重影响守印机这种办公设备,迟到一天引起的损失一般不会严重影响守约方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因此,本案卖方的违约行为约方订立合同时期望的经济利益。因此,本案卖方的违约行为并没有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因此。买方采取的救济方式并没有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因此。买方采取的救济方式不是宣告合同无效,而应是损害赔偿。不是宣告合同无效,而应是损害赔偿。l三、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三、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定公约公约规定了同时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规定了同时适用于买卖双方的一般规则,主要有中止合同、损害赔偿、支付利息、则,主要有中止合同、损害赔偿、支付利息、免责、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货物保全等。免责、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货物保全等。l( (一一) )预期违反合同和分批交货合同预期违反合同和分批交货合同 预期违反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预期违反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履行期到来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或通过其前,一方明示拒绝履行合同的意图,或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合同。行为推断其将不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合同。当一方出现预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依当一方出现预期违反合同的情况时,依公约公约的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的规定,另一方可以采取中止履行义务的措施。施。 l1 1中止履行义务的条件。中止履行义务的条件。 1)1)须是被中止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能力或须是被中止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能力或信用方面发生严重缺陷。信用方面发生严重缺陷。 2)2)被中止方当事人须在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的被中止方当事人须在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的行为方面表明他将不能履行合同中的大部分重行为方面表明他将不能履行合同中的大部分重要义务。要义务。 l 2 2阻止交付货物。阻止交付货物。如果出现可以中止履行义务的情况,即使货物如果出现可以中止履行义务的情况,即使货物已经交付给承运人,卖方也可以要求承运人拒已经交付给承运人,卖方也可以要求承运人拒绝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绝将货物交付给买方。 l3 3中止履行义务的结束。中止履行义务的结束。依依公约公约第第7171条第条第3 3款的规定,中止可因被款的规定,中止可因被中止方当事人提供了履行合同义务的充分保证中止方当事人提供了履行合同义务的充分保证而结束。而结束。 l4 4预期违反合同与宣告合同无效。预期违反合同与宣告合同无效。依依公约公约的规定,如果在履行合同日期之前,的规定,如果在履行合同日期之前,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明显看出一方当事人将根本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当事人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l5 5分批交付的货物合同无效的处理。分批交付的货物合同无效的处理。1)1)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任何一批货物的义务构成对该批货物的根本违约时,只能宣告合同对成对该批货物的根本违约时,只能宣告合同对该批货物无效。该批货物无效。 2)2)如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如有充分理由断定对今后各批货物将会发生根本违反合同,则可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根本违反合同,则可在一段合理时间内宣告合同今后无效。同今后无效。 3)3)当买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当买方宣告合同对任何一批货物的交付为无效,而各批货物又是相互依存的情况下,可宣效,而各批货物又是相互依存的情况下,可宣告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无效。告对已交付的或今后交付的各批货物均无效。 l案例:预期违反合同案案例:预期违反合同案l19981998年年2 2月,新加坡狮城家具行向福建某县家具厂月,新加坡狮城家具行向福建某县家具厂发出购买皮箱的要约,要求订购发出购买皮箱的要约,要求订购20002000只皮箱,并只皮箱,并对皮箱的式样、用料提出了特殊要求,对皮箱的式样、用料提出了特殊要求,19981998年年5 5月月4 4日之前交货。双方于日之前交货。双方于2 2月月1010日正式签约。家具厂日正式签约。家具厂签约后即依新加坡家具行的要求,开始生产皮箱。签约后即依新加坡家具行的要求,开始生产皮箱。然而然而3 3月月2525日,家具厂收到新加坡家具行的传真,日,家具厂收到新加坡家具行的传真,声称家具厂是乡镇小厂,生产能力极低,不可能声称家具厂是乡镇小厂,生产能力极低,不可能按时履行合同,为防止家具厂预期违约,决定撤按时履行合同,为防止家具厂预期违约,决定撤销合同。家具厂收到传真后,立即给狮城家具行销合同。家具厂收到传真后,立即给狮城家具行回电说明到回电说明到3 3月月2525日已生产出日已生产出900900多只皮箱,并称多只皮箱,并称依该生产速度,完全可以在交货日完成交货。狮依该生产速度,完全可以在交货日完成交货。狮城家具行仅依推测称家具厂不可能按时履行合同,城家具行仅依推测称家具厂不可能按时履行合同,缺乏证据,因此无权撤销合同,这种行为与缺乏证据,因此无权撤销合同,这种行为与联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对预期违约所作中对预期违约所作的救济方式不符。考虑到双方以往的友好合作关的救济方式不符。考虑到双方以往的友好合作关系,希望狮城家具行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其义系,希望狮城家具行按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其义务。狮城家具行对此未予答复。务。狮城家具行对此未予答复。4 4月月3030日,家具厂日,家具厂电告狮城家具行,电告狮城家具行,20002000只皮箱已按要求完全完工,只皮箱已按要求完全完工,请做好提货准备。但狮城家具行回传真称合同早请做好提货准备。但狮城家具行回传真称合同早已撤销,不准备提货。家具厂遂于已撤销,不准备提货。家具厂遂于5 5月月1515日同中国日同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l案例: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案例: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于香港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于19971997年年1010月月2 2日签订进日签订进口服装合同。口服装合同。1111月月2 2日货物出运,日货物出运,1111月月4 4日香港公日香港公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此时司与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该批货物转卖,此时货物仍在运输途中。货物仍在运输途中。l【问题问题】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给瑞士公司货物风险何时由香港公司转移给瑞士公司? ?l【评注评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第6868条规定: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但是,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承运人时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尽管如此,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此案中,货物此案中,货物装运后,香港公司于装运后,香港公司于1111月月4 4日和瑞士公司签订合同,日和瑞士公司签订合同,将货物转卖,因此,货物风险从该日转移给瑞士将货物转卖,因此,货物风险从该日转移给瑞士公司承担。公司承担。l( (二二) )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损害赔偿是公约公约违约补救制度中运用最广违约补救制度中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补救办法,买方或卖方所进行的其他泛的一种补救办法,买方或卖方所进行的其他补救,并不妨碍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补救,并不妨碍其同时提出损害赔偿 l1 1损害赔偿的概念。损害赔偿的概念。依依公约公约的规定,损害赔偿是指对由于一方的规定,损害赔偿是指对由于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当事人违反合同,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或损失,给予金钱上的补偿。害或损失,给予金钱上的补偿。 l2 2赔偿金额的计算。赔偿金额的计算。 依依公约公约第第7474条的规定,赔偿金额计算的原条的规定,赔偿金额计算的原则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则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遭受的包括利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公约公约采纳了多数国家法律制度中的采纳了多数国家法律制度中的“排除排除不可预见损失不可预见损失”的原则: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的原则: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经反合同的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l3 3发生替代交易情况下的损害赔偿。发生替代交易情况下的损害赔偿。 如果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而被宣告无效,如果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而被宣告无效,而且在宣告无效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而且在宣告无效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买方已经以合理方式购买了替代货物,或卖方已经以经以合理方式购买了替代货物,或卖方已经以合理价格将货物转售,则损害赔偿将由两部分合理价格将货物转售,则损害赔偿将由两部分构成:替代交易价格与原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构成:替代交易价格与原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加上按照加上按照公约公约第第7474条可以取得的其他损害条可以取得的其他损害赔偿。赔偿。1)1)它仅仅适用于合同被宣告无效的情况。它仅仅适用于合同被宣告无效的情况。 2)2)进行替代性交易进行替代性交易( (买进替代或转售买进替代或转售) )应在宣告应在宣告合同无效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合同无效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 3)3)替代交易的价格应是合理的,这意味着替代替代交易的价格应是合理的,这意味着替代买进的方式有可能使买方获得当时的最低的买买进的方式有可能使买方获得当时的最低的买价,而转售的方式有可能是卖方获得当时的最价,而转售的方式有可能是卖方获得当时的最高价格。高价格。 4)4)除了两个合同的价格差额之外,受损害的一除了两个合同的价格差额之外,受损害的一方还可以取得因为发生替代交易而产生的额外方还可以取得因为发生替代交易而产生的额外损失。损失。 l4 4合同被宣告无效而没有替代交易情况下的损害合同被宣告无效而没有替代交易情况下的损害赔偿。赔偿。 如合同被宣告无效,但当事人并没有购买替代如合同被宣告无效,但当事人并没有购买替代货物或将货物转卖时,如果货物有时价,则计货物或将货物转卖时,如果货物有时价,则计箅全部损害赔偿时,也应考虑两个部分:合同箅全部损害赔偿时,也应考虑两个部分:合同价格和市场时价的差额,再加上根据价格和市场时价的差额,再加上根据公约公约第第7474条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条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1)1)确定市场价格的时间,应以合同被宣告无效确定市场价格的时间,应以合同被宣告无效的时间为准。但如果买方在接收货物之后宣告的时间为准。但如果买方在接收货物之后宣告合同无效,则应按照接收货物时的价格。合同无效,则应按照接收货物时的价格。2)2)确定市场价格的地点,应以交付货物时的地确定市场价格的地点,应以交付货物时的地点为准,该地点应根据点为准,该地点应根据公约公约第第2929条规定。条规定。 3)“3)“时价时价”的确定,应考虑到与合同规定的货的确定,应考虑到与合同规定的货物相同的品质和数量时,该货物的价格。物相同的品质和数量时,该货物的价格。 l案例:补进救济措施案案例:补进救济措施案l19931993年年2 2月,美国月,美国S S公司与北京公司与北京A A公司签订了购进公司签订了购进100100吨钼铁的买卖合同,交货条件是吨钼铁的买卖合同,交货条件是R)BR)B天津每吨天津每吨30003000美美金,于金,于19941994年年2 2月前交货。合同签订后,北京月前交货。合同签订后,北京A A公司公司立即与各生产厂家联系,但由于当时钼铁市场需求立即与各生产厂家联系,但由于当时钼铁市场需求量很大,使各厂家供货出现了问题,量很大,使各厂家供货出现了问题,A A公司于是要求公司于是要求美国美国S S公司推迟交货期,公司推迟交货期,S S公司拒绝。公司拒绝。19941994年开始,年开始,国际市场钼铁价格暴涨,国际市场钼铁价格暴涨,A A公司询问公司询问S S公司是否能提公司是否能提高合同价格,高合同价格,S S公司拒绝。公司拒绝。19941994年年2 2月前,北京月前,北京A A公司公司未能履行其交货义务,未能履行其交货义务,19941994年年4 4月,国际市场钼铁价月,国际市场钼铁价格已涨到合同签订时的近格已涨到合同签订时的近2 2倍。倍。19941994年年6 6月月5 5日,美国日,美国S S公司根据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公司根据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中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请仲裁,要求A A公司赔偿公司赔偿S S公司于公司于6 6月初补进的月初补进的100100吨吨钼铁与合同价格的差额货款。钼铁与合同价格的差额货款。l【问题问题】l 1 1补进是属于哪种救济措施补进是属于哪种救济措施? ?l 2 2声称另一方违约的公司为什么要承担未能及声称另一方违约的公司为什么要承担未能及时补进产生的额外损失时补进产生的额外损失? ?l结论:依结论: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约的一方有义务减少损失,由定,声称另一方违约的一方有义务减少损失,由于本案中买方美国于本案中买方美国S S公司明知卖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公司明知卖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因此,应尽早购买替代物却不及时采取补进同,因此,应尽早购买替代物却不及时采取补进措施,因此,应由措施,因此,应由S S公司对未能及时补进货物而产公司对未能及时补进货物而产生的额损失负责。生的额损失负责。 l案例:买方要求损害赔偿案例:买方要求损害赔偿l 【案情介绍案情介绍】l 1995 1995年年3 3月月5 5日。北京某工业供销公司日。北京某工业供销公司( (买方买方) )与与荷兰碧海有限公司荷兰碧海有限公司( (卖方卖方) )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在合同。合同规定:由卖方在19951995年年1212月月7 7日前交付日前交付买方机床买方机床100100台,总价值台,总价值5 5万美元,货到万美元,货到3 3日内全部日内全部付清。付清。7 7月月7 7日,卖方来函:因机床价格上涨,全日,卖方来函: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除非买方同意支付年供不应求,除非买方同意支付6 6万美元,否则卖万美元,否则卖方将不交货。对此,买方表示按合同规定价格成方将不交货。对此,买方表示按合同规定价格成交。买方曾经于交。买方曾经于7 7月月7 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物,但新供应商可以在物,但新供应商可以在1212月月7 7日前交付日前交付100100台机床台机床并要求支付价款并要求支付价款5 56 6万美元。买方当时未立即补万美元。买方当时未立即补进。到进。到1212月月7 7日,买方以当时的日,买方以当时的6 61 1万美元的价格万美元的价格向另一供应商补进向另一供应商补进100100台机床。对于差价损失,买台机床。对于差价损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l 【问题问题】l 买方要求是否合理买方要求是否合理? ?l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第7676条规定:条规定:“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货物又有时价,要求如果合同被宣告无效,而货物又有时价,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没有根据第损害赔偿的一方,如果没有根据第7575条规定进行条规定进行购买或转卖,则可以取得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告购买或转卖,则可以取得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以及按照第7474条规条规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但是,如果要定可以取得的任何其他损害赔偿。但是,如果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在接受货物之后宣告合同无效,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在接受货物之后宣告合同无效,则应适用接收货物时的时价,而不应适用宣告合则应适用接收货物时的时价,而不应适用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同无效时的时价。”本案中,买卖双方未对涨价本案中,买卖双方未对涨价问题达成协议,导致卖方不交货。买方虽然曾经问题达成协议,导致卖方不交货。买方虽然曾经于于7 7月月7 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物,但实际上,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物,但实际上,直到直到1212月月7 7日,买方才以当时的日,买方才以当时的6 61 1万美元的价格万美元的价格向另一供应商补进向另一供应商补进100100台机床。很显然,买方并台机床。很显然,买方并没有及时补进货物,因此,买方所要求的差价损没有及时补进货物,因此,买方所要求的差价损失不能予以赔偿,而只能按照公约的上述规定,失不能予以赔偿,而只能按照公约的上述规定,赔偿合同规定的价格赔偿合同规定的价格( (即即5 5万美元万美元) )和宣告合同无效和宣告合同无效时的时价时的时价( (即即7 7月月7 7日前后的市场价日前后的市场价) )之间的差额。之间的差额。l5 5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减少损失的责任。要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减少损失的责任。依依公约公约第第77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约的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约的当事人,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减轻由当事人,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以减轻由于另一方违约而引起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这于另一方违约而引起的损失,如果他不采取这种措施,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种措施,违约的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除原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 l( (三三) )支付利息支付利息 支付利息是指拖欠价款或其他金额的一方当事支付利息是指拖欠价款或其他金额的一方当事人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采人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采用了支付利息的补救办法后,仍然可以要求损用了支付利息的补救办法后,仍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害赔偿。 公约公约虽然规定支付利息的责任,但对如何虽然规定支付利息的责任,但对如何确定利率等问题规定并不明确。确定利率等问题规定并不明确。 l( (四四) )免责免责 在各国的合同法中,都有使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在各国的合同法中,都有使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免除责任的规定,比如,的当事人免除责任的规定,比如,“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情势变迁情势变迁”、“商业落空商业落空”等。等。公约公约使用了一个特殊的词语使用了一个特殊的词语“障碍障碍”来作为来作为免除违约方的责任理由。免除违约方的责任理由。 l1 1免责的条件。免责的条件。1)1)不履行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不能控制的障碍所不履行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不能控制的障碍所致。例如,战争、禁运、风暴、洪水等。致。例如,战争、禁运、风暴、洪水等。2)2)这种障碍是不履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这种障碍是不履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见的。3)3)这种障碍是当事人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这种障碍是当事人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l2 2免责的通知。免责的通知。依依公约公约第第7979条第条第4 4款的规定,不履行义务款的规定,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对其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对其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通知另一方。 l3 3免责的后果。免责的后果。依依公约公约第第7979条第条第5 5款的规定,免责一方所款的规定,免责一方所免除的是对另一方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受损方免除的是对另一方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受损方依依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采取其他补救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不受影响。施的权利不受影响。 l( (五五) )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指合同无效对买卖双方当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指合同无效对买卖双方当事人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的影响。事人基于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的影响。依依公约公约的规定,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主要的规定,宣告合同无效的效果主要有三个:有三个: l1 1合同一经被宣告无效,即解除了买卖双合同一经被宣告无效,即解除了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义务。方在合同中的义务。 l2 2宣告合同无效后,要求买方必须按实际宣告合同无效后,要求买方必须按实际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货物。收到货物的原状归还货物。 l3 3合同宣告无效后,买卖双方必须归还因合同宣告无效后,买卖双方必须归还因接受履行所获得的收益。接受履行所获得的收益。 l( (六六) )保全货物保全货物 1 1保全货物的概念。保全货物的概念。l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保全货物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进行保全。 l2 2履行保全货物义务的条件。履行保全货物义务的条件。 1)1)卖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没有支付货款卖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没有支付货款或接受货物,而卖方仍拥有货物或控制着货物或接受货物,而卖方仍拥有货物或控制着货物的处置权。的处置权。 2)2)买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已接收买方保全货物的条件是:买方已接收( (不是不是接受接受) )了货物,但打算退货。了货物,但打算退货。国际货物销售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同公约对买方履行这个义务规定了限制条件,对买方履行这个义务规定了限制条件,只有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并交给买方处置,而只有货物已经到达目的地并交给买方处置,而且,买方代表卖方收取这些货物不要求买方支且,买方代表卖方收取这些货物不要求买方支付货款,也不会使他遭受不合理的不方便或承付货款,也不会使他遭受不合理的不方便或承担不合理的费用时,买方才应当保全这些货物。担不合理的费用时,买方才应当保全这些货物。 l3 3保全货物的方式。保全货物的方式。 1)1)将货物寄放于仓库: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将货物寄放于仓库:有义务采取措施以保全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货物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合理。的仓库,由对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应合理。 2)2)将易坏货物出售:对易于迅速变坏的货物或将易坏货物出售:对易于迅速变坏的货物或保全会发生不合理费用的货物,可以出售货物,保全会发生不合理费用的货物,可以出售货物,并应将出售货物的打算在可能的范围内通知对并应将出售货物的打算在可能的范围内通知对方。方。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一、标准合同和格式条款及相关法律问题一、标准合同和格式条款及相关法律问题 ( (一一) )标准合同的性质标准合同的性质 l在国际贸易中常常使用某个国际民间组织或在国际贸易中常常使用某个国际民间组织或国际行业性协会拟定的标准合同,这种标准国际行业性协会拟定的标准合同,这种标准合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同,它只是根据合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同,它只是根据买卖合同应具备的基本内容所拟定的详细而买卖合同应具备的基本内容所拟定的详细而固定的条文,印成固定的格式,所以叫做标固定的条文,印成固定的格式,所以叫做标准合同,也称示范性合同。准合同,也称示范性合同。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 (二二) )格式条款格式条款 标准合同是格式合同的一种,格式合同包括标标准合同是格式合同的一种,格式合同包括标准合同和格式条款两类。前者当事人有协商的准合同和格式条款两类。前者当事人有协商的余地,而后者非拟定条款方协商的余地很小。余地,而后者非拟定条款方协商的余地很小。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三三) )标准合同的作用标准合同的作用 1 1、针对性。、针对性。l各种格式合同条文的内容,一般都反映了不各种格式合同条文的内容,一般都反映了不同种类的商品在国际买卖中的特点,有明显同种类的商品在国际买卖中的特点,有明显的专业针对性。的专业针对性。 2 2、简化性。、简化性。l格式合同可以起到简化谈判过程的作用。它格式合同可以起到简化谈判过程的作用。它可以向谈判的当事人提供建议性的条文,作可以向谈判的当事人提供建议性的条文,作为合同条件的基础,这样可以缩短当事人之为合同条件的基础,这样可以缩短当事人之间协商的时间,为争取商业机会创造条件。间协商的时间,为争取商业机会创造条件。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 (一一) )国际公约对当事人的要求国际公约对当事人的要求 l销售合同公约销售合同公约要求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要求适用公约的货物销售合同的当事人应为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合同的当事人应为双方营业地位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国的当事人。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二二) )我国国内法对当事人的要求我国国内法对当事人的要求 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改之前,修改之前,依原依原外贸法外贸法第第9 9条第条第1 1款的规定,我国在对款的规定,我国在对外贸易经营主体方面实行对外贸易经营许可制外贸易经营主体方面实行对外贸易经营许可制度。度。 修改后的修改后的外贸法外贸法取消了贸易权审批制,改取消了贸易权审批制,改为实行备案登记制。为实行备案登记制。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三、进出口货物贸易基本流程及相关法律问题三、进出口货物贸易基本流程及相关法律问题 ( (一一) )出口货物贸易基本流程出口货物贸易基本流程 ( (二二) )进口货物贸易基本流程进口货物贸易基本流程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一一) )出口货物贸易基本流程出口货物贸易基本流程 1 1市场调查。市场调查。 2 2对国外进口商要约邀请。对国外进口商要约邀请。 3 3信用调查。信用调查。 4 4申请领出口许可证并办理配额。申请领出口许可证并办理配额。 5 5协商货物买卖合同条款。协商货物买卖合同条款。 6 6催证。催证。 7 7通知银行通知出口商。通知银行通知出口商。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8 8出口商审证与改证。出口商审证与改证。 9 9备货及货物的出口检验检疫。备货及货物的出口检验检疫。 1010办理原产地证明。办理原产地证明。 1111租船或订舱或办理其他运输事项。租船或订舱或办理其他运输事项。 1212投保货物运输保险。投保货物运输保险。 1313办理报关与装船。办理报关与装船。 1414办理结汇。办理结汇。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二二) )进口货物贸易基本流程进口货物贸易基本流程 1 1进口商接到国外报价并进行市场信用调查。进口商接到国外报价并进行市场信用调查。 2 2订立货物买卖合同。订立货物买卖合同。 3 3开立信用证或办理其他付款事宜。开立信用证或办理其他付款事宜。 4 4租船订舱。租船订舱。 5 5办理保险。办理保险。 6 6付款赎单。付款赎单。 7 7目的口岸验收并检验。目的口岸验收并检验。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8 8报关提货。报关提货。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实务问题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实务问题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约首、正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约首、正文和约尾三部分。和约尾三部分。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一一) )品质规格条款品质规格条款1 1凭样品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凭样品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 l凭样品的买卖依样品的提供方不同又可分为凭样品的买卖依样品的提供方不同又可分为凭卖方样品、凭买方样品和凭对等样品:凭卖方样品、凭买方样品和凭对等样品:(1)(1)以卖方提供的样品为依据订立并履行以卖方提供的样品为依据订立并履行的合同称为凭卖方样品的买卖的合同称为凭卖方样品的买卖(sale by (sale by sellers sample)sellers sample)。 (2)(2)以买方提供的样品为依据订立并履行以买方提供的样品为依据订立并履行的合同称为凭买方样品的买卖的合同称为凭买方样品的买卖(sale by (sale by buyers sample)buyers sample),又称凭来样成交。,又称凭来样成交。 (3)(3)依双方共同确认的样品进行的买卖称依双方共同确认的样品进行的买卖称为凭对等样品的买卖为凭对等样品的买卖(sale by counter (sale by counter sample)sample),在此种买卖下,卖方首先依买,在此种买卖下,卖方首先依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一个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一个“回样回样”,或,或称称“对等样品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counter sample),即与,即与买方样品类似的样品,再由买方加以确认,买方样品类似的样品,再由买方加以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即为交货的依据。经确认后的样品即为交货的依据。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2 2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 (1)(1)凭规格的买卖凭规格的买卖(sale by specification)(sale by specification)。规格指反映商品品质的一些主要指标,如重量、规格指反映商品品质的一些主要指标,如重量、成分、含量、长短、大小、纯度、强度、拉力成分、含量、长短、大小、纯度、强度、拉力等。等。 (2)(2)凭等级的买卖凭等级的买卖(sale by grade)(sale by grade)。等级指对。等级指对同类商品进行的级别分类,如一级、二级、特同类商品进行的级别分类,如一级、二级、特级等。级等。 (3)(3)凭标准的买卖凭标准的买卖(sale by standard)(sale by standard)。标准。标准即为统一化的规格和等级,即企业、行业、政即为统一化的规格和等级,即企业、行业、政府或国际组织对某类商品的规格和等级进行的府或国际组织对某类商品的规格和等级进行的规范化。规范化。(4)(4)以以“良好平均品质良好平均品质”表示的品质。表示的品质。“良好良好平均品质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Fair average quality 简称简称FAQ)FAQ),又称,又称“大陆货大陆货”,在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中,在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中,对一些品质尚未标准化或等级化的农副产品,对一些品质尚未标准化或等级化的农副产品,由于长期的习惯采用了由于长期的习惯采用了FAQFAQ来表示其品质。来表示其品质。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3 3凭商标或品牌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凭商标或品牌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 l4 4凭说明书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凭说明书确定货物品质的买卖(sale by (sale by illustration)illustration)。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二二) )数量条款数量条款尽管卖方有依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的义务,但尽管卖方有依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的义务,但由于某些商品的特性、运输和生产条件的限制,由于某些商品的特性、运输和生产条件的限制,如对于有些农产品货物或矿产品货物,由于货如对于有些农产品货物或矿产品货物,由于货物本身的特性,或受包装和运输工具的限制,物本身的特性,或受包装和运输工具的限制,或由于蒸发的原因等,使货物的重量和数量很或由于蒸发的原因等,使货物的重量和数量很难与合同相同,对于此类货物,国际惯例也允难与合同相同,对于此类货物,国际惯例也允许在合同规定的数量与实际交货的数量之间有许在合同规定的数量与实际交货的数量之间有一定的机动幅度。通常有两种规定机动幅度的一定的机动幅度。通常有两种规定机动幅度的方法:方法: l1 1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溢短装条款”。 l2 2在货物的数量上规定一个约数。在货物的数量上规定一个约数。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三三) )包装条款包装条款 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的种类和性质、包装材包装条款主要包括包装的种类和性质、包装材料、包装尺寸、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等内容。料、包装尺寸、包装费用和运输标志等内容。 货物的包装主要分为两类:货物的包装主要分为两类: l1 1运输包装。运输包装。 l2 2销售包装。销售包装。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四四) )价格条款价格条款 合同的定价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下列几合同的定价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下列几种:种:l 1 1固定价格。固定价格。 l2 2非固定价格。非固定价格。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五五) )检验条款检验条款 检验条款通常规定商品检验所应依据的标准、检验条款通常规定商品检验所应依据的标准、检验机构、检验期间及商检权等内容。检验机构、检验期间及商检权等内容。 商检条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商检条款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l1 1检验机构。检验机构。 l2 2关于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关于检验的时间和地点。l3 3关于检验的标准和方法。关于检验的标准和方法。 l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六六) )装运条款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主要规定装运时间、装运港或装运地、装运条款主要规定装运时间、装运港或装运地、装运通知、转运和分批装运等事项。装运通知、转运和分批装运等事项。 下列为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下列为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 l1 1装运时间。装运时间。 l2 2装运通知。装运通知。 l3 3装卸港。装卸港。 l4 4装卸时间、装卸率及滞期费、速遣费。装卸时间、装卸率及滞期费、速遣费。 l5 5转运和分批装运。转运和分批装运。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七七) )保险条款保险条款 1 1在采用在采用CIFCIF贸易术语下,是由卖方投保,在贸易术语下,是由卖方投保,在双方约定了险别和保险金额等内容的情况下应双方约定了险别和保险金额等内容的情况下应在合同中写明。在合同中写明。2 2在采用在采用FOBFOB、CFRCFR、CPTCPT等术语时,合同中的等术语时,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一般规定保险条款一般规定“装船后保险由买方负责装船后保险由买方负责”。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八八) )支付条款支付条款 1 1支付工具。支付工具。 2 2保值条款。保值条款。 3 3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4 4支付时间和地点。支付时间和地点。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九九) )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Force majeure)条款是规定在合同条款是规定在合同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订立后发生当事人在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避免、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的条款。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1 1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的构成条件。不可抗力意外事故的构成条件。 l(1)(1)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意外事故是在签订合同以后发生的。 l(2)(2)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意外事故是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可控制的。免和不可控制的。 l(3)(3)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的疏忽或过意外事故的引起没有当事人的疏忽或过失等主观因素。即未履约一方对于意外事故失等主观因素。即未履约一方对于意外事故的发生、发展及其后果完全没有主观的过失。的发生、发展及其后果完全没有主观的过失。2 2通知的义务及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通知的义务及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不可抗力的后果是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不可抗力的后果是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其责任,遭遇不可抗力后对合同的影响主要为下其责任,遭遇不可抗力后对合同的影响主要为下列:列:(1)(1)解除合同,且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不解除合同,且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不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一般来说,如果不可抗承担解除合同的责任。一般来说,如果不可抗力事故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力事故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可解除合同。如在买卖特种粮食的交易中,该特种粮食同。如在买卖特种粮食的交易中,该特种粮食的产地因水灾而失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解的产地因水灾而失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2)(2)延迟履行,且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不延迟履行,且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不承担延迟履行的责任。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承担延迟履行的责任。如不可抗力只是暂时阻碍合同的履行,则只能延迟履行。例如,由于碍合同的履行,则只能延迟履行。例如,由于不可抗力使交通受阻,可以延迟履行,等通车不可抗力使交通受阻,可以延迟履行,等通车后再履行。后再履行。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 (十十) )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 1 1索赔条款。索赔条款是货物买卖合同中关索赔条款。索赔条款是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于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提出索赔的条款。一定期限内提出索赔的条款。 l(1)(1)约定索赔期限,即由当事人依货物的性约定索赔期限,即由当事人依货物的性质、种类、港口条件、检验等各项因素对提质、种类、港口条件、检验等各项因素对提赔的时限进行的约定。赔的时限进行的约定。 l(2)(2)法定索赔期限,即由有关法律规定的索法定索赔期限,即由有关法律规定的索赔人提赔的时限。赔人提赔的时限。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l2 2仲裁条款。仲裁条款。 l3 3法律适用条款。法律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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