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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体系技术研究部体系技术研究部 张敏张敏二二一五年三月一五年三月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第 2 页页序号序号标准号标准号标准名称标准名称1Q/SY 1234-2009HSE培训管理规范2Q/SY1235-2009行为安全观察与沟通管理规范3Q/SY 1236-2009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待废止)4Q/SY 1237-2009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5Q/SY 1238-2009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6Q/SY 1239-2009工作循环分析管理规范7Q/SY 1240-2009作业许可管理规范8Q/SY 1241-2009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已废止)9Q/SY 1242-2009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已废止)10Q/SY 1243-2009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范11Q/SY 1244-2009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待废止)12Q/SY 1245-2009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13Q/SY 1246-2009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14Q/SY 1247-2009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15Q/SY 1248-2009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企业标准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第 3 页页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486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486号)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537号)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537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强制执行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目 录一、制定的必要性一、制定的必要性二、制定的主要原则二、制定的主要原则三、基本框架内容三、基本框架内容四、主要制度内容四、主要制度内容五、与临时用电企业标准的区别五、与临时用电企业标准的区别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 2006-2013年,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共发生亡人事故169起,死亡255人。其中:触电事故共发生12起,死亡14人。 图 按事故按事故类别事故起数事故起数统计图图 按事故类别占事故总起数百分数统计按事故类别占事故总起数百分数统计触电事故触电事故一、制定的必要性一、制定的必要性事故多发生在电路检修或拆除、吊移作业、施工作业等过程。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一、制定的必要性一、制定的必要性 自2007年集团公司开展HSE体系国际合作以来,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风险管控意识不断增强,通过持续强化“管工作管安全”的理念,以及大力推行“作业许可管理”等工具方法,对管控所属企业临时用电作业等高危作业风险具有重要作用。但通过近几年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情况来看,2006年-2013年期间集团公司共发生触电事故12起、死亡14人,且多发生在电路检修或拆除、施工作业等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 因此,为进一步强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在集团公司年初发布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安全环保与节能部组织研究制定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非常必要。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 2008年10月7日,某公司加油站在防雨棚加固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10月7日下午,施工单位两名作业人员对加油站已经安装了的站房檐口防雨棚进行加固。14时10分左右,施工人员在加油站站房一角用电钻打孔,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得知施工人员没有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当即责令停止施工作业。随后联系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交涉,并向加油站管理科科长电话汇报。在此过程中,一名施工人员又私自回到作业点,擅自在站房一角打孔安装膨胀螺丝后,又走到站房另一端爬上操作台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0.7”触电事故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 2007年5月22日,印度东气西输项目试压分部在NAMADA河南岸进行试压准备工作中,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5月22日10:00,试压分部机组长康某、技术员董某等5人到NAMADA河东岸KPl367桩处,执行穿越公司分部NAMADA河穿越管段回拖前的预试压。13:30左右,河水退潮,现场具备了安装潜水泵条件。因发电机与潜水泵连接电线不够长,购买的电缆还没有送到,为在NAMADA河涨潮前完成任务,康某到相邻的穿越公司分部,私自带电拆取一台正在给蓄水池上水的水泵电缆线。大约13:40,同事发现康某触电昏迷,歪倒在蓄水池北侧的泥坑里,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22”触电事故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二、制定的主要原则二、制定的主要原则1、合规性原则:、合规性原则:充分参考充分参考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规范(GB30871-2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术规范(JGJ 46-2005)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使制度内容满足相关法规要求。要求,使制度内容满足相关法规要求。2、风险管控原则:、风险管控原则:结合近几年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事故的经结合近几年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事故的经验教训,针对作业过程中的突出风险,强化风险管控,落验教训,针对作业过程中的突出风险,强化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实安全措施。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二、制定的主要原则二、制定的主要原则3 3、通通用用性性原原则则:本本办办法法的的内内容容是是集集团团公公司司总总部部层层面面对对临临时时作作业业安安全全管管理理提提出出的的具具有有共共性性的的管管理理要要求求,适适用用于于集集团团公公司司所所有有专业,具有通用性。专业,具有通用性。4 4、适适用用性性原原则则:在在遵遵循循临临时时用用电电专专业业化化管管理理的的基基础础上上,充充分分结结合合近近几几年年HSEHSE体体系系推推进进成成功功经经验验,融融入入“直直线线责责任任”、“属属地地管管理理”等等先先进进的的管管理理理理念念,重重点点解解决决目目前前企企业业在在临临时时作作业业管管理理执执行行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制度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三、基本框架内容三、基本框架内容第一章 总则,共7条,规定了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临时用电作业的定义、临时用电作业的管理原则,以及安全环保与节能部、专业分公司和所属企业对临时用电作业的管理职责等。第二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共7条,规定了用电单位、属地单位、供电单位、用电申请人、用电批准人、电气专业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办法共五章五十八条,基本框架内容如下: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三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分四节共30条,其中:第一节9条,规定了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二节3条,规定了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第三节12条,规定了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要求;第四节6条,规定了临时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第四章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共12条,规定了临时用电作业申请和准备、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临时用电作业延期、取消和关闭等相关要求。第五章 附则,共2条,规定了办法的发布解释部门和实施时间。三、基本框架内容三、基本框架内容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四、主要制度内容四、主要制度内容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临时性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电压电力系统不超过6个月的作业。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四条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第五条 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制订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六条 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本专业领域所属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第七条 所属企业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落实,依据本办法制定细则,开展相应培训,落实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作业安全。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用电单位属地单位供电单位第二章第二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用电申请人用电批准人电气专业人员作业人员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八条 用电单位是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对用电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主要安全职责是:(一)负责向属地单位提出用电申请,按要求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现场管理。第二章第二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九条 属地单位是临时用电作业区域所属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一)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二)审核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三)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四)负责临时用电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供电单位。第二章第二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十条 供电单位是安装和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一)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二)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三)向用电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四)负责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第二章第二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十一条 用电申请人是用电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是:(一)提出申请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三)负责临时用电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四)参与现场验收和关闭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五)当人员、设备发生变更时,及时报告属地单位。第二章第二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十二条 用电批准人是属地单位电气主管负责人,主要安全职责是:(一)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与用电单位、供电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沟通作业风险和安全要求。(二)组织现场核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三)负责签发和关闭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二章第二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十三条 电气专业人员是供电单位指定的专业人员,主要安全职责是:(一)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和存在风险。(二)核实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三)负责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四)对临时用电线路进行监督检查。第二章第二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十四条 作业人员是用电单位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人员,主要安全职责是:(一)在临时用电作业前确认作业区域、内容和时间。(二)临时用电作业前,参加工作前安全分析,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作业。(三)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四)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负责清理作业现场,确保现场无安全隐患。第二章第二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十五条 临时用电作业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无有效的作业许可证严禁作业。临时用电设备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规程、标准和规范。第十六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是现场作业的依据,只限在指定的地点和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且不得涂改、代签。第十七条 用电申请人、用电批准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具备相应能力。电气专业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第三章第三章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第一节 基本要求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十八条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工器具。第十九条 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有的电气元件、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或接零保护。第二十条 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第一节 基本要求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二十一条 用电单位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负荷,变更临时用电地点、用途。否则,供电单位应立即停止供电,并通知属地单位收回作业许可证。第二十二条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使用临时电源。否则须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第二十三条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抢险所涉及的临时用电作业,遵循应急管理程序,确保风险控制措施落实到位。第一节 基本要求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二十四条 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含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用电单位应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内容包括:(一)现场勘测。(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三)用电负荷计算。(四)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电气的类型和规格。(五)设计配电系统,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六)确定防护措施。(七)制定临时用电线路设备接线、拆除措施。 (八)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防爆措施。第二节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二十五条 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架空方式安装,并满足以下要求:(一)架空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临时设施上;架空电杆和支架应固定牢固,防止受风或者其它原因倾覆造成事故。(二)在架空线路上不得进行接头连接;如果必须接头,则需进行结构支撑,确保接头不承受拉、张力。(三)临时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米,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米。(四)在起重机等大型设备进出的区域内不允许使用架空线路。第二节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二十六条 使用时间在1个月以下的临时用电线路,可采用架空或地面走线等方式,地面走线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所有地面走线应沿避免机械损伤和不得阻碍人员、车辆通行的部位敷设,且在醒目处设置“走向标识”和“安全标识”。(二)电线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米,需要横跨道路或在有重物挤压危险的部位,应加设防护套管,套管应固定;当位于交通繁忙区域或有重型设备经过的区域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三)要避免敷设在可能施工的区域内。第二节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二十七条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第二十八条 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所有的临时用电都应设置接地或接零保护。第二十九条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上级过载保护电流应大于下级)。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第三十条 配电箱(盘)应保持整洁、接地良好。对配电箱(盘)、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进行作业时,应将其上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上锁,并悬挂警示性标识。第三节 用电线路的安全要求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三十一条 所有配电箱(盘)、开关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安全标识,在其安装区域内应在其前方1米处用黄色油漆或警戒带做警示。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箱(盘)还应设有安全锁具,有防雨、防潮措施。在距配电箱(盘)、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15米范围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第三十二条 配电箱(盘)、开关箱应设置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米;移动式配电箱(盘)、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米。第三节 用电线路的安全要求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三十三条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应由电气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搬迁或移动后的临时用电线路应再次检查确认。第三十四条 在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当断电,并做好上锁挂牌等安全措施。第三十五条 临时用电线路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用电设备的容量确定,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片)。第三节 用电线路的安全要求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三十六条 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切断电源,并上锁挂牌。搬迁或移动临时用电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第三十七条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用电线路和电气设备,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第三十八条 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机械损伤等危害部位时,不得有接头,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第三节 用电线路的安全要求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三十九条 移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使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第四十一条 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作业前,应由电气专业人员对其绝缘进行测试,I类工具绝缘电阻不得小于2M,II类工具绝缘电阻不得小于7M,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四十二条 使用潜水泵时应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第四节 设备的安全使用要求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四十二条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一)有合格标牌,外观完好,各种保护罩(板)齐全。(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使用类工具;若使用I类工具时,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时,应使用类或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工具。(四)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由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的III类工具。第四节 作业实施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五)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六)电动工具导线必须为护套软线。导线两端连接牢固,中间不许有接头。(七)临时施工、作业场所必须使用安全插座、插头。(八)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突然停电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或拔掉电源插头。第四节 作业实施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四十三条 临时照明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一)现场照明应满足所在区域安全作业亮度、防爆、防水等要求。(二)使用合适灯具和带护罩的灯座,防止意外接触或破裂。(三)使用不导电材料悬挂导线。(四)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罩。(五)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第四十四条 所有临时用电开关应贴有标签,注明供电回路和临时用电设备。所有临时插座都应贴上标签,并注明供电回路和额定电压、电流。第四节 作业实施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四十五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流程主要包括作业申请、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第四十六条 用电申请人负责与属地单位进行沟通,准备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等相关资料,提出作业申请。第四十七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包括用电单位、属地单位、供电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用电时间、电气专业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措施,以及批准、延期、取消、关闭等基本信息。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编号,并分别放置于作业现场、属地单位及其他相关方;关闭后的许可证应收回,并保存一年。第四十八条 根据作业风险,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由具备相应能力,并能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属地单位电气主管负责人审批。第四章第四章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四十九条 收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申请后,用电批准人应组织用电申请人、相关方及电气专业人员等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确认作业的详细内容。(二)确认作业单位资质、人员能力等相关文件。(三)分析、评估周围环境或相邻工作区域间的相互影响,确认临时用电作业应采取的所有安全措施,包括应急措施。(四)确认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期限及延期次数。(五)其他。第四章第四章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五十条 书面审查通过后,用电批准人应组织用电申请人、相关方及电气专业人员等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内容包括:(一)与临时用电作业有关的设备、工具、材料等。(二)现场作业人员资质、能力符合情况。(三)安全设施的配备及完好性,急救等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四)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情况。(五)人员培训、沟通情况。(六)其他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第四章第四章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五十一条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通过之后,用电批准人、用电申请人、电气专业人员和相关方均应在许可证上签字。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可同时在作业现场进行。第五十二条 对于书面审查或现场核查未通过的,应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案;整改完成后,用电申请人重新申请。第五十三条 临时用电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作业。第五十四条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必要时,可适当延长作业许可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15天。办理延期时,用电申请人、用电批准人、电气专业人员应重新核查工作区域,确认作业条件和风险未发生变化,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第四章第四章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五十五条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立即停止作业或报告属地单位停止作业,取消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按照控制措施进行应急处置。需要重新恢复作业时,应重新申请办理作业许可。(一)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而影响到作业安全时。(二)作业内容发生改变。(三)实际临时用电作业与作业计划的要求不符。(四)安全控制措施无法实施。(五)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六)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七)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或事故状态下。第四章第四章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五十六条 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和属地单位,电气专业人员按规定拆除临时用电线路,并签字确认。用电申请人和用电批准人现场确认无隐患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关闭作业许可。第四章第四章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管理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第第五五章章 附则附则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五、与企业标准五、与企业标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的区别的区别2009年集团公司及时总结固化HSE体系推进工作成果,发布实施了集团公司企业标准Q/SY 1244-2009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很大程度上有效指导了企业规范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但为进一步强化临时用电等高危作业管理,结合近几年事故发生教训以及规范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办法进行了起草。与规范相比,办法主要变化如下: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1、关于办法规定的范围原标准的名称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具体内容也是指的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本办法的名称是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与规范界定的范围内容相一致,既包括电气专业人员安装和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作业,也包括作业人员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用电作业。但由于实际操作过程中使用临时用电作业的类型不同,因此本办法内容更多的侧重于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的安全要求。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2、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职责清晰界定相关单位和人员:规范中规定了临时用电作业申请人、作业批准人、作业人员以及电气专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办法明确了用电单位、属地单位、供电单位、用电申请人、用电批准人、电气专业人员和作业人员,以落实风险管控为目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了清晰和明确的规定。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强化属地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中规定作业申请人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办法中规定了属地单位及用电批准人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用电单位和供电单位参加作业现场风险分析,属地单位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增加供电单位并明确指定电气专业人员:原规范中规定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和拆除,没有明确界定电气专业人员来自哪个单位。办法中新增了供电单位,并明确电气专业人员是供电单位指定的人员,同时对供电单位的安全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3、明晰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的管理规范中对临时用电作业的许可管理要求执行相关标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分为作业申请和准备、作业审批、作业实施和作业关闭等四个环节,并对许可证管理的每个环节规定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1、企业应依据总部制度细化实施细则2、作业许可证应由作业批准人在现场核查通过后签发3、作业人员应依据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4、作业许可证的延长期限-15天5、电气专业人员等人员要求要点回顾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北京中油健康安全环境认证中心谢谢大家!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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