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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韩文霞第一章 国际结算概述一、国际结算的概念 1、 狭义概念:指外汇银行所进行的跨越国界的货币收付活动。 广义概念:指在一定的规则下,按照一定方式,对国际间由于商品交易以及其他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等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所进行的货币性清偿的经济活动。 2、国际结算的特点 国际结算属于银行中间业务 国际结算以国际贸易为基础 国内结算与国际结算比较 3、国际结算制度 管制的双边结算制度 自由的多边结算制度 区域集团多边结算制度 二、国际结算的演进和发展 1、国际结算的产生 2、国际结算的发展l 从现金结算发展到非现金结算l 从“凭货付款”发展到“凭单付款”l 从买卖直接结算发展到买卖通过银行 结算l 从简单结算发展到交货与付款相结合 的比较完整的结算条件l3、国际结算技术的发展 邮件处理技术 美国CHIPS系统 英国CHAPS系统 布鲁塞尔SWIFT系统 4、国际结算中国际惯例的发展 5、我国国际结算的发展三、国际结算的风险 1、政治风险 2、信用风险 3、货币风险四、国际结算课程的特点、授课对象及主要内容 1、本课程业务性比较强,在介绍国际结算的基本原理、基本流程的基础上,要求学生掌握代理行、国际汇款、托收、信用证、国际保理、福费廷等国际结算业务运作的基本技能。同时,也系统地向学生介绍国际结算的有关国际惯例和法规,以提高学生对国际结算业务的处理能力。 2 2、国际结算课程受课对象主要有两类国际结算课程受课对象主要有两类: 一是金融管理专业的学生,侧重从银行业务角度学习,关注的重点是:银行业务流程和各类单证的审核和处理。二是国际贸易和工商管理等专业的学生,侧重从商务角度学习,关注的重点是:贸易业务流程和各类单证的制作和处理。 二者之间的区别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l国际结算中的往来银行:金融专业要求了解得更详细,国贸专业可不学习这方面内容。 票据法:是金融专业重点学习内容,特别是票据行为,以及银行是如何处理票据的,强调规范使用票据。国贸类专业侧重票据的制作、以及如何票据行使权利、如何防范票据欺诈。l国际结算方式:金融专业侧重的是各种结算方式下,银行是如何处理相关业务的,银行如何提高服务质量,以及银行如何保全自己的利益。l国贸专业侧重的是各种结算方式下,企业如何结合经营意图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如何进行相关业务处理,如何防范结算风险。l国际结算单据:金融专业侧重如何审核单据。商贸专业侧重如何制作单据。 l本课程的重点:一是贸易结算方式,即汇款、托收、信用证等。二是贸易结算单据。三是国际贸易融资方式。l五、本课程的教材及要求 国际贸易流程l1. 1.管理制度管理制度l2.2.申请批件申请批件 l3.3.交易选择交易选择 l4.4.商务谈判商务谈判 l5.5.签订合同签订合同 l6.6.银行买汇,开(受)信用证银行买汇,开(受)信用证 n7.7.购买保险购买保险n8.8.安排海运安排海运 n9.9.商检商检n10.10.报关报关n11.11.运输仓储运输仓储n12.12.付汇核销付汇核销n13.13.出口退税出口退税 第二章 票据第一节 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付款人按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一种凭证。票据是有价证券,可以代替现金流通转让。票据具有以下性质:一、流通转让性 善意而又付过对价的受让人的权利不因前手有缺陷而受到影响, 其权利优于让与人。 票据受让人获得权利的条件: 付对价、善意取得票据、票面完整合格、处于可交付状态二、要式性 票据必须具有严格的法定要式,是一种要“式”不要“因”的流通证券,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票据的可流通转让。三、无条件支付性 票据是否有效,不受出票或转让原因的影响,只要符合法定要式,在票据到期时,付款人必须无条件支付。票据的基本关系人 出票人(Drawer): 是开立票据并交付给他人的人 付款人(Drawee):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票款的人 收款人(Payee):是收取票款的人,也是票据的主债权人 背书人(Endorser):是收款人或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并把票据转让给他人的人 正当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 经过转让而持有票据的人,它的前手背书是真实的,票据表面完整正常,取得票据时没有过期,不知道票据曾被退票,也不知道转让的权利有何缺陷,他自己支付对价,善意地取得票据。第二节 汇票一、汇票的概念(Bill of Exchange ) 1、概念: 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A bill of exchange is an unconditional order in writing, addressed by one person to another, signed by the person giving it, requiring the person to whom it is addressed to pay on demand or at a fixed or determinable future time a sum certain in money to or to the order of a specified person or to the bearer. 2、汇票的必要项目( Mandatory Elements) 要有“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命令,付款人名称,付款期限,付款地点,收款人或指定人,出票日期和地点,出票人签字。 二、汇票的种类 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光票和跟单汇票三、汇票行为 出票:写成、交付 背书( Endorsement ):写成背书、 交付 记名背书、 限定性背书、空白背书 提示( presentation ): 承兑:写成、交付 付款: 拒付:作拒绝证书、拒付通知 追索: 保证: 参加承兑: 参加付款: 第三节 本票与支票一、本票 1、本票的概念(Promissory Note): 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承诺。 本票的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 本票的抬头: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来人抬头 2、本票的必要项目: 本票字样、无条件支付承诺、收款人、或其指定人、出票人签字、出票日期和地点、付款期限、一定金额、付款地点 3、本票的分类 一般本票 银行本票二、支票 1、支票的概念:支票是银行存款户对银行签发的授权银行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2、支票的必要项目 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命令、付款人名称、付款地点、出票日期、出票人签字3、支票当事人责任 出票人:必须担保付款、在支票付款期内不得撤销已开出的支票 付款行:核对出票人签字的真实性、审查背书的连续性、严格按照支票的付款指示付款 付款人:在付款期内提示支票4、支票的种类 记名支票 不记名支票 划线支票:普通划线、特殊划线 保付支票三、汇票、本票、支票异同 第三章 汇款第一节 国际结算中的往来银行一、国际金融业务中的银行机构 1、代表处(Representative Office) 是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非营业性机 构 2、代理处(Agency Office) 是商业银行设立的能够转移资金和发放贷款,但不能从东道国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 3、海外分、支行(Overseas Branch, Sub- Branch) 是商业银行在海外设立的营业性机构 4、代理行(Correspondent Banks) 本国银行在开展国际业务的过程中主动寻找外国银行,并与之建立一种在业务上彼此合作与支持的相互委托关系。 5、附属银行(Subsidiary Banks) 当一国不能在另一国直接设立分支机构,常采用收购外国银行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的方式,在海外设置附属机构,又称子银行。二、代理行关系的建立 1、代理关系:两家不同国籍的银行,相互委托,互相办理国际银行业务所发生的往来关系。 2、建立代理关系的步骤 考察对方银行的资信、互换控制文件、 确认控制文件(印鉴、密押、费率表) 三、帐户行关系的建立 1、帐户行关系:两家银行,一方在另一方开设帐户即为帐户行。代理行关系并不一定是帐户行关系,帐户行关系一定是代理行关系。 2、帐户行关系原理 甲行以乙国货币在乙行设立帐户 甲行是往帐(Nostro a/c),即我行在你行的帐(Our a/c with you) 乙行以甲国货币在甲行设立帐户 甲行是来帐(Vostro a/c),即你行在我行设帐(Your a/c with us) 3、代理行(含帐户行)业务 银行间的货币收付行为表现为有关银行帐户上余额的增加和减少 在银行实际业务中,增加使用“贷记”(To Credit),减少使用“借记”(To Debt) 银行间传送记帐的通知称贷记报单(Credit Advice)和借记报单(Debit Advice)第二节 汇款 一、 汇款方式及其当事人 1、汇款方式 2、汇款当事人: 汇款人、收款人、汇出行、汇入行 二、汇款的种类 1、电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拍发电报或电传给国外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汇款方式。 2、信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以航空信函指示汇入行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 3、票汇: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 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交汇款人自行寄送给收款人或自己携带出国。三、汇款方式比较四、汇款的偿付及退汇 1、 汇款头寸的偿付 (1)汇出行在汇入行之间有往来帐户 汇出行在支付委托书上注明: In cover, please debit our a/c with you. (2)汇入行在汇出行开立帐户 汇出行在支付委托书上注明: In cover, we have credited your a/c with us. (3)汇出行与汇入行双方没有相互开立帐户, 但是两银行均在C银行开立帐户: 汇出行在支付委托书上注明:In cover, we have authorized C bank to debit our a/c and credit your a/c with them2、汇款的退汇 (1)电汇、信汇的退汇 (2)票汇的退汇五、汇款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预付货款 货到付款:寄售和售定第四章 托收一、托收的概念及种类 1、托收:是出口商(债权人)为向国外进口商(债务人)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具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在进口地银行的联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托收当事人: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付款人 2、托收的种类: 光票托收、跟单托收 跟单托收:承兑交单(D/A) 付款交单(D/P) 付款交单:D/P即期、D/P远期二、跟单托收业务程序 1、出口商(委托人)与进口商(付款人)签订贸易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发货 2、委托人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以债务人(进口商)为付款人的汇票,并将有关单据一并交托收行3、托收行根据申请书的具体内容,缮制托收委托书,并附汇票和运输单据寄国外代收行4、代收行按托收行指示,向当地付款人作出指示5、进口商付款或承兑后赎单提货,代收行向托收行发出付款通知书或承兑通知书6、托收行接到付款通知书后,即凭以将票款收出口商帐户三、光票托收业务程序 1、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出口 商将货物发出 2、出口商自行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持汇票到托收行办理托收 3、托收行给委托人一回单,缮制托收委托书,并将托收委托书及汇票寄交代收行 4、代收行审核托收委托书无误后,给托收行一回单,向付款人提示汇票 5、付款人若无理由拒付,对所提示的票 据或是承兑,或是付款 6、付款人付款后,代收行按托收委托书的付款指示将所收款项汇交托收行。 7、托收行接到付款人的付款后,将款项划入委托人帐户四、托收方式风险与防范 1、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2、出口商面临风险的防范措施 以CIF价格成交、掌握付款到期日 了解进口商国家有关规定五、托收方式的资金融通 对出口商提供出口押汇、对进口商提供信托收据 业务 六、付款交单与承兑交单结合使用 七、托收业务案例 1、信用证结算改成D/A结算,达到拖延甚至拒付的目的 2、通过许诺优惠条件将D/P改成无偿放单,造成出口商钱货两空 3、将远期D/P该为远期D/A作业(一周后交):1、简述票据的性质。2、简述跟单托收的业务程序,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所面临的风险以及如何防范?第五章 信用证 第一节第一节 信用证的概念及信用证的概念及业务流程业务流程 一、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 或Documentary Credit )是一种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它是银行(开证行)应买方(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出口商)开立的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的书面承诺。二、信用证的特点和作用 1、信用证特点: 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 信用证业务都以单据为准,不以货物为准2、信用证作用 对进出口双方有保障作用 资金融通作用三、信用证业务流程 1、进口商向进口方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 2、进口方银行开立信用证 3、出口方银行对受益人通知或转递信用证 4、出口方银行议付及索汇 5、进口商赎单提货第二节 信用证各当事人责任与权利一、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1、进口商按买卖合同要求申请开证 开证依据、开证时间、开证行选择 2、申请人必须合理指示开证并提供开证 担保 二、开证行(Issuing Bank) 1、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人的权利与义务 2、开证行必须担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3、开证行在付款和拒付时的权利与义务 三、受益人(Beneficiary) 1、受到信用证后的责任与义务 2、受益人在收款上的权利与义务 四、通知行(Advising Bank)、转递行(Transmitting Bank) 1、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 2、通知、转递信用证 3、及时澄清一点五、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 1、严格审单,取得货权抵押 2、有权不议付六、付款行(Paying Bank) 1、有拒绝代付权利 2、付款后不得向受益人追索七、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1、有权不加保兑 2、保兑后对信用证独立负责 3、付款后无权向受益人追索八、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1、向出口地银行付款 2、不负单证不符职责第三节 信用证内容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一、信用证内容 1、关于信用证本身的内容 开证行名称、信用证形式、信用证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有效日期、信用证金额 2、关于汇票的项目 出票人、付款人、出票条款 3、关于货物、货运单据、运输的项目 4、其他项目(1)开证行对议付行、通知行、代付行的指示条款(2)开证行保证条款 保证文句:We hereby engage undertake之类句式 如 We hereby engage with drawers and / or bona fide holders that draft drawn and negotiated in confirmity with the term of this credit will be duly honoured on presentation. 本行保证凡符合本证条款所开立及议付的汇票向本行提示时,本行将对汇票的出票人或持票人履行付款的义务。 (3)其他特别条款 This L/C was issued subject to Uniform Co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revisition ICC publication No. 500 (4) 开证行代表签字或加押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简称UCP500) 1、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产生 2、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性质 3、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内容 第四节 信用证的种类一、跟单信用证与光票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 光票信用证( Clean L/C) 二、不可撤销信用证 1、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经通知行通知受益人后,开证行便承担了按规定条件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 软条款信用证问题三、保兑信用证与不保兑信用证 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是指除了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外,经由一家银行作出兑付保证,该信用证就是保兑信用证。 This credit is confirmed by us. We hereby added our confirmation to this credit. This credit bears our confirmation and we undertake that documents presented for payment in conformity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will be duly paid on presentation.2、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 是不经另一家银行加以保兑的信用证。四、即期付款、迟期付款、承兑及议付信用证 1、即期付款信用证(Sight Payment L/C) 凭单付款信用证 电索条款信用证 2、迟期付款信用证(Deferred Payment Credit)3、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L/C) 卖方承兑信用证 买方承兑信用证4、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L/C) 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L/C) 公开议付信用证(Freely Negotiable L/C ) 不可议付信用证(Straight L/C)五、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C) 六、可转让信用证与不可转让信用证 转让原因 转让信用证业务流程 1、第一受益人办理转让手续 2、银行办妥手续后通知第二受益人 3、第二受益人将货物出运后备齐单据向 出口地银行交单 4、第一受益人收到通知后立即换发票 5、转证行将单据寄开证行七、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L/C) 1、原证开证行开出信用证 2、原证受益人申请开立对背信用证 3、对背证开证行开立对背证交对背通知行4、实际供货人接证后备货出运并交单议付5、对背证议付行寄单索汇6、对背证开证行寄单索汇7、原证开证行审单付汇,通知进口商付款赎单 对背证与可转让信用证比较(略)八、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九、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 按时间循环:可累计、不可累计信用证 按金额循环第四节 信用证常见不符点及案例一、信用证常见不符点 1、出口商无法更改的错误 2、受益人或出票人疏忽造成的差错 3、技术错误 (1)发票 (2)检验证 (3)提单 (4)溢短装条款 (5)保险单二、信用证常见不符点的处理 1、修改信用证 2、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增强责任心 三、信用证业务案例 1、假冒、伪造签字、印鉴诈骗 2、软条款信用证 3、假客检证书诈骗 4、伪造保兑信用证四、防范信用证诈骗对策 1、出口方银行须认真检验信用证真伪 2、出口商须慎重选择贸易伙伴 3、银行与出口商需对信用证进行认真审核 4、出口企业应平等、合理、谨慎地确立合同条款第五章 保函与备用信用证第一节 保函一、保函的概念及作用 1、 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是银行保证书,是银行作为担保人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被保证人一定要向受益人尽到某项义务,否则将由担保人负责补偿受益人损失的保证文件。 2、作用: (1)支付保证作用 (2)违约补偿或惩罚作用 (3)避免诉讼,节约费用 (4)使用范围和担保范围较大二、保函当事人 1、申请人(Applicant, Principal): 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的当事人。申请人有义务按期向担保银行支付各种费用 2、受益人(Beneficiary): 保函项下担保权益的享受者,即有权凭借保函并依照其条款规定向担保银行提出索赔要求的当事人 3、担保人(Guarantor): 是受申请人委托,向受益人开立保函,并据此承担第一性或第二性付款责任的银行或金融机构4、反担保人(Counter Guarantor): 是接受申请人委托,向受益人所在地银行发出开立保函的委托指示,并同时保证在受托行(担保人)遭到索赔时立即予以偿付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5、保兑人(Confirming Party): 应邀为保函加具保兑并额外承担付款责任的另外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三、保函的内容 1、基本内容(1)保函受益人名称、地址(2)保函申请人名称、地址(3)保函担保人名称、地址(4)保函种类、担保目的(5)与保函相关的合同号码、协议号码等(6)保函担保的金额、币别(7)保函有效期(8)保函付款承诺及索赔条件2、附加内容 生效条款、减额条款、自动展期条款、 法律条款、利息条款、保函到期归还条 款、无条件付款条款、不可转让条款 担保人第一性责任承诺条款等等 四、保函的种类 1、投标保函 2、履约保函 3、预付款保函(还款保函) 4、预留金保函 5、质量保函 6、关税保函 7、付款保函 8、延期付款保函 9、借款保函 10、透支保函 11、保释金保函 12、补偿贸易保函 13、来料加工保函五、保函业务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银行出具保函(直开、转开、加保会 签或背书) 3、保函的通知或转开 4、保函的索赔 5、担保函对申请人的追索 6、保函的撤销 一笔未发生赔付的保函: 申请人提出申请银行出具保函通知 或转开保函的撤销 一笔发生赔付的保函: 申请人提出申请银行出具保函通知或转开索赔和理赔银行对申请人追索保函的撤销六、保函的性质 1、独立性保函 2、从属性保函第二节备用信用证 一、备用信用证的产生与使用 1、备用信用证(Stand-by letter of credit) 备用信用证是一信用证或类似的安排,构成开证行对受益人对下列担保:偿还债务人的借款或预支给债务人的款项;支付由债务人所承担的负债;对债务人不履行契约而付款。 2、由于美国法律不允许商业银行开立保函,商业银行就用备用信用证来代替保函 二、备用信用证的性质与特点 备用信用证是一个不可撤销的、独立的 跟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备用信用证遵循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International Standby Practices , ISP98) 三、备用信用证内容 四、保函与备用信用证比较 五、备用信用证案例第三节 各种结算方式比较 一、支付方式的选择 二、选择支付方式应考虑的因素 交易对手信用状况、货物销售情况三、各种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信用证与汇款结合 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托收与汇款结合 托收与备用信用证结合 汇款与保函或备用信用证结合第六章国际结算中的汇票与发票第一节 单据的概述 一、单据的作用 1、物权凭证 2、履约证明二、单据的种类 1、基本单据 发票、保险单、运输单据 2、附属单据 进口商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要求出口商提供的特别单据 三、单据的制作 1、对正本单据的要求 2、签字的要求 3、内容真实一致的要求四、国际结算业务对单据的要求 正确:单据与信用证一致,单据与单据 一致 完整:内容、份数不能短少 及时:在信用证有效期及交单期内交单 简明:按信用证及国际惯例填写 第二节 汇票一、汇票的主要内容二、填制汇票应注意的问题 1、是否需要开汇票 2、关于出票条款 3、汇票金额 4、付款日期 5、收款人 6、付款人 7、出票人 三、汇票常见错误 No. Bp 2000000 Tianjin 26th May Exchange for DEM 136800.00 At sight of this FIRST of exchange (Second unpaid), 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 the sum of Say DEM One Hundred Thirty Six Thousand Eight Hundred Only Drawn under Documentary Credit No.92112of WESTBANK To WESTBANK TIANJIN Co. HAMBURG (signed)第三节 发票一、商业发票的作用 1、卖方履约的书面证明 2、买卖双方记帐的依据 3、进口商报关的依据 4、代替汇票付款二、发票的内容 1、首文内容 2、本文内容 3、结文内容三、其他发票 1、海关发票 2、领事发票 3、形式发票第七章 运输单据 第一节 海运提单概述一、海运提单的概念 海运提单(Marine Bill of Lading, B/L) 是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托运的货物已经收到,或装载船上,约定将该项货物运往目的地交与提单持有人的物权凭证。二、海运提单的作用 1、作为承运人收到托运人货物的书面收据 2、作为运输合同的证明 3、作为货物所有权证书三、提单的关系人 1、承运人(Carrier):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船方,其对运送货物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与灭失负责 2、托运人(Shipper/Consignor):是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关系人,即发货人 3、收货人(Consignee):拥有在目的港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权利的当事人, 即买方 4、被通知人(Notify Party):是承运人为了方便货主提货的通知对象四、管辖海运提单的国际公约 1、海牙规则 2、 汉堡规则第二节 海运提单的内容 一、正面内容 1、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被通知人名称和地址 2、装货港、卸货港、目的港 3、船名、船次、船籍 4、唛头、件号、货名、重量、包装 5、运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及地点 6、正本提单份数 7、签发提单日期、地点及编号8、契约文句 (1)收货文句 (2)内容不知悉文句 (3)承认接受文句 (4)签署文句9、承运人签字二、提单背面内容 1、货方定义 2、适用法律条款 3、承运人责任条款 4、包装、装运标志条款 5、运费条款 6、舱面货条款 7、置留权条款 8、损害赔偿条款 9、战争、建议、冰冻、罢工、港口拥挤 条款 10、共同海损条款 11、危险品条款第三节 海运提单种类一、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二、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三、清洁提单与不洁提单四、班轮提单与租船提单五、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与指示性提单六、过期提单和正常提单七、运费预付提单与运费到付提单八、简式提单与全式提单九、集装箱提单 十、电子提单(Electronic B/L) 1、电子提单的定义及特点 2、EDI系统的应用 3、电子提单的优点及使用条件第四节 银行对海运提单的审核一、收货人名称与信用证规定不符二、被通知人与信用证规定不符三、提单所列货物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四、不洁提单五、装货港与卸货港与信用证规定不符六、未提交全套有效提单七、未按信用证规定证明运费已付及支付金额八、没有装船批注九、装船批注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日期,形成倒签提单十、过期提单十一、未按信用证规定签字和背书十二、标记、件数、毛重、净重与其他单据不一致第八章 保险单与附属单据第一节保险单一、海运货物保险险别 1、保险人所承保的海上风险与损失 海上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 海上损失: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单独 海损、共同海损) 2、出口货物保单上的保险险别 基本险:平安险(FPA) 水渍险(WPA) 一切险(All Risks) 附加险: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二、保险单 1、保险单关系人 保险人、被保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 2、保险单的作用 保险合同证明、赔偿证明 3、保险单的种类 正式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 4、保险单的填制与审核 保险人、被保险人、标志、包装及数量 保险货物描述、保险金额、起运港目的港、承保险别、赔偿地点、保险单日期、保险人签字、保险单背书第二节 附属单据 一、检验证明书 品质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 重量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数量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 兽医检验证明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 卫生检验证明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Healthy ) 消毒检验证明书(Disinfections Inspection Certificate ) 二、检验证书的审核 发货人、收货人名称 货物名称、重量、唛头 出具检验证书日期 检验证书签字 三、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由商检机构、商会、制造商出具 内容:出具产地证机构名称、证书号码、出证日期、产地证文句、标志、货名、数量、重量及签字 出单日期不能晚于提单日四、普惠制产地证(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第九章 信用证风险分析 第一节 出口商风险一、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1、进口商不依合同开证 2、进口商在信用证中故设障碍 3、在信用证中进口商设置“软条款” 4、进口商伪造信用证进行欺诈 5、进口商涂改信用证进行诈骗 6、进口商利用“打包放款” 7、1/3正本提单直寄进口商的风险 8、进口商利用修改信用证对出口商设 置陷阱l二、出口商可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深入了解进口商的资信 2、加强对开证行的资信调查 3、认真订立买卖合同 4、认真审查信用证 5、认真缮制单据 6、加强与银行的合作 第二节 进口商面临的风险一、进口商面临的风险 1、出口商利用“对开信用证”诈骗 2、出口商利用假单据诈骗 3、进口商获得倒签提单面临的风险二、进口商应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1、对出口商资信进行调查 2、确保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 3、认真审查出口方提交的单据l 第三节 银行面临的风险一、银行风险的产生 1、一般原因 2、特殊原因二、远期信用证中银行的风险三、转让信用证中转让行的风险四、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提供贸易融资面临的风险 1、打包放款风险 2、出口押汇风险 3、其他贸易融资方式欺诈银行二、银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1、远期信用证业务风险防范 2、贸易融资业务风险防范作业:1、简要列举信用证业务中进口商、出口商及银行面临的风险,如何防范这些风险?2、简述国际保理概念及业务程序。第九章 国际保理第一节 国际保理业务一、保理业务概念 1、概念:保理商为国际贸易赊销方式提供的,将出口贸易融资、赊销帐务处理、收取应收帐款和买方信用担保融为一体的金融服务。 2、当事人: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二、保理业务流程 1、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公司签订保理业务协议 2、出口商通过出口保理公司向进口保理公司申请信用额度 3、进口保理公司对进口商的商业资信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并通过出口保理公司通知出口商 4、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注明采用保理方式进行结算 5、出口商发运货物后,向出口保理公司提交转让应收帐款所有权的通知书及全套装运单据 6、进口商于付款到期日向进口保理公司付款,进口保理公司再将款项转付出口保理公司 7、出口保理公司收到进口保理公司付款后,为进口保理给出口商结汇三、国际保理业务在我国的现状第二节 福费廷业务一、福费廷业务概述 1、 福费廷业务是一种以无追索权形式为出口商贴现远期票据的金融服务,又称包买票及业务。福费廷即法语Forfaiting,含有放弃某种权利的意思。 2、福费廷业务特点 适用于成套设备、船舶、物资等资本品交易及大型项目交易。 福费廷业务融资期限一般为15年,属于中期融资业务,通常采用每半年还款一次的分期付款方式。 福费廷业务属批发性融资业务,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 出口商必须对资本货物的数量、质量、装运、交货期负全部责任。二、福费廷业务的主要当事人 包买商(银行)、出口商、进口商三、福费廷业务的优越性 1、对出口商: (1)福费廷业务不影响出口企业债务状况,不受银行信贷规模影响 (2)福费廷业务是无追索权的贴现,出口企业将手中的远期票据卖断给银行,同时也卖断了一切风险,免除了收款的后顾之忧 (3)出口企业通过采取福费廷业务在商务谈判中为国外买方提供了延期付款的信贷条件,提高了自身出口产品竞争力 (4)出口企业在支付一定贴现费用后,课将延期付款变成现金交易,变远期票据为即期收汇,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2、对进口商: (1)可获得贸易相信延期付款的好处 (2)不占用进口商的资金额度 (3)所需文件及担保简便易行 3、对包买商: (1)使银行业务范围 (2)利用外资为国内出口企业开拓融资渠道,促进了贸易出口 (3)买进的票据可随时在二级市场出售或贴现,有效转移了风险三、福费廷业务程序 1、出口商向包买商询价 2、包买商报价(贴现费、承担费、手续费) 3、出口商与包买商签订票据包买协议 4、出口商发货后将全套单据交银行议付 5、议付行寄单,并将开证行承兑的远期票据退回出口商 6、出口商将以承兑票据交与包买商,得到付款 7、包买商持票据贴现或持有到期,向开证行索偿第三节 出口信贷一、出口信贷的含义和特点 出口信贷含义:见书144页 出口信贷特点:特定用途、低利率、支 付承担风险二、出口信贷形式 卖方信贷、买方信贷、福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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