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6页
第2页 / 共46页
第3页 / 共46页
第4页 / 共46页
第5页 / 共46页
第6页 / 共46页
第7页 / 共46页
第8页 / 共46页
第9页 / 共46页
第10页 / 共46页
亲,该文档总共4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上海证券现金添利 集合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管理计划目目 录录产品定义产品定义 是指以集合计划形式向经纪业务客户销售的,在不影响客户参与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前提下,在产品存续期内,以约定的方式参与、退出计划份额,并依据其持有份额的数量和期限,获得相应收益的资产管理产品。 产品特点产品特点 资金与产品转换效率高资金与产品转换效率高 本计划既能保证客户正常参与证券发行与交易,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增值收益。高便利性高便利性 一一次签约,自动参与退出,无需人工操作高安全性高安全性 投资范围要求比货币基金更严格;试运行期间主要投资于银行存款;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计划,并以自有资金本金和风险准备金承担有限亏损补偿责任。费率低费率低 本计划不收管理费、参与费和退出费,除托管费等必要费用外,管理人根据产品运行业绩按比例收取业绩报酬,降低客户固定成本。稳定收益稳定收益 预期收益率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的4-6倍产品定位产品定位 产品定位为高流动性、低风险、稳定收益的现金管理产品。 其流动性接近于活期存款,其收益显著高于活期存款。与竞争性产品的比较与竞争性产品的比较 产品的竞争产品包括:无固定期限银行理财产品、通知存款、货币基金等。 产品的流动性与收益率均与无固定期限银行理财产品接近,其优胜处在于便利性。 产品的流动性与收益均优于通知存款。 与货币基金相比,产品拥有更高的流动性,但收益有所逊色。与竞争性产品比较与竞争性产品比较客户定位客户定位产品的客户定位产品的客户定位 产品是为经纪业务客户量身定做的现金管理产品; 产品产品核心功能是提高客户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证券交易的前提下,使客户资金取得远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产品的目标客户群体产品的目标客户群体 原则上适合所有经纪业务客户 作为限定性集合产品有门槛:5万元 为避免流动性冲击,产品设有单个账户参与上限:1500万元 产品要点产品要点n名称n上海证券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简称:本集合计划)n类型n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n目标规模n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亿份,存续期上限为20亿份。n管理期限n管理期限为3年n推广期n本集合计划启动推广之日起到集合计划成立日止,具体推广时间以公告为准。n封闭期n不设封闭期。n开放期n开放期为成立后的每个工作日,开放期内可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n份额面值n人民币1.00元。n最低金额n在推广期及存续期内,委托人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追加参与金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n参与上限n单个委托人参与金额上限为1500万元。n相关费率n参与费率、退出费率、管理费率:0;托管费率:0.05 %。 n投资范围n1、活期及一年以内(含一年)定期和协议存款。存款银行应当具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资格或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2、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期限在一个月以内的债券逆回购;3、货币市场基金;4、剩余存续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以及主体和债项信用评级均为最高级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组合债券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5、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n投资比例n试运行期,本集合计划仅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0-100%)、定期存款及协议存款(0-100%),不投资于其他金融工具。n试运行期后,本集合计划具体投资比例为:活期存款(0-100%)、逆回购(0-30%)、货币市场基金(0-30%)、定期存款及协议存款(0-100%)、剩余期限397天以内的债券(0-20%)。n风险收益特征n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n适合推广对象n管理人合格客户n最最低低保保留留资资金额度设置金额度设置n委托人通过营业网点柜台或网上交易系统,对账户内的资金设置保留额度,保留的资金不自动参与本集合计划。其主要用于满足客户的日常取款或其他流动性需求。客户设置资金保留额度须在当日15:00前完成。n预约资金预约资金n委托人可以在T日预约T+1日的可取资金,可以预约多笔,该笔资金主要用于T+1日的取款。预约保留有效期由设置当日至T+1日15:30。预约资金在保留有效期间不参与自动申购。n委托人需要次一个交易日取款时,须在当日15:00前通过在资金账户中预约取款的方式进行预约。委托人当日退出集合计划的资金不能当日取款,次一交易日不晚于 15:30 可以取出。委托人预约但次一交易日未取款的资金,系统自动生成参与申请。n风险准准备金金n1、风险准准备金来源及提取金来源及提取标准准n本集合计划每季度从管理人业绩报酬中提取10%作为风险准备金。当风险准备金余额不低于每季度平均资产规模的0.2%时,将不再计提风险准备金。n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届满或者终止时,风险准备金在履行有限补偿责任之后,剩余的风险准备金归管理人所有。n2、风险准准备金的用途金的用途n本集合计划将按照合同约定优先用风险准备金对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的收益亏损进行有限补偿。n具体补偿内容如下:n(1)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的债券投资收益为负时,将以风险准备金进行弥补,直至当日债券投资收益为零或风险准备金补偿完毕。n(2)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因提前解付非本季度存入的定期存款而需要对已计提存款利息予以冲销的,将以风险准备金进行弥补,直至冲销差额全部弥补或风险准备金补偿完毕。n管理人自有资金n参与情况n1 1、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n2 2、自有资金参与方式、金额及比例、自有资金参与方式、金额及比例n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参与比例为推广期结束日集合计划总份额(不含本集合计划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份额)的4%,且最高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n3 3、自有资金承担有限补偿责任、自有资金承担有限补偿责任n管理人承诺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部分或全部退出上述参与资金。但以下情况除外:(1)因集合计划规模变动等客观因素导致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计划被动超限的,管理人将在20个工作日内调整自有资金的参与比例或其他措施,使得自有资金参与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比例不超过20%;(2)按本集合计划管理合同约定取得的现金分红部分。n管理人上述参与资金将承担有限补偿责任,具体包括:n(1)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的债券投资收益为负,且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的,将以管理人参与的上述自有资金继续弥补,直至当日债券投资收益为零或自有资金补偿完毕。n(2)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因提前解付非本季度存入的定期存款而需要对已计提存款利息予以冲销的,若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将以管理人参与的上述自有资金继续弥补,直至冲销差额全部弥补或自有资金补偿完毕。n收益亏损有限补偿机制n1 1、收益亏损有限补偿、收益亏损有限补偿 n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参与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计划份额与风险准备金根据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对收益亏损部分进行有限补偿,补偿以管理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与风险准备金之和为限。n2 2、适用收益亏损有限补偿的情形、适用收益亏损有限补偿的情形n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根据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对存续期内收益亏损部分进行有限补偿。补偿内容如下:n(1)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的债券投资收益为负;n(2)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因提前解付非本季度存入的定期存款而需要对已计提存款利息予以冲销的。n3 3、不适用收益亏损有限补偿的情形、不适用收益亏损有限补偿的情形n(1)集合计划不存在上述收益亏损的情形; n(2)集合计划发生上述收益亏损情形,但委托人在发生收益亏损当日参与本集合计划;n(3)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发生集合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资产管理合同终止、集合计划终止以及更换集合计划管理人的情形; n(4)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集合计划投资亏损或因不可抗力直接导致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无法按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收益亏损有限补偿。参与程序参与程序1、参与申、参与申请请的提交的提交客户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应以本人名义开设资金账户及份额登记账户,并到推广机构营业网点以书面形式签署电子签名约定书,同意以电子约定方式签署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对于已经开立资金账户、成功开立或注册份额登记账户的委托人,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后,即可参与集合计划。成功参与集合计划的委托人无需人工操作,系统将自动生成参与指令。2、参与款、参与款项项支付支付集合计划参与的登记结算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委托人指定资金账户作为办理参与款项、红利款项、退出款项以及清算款项的收款账户。委托人应承诺在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撤销该账户,并妥善保管账户资料。委托人参与(T日)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管理人确认参与成功,T+1日内参与款划往集合计划托管专户。若管理人确认参与不成功或无效,参与款项将保留在委托人资金账户。3、参与申、参与申请请的的查询查询集合计划存续期间,委托人可通过营业网点柜台、网上交易等自助终端系统,查询和打印委托人持有集合计划份额的数量、参与明细以及收益分配情况等对账数据。参与参与费参与费率:0金额限制:单个委托人首次参与集合计划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参与金额为1000元的整数倍。单个委托人参与金额上限为1500万元。退出退出办理理时间时间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的每个开放日均可退出。退出价格退出价格退出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办理程序理程序1、退出申、退出申请请的提交的提交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入、申购、配股、行权以及设置资金保留额度等操作时,如果资金账户资金不足,将自动触发集合计划份额退出指令,全部或部分退出集合计划。2、退出款、退出款项项划付划付集合计划退出的登记结算将按照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若管理人确认投资者退出申请成功,管理人应指示托管人于T+1日内将退出款项从相应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划出。3、退出申、退出申请请的的查询查询当日(T日)的退出申请,正常情况下,委托人可在T+1日查询退出的确认情况。费用种用种类(计计提提标标准、准、方法、方法、支付方式)支付方式)1、托管、托管费费托管费年费率为0.05%。计算方法如下: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H为集合计划每日应支付的托管费;E为前一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季度支付,由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2、投、投资资交易交易费费用用本集合计划应按规定比例在发生投资交易时计提并支付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印花税等。3、与集合、与集合计计划相关的划相关的审计费审计费在存续期间发生的集合计划审计费用,在合理期间内摊销。本集合计划的年度审计费,按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协议所规定的金额,在被审计的会计期间,按直线法在每个自然日内平均摊销。4、其他、其他费费用用银行结算费用、银行间市场账户维护费、开户费、银行间交易相关维护费、登记结算机构收取的相关费用、货币经纪公司收取的佣金等集合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在存续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律师费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银行结算费用,在每日结算完成后一次计入集合计划费用。银行间市场账户维护费,按银行间市场规定的金额,在相应的会计期间按日平均摊销;开户费、银行间交易相关维护费、在存续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律师费在发生时一次计入集合计划费用;登记结算机构收取的TA系统月度服务费、登记结算费相关费用在相应的会计期间内按直线法在每个自然日内平均摊销;货币经纪公司收取的佣金在发生时一次性计入集合计划费用。与集合计划运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如果金额较小,或者无法对应到相应会计期间,可以一次进入集合计划费用;如果金额较大,并且可以对应到相应会计期间,应在该会计期间内按直线法摊销。业绩报酬酬1、管理人收取、管理人收取业绩报业绩报酬的原酬的原则则:(1)按投资者参与份额和集合计划收益率等计提业绩报酬;(2)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每季计提业绩报酬并划付给管理人;(3)业绩报酬从分红资金中扣除或集合计划清算财产中扣除。2、业绩报业绩报酬的酬的计计提方法提方法:如果R0.35%,业绩报酬=0;如果0.35%1.35%,业绩报酬=St(1.35%-0.35%)25%+(R-1.35%)70%365。其中:R:集合计划年化收益率R=(rt/St)365100%;rt:第t个分红权益期的净收益;:每一份额参与价格(每份.00元);St:第t个分红权益期的份额累计积数。3、业绩报业绩报酬支付酬支付:业绩报酬在分红日提取,管理人在提取业绩报酬当日向托管人发送业绩报酬提取金额。托管人据此入账,并于季度分红日起个工作日内依据管理人的划款指令从集合计划资产中将扣减风险准备金后的业绩报酬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收益构成收益构成银行存款利息、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所得收入、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回购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分配原分配原则1、每份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2、现金分红;3、在符合分红条件下,本集合计划每季度分红一次;4、T日申购的计划份额不享有当日分红权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分红权益;T日退出的集合计划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分红权益;5、投资者在季度分红日前解约退出的,则按解约日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分配当期收益;6、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配方式分配方式现金分红分配方案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经托管人核实后由管理人告知投资者。分配方案须载明收益范围、净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和分配方式等内容。管理人至少在收益分配日前2个工作日之前将分配方案向投资者披露。展期条件展期条件1、集合计划运营规范,管理人、托管人未违反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集合计划说明书的约定;2、集合计划展期没有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形;3、托管人同意继续托管展期后的集合计划资产;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展期安排展期安排1、通知展期的时间管理人应当于本集合计划原存续期届满日前至少20个工作日通知委托人展期。2、通知展期的方式在管理人营业网点和管理人网站公告。同时,管理人须以管理人网站和书面方式向委托人公告和发送展期征询意见。3、委托人回复的方式委托人对是否同意展期以书面形式回复管理人。展期展期实现1、同意本集合计划展期的委托人的人数不少于2人;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终止条件止条件1、集合计划管理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取消业务资格的;2、集合计划托管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机构取消业务资格而管理人未能在合理时间与新的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的;3、集合计划管理人、托管人因解散、破产、撤销等原因不能履行相应职责的;4、计划存续期间,客户少于2人;5、计划存续期满且不展期或展期未成功的;6、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本集合计划不能存续;7、管理人有权提出终止本集合计划的情形:(1)集合计划连续两个分红期客户实际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的;(2)投资品种或交易对手发生严重信用违约,专户存款银行发生严重信用风险、破产、倒闭;(3)产品估值或清算等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产品运行无法正常进行;(4)某单个开放日集合计划净申请退出份额超过前一日总份额的90%;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清算清算1、自集合计划终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立集合计划清算小组,集合计划清算小组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集合计划清算;2、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布;3、清算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在扣除清算费用、业绩报酬及托管费等费用后,将集合计划资产按照委托人拥有集合计划份额的比例或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以货币资金的形式全部分派给委托人,并注销集合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4、清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集合计划清算小组在管理人网站公布清算结果;5、若本集合计划在终止之日有未能流通变现的证券,管理人可对此制定二次清算方案,该方案应经托管人认可,并通过管理人网站进行披露。管理人应根据二次清算方案的规定,对前述未能流通变现的证券在可流通变现后进行二次清算,并将变现后的资产按照委托人拥有份额的比例或本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全部分配给委托人。6、管理人应当在集合计划清算结束后15日内,将清算结果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同时抄送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投资理念投资理念投资理念 在保持高度流动性与安全性的前提下追求合理的投资收益。投资标的筛选标准 高流动性:可在短期内(如1至2个交易日或稍长)变现且不致造成明显损失的金融工具; 高安全性:具有较好的抵御市场风险与信用风险的能力,主要基于对投资标的、投资组合的久期控制与信用质量控制。投资范围与投资比例投资范围与投资比例资产类别稳定运行期投定运行期投资比例比例试运行期运行期投投资比例比例活期存款活期存款0-100%0-100%逆回逆回购0-30%0货币市市场基金基金0-30%0定期存款与定期存款与协议存款存款0-100%0-100%剩余期限剩余期限397天以内的天以内的债债券券0-20%0产品收益预测产品收益预测 本产品的投资对象为货币市场工具,其收益率主要取决于货币市场利率的平均水平产品收益预测产品收益预测 信达产品的收益率水平(七日年化收益率)产品收益预测产品收益预测现金添利与信达产品相比优势:投资范围更广除存款组合外,还可投资逆回购、货币基金与短期债券,理论上可以通过更加广泛的资产配置获取更高的收益劣势:因货币政策转向,当前货币市场利率水平显著低于去年同期及今年一季度;运作初期,我们需要保留较多低收益的活期存款 产品收益预测产品收益预测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结合对当前及未来货币市场环境的判断,可作出以下预测:运作初期 预计收益率在1.1-1.7%,均值为1.4%,约略相当于活期存款利率的4倍稳定运行阶段 预计收益率在1.7-2.8%,均值为2.25%,约略相当于活期存款利率的6.4倍 产品流动性分析产品流动性分析流动性风险是本产品面临的最大风险 本产品的流动性风险主要体现为集中赎回风险。 因本产品的投资者为公司经纪业务客户,对资金流动性有很高的要求,而本产品也承诺“T+0可用、T+1可取”且不收取赎回费用,因此客观上存在客户集中、大量赎回而集合计划却无充足的资金满足其需要或虽能保证足够的支付能力却因此造成资产净值较大损失的可能性。 产品流动性分析产品流动性分析流动性风险的常规应对措施严控投资范围与投资比例,保证投资组合的高流动性加强交易对手管理,提高资金交收效率通过滚动操作改善现金流分布,提高投资组合流动性跟踪监控客户交易及取款情况,及时发现异动,必要时调整资产配置 产品流动性分析产品流动性分析流动性风险应急措施第一道防线,启动资产紧急变现机制第一道防线,启动资产紧急变现机制 提前收回定期协议存款 协议出让所持债券 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前提下进行负债融资第二道防线,启动公司流动性支持预案第二道防线,启动公司流动性支持预案第三道防线,启动巨额赎回机制第三道防线,启动巨额赎回机制 对部分赎回申请延期办理或暂停受理赎回申请 压力测试显示,产品足以应对压力测试显示,产品足以应对70%70%以下的净赎回以下的净赎回运行初期 净赎回比例在80%以内,不会出现资金交收缺口,也不会对组合收益率产生负面影响; 净赎回比例超过80%的,若货币基金赎回可在T+1日16:00前到帐,仍不会出现资金交收缺口,否则可能需要公司流动性支持。稳定运行阶段 净赎回比例在60%以内,不会出现资金交收缺口,也不会对组合收益率产生负面影响; 净赎回比例超过70%可能因资产变现不及时形成一定的资金交收缺口,需公司流动性支持。 我们预测,未来客户保证金日均波幅将会我们预测,未来客户保证金日均波幅将会下降,单日降幅超过下降,单日降幅超过30%30%的情形会比较罕见的情形会比较罕见新股申购是导致保证金余额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 过去三年中,公司有46个交易日单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减少超过30%,除一例外(2010年9月30日因巨额取款导致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减少31.16%),当日均出现网上冻结资金在3800亿元以上的新股申购。 2009年9月保证金余额每日波动剔除新股申购和国庆节取款后的每日波动 打新赚钱效应消失导致新股冻结资金大幅下降,削弱了其对保证金余额波动的影响 我们对本产品应对赎回的能力有充分的信心我们对本产品应对赎回的能力有充分的信心节假日取款对保证金余额波动的影响远小于新股申购 频率低,且具有可预测性频率低,且具有可预测性本产品的推出有利于降低客户存款搬家的动力 产品清算流程产品清算流程产品交收流程谢 谢!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