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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发展学前三年教育工作规划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发展学前三年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省、市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视学前教育”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精神,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全面普及农村学前教育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多方资源整合,深化改革, 加快发展,构建和完善新形势下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为主体的办园体制。科学发展,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大力提高全县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方需求。二、工作原则二、工作原则、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为宗旨的原则,最大限度的满足学前儿童的教育需求,使在园儿童全面和谐富有个性的发展。、坚持和突出学前教育公益性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以公办学前教育机构为主体的办园体制。按照“实事求是、积极创新、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坚持政府投入、集体经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长交费,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发展学前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力量举办学前教育机构。、坚持“就近入园、扩大规模、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合理确定幼儿园的布局,加快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建设,达到全县基本普及的程度。、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求提高的原则,激发办园活力,提高办园效益,努力让更多的学前儿童接受更好的学前教育。三、发展目标三、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部门和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的发展思路,紧紧抓住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有利时机, 加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和村两级幼儿园建设,动员、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事业的方针,实行“县统筹、乡镇协调、村落实”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扩大县幼儿园规模,充分发挥县幼儿园指导示范作用,合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农村闲置校舍优先用于幼儿园建设,在县城建立以社区为基础,以实验(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在农村,形成以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为主体,以村级办园为基础,以民办园为补充的规范化标准化的各级各类幼儿园,为学前幼儿及家长提供早期保育与教育服务。 逐步在全县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幼儿园教育与其他学前教育相结合的学前教育发展新格局,保证绝大数的适龄儿童都能入园接受规范科学的教育,提高全县幼儿入园率。逐步完善建立县、乡、园三级结合的教研网络,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幼儿教师队伍,形成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力争到年, 全县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二)具体目标:、幼儿入园率:全县幼儿入园率到年学前一年儿童入园率达到以上,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以上,的岁儿童家长及看护人员受到科学育儿指导;到年,学前三年儿童入园率达到以上,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园所建设:到年全县每个乡镇建成一所独立园舍的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行政村办园覆盖面达到以上,到年行政村办园覆盖面达到以上,城乡幼儿园布局更加合理科学。、幼师队伍建设: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全县城乡幼儿教师数量和素质基本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需要。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以上,专业合格率达以上。 全县城乡完善学前教育片区辅导网络,基本形成一支面向社区和村镇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专业人员队伍。、办园质量:全县争创一批市级以上的示范公办园和民办园,乡镇以上的幼儿园建立校园网或能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 公办园的骨干和示范作用有效发挥,民办园办园更加规范。 以县幼儿园为龙头,各类幼儿园普遍参与的教育教学研究积极开展。城乡幼儿园保教质量差距缩小,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大幅度提高。、管理体制:学前教育进一步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政府统筹、分级管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四、主要工作措施四、主要工作措施(一)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和管理、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政府要充分认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依法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把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作为创建“教育强镇”的必备条件,列入对各乡镇政府工作实绩考核。、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县人民政府负主要责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订并实施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机构布局方案,保证每年有一定的财政拨款投入学前教育事业,并做到逐年增长;办好示范性县幼儿园;努力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大力支持社会各界办好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不断改善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 乡镇政府和社区办事处在发展学前教育中负有重要责任,统一规划本乡镇、社区的学前教育机构布局,办好中心幼儿园;充分调动社区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多渠道筹资, 发展学前教育,并且每年从财政和企业教育费附加中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扶持学前教育。乡镇中心幼儿园实行“以乡为主、县乡共管”的体制,办园主体为乡镇政府,教师配置、业务指导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乡镇中心幼儿园逐步过渡到教师由公办教师担任,园长由县教育体育局任命。、建立有效的学前教育管理体系。成立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物价、人事、公安、卫生、建设、民政、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县的学前教育。教育、财政、物价、人事、公安、卫生、建设、民政、劳动保障、妇联等部门和组织,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 服务和管理。县教育体育局作为全县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 并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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