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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理解集装箱运输的流程;理解多式联运的主要流程;熟悉各种运输单证的主要栏目。123熟悉集装箱运输的操作流程;可以正确填制各种运输单证;能够独立操作集装箱运输信息系统。123第二节第二节 国际多式联运实务国际多式联运实务第一节第一节 集装箱运输实务集装箱运输实务第三节第三节 国际多式联运的流程国际多式联运的流程 及主要单证及主要单证第一节 集装箱运输实务 一、集装箱货物的装载方法一、集装箱货物的装载方法 二、集装箱货物的流程程序二、集装箱货物的流程程序 三、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三、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 一、集装箱货物的装载方法 (一)根据货物种类选择相适用的集装箱种类表7-1 根据货物种类选择相适用的集装箱种类 主要货种 集装箱种类 一般货物 干货集装箱、通风集装箱 重量货物 敞棚集装箱、板架、平板集装箱 冷冻、冷藏货物 冷冻、保温、通风集装箱 散装货物 罐式、漏斗式集装箱 贵重货物 贵重货物 动植物 动物集装箱、通风集装箱 危险品 适合于危险品及有关法规集装箱 (一)根据货物种类选择相适用的集装箱种类图7-1 干货集装箱 图7-3 敞棚集装箱(a) 图7-2 通风集装箱图7-4 敞棚集装箱(b) (一)根据货物种类选择相适用的集装箱种类图7-6 平板集装箱 图7-7 保温集装箱 图7-8 冷冻集装箱 图7-5 板架集装箱 (一)根据货物种类选择相适用的集装箱种类图7-10 漏斗式集装箱 图7-9 罐式集装箱 图7-11 动物集装箱 图7-12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二)集装箱货物装载注意事项 1. 在不同件杂货混装在同一箱内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外包装的强度、货物的特性等情况,将货区分开。将包装牢固、重件货装在箱子底部,包装不牢、轻货则装在箱子上部; 2. 货物在箱子内的重量分布应均衡; 3. 在进行货物堆码时,则应根据货物的包装强度,决定货物的堆码层数。货物堆码之间可以垫入缓冲器材; 4. 货物与货物之间,也应加隔板或隔垫器材; 5. 货物的装载要严密整齐,货物之间不应留有空隙; 6. 在装箱完毕,关箱前应采取系固措施,防止箱口附近货物的倒塌; 7. 应使用清洁、干燥的垫料; 8. 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种类、性质、包装,选用不同规格的集装箱,选用的箱子应符合国际标准,经过严格的检查,并具有检验部门发给的合格证书。(二)集装箱货物装载注意事项 二、集装箱货物的流程程序图7-13 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典型流程 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典型流程(见图7-13)。 二、集装箱货物的流程程序集装箱货物主要的交接形态(见图7-14)。图7-14 集装箱货物主要的交接形态 整箱货流转程序(见图7-15)。 (一)整箱货流转 图7-15 整箱货流转程序 上述发货人至集装箱码头堆场,以及集装箱码头堆场运至收货人方面的内陆运输,可采用3种运输系统:1. 货主自己拖运;2. 承运人拖运;3. 混合拖运。(一)整箱货流转 拼箱货流转程序(见图7-16)。 (二)拼箱货流转 图7-16 拼箱货流转程序 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共有九种(见图7-17)。 三、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 图7-17 拼箱货流转程序 第二节 国际多式联运实务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 备的条件备的条件三、国际多式联运的现状三、国际多式联运的现状1. 必须订立多式联运合同;2. 多式联运经营人必须对全程负责;3. 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4. 必须至少使用两种运输方式,而且必须是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连续运输;5. 必须使用一张满足全程运输中不同运输方式需要的货运单证,即多式联运提单,并且必须按全程单一(统一)费率来收取运费。 一、国际多式联运的基本条件(一)取得从事国际多式联运的资格;(二)必须具有与经营能力相适应的自有资金;(三)具备国际多式联运线路以及相应的经营网络;(四)具备必要的运输设备、尤其是场站设施和短途运输工具;(五)与自己经营的国际多式联运线路有关的实际承运人、场站经营人之间有长期的合作协议;(六)具备自己所经营的国际多式联运线路的运价表;(七)拥有符合要求的国际多式联运单据。 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条件 三、国际多式联运的现状 (一)国际多式联运发展概况1. 国外多式联运的发展状况 目前,国外主要的国际多式联运线路有: (1)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线; (2)北美大陆桥运输线; (3)北美小陆桥运输线; (4)北美、东北亚、东南亚、澳新各港口中国沿海主要港口中国内地(或反方向运输); (5)远东各港口欧洲各港口欧洲内地(或反方向运输); (6)远东、东南亚各港口澳大利亚港港口澳大利亚内地(或反方向运输)。(5)我国内地我国港口科威特伊拉克(或反向运输);(6)我国东北地区图们朝鲜清津港日本港口(或反向运输);(7)我国港口日本港口澳洲港口澳在内地;(8)我国内地接转西伯利亚大陆桥运输(或反向运输);(9)我国内地接转亚欧大陆桥运输(或反向运输)。(一)国际多式联运发展概况 1. 国外多式联运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国的集装箱标准尚未统一; (2)各国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不平衡; (3)国际多式联运的法律尚未统一。(二)国际多式联运存在的问题(二)国际多式联运存在的问题 2. 我国国际多式联运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种必要的设施设备不配套; (2)多式联运的外部环境有待改善; (3)信息系统不完善; (4)缺乏大型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第三节 国际多式联运的流程及主要单证一、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主要一、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业务流程二、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单证二、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单证一、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主要业务流程 (一)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 (二)空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 (三)出口报关 (四)货物装箱及接受货物 (五)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 (六)办理保险 (七)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 (八)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 (九)货物交付 (十)货运事故处理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主要单证 (一)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性质与作用 1. 是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发货人之间订立的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是双方在合同确定的货物运输关系中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准则。 2. 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证明和收据。 3. 是收货人提取货物和多式联运经营人交付货物的凭证。 4. 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可以用来结汇、流通、抵押等。 (二)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种类 按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规定和在目前实际运作中,多式联运提单的种类,按是否可转让的原则可分为两大类(见图7-18)。 图7-18 多式联运提单的种类(三) 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 1. 签发提单时应注意的事项 2. 多式联运提单签发的时间与地点(四)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内容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对多式联运提单所规定的内容与上述规则基本相同,只是公约中还规定多式联运提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表示该多式联运提单为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声明; 2. 如在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时已经确知,预期经过的路线、运输方式和转运地点等。 (五) 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 方式下单证比较表7-1 多式联运提单与各单一方式运输单据主要差别铁路运单 公路运单 航空运单 海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 运输方式 铁路 铁路 航空 海运 多种 接收货物收据 是 是 是 是是运输合同 是是是不是 不是 交付凭证 不是 是不是是是物权凭证 不是不是不是是是可转让性 不可 不可 不可 可可货物风险 无 无 无 有 有 责任期限 站站 接受交付 港港 港港 接受交付 (五) 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 方式下单证比较表7-2 多式联运提单、联运提单、转船提单的主要区别联运提单 转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 运输方式 同一种运输方式间 同一种运输方式间 不同运输方式间 责任形式 统一责任制或网状责任制提单签发人 通常由掌握海上运输工具的承运人签发 由掌握海上运输工具的承运人签发 对全程运输负责,并有权签发提单的人 提单签发地点 在货物装运港签发 在货物装运港签发 在接受货物的地点提单签发时间 在货物装船后 在货物装船后 在接收货物后提单签发地点 在货物装运港签发 在货物装运港签发 在接受货物的地点 (五) 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 方式下单证比较表7-2 多式联运提单、联运提单、转船提单的主要区别联运提单 转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 提单签发时间 在货物装船后在货物装船后 在接收货物后 提单结汇 已装船提单 已装船提单 待装提单可结汇 责任期限 装上船卸下船 装上船卸下船 接受货物交付货物 货物保险区段 仓库仓库 仓库仓库 全程保险或各区段保险 运费计收 海运运费,或全程运费,或包干运费 海运运费分别计收,或由提单签发人一起计收 全程运费计收,或包干运费,或不同运输区段各自计收 运输条款 港至港运输条款 港至港运输条款 根据买卖合同成交价,或根据运输合同条款 (续)(五) 多式联运提单与单一运输 方式下单证比较表7-2 多式联运提单、联运提单、转船提单的主要区别联运提单 转运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 运用的价格条件 适用FOB、CIF、CFR 适用FOB、CIF、CFR 适用FCA、CPT、CIP、FOB、CIF、CFR 银行对提单处理依据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19条22条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9条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23条 买卖双方风险转移 装运港船舷 装运港船舷 或较第一承运人前后 (续)(六) 多式联运提单的转让 对于多式联运提单的可转让性,我国的国际多式联运管理规则也有规定。根据该规则,多式联运提单的转让依照下列规定执行: 1. 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2. 指示提单经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后转让; 3. 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七) 多式联运提单的证据效力 多式联运提单的证据效力主要表现在它是该提单所载明的货物有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的初步证据。 由此可见,作为国际多式联运合同证明的多式联运提单,其记载事项与其证据效力是密切相关的。多式联运提单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起到证明作用:一是当事人本身的记载;二是有关货状况的记载;三是有关运输情况的记载;四是有关法律约束方面的记载。 简述班轮运输的货运程序。国际班轮运输服务领域的发展方向将是以班轮运输的全球化为重心,简述这一新的变革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哪些几个方面。租船操作中,在筛选货盘和确定合适的货载时,通常要考虑哪些因素?为适应散货运输的需求,我国该如何发展沿海港口的建设?开展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哪些方面?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简述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的作用。 1234567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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