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1页
第2页 / 共21页
第3页 / 共21页
第4页 / 共21页
第5页 / 共21页
第6页 / 共21页
第7页 / 共21页
第8页 / 共21页
第9页 / 共21页
第10页 / 共21页
亲,该文档总共2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海上保险保障的损失组员 :丁露 柏星旭 马鑫 马洪宇 史文静 郑璐璐 黄泽润 王金玉海上损失 1. 定义:海上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由于发生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坏或灭失,又称为海损(Average) 2.分类(1)全部损失(Total Loss):指保险标的由于承保风险造成的 ,指保险标的由于承保风险造成的全全部部灭灭失失(实际全损)或视视同同全全部部灭灭失失(推定全损)的一种损害,全部损失有实际全损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推定全损两种。(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凡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按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一一部部分分毁损或灭失。部分损失可以分为单独海损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共同海损。全部损失(一)(一)实际全损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 ATL )1.定义:指保险标的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 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拥有的为实际全损2.构成条件(1)标的物完全灭失或损毁 如货物遭遇大火被全部焚毁 ,或被海水溶解 (2)标的物丧失原有的用途或价值(3)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失去所有权,并无法挽回 (4)船舶失踪,超过一定期限(2个月),仍无音讯,可按实际全损处理 实际全损3.赔偿方式 保险标的遭受实际全损后,被保险人可按其投保金额获得保险人全部损失的赔偿推定全损(二)推定全损 1.定义:指保险标的在物质上并未达到全部损毁、灭失, 但己失去价值,或者虽有一定价值 ,但经修理 ,其费用支出己接近、达到或超过其实际价值的一种损失状态.下列情况可视为推定全损(1)保险标的在海上运输中遭遇保险事故之后,虽然尚未达到灭失的状态,但据估计完全灭失将是不可避免的(2)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之后,使被保险人丧失了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其所花费估计要超过收回后标的的价值 (3)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其修理和继续运到原定目的地的费用估计要超过货物的保险价值或在目的的完好价值 (4)被保险船舶受损后,其修理或救助费用分别或两项费用之和将要超过船舶的保险价值 推定全损 2.赔偿方式(1)一种是被保险获得全损的赔偿(2)另一种是被保险人获得部分损失的赔偿 如果被保险人想获得全损的赔偿必须无条件地把保险标的委付给保险人推定全损委付(1)定义:就是指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 状态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通知,表示愿意将本保险承保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人已全部损失给予赔偿的一种行为。 (2)委付的条件 1.被保险人应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发出委付通知 2.必须经保险人明示或默示的承诺才能生效 3.委附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4.委付一经接受 ,不得撤回 5.保险人接委付后,取得被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部分损失(一)单独海损1.定义:指在海上运输中,由于保单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船舶或货物本身的部分损失。 并不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损失。 例如:载货船舶在海上航行中遭遇暴风巨浪,海水进入,船舱致使部分货物受损 2.特点 1)它不是人为有意造成的部分损失 2)它是保险标的物本身的损失 3)单独海损由受损方的被保险人单独承担,但其可根据损失情况从保险人那里获得赔偿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3.构成条件 1)必须是意外的,偶然的和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保险标的的损失 2)必须是船方,货方单方面所遭受的损失,不涉及他方损失 3)单独海损只包括保险标的本身的损失,而不包括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的损失4.赔偿方式种类 1)单独海损绝对不予赔偿。 2)除某些特定风险所造成的单独海损以外,单独海损不予赔偿。 如:中国平安险 3)单独海损赔偿,但单独海损未达到约定的金额或百分比时不赔,已达到约定的金额或百分比的单独海损全部给予赔偿 4)单独海损赔偿,但保险人只对超过约定金额或百分比的那部分单独海损给予赔偿,即没有超过约定的金额或百分比的那部分单独海损不予赔偿 5)不加任何特定限制,凡是单独海损均予赔偿。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1.定义: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 财产因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 而面临共同危险,为了共同的安全和利益,采取 有意的,合理的抢救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或支出的额外费用 例如,航行中船舱内货物起火,烧了50 件,此为单独海损,当然如果还烧了甲板、机房等,也仍然都是单独海损。但船长决不会让火继续燃烧下去,一定要采取措施救火,在救火中,为隔火道,抛掉了 150 件货物,水湿 150 件货物,这300 件货物属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2. 条件:(1)海上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或不可避免的,且危及船舶与货物共同安全的危险;(2)共同海损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人为的,有意识的采取合理措施;(3)共同海损的牺牲是特殊性质的,费用损失必须是额外支付的。(4)共同海损的损失必须是共同海损措施直接的合理的后果;(5)造成共同海损损失的共同海损措施最终必须有结果共同海损3.理算(1)船舶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除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船舶尚未修理的,按照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 ,但是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 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舶在完好 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损坏的 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余额计算。 (2)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货物灭失的, 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 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运费计算。货物损坏,在就 损坏程度达成协议前售出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 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 (3)运费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按照货物遭受 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金额,减除为取得这笔运 费本应支付,但是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比例分摊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比较项目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损失的构成货物本身牺牲+费用造成海损的原因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船、货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措施而人为造成的损失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承担损失的责任由船舶、货物和运费方等各受益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联系联系: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有着密切的联系。一般地说单独海损先发生,进而有可能引起共同海损,在采取共同海损措施之前的部分损失,一般可列为单独海损。有一批出口服装,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体触礁导致服装严重受浸,如果将这批服装漂洗后再运至原目的港所花费的费用已超过服装的保险价值,这批服装属于( C )A 共同海损 B 实际全损 C 推定全损 D 单独海损 案情:某货轮在航行途中因触礁,第三舱产生裂缝,海水涌入。船长下令修补裂缝,但是不能彻底修补裂缝,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决定就近靠港修船。为此,将部分货物卸到岸上并存仓,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事后统计: 被海水浸毁货物价值5 000美元。 船体个别部位的船板被撞毁,损失10 000美元。 因触礁碰撞货物损失4 000美元。修补、修理额外发生10 000美元的费用。 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1 000美元。分析:根据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是触礁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属单独海损。,是因维护共同安全而造成的特殊损失和产生的额外费用,属于共同海损。某货轮在航行途中因触礁,第三舱产生裂缝,海水涌入。船长下令修补裂缝,但是不能彻底修补裂缝,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船长决定就近靠港修船。为此,将部分货物卸到岸上并存仓,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事后统计: 被海水浸毁货物价值5 000美元。 船体个别部位的船板被撞毁,损失10 000美元。 因触礁碰撞货物损失4 000美元。修补、修理额外发生10 000美元的费用。 卸货过程中部分货物受损1 000美元。根据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是触礁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属单独海损。,是因维护共同安全而造成的特殊损失和产生的额外费用,属于共同海损。案例货轮在海上航行时,某舱发生火灾,船长命令灌水施救,扑灭大火后,发现纸张已烧毁一部分,未烧毁的部分,因灌水后无法使用,只能作为纸浆处理,损失原价值的80%。另有印花棉布没有烧毁但水渍损失,其水渍损失使该布降价出售,损失该货价值的20%。请问纸张损失的80%,棉布损失20%,都是部分损失吗?为什么?分折:从数字上看,一个是80%,另一个是20%,好像都是部分损失,其实不然。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第一种情况,即纸张的损失80%,应属于全部损失;第二种情况下,印花棉布的损失20%,则属于部分损失。这是因为,保险业务中的全部损失,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在实际全损中有三种情况:一是全部灭失,二是失去使用价值(如水泥变成硬块),三是虽有使用价值,但已丧失原来的使用价值。从第一种情况看,纸张原来应该作为印刷书报或加工成其他成品,现在不行,只能作为纸浆造纸,因此属于实际全损第三种情况.而印花棉布虽遭水渍,处理之后仍作棉布出售,原来的用途未改变,因此,只能作为部分损失。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