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4页
第2页 / 共24页
第3页 / 共24页
第4页 / 共24页
第5页 / 共24页
第6页 / 共24页
第7页 / 共24页
第8页 / 共24页
第9页 / 共24页
第10页 / 共24页
亲,该文档总共2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一一轮复复习生活在人民当家生活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知做主的国家知识点概要点概要考点一考点一 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国家性质【考点展示】我国的国家性质: 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 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 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其一、其一、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性质也叫国体国家性质也叫国体。国家的性质是由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国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明确规定)其二、其二、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与特点本质:本质:人民当家作主最大特点:最大特点: 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 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注意国家和民主具有阶级性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公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享有的民主,而不是全民享有的民主人民公民。公民比人民的范围大,公民包括全体社会成员人民不包括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和敌对分子专政专制。专政即阶级的统治,专制即独裁,实行个人专断。其三、其三、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1)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表现为:民主权利的广泛性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2)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为:人民的民主权利有制度保障、法律保障、物质保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的民主权利日益得到实现。其四、其四、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人民民主专政是正义的事情(1)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我们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只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坚持对敌专政,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新要求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新要求(1)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2)实行依法治国 (3)强化为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 (4)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5)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五、其五、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1)含义:尊重和保障人权最根本的是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2)意义: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3)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4)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国家主权。考点二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考点展示】 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 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其一、我其一、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我国公民的权利我国公民的权利?我国公民的义务我国公民的义务?权利权利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义务义务是指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承担责任。(一)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内涵: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就是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重要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注意:选举权是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领导人的权利,也不是选举村委会成员、居委会成员的权利。2 2、政治自由政治自由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内容: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重要性: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自由是相对的,没有脱离法律约束、绝对的自由3、监督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内涵: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监督对象:各级人民代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方式:提出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对于违法失职的人民代表可以依法随时罢免。意义:公民依法监督,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克服不正之风,增强公仆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利(二)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因此,每个公民都应该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盛衰、民族的兴旺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使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其二、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一)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1)内涵: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2)表现:任何公民都平等享有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平等履行宪法、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二)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1、在我国,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不可分离:第一、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而存在第二、公民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第三,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2、要求:其一、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其二、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指在法律守法和司法上上的平等,而不是立法上立法上的平等。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权利与权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别)(区别)第一、权利的主体不是特定的,公民享有权利 权力的主体是特定的,在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二、权利的内容比权力的内容广泛第三、权利可以放弃,权力不能放弃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权利、自由及绝对的义务。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三)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公民与国家是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个人利益自觉服从国家利益。结束结束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