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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财政法财政法概述概述(ppt)第一节 财政法概述l一、财政的含义:国家对国民收入的分配活动(国家财政与公共财政问题)l二、财政的特征:主体、客体、性质l三、财政的职能: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宏观调控l四、财政法的对象:财政(收入支出管理)关系l五、财政法的内容:预算法、税法、国债法、转移支付法第二节 预算法l1995年预算法内容1、预算体制:一级政权一级财政2、预算原则收支平衡3、预算年度公元历年制4、分税制划分税种、分级管理5、预算管理职权中央和地方6、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 预算收入包括: (1)税收收入;(2)依照规定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 (3)专项收入;(4)其他收入。 预算支出包括: (1)经济建设支出;(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4)国防支出;(5)各项补贴支出;6)其他支出。l7、预算编制复式预算(经常性预算,中央公共预算不留赤字;建设资金预算,可以举债)l8、预算审批和监督(各级政府应当在每一预算年度内至少二次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作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l9、预算执行和调整l10、法律责任(3条行政责任)l一一 税法基础理论税法基础理论l二二 税收实体法税收实体法l三三 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l四四 我国税法改革我国税法改革第三节 税收法律制度一、 税法基础理论l1、税收的本质与特征:国家分配关系l2、税收的两大职能:财政与调控l3、税收分类l4、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客体、内容l5、税法的基本要素: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时间、纳税地点、税收减免(起征点、免征额);l6、税法基本原则:税收法定、税收公平、税收效率l税收分类l1、直接税与间接税l2、从量税与从价税l3、中央税与地方税l4、价内税与价外税l5、流转税、财产税、所得税、行为税二、 税收实体法l一、一税一法l二、我国目前主要税收种类:l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l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l3、财产税:房产税、契税、l4、行为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农业税、牧业税、车辆购置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农业特产税、l5、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法律规定l纳税主体l征税范围l税率l个人所得税的计算l个人所得税的减免l个人所得税的具体征缴三 、 税收征管法一、税收征管法概况 (1992、1995、 2001)实施细则2002-10-15二、税收征管法内容1、税务管理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2、税款征收3、税务检查4、法律责任税款征收措施l税收保全税收保全: :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l(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l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l强制执行强制执行: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l(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l (二)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l追征追征(35年)l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l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l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l 偷税、骗税、抗税所欠税款不受期限限制税收违法行为l 税收违法行为:偷、欠、骗、抗l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l 不申报、不记账?税收争议处理l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申请复议。上一级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 l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或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复议和诉讼诉讼期间,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不停止执行。 l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法研究问题l一、我国税制改革问题:一、我国税制改革问题:l1994年开始,简化税种、划分收支、改革征收体制与方式l利改税与费改税问题l二、税法中的私法手段问题:二、税法中的私法手段问题:l税收代位权与撤消权税收代位权与撤消权:l 第五十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l 税收优先权问题:税收优先权问题:l二、我国税收立法问题二、我国税收立法问题l1、税收法定主义与税法的性质:l税从法出l国家权力说,征税权与纳税义务l社会契约说,限制滥税与保护纳税人权利l2、税权配置:l 税收立法权问题:宪法第56条“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国家征税的宪法依据?地方无税收立法权,1984、85年授权立法,税收立法权集中中央l 税收征管权问题:划分国税地税,增大征税成本,不方便纳税人、国税工作人员待遇差l3、纳税人权利保护:l从公共财政和税收法定主义的角度提高纳税意识,减少征纳冲突,降低征纳成本;l纳税人权利: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救济权。宪法规定纳税义务,没有规定纳税人权利l相关制度:税收(立法、行政、司法)听证制度;税务(咨询、申报等)帮助制度;税收诉讼制度l4、税收合理性:l个人所得税问题、增值税(打补丁)问题等l5、税收基本法制定l6、加入WTO后的税收l7、电子商务下的税收l8、税法的宏观调控功能l1998年以来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增加赤字、增加公债、增加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但是财政风险加大,导致经济过热,引发通货膨胀,弱化市场配置资源能力,抑制民间投资热情,存在经济隐患。l税收的税种和收入调整功能l免农业税和农业附加税问题,不能让农民承担计划生育、教育、国防费用l用消费税替代增值税l9、征收社会保障税、环境保护税、遗产税问题l利 税费l所有权 政权 服务l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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