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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检验记录和报告书书写规范和要求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程世云2015年4月交 流 内 容一、各岗位检验工作职责范围二、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三、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各岗位检验工作职责检验人员1)负责核对检验卡与样品的品名、批号、规格、生产单位、批准文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包装、数量、编号等是否相符;2)负责核对实验中所用仪器、试药试液、滴定液、对照品或标准品、培养基、菌种、温湿度等实验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负责按检验依据和标准操作规程完成规定项目的检验;4)负责真实、及时、准确、完整记录检验方法和数据并打印;5)在需要增减项目、改变检验依据及方法、对检验结果进行复核检验或发现其他重要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室主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6)负责检验报告书与检验原始记录的数据、结论一致,书写符合有关规定;各岗位检验工作职责校对人员1)负责校对检验卡与样品的品名、批号、规格、生产单位、批准文号、检验依据、检验项目、包装、数量、编号等是否相符;2)负责校对实验中所用仪器、试药试液、滴定液、对照品或标准品、培养基、菌种、温湿度等实验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3)负责校对检验操作是否严格按有关标准操作规程进行;4)负责校对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是否原始完整、数据真实、表述准确;检验项目的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规定;5)负责校对检验数据的计算、修约,判断或运算结果的误差及计量单位是否符合有关规定;6)负责校对检验报告书与检验原始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数据、结论是否一致,书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各岗位检验工作职责检验科室主任1)负责检品的签收确认、分配协检、安排检验;2)负责检验过程中需要增减的项目、改变检验依据及方法、检验结果复核或其他重要情况的处置;3)负责审核检验依据、分析方法、计算公式是否正确;4)负责审核主协检项目合并是否完整、次序是否规范;5)负责审核检品卡与检验原始记录内容是否相符;数据、结论是否一致;书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负责本科室检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正确性。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是出具检验报告书的依据,是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总结的原始资料;为保证药品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化,检验记录必须做到:记录原始、真实,内容完整、齐全,书写清晰、整洁。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1 1.1 原始检验记录应采用统一规定的活页记录纸和各类专用原始记录表格,并用蓝黑墨水或碳素笔书写(显微绘图可用铅笔),方法中固定操作过程可采用电子输入,其它如有不确定数据等操作过程应如实手写记录。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2 1.2 记录时对数据较多且有仪器打印原始数据的计算表格,如烘干法水分(干燥失重)测定、HPLC或GC法定量测定等计算表格,可在试验结束后电脑打印编为附页,但记录正文中应标明出处,并将计算结果写在记录正文中;对无仪器打印原始数据或数据较少的计算表格,如pH值测定、容量法定量测定等计算表格内数据应手写。凡用微机打印的数据与图谱,应贴于或附于记录上的适宜处,并有操作者签名;如系用热敏纸打印的数据,为防止日久褪色难以识别,应将主要数据记录于记录纸上。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3 检验人员在检验前,应注意检品标签与所填送验单、检品卡的内容是否相符,逐一查对检品的编号、品名、规格、批号和效期,生产单位或产地,检验目的,以及样品的数量和封装情况等。并将样品的编号与品名记录于检验记录首页上。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品名品名陈皮陈皮批批 号号100101100101供样单位供样单位 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规规 格格1kg/1kg/袋袋生产单位生产单位 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数量数量1600kg1600kg检验目的检验目的成品检验成品检验取样数样取样数样500g500g检验项目检验项目全检全检开始和开始和完成日期完成日期检验依据检验依据中国药典中国药典20102010年版一部年版一部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4 1.4 对所检样品应写明检验依据。如按中国药典、局(部)颁标准等成册质量标准,应注明标准名称、版本和部、册等;单页的质量标准应写出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5可按检验顺序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检验日期、实验条件(如实验温湿度,仪器名称编号和校正情况等)、操作方法、观察到的现象(不要照抄标准,而应是简要记录检验过程中观察到的真实情况,遇有反常的现象,则应详细记录,以便进一步研究)、实验数据及计算(注意有效数字和数值的修约及其运算。详见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和结果判断,均应及时完整地记录,严禁事后补记或转抄。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5 如发现记录有误,可用单线划去并保持原有的字迹可辩,不得擦抹涂改,并应在修改处签名加盖校正章,以示负责。检验或试验结果,无论成败(包括必要的复试),均应详细记录,保存。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6 检验中使用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应记录其来源、批号和使用前的处理;用于含量 (或效价)测定的,应注明其含量(或效价)和干燥失重(水分)。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1.7 每个检验项目均应写明标准中规定的限度或范围,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单项结论(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等。检验记录的书写细则1.8 在整个检验工作完成之后,应将检验记录逐页顺序编号,计算表格与图谱应作为附页进行编号。根据各项检验结果认真填写检验卡,并对本检品作出明确的结论。检验人员签名后,经主管药师或室主任指定的人员对所采用的标准,内容的完整、齐全,以及计算结果和判断的无误等,进行校核并签名;再经室主任审核后,连同检验卡一并送质量受权人审核。检验记录的基本要求对每个检验项目记录的要求 检验记录中,可按实验的先后,依次记录各检验项目,不强求与标准上的顺序一致。项目名称应按药品标准规范书写,不得采用习用语,如将片剂的“重量差异”记成“片重差异”,或将“崩解时限”写成“崩解度”等。最后应对该项目的检验结果给出明确的单项结论。现对一些常见项目的记录内容,提出下述的最低要求( 即必不可少的记录内容) ,检验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增加,多记不限。性状外观性状:原料药原料药应根据检验中观察到的情况如实描述药品的外观,不可照抄标准上的规定。如标准规定其外观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可依观察结果记录为“白色结晶性粉末”。性状外观性状:制剂应描述供试品的颜色和外形,如:(1) (1) 本品为白色片;(2) (2)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3)(3)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外观性状符合规定者,也应作出记录, , 不可只记录“符合规定”这一结论;对外观异常者( ( 如变色、异臭、潮解、碎片、花斑等) )要详细描述。性状外观性状:中药材应详细描述药材的外形、大小、色泽、外表面、质地、断面(包括折断面和切断面)、气味等。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附录 B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规定:形状是指药材和饮片的外形,如观察很皱缩的全草、叶或花类时,可先浸软后展平观察。大小是指药材和饮片的长短、粗细和厚薄,一般应测量较多的供试品,可允许少量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性状性状外观性状:中药材的性状项须注意的地方: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凡例第十九条规定:同一名称有多种来源的药材,其性状有明显区别的均分别描述。先重点描述一种,其他仅分述其区别点。性状例如性状 熔点:记录采用第法,仪器型号或标准温度计的编号及其校正值,除硅油外的传温液名称,升温速度;供试品的干燥条件,初熔及全熔时的温度( ( 估计读数到0.1 ) 0.1 ) ,熔融时是否有同时分解或异常的情况等。每一供试品应至少测定3 3 次,取其平均值,加温度计的校正值;遇有异常结果时,可选用正常的同一药品再次进行测定,记录其结果并进行比较,再得出单项结论。性状 旋光度:记录仪器型号,测定时的温度,供试品的称量及其干燥失重或水分,供试液的配制,旋光管的长度,零点( ( 或停点) )和供试液旋光度的测定值各3 3 次的读数,平均值,以及比旋度的计算等。含量测定应取2 2 份供试品。 折光率:记录仪器型号,温度,校正用物, 3 3 次测定值,取平均值报告。性状吸收系数:记录仪器型号与狭缝宽度,供试品的称量( ( 平行试验2 2 份) ) 及其干燥失重或水分,溶剂名称与检查结果,供试液的溶解稀释过程,测定波长( ( 必要时应附波长校正和空白吸收度) ) 与吸收度值( ( 或附仪器自动打印记录) ) ,以及计算式与结果等。鉴别中药材的经验鉴别:如实记录简要的操作方法,鉴别特征的描述,单项结论。 显微鉴别:除用文字详细描述组织特征外,可根据需要用HB HB 、4H 4H 或6H 6H 铅笔绘制简图或显微照相,并标出各特征组织的名称;必要时可用对照药材进行对比鉴别并记录。中药材,必要时可绘出横( ( 或纵) ) 切面图及粉末的特征组织图,测量其长度,并进行统计。中成药粉末的特征组织图中,应着重描述特殊的组织细胞和含有物,如未能检出某应有药味的特征组织,应注明未检出 ;如检出不应有的某药味,则应画出其显微特征图,并注明检出不应有的 。鉴别呈色反应或沉淀反应:记录简要的操作过程,供试品的取用量,所加试剂的名称与用量,反应结果( ( 包括生成物的颜色,气体的产生或异臭,沉淀物的颜色,或沉淀物的溶解等) ) 。采用药典附录中未收载的试液时,应记录其配制方法或出处。鉴别鉴别薄层色谱( ( 或纸色谱) ) :记录室温及湿度,薄层板所用的吸附剂( (或层析纸的预处理) ) ,供试品的预处理,供试液与对照液的配制及其点样量,展开剂、展开距离、显色剂,色谱示意图;必要时,计算出Rf Rf 值。鉴别鉴别鉴别气( (液) )相色谱:如为引用检查或含量测定项下所得的色谱数据,记录可以简略;但应注明检查(或含量测定)项记录的页码。鉴别 可见- - 紫外吸收光谱特征:同性状吸收系数项下的要求。 红外光吸收图谱:记录仪器型号,环境温度与湿度,供试品的预处理和试样的制备方法,对照图谱的来源( ( 或对照品的图谱) ) ,并附供试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 离子反应:记录供试品的取样量,简要的试验过程,观察到的现象,结论。检查 相对密度:记录采用的方法( (比重瓶法或韦氏比重秤法) ) ,测定时的温度,测定值或各项称量数据( (平行试验2 2 份) ,计算式与结果。检查检查结晶度:记录偏光显微镜的型号及所用倍数,观察结果。含氟量:记录氟对照溶液的浓度,供试品的称量( ( 平行试验2 2 份) )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对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的吸收度,计算结果。含氮量:记录采用氮测定法第法,供试品的称量( ( 平行试验2 2 份) ) ,硫酸滴定液的浓度(mol/L)(mol/L),样品与空白试验消耗滴定液的毫升数,计算式与结果。检查 pH pH 值( ( 包括原料药与制剂采用pH pH 值检查的“酸度、碱度或酸碱度”) ) :记录仪器型号,室温,定位用标准缓冲液的名称,校准用标准缓冲液的名称及其校准结果,供试溶液的制备,测定结果。检查检查水分水分/ /干燥失重:记录分析天平的型号,干燥条件( ( 包括温度、真空度、干燥剂名称、干燥时间等) ) ,各次称量( ( 失重为1.0% 1.0% 以上者应作平行试验2 2 份) ) 及恒重数据( ( 包括空称量瓶重及其恒重值,取样量,干燥后的恒重值) )及计算等。检查检查检查 水份( ( 甲苯法) ) :记录供试品的称量( ( 平行试验2 2份) ) ,出水量,计算结果。检查 炽灼残渣( ( 或灰分) ) :记录炽灼温度,空坩埚恒重值,供试品的称量,炽灼后残渣与坩埚的恒重值,计算结果。检查 重金属( ( 或铁盐) ) :记录采用的方法,供试液的制备,标准溶液的浓度和用量,比较结果。 砷盐( ( 或硫化物) ) :记录采用的方法,供试液的制备,标准溶液的浓度和用量,比较结果。检查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记录仪器型号和光源,仪器的工作条件( (如波长、狭缝、光源灯电流、火焰类型和火焰状态) ),对照溶液与供试品溶液的配制( (平行试验2 2份) ),每一溶液各3 3次的读数,计算结果。报告检查乙醇量测定法:记录仪器型号,载体和内标物的名称,柱温,系统适用性试验( (理论板数、分离度和校正因子的变异系数) ),标准溶液与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平行试验2 2份) )及其连续3 3次进样的测定结果,平均值。并附色谱图。检查( (片剂或滴丸剂的) )重量差异:记录2020片( (或丸) )的总重量及其平均片( (丸) )重,限度范围,每片( (丸) )的重量,超过限度的片数,结果判断。崩解时限:记录仪器型号,介质名称和温度,是否加档板,在规定时限( (注明标准中规定的时限) )内的崩解或残存情况,结果判断。含量均匀度:记录供试溶液( (必要时,加记对照溶液) )的制备方法,仪器型号,测定条件及各测量值,计算结果与判断。检查溶出度( (或释放度) ):记录仪器型号,采用的方法,转速,介质名称及其用量,取样时间,限度(Q)(Q),测得的各项数据( (包括供试溶液的稀释倍数和对照溶液的配制) ),计算结果与判断。不溶性微粒:记录微孔滤膜和净化水的检查结果,供试品(25ml)(25ml)的二次检查结果(10m 10m 及25m 25m 的微粒数) )及平均值,计算结果与判断。粒度:记录供试品的取样量,不能通过一号筛和能通过五号筛的颗粒和粉末的总量,计算结果与判断。浸出物 记录供试品的称量( ( 平行试验2 2 份) ) ,溶媒,蒸发皿的恒重,浸出物重量,计算结果。浸出物浸出物含量测定 容量分析法:记录供试品的称量(平行试验2 2 份),简要的操作过程,指示剂的名称,滴定液的名称及其浓度(mol/Lmol/L),消耗滴定液的毫升数,空白试验的数据,计算式与结果。电位滴定法应记录采用的电极;非水滴定要记录室温;用于原料药的含量测定时,所用的滴定管与移液管均应记录其校正值。含量测定 重量分析法:记录供试品的称量( ( 平行试验2 2 份) ) ,简要的操作方法,干燥或灼烧的温度,滤器( ( 或坩埚) ) 的恒重值,沉淀物或残渣的恒重值,计算式与结果。含量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记录仪器型号,检查溶剂是否符合要求的数据,吸收池的配对情况,供试品与对照品的称量( ( 平行试验各2 2份) ) 其及溶解和稀释情况,核对供试品溶液的最大吸收峰波长是否正确,狭缝宽度,测定波长及其吸收度值( ( 或附仪器自动打印记录) ) ,计算式及结果。必要时应记录仪器的波长校正情况。报告含量测定 薄层扫描法:除应记录薄层色谱的有关内容外,尚应记录薄层扫描仪的型号,扫描方式,供试品和对照品的称量( ( 平行试验各2 2 份) ) ,测定值,结果计算,并附薄层扫描色谱图。色谱图要求:除应记录色谱图的有关内容外,尚应记录薄层扫描仪的扫描条件(时间、波长、扫描范围等),供试品和对照品的峰型图,标准曲线,相关系数R值,样品测定值。含量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记录仪器型号,检测器型号,检测波长,色谱柱与柱温,流动相与流速,内标溶液,供试品与对照品的称量( ( 平行试验各2 2 份) ) 和溶液的配制过程,进样量,测定数据,计算式与结果;并附色谱图。如标准中规定有系统适用性试验者, , 应记录该试验的数据(如理论板数,分离度,校正因子的相对标准偏差等)。报告含量测定色谱图要求:应记录样品信息(包括样品名称、操作者、进样时间、进样量)、完整图谱、积分结果(保留时间、峰面积、峰高、理论板数,分离度)等。含量测定气相色谱法:记录仪器型号,检测器及其灵敏度,色谱柱长与内径,柱填料与固定相,载气和流速,柱温,进样口与检测器的温度,内标溶液,供试品的预处理,供试品与对照品的称量( ( 平行试验各2 2份) ) 和配制过程,进样量,测定数据,计算式与结果;并附色谱图。标准中如规定有系统适用性试验者, , 应记录该试验的数据(如理论板数,分离度,校正因子的相对标准偏差等)。含量测定 氨基酸分析:除应记录上述高效液相色谱法的内容外,尚应记录梯度洗脱的情况。 液质(气质)分析:除应记录上述高效液相色谱法的内容外,尚应记录质谱条件、测定离子荷质比。定性试验需附一级、二级质谱图。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 检验报告书是对药品质量作出的技术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检验人员应本着严肃负责的态度,根据检验记录,认真填写“检品卡”,经逐级审核后,由授权签字人签发“药品检验报告书”。要求做到:依据准确,数据无误,结论明确,文字简洁,书写清晰,格式规范 ;每一张检验报告书只针对一个批号。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报告书的表头栏目填写要求3.1 报告书编号:企业应按照各企业内部编写要求进行编号。3.2 检品(样品)名称:应按样品包装上的品名填写;应填写法定名称(必要时将商品名加括号注明)。3.3 规格(规格型号):按质量标准规定填写。如原料药填“原料药(供口服用)”或“原料药(供注射用)”等;片剂或胶囊剂填“mg”或“g”等;注射液或滴眼剂填“ml:mg”等;软膏剂填“g:mg”等;没有规格的填“/”。3.4 生产单位或产地:“产地”仅适用于药材,其余均按样品包装实样填写。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报告书的表头栏目填写要求3.5 包装:原料药的包装指收检样品的包装,如“玻瓶分装”或“塑料袋”等。制剂包装应填样品的最小原包装的包装容器,如“塑料瓶”或“铝塑板及纸盒”等。3.6 批号:按样品包装实样上的批号填写。3.7 有效期:按样品包装所示填写。3.8 供样单位:均指检品(样品)的直接提供者,应写单位的全称。3.9 检品(样品)数量:均按收到检品的包装数乘以原包装规格填写,如“3瓶50片/瓶”,“1听500g/听”等;如系从原包装中抽取一定量的原料药,可填写具体的样品量,并加注“玻瓶分装”。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报告书的表头栏目填写要求3.10 检验项目: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分为“全检”、“部分检验”或“单项检验”。“单项检验”应直接填写检验项目名称,如“热原”或“无菌”等。3.11 检验依据:按质量标准或方法标准检验。已成册的质量标准应写明标准名称、版本和部、册等,如: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等。单页的质量标准应写出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WS-135(X-119)-2000”等。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报告书的表头栏目填写要求3.12 收样日期:按收到检品的年、月、日填写。3.13 报告日期:为授权签字人审核签发报告书的日期。3.14“检验项目”下,按质量标准列出所检项目。如药品性状、鉴别、检查与含量测定等大项目;大项目名称需添加方括号。每一个大项下所包含的具体检验项目名称和排列顺序,应按质量标准上的顺序书写。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性状性状外观性状: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内容书写。“检验结果”下,按实况描述;不合格的,应先写出不符合标准规定之处,再加写“不符合规定”。 熔点等物理常数: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内容书写。在“检验结果”下,写实测数值;不合格的应在数据之后加写“不符合规定” 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鉴别鉴别常由一组试验组成,应将质量标准中鉴别项下的试验序号(1)(2)等列在“检验项目”栏下。每一序号之后应加注检验方法简称,如化学反应、薄层色谱、高效液相色谱、紫外光谱、红外光谱、显微特征等。 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检查检查pH值、水分、重金属、砷盐、重量差异、崩解时限等有关物质:若质量标准中有明确数值要求的,应在“标准规定”下写出。在“检验结果”下写实测数值;实测数值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在数值之后加写“不符合规定”。 若不易用数字或简单的语言确切表达的,此项可写“应符合规定”。在“检验结果”下则写“符合规定”或“不符合规定”。 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检查检查注意注意:文字叙述中不得夹入数学符号,如“不得过”不能写成“”;“百万分之十”不能写成“10ppm”等。 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含量测定含量测定 在“标准规定”下,按质量标准的内容和格式书写;在“检验结果”下写出相应的实测数值,数值的有效位应与质量标准中的要求一致。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检验报告书的书写细则检验报告书中各检验项目的书写要求药品检验报告书的结论:内容应包括检验依据和检验结论。药品检验报告书的结论:内容应包括检验依据和检验结论。 1、全检合格,结论写“本品按检验,结果符合规定”。 2、全检中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即判为不符合规定;结论写“本品按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3、如非全项检验,合格的写“本品按检验上述项目,结果符合规定”;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写“本品按检验上述项目,结果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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