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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劳动行政法律关系l一、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概述一、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概述l劳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劳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行政主体和劳动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劳动法律关系动行政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劳动法律关系而依据有关劳动行政法规形成的权利义务而依据有关劳动行政法规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关系。l国家对劳动法律关系的宏观调控国家对劳动法律关系的宏观调控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和一般行政法律关系的联劳动行政法律关系和一般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和区别:系和区别:联系:联系: 劳动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具劳动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行政法律关系,具有行政法律关系的一般属性。有行政法律关系的一般属性。l区别区别: : 1、它是以实现劳动关系为目的。、它是以实现劳动关系为目的。l2、它以保障公平兼顾效率为价值取向。、它以保障公平兼顾效率为价值取向。 3、它以劳动法律规范为依据。、它以劳动法律规范为依据。l4、它以劳动管理为基本内容。、它以劳动管理为基本内容。劳动法的传统劳动法的传统劳动行政关系劳动行政关系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 | 命令与服从命令与服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 命令与服从命令与服从劳动者劳动者劳动力是计划配置劳动力是计划配置用工形式是国家用工用工形式是国家用工调整方式是行政调节调整方式是行政调节劳动管理是公共管理劳动管理是公共管理劳动力已从计划配置转向市场配置劳动力已从计划配置转向市场配置用工形式用工形式 已从国家用工转向企业用工已从国家用工转向企业用工劳动管理劳动管理 已从公共管理转向经营管理已从公共管理转向经营管理调节方式调节方式 已从已从 行政调节转向合同调整行政调节转向合同调整劳动劳动 平等财产平等财产关系关系 隶属人身隶属人身劳动劳动 实现:促进就业实现:促进就业行政行政关系关系 保护:社会保险保护:社会保险 劳动监察劳动监察l某皮件加工厂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某皮件加工厂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4545天,产假天,产假休息期间每月只发给休息期间每月只发给8080元的基本生活费;超过元的基本生活费;超过4545天天后如果不上班,每天扣后如果不上班,每天扣1010元。女职工张某生育时难元。女职工张某生育时难产,且又是双胞胎,身体恢复较慢,休息了产,且又是双胞胎,身体恢复较慢,休息了5050天后天后才上班。厂方据才上班。厂方据“厂规厂规”从其工资中扣除了从其工资中扣除了7070元。元。为此,张某不服,向当地劳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为此,张某不服,向当地劳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厂方执行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让其享受诉,要求厂方执行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让其享受法定的产假,补发其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劳动安法定的产假,补发其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劳动安全监察机构受理此案后,经调查作出如下处理:全监察机构受理此案后,经调查作出如下处理:责令某皮件厂限期修改责令某皮件厂限期修改“厂规厂规”;补发女职工张补发女职工张某生育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并对其在法定产假期某生育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并对其在法定产假期内厂方未让休息而让其上班的实际天数,按内厂方未让休息而让其上班的实际天数,按劳动劳动法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第四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300%300%的报酬;的报酬;张某未休完的产假,继续让她休完。张某未休完的产假,继续让她休完。l试评析劳动行政监察机构的处理决定?试评析劳动行政监察机构的处理决定?二、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二、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劳劳动动行行政政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主主体体劳劳动动行行政政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内内容容劳劳动动行行政政法法律律关关系系的的客客体体(一)主体(一)主体l1.1.劳动行政主体劳动行政主体l(1 1)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行政主管部门l 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人事部人事部l(2 2)兼有劳动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行政机)兼有劳动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行政机关关l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 财政审计部财政审计部 安全生产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管理部门l(3 3)经授权组织)经授权组织l职业介绍机构职业介绍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检测检测l2.2.劳动行政相对人劳动行政相对人l(1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l(2 2)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团体)劳动者团体与用人单位团体l(3 3)劳动服务主体)劳动服务主体(二)内容(二)内容l1.1.劳动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劳动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l(1 1)对相对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对相对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权力监督和检查的权力l(2 2)组织制定、拟定和实施相关劳动政策、)组织制定、拟定和实施相关劳动政策、规章、标准及措施的权力规章、标准及措施的权力l(3 3)对劳动相对人申请的有关事项进行行)对劳动相对人申请的有关事项进行行政确认的权力政确认的权力l(4 4)劳动行政许可)劳动行政许可l(5 5)劳动行政处罚)劳动行政处罚l(6 6)法律授予的其他职权)法律授予的其他职权l职权与权利?职权与权利?l2.2.劳动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劳动行政相对人的权利l(1 1)获得相关行政服务的权利)获得相关行政服务的权利l(2 2)获得资格认证的权利)获得资格认证的权利l(3 3)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利)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利l(4 4)控诉权)控诉权l(5 5)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法律赋予的其他权利l(三)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l1.基于劳动关系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于劳动关系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行为和财产行为和财产l2.基于劳动服务关系而形成的劳动服务主体基于劳动服务关系而形成的劳动服务主体的行为和财产的行为和财产企业拒不支付劳动监察罚款,劳动行政部门企业拒不支付劳动监察罚款,劳动行政部门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某水泥厂招收了某水泥厂招收了6 6名年满名年满1616周岁的未成年工,并把他周岁的未成年工,并把他们安排到有害的生产岗位工作。们安排到有害的生产岗位工作。1 1年半后,由当地劳年半后,由当地劳动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到该厂检查,发现了动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组到该厂检查,发现了这一问题,及时指派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进这一问题,及时指派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了检测检验,发现该厂生产车间由于缺少必要的行了检测检验,发现该厂生产车间由于缺少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粉尘浓度达到劳动防护设施,粉尘浓度达到4 4级,严重超位,不得级,严重超位,不得再安排其从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再安排其从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 4级体力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采取措施采取措施降低生产车间的粉尘浓度,使之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降低生产车间的粉尘浓度,使之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标准之内。每年对未成年工进行至少一次的健康每年对未成年工进行至少一次的健康检查检查。半个月后,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再次到该厂进半个月后,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再次到该厂进行检查,发现水泥厂领导既未调换行检查,发现水泥厂领导既未调换6 6名未成年工的名未成年工的工作岗位,也未采取措施降低生产车间的粉尘浓工作岗位,也未采取措施降低生产车间的粉尘浓度,便下达了度,便下达了关于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关于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水泥厂限期改正,并按,责令水泥厂限期改正,并按有关规定对该厂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的合法权有关规定对该厂按每侵害一名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罚款益罚款29002900元的标准进行了经济处罚。元的标准进行了经济处罚。该厂在法定的期限内拒不支付罚款,劳动安全卫该厂在法定的期限内拒不支付罚款,劳动安全卫生监察机构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某区人民法院进行生监察机构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某区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通过必要手段,强制该企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通过必要手段,强制该企业在限期内交纳了罚款业在限期内交纳了罚款。请分析本案中劳动行政关系三要素请分析本案中劳动行政关系三要素? ?三、劳动行政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联系三、劳动行政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联系和区别和区别l(一)联系(一)联系l1.目的,内容目的,内容l2.基础法律关系基础法律关系 发挥作用的前提发挥作用的前提l3.提供国家保护提供国家保护 正常运行的保障正常运行的保障(二)区别:(二)区别:l(1 1)主体不同)主体不同 平等兼隶属性平等兼隶属性 行政隶属性(行政主体被告)行政隶属性(行政主体被告) (2 2)原则)原则 自由协商自由协商 不违法的前提下不违法的前提下 双方意思表示双方意思表示 法定权利义务法定权利义务 单方意思表示单方意思表示(3 3)权利义务结构方面)权利义务结构方面 对等的对等的 平衡特征平衡特征 不能互为强制不能互为强制 不对等不对等 劳动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义务劳动行政相对人依法履行义务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l一、概念一、概念l劳动服务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服务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服务过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服务过程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有关民事法律规范中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有关民事法律规范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l1. 1. 双方当事人分别固定为特定的主体,其双方当事人分别固定为特定的主体,其中,劳务提中,劳务提供方供方固定为依法取得特定劳动固定为依法取得特定劳动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而劳务接受方固定服务资格的社会组织,而劳务接受方固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l2. 2. 以实现劳动关系为目的;否则就不能称以实现劳动关系为目的;否则就不能称其为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其为劳动服务法律关系;l3. 3. 标的限定为劳动服务行为,而这种服务标的限定为劳动服务行为,而这种服务是一种特殊劳务;是一种特殊劳务;l4.4. 运行受到国家较强力度的宏观控制,不运行受到国家较强力度的宏观控制,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案例分析案例分析 100二、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二、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l(一)主体(一)主体l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律规范参与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律规范参与劳动服务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l劳动服务主体:民法劳动服务主体:民法 劳动法劳动法l劳动服务对象:劳动者劳动服务对象:劳动者 用人单位用人单位l(二)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内容(二)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内容l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提供和接受劳动服务的权利和义务;于提供和接受劳动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l1.1.法定的法定的 约定的约定的l2.2.服务主体的服务范围:国家行政机关核服务主体的服务范围:国家行政机关核准,不准随意变更准,不准随意变更l3.3.劳动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劳动服务对象的权利义务l(三)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客体l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服务主劳动服务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服务主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体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l客体是劳动服务行为客体是劳动服务行为三、与相关法律关系的区别三、与相关法律关系的区别l(一)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的区别l1.受不同法律部门的调整受不同法律部门的调整l2.内容与客体不同内容与客体不同l(劳动服务(劳动服务 劳动力的使用保护)劳动力的使用保护)l3.表现形式表现形式l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l劳务合同(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法)劳务合同(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法)l(二)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与劳动行政法律(二)劳动服务法律关系与劳动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关系的区别:l1.本质:行政法律关系本质:行政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l2.主体主体: 隶属型法律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 平权型平权型l3.“服务服务”的体现:的体现: 理念理念 对价对价l分析分析 102案例案例 及选择题及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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