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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与防范专题培训20152015年年年年5 5月月月月2929日日日日一、船级社面临的法律风险趋势一、船级社面临的法律风险趋势二、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二、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三、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三、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四、法律风险防范四、法律风险防范一、船级社面临的法律风险趋势船级社面临的法律风险趋势随着海运实践的发展,船级社的 “非营利性”、“独立性”、“公益性”等性质遭到了人们的质疑。船舶沉没、污染环境和人命损失等重大事故对船级社声誉的影响。国际航运市场形势依旧严峻,易将我社引入法律纠纷。诉讼的原告主要是来自非客户方。虽然涉及船级社责任的国际案例中,胜诉的案例占到2/3,但上述案例主要是在英美法系项下,不是大陆法系的判决依据。依法治国的国内法律环境,国家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二、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一、授权协议授权的范围;信息和联络条款向主管机关报送的信息保密条款责任条款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的方法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二、建造入级检验合同船厂的责任和义务CCS的责任和义务保密约定争议的解决条款技术要求费用及其支付等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三、营运入级检验合同入级过程组成 颁布的规范是入级的基础和唯一依据船级暂停、取消和恢复编制船舶录为船厂、船东、保险商、货运方和租船方等提供信息免责条款纠纷的解决条款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四、第三方合同中涉及船舶检验相关的条款船舶建造合同的船级条款第二条 概述与船级2.2 船级和规范2.2.1 本船的建造、入级,应满足本船建造合同签字之日已公布实施的,必须满足本船说明书中规定的规范、规则及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由中国船级社代表中国政府对船舶进行法定和船级检验,按中国船级社的规范和规则进行设计、建造和检验,并取得下列船级符号:CSA 2.2.2 本船交船时,应取得中国船级社的证书。申请船舶建造检验和入级由乙方办理,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由乙方支付。船级社关于是否符合船级规范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船舶保险条款第八条 保险船舶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赔偿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军事行动和政府征用;二、不具备适航条件三、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四、超载、浪损、座浅引起的事故损失;五、船体的机件的正常维修,油漆费用和自然磨损、朽蚀,机器本身发生的故障六、因保险事故导致停航、停业的损失以及因海事造成第三者的一切间接损失;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远洋船舶保险条款除外责任本保险不负责下列原因所致的损失、责任或费用:(一)不适航,包括人员配备不当、装备或装载不妥,但以被保险人在船舶开航时,知道或应该知道此种不适航为限;(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疏忽或故意行为;(三)被保险人克尽职则应予发现的正常磨损、锈蚀、腐烂保养不周,或材料缺陷包括不良状态部件的更换或修理。船舶检验的法律关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远洋船舶保险条款保险合同的解除 当船舶的船级社变更、或船舶等级变动、注销或撤回、或船舶所有权或船期改变、或转让给新的管理部门、或光船出租或被征购或被征用,除非事先书面征得保险人的同意,本保险自动解除。但船舶有货载或正在海上时,经要求,可延迟到船舶抵达下一个港口或最后卸货港或目的港。三、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违约责任1、对合同的认识合同相对性合同形式的误解格式合同关注入级规范总则的内容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素违约行为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侵权责任1、对无合同关系的第三方的责任2、可能的第三方(信赖船级证书的人)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4、侵权责任法关于职务侵权的规定船级社不是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船级社不是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 1957年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EU2001105法令对RO责任的规定当船级社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时,其责任没有限额;过失造成人身伤亡,责任限额至少为4000000欧元,过失造成财产损失,责任限额至少为2000000欧元。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案例:1、Speeder(2004)2、Erika(1999)3、Prestige(2002)4、AlSalamBoccaccio98(2006)5、DeepwaterHorizon(2010)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ErikaPrestigeAlSalamBoccaccio98DeepwaterHorizon事故时间1999年12月8日2002年11月19日2006年2月2日2010年4月20日事故地点法国brittany西班牙Galicia红海美国墨西哥湾船龄25年26年35年9年注册地马耳他巴哈马巴拿马马绍尔船级社RINAABSRINAABS沉没地点离岸35海里离岸130海里离岸62海里离岸44海里损失溢油3.1万吨溢油7.7万吨1031人遇难11人遇难,溢油45万判决结果判决承租人Total和Rina分别支付37.5万欧元罚金,同时船公司代表、船舶管理公司代表和RINA对外承担连 带 赔 偿 责 任3250万欧元。西班牙政府要求ABS对事故负责,并赔偿10亿美元。2012年8月30日,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驳回了西班牙政府的上诉。2010年2月法国政府还在法国法院起诉ABS,称该轮由于缺陷导致油污,导致该国政府6750万欧元对外赔偿的损失。2014年3月,法国法院以管辖权豁免为由撤销了法国政府对ABS的诉讼。该案目前在上诉阶段。意大利法院判决由于RINA代表巴拿马政府签发证书,因此认为对该案无管辖权。2014年9月,油田服务企业哈里伯顿公司同意支付11亿美元和解2010年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爆炸事故相关的大部分索赔请求。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船检条例的相关规定;3、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4、船检机构和验船人员过错追究办法(2008)5、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6、欧盟788/2014法规对RO的罚则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第十一条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下同)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取得批准的,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除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行贿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予以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与当事人勾结串通的,应当开除公职;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2、船检条例的相关规定第六章罚则第二十六条涂改检验证书、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或者以欺骗行为获取检验证书的,船检局或者其委托的检验机构有权撤销已签发的相应证书,并可以责令改正或者补办有关手续。第二十七条伪造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的,由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以相当于相应的检验费一倍至五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3、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第十四条一次死亡和失踪10人及以上的内河交通事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其他内河交通事故的调查权限由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或者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确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备案。第三十五条对内河交通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涉及外国籍船员的,应当将其违法行为通报外国有关主管机关。第三十六条根据内河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海事管理机构可责令有关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所属船舶、浮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有关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对拒不加强管理或者在期限内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海事管理机构有权采取责令其停航、停止作业等强制措施。第三十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4、船检机构和验船人员过错追究办法(2008)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一般工作过错:在检验中,未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出现漏审、漏检,错审错检等问题;未按规定的检验程序和项目进行检验;所检验发证的船舶档案中必要的技术资料不全;未严格执行检验发证复审制度;因为检验原因导致证书与实船不符或证书上出现原则错误;执行船舶建造检验时,对船用产品持证情况检查不严格;未严格按规定履行规范免除手续;对所检验船舶的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的证书有效性进行核查不严格;未严格执行收费规定,改变收费标准。4、船检机构和验船人员过错追究办法(2008)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严重工作过错:因存在第六条所列行为而导致船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经检验登记部门委托进行检验或被委托单位,检验后未按规定向委托方转交船检技术资料;因检验方面的问题导致船舶发生一般事故;超越所持证书范围开展检验业务;使用无证人员或持证过期人员从事船检业务;其他由主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严重工作错误。4、船检机构和验船人员过错追究办法(2008)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重大工作过错:因存在第七条所列行为而导致船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未经检验即发证;船舶的总吨位、净吨位、乘客定额、主机总功率、干舷或船龄与船舶的实际状况严重不符;未经必要的检验改变船舶种类或航区;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行为是因故意或弄虚作假行为造成的;因检验方面的问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由主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重大工作过错。对船舶检验机构工作过错的追究方式: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对验船师工作过错的追究方式:在一自然年内,当验船人员的累计积分满10分,通报批评;满15分,暂停其13个月检验资格;满20分,吊销其适任证书。对验船师工作过错的追究方法:对工作过错的追究,不替代上级行政机关对责任船舶检验机构或验船人员的其他行政处分。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对船舶检验机构工作过错追究方式:在一自然年内,当船舶验船机构的累计积分满30,通报批评;满60分,暂停其检验发证资格,进行整顿;经整顿没有达到主管机关要求的,注销其资质认可证书。5、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取得资质认可证书的船舶检验机构应接受中国海事局的不定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国海事局可视情节提出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或取消对该机构的法定检验授权:(一)未按规定的程序和项目执行审图和现场检验,错检、漏检情节严重的;(二)所签发的证书及检验报告、记录与实船不符的;(三)未经请示批准,擅自降低规范要求或改变收费标准的;(四)在检验发证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五)由于人员、设备、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不能保证检验质量的;(六)显失独立、公正或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规定的。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6、欧盟788/2014法规对RO的罚则391/2009法规第6条-处以罚款的条件:1、严重或一再不满足附则I制定的最低标准或其根据第8(4)、9、10和11条应履行的义务,或者,其不断恶化的表现反映出其在组织、体系、程序或内部监控上存在的严重缺陷;2、EUROs在委员会评估的过程中,故意向委员会提供了不正确、不完整或误导性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阻挠评估;处以定期罚款(PPP)的条件:如果EURO没有执行委员会要求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或造成无理拖延,委员会可以对该EURO实施定期罚款,直到其充分执行了所要求的措施。391/2009法规第7条-取消认可资格的条件:1、一再和严重不满足附则I制定的最低标准或该法规的义务,对安全或环境构成了不可接受的威胁;2、在安全和防污染表现上一再和严重的失误,对安全和环境构成了不可接受的威胁;3、阻碍或一再阻碍委员会的评估;4、没有交付罚款和阶段性罚款;5、对罚款寻求金融资助或偿还。(如通过购买保险)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案例案情介绍: 2004年7月26日,“赤壁3”轮严重超载,在芦潮港码头顶靠待卸时受风浪影响,货物移动,导致船舶翻沉。船上9名船员中4人死亡,5人获救。事后调查中,发现该轮检验存在以下问题:一、负责咸宁市船检所工作的领导违规决定进行异地检验“赤壁3”于2003年11月1日在浙江省温岭市横河船舶修造厂安放龙骨,2004年4月21日建造完工。赤壁市恒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3月4日向湖北咸宁市船检所提出检验申请,检验类型属新船建造检验。根据关于加强建造船舶检验和管理的通知(交海发200219号)第三条“建造检验一律按交通部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当地船检部门负责实施,严禁异地检验”的规定,应由当地船舶检验部门负责实施,湖北咸宁市船检所不应受理,然而该所请示咸宁市地方海事局负责全面工作的局长章福明及班子成员高淑萍时,决定检验,公然违反规定。二、湖北咸宁市船检所高级验船师庞明实施异地检验,并掩盖异地检验的事实真相该船在浙江省温岭市横河船舶修造厂建造,经查,庞明签发的该船船舶检验证书中填写的船舶建造厂为湖北省宜昌市黄柏河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掩盖异地检验的真相。这种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滥用职权,严重失职。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三、湖北咸宁市船检所验船师违规检验发证 从检验档案中未发现湖北咸宁市船检所对图纸的审查、签字,违反船舶与海上设施检验规则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第一篇第二章2.1条第一款的规定。经事后调查计算该轮总吨位应为549,而该船证书填写吨位为486,造成船员配置等级降低。同时存在设计与建造中的稳性计算、干舷计算、总布置、结构、设备、无线电配置等不满足法规和规范相关要求的问题。 另验船师在对该船进行检验过程中,检验不到位,仅对船舶设备的安装情况、主尺度及构件尺寸等8项进行了核对、抽查、检查和审核,而没有按照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的有关要求实施全面的检验。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处理结果:一、取消湖北省检验处咸宁市船检所开展海船检验业务资格,同时暂停内河船舶检验业务3个月,进行内部整顿。在暂停业务期间,湖北省船检处要统筹安排好该所辖区的船舶检验业务工作。整改合格后,另行申请开展内河船舶检验业务。二、撤销责任验船师庞明船检资格证书。责令长江海事局武汉船检管理处收回该验船人员适任证书。三、建议湖北省交通厅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将处理结果报交通部。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受贿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玩忽职守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见下页)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注意:1、数额标准;2、索贿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条件。以实施了索要行为作为受贿既遂标准。而收受贿赂,承诺为他人谋福利为既遂。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相关立法、司法解释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罪均属于渎职罪。1、犯罪主体的认定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立法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进一步的扩大解释: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2、定罪标准2013年1月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发布,首次明确了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即对刑法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一结果要件的认定作出了规定:(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同时,明确了“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其中,特别规定“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加重处罚。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案例1: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检察院对玩忽职守造成2死3失踪伤亡事故的浙江省船舶检验局舟山船检处验船师陈某某依法提起公诉。2005年11月至12月期间,“恒达128”轮船船东为了将该船舱容变大以增加货物装载能力,对该船进行了私自改装,将舱口围板加高了约50厘米,将货舱后舱壁推倒,使生活区与货舱之间约110厘米的通道改为货舱,并将主甲板抬高了约80厘米,之后即将该船交付年检。同年12月13日,浙江省船舶检验局舟山检验处组织验船师对该船进行船舶检验。负责船体检验的验船师陈某某在检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对该船的三处私自改装仅发现了“主甲板抬高了约80厘米”一处,且未严格按照法规要求责令拆除改装部位,而仅是建议作割孔处理。同月20日,陈某某在对该船进行试航检验时,未经认真核实,便将未作割孔处理的船体通过了船检,随后又于2006年1月5日签发了检验报告,造成2人死亡3人失踪的重大事故。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经典案例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案例2: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案例3:1994年英国Ramsgate港口从岸上通往船上的一段通道突然坍塌,致使正在登船的旅客6人死亡、7人重伤。据调查,劳氏船级社在此段通道的检验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劳氏船级社承认自己对此次事故负有刑事责任。这是该船级社在其二百多年历史上第一次承担刑事责任。1997年法庭判决劳氏船级社刑事罚款50万英镑。案例4:IronAntonis轮1994年在巴西前往中国的航程中,在南大西洋海沉没,24名船员全部遇难。希腊船级社被指控对轮很差的船况付有重大过失。该船级社的总技术顾问被判5年徒刑。船舶检验的法律责任四、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防范一、系统的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查法律意见的提供法律培训法律审核法律风险梳理验船师职业责任险法律风险防范1、端正态度,尽到公正客观的义务未经检验就发证的行为;弄虚作假的行为;船舶的总吨位、净吨位、乘客定额、主机总功率、干舷或船龄与船舶的实际状况严重不符;未经必要的检验改变船舶种类或航区;二、员工个人的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防范2、培养职业素养,尽到谨慎工作之义务。举例(来源于法律风险梳理各单位上报的部分风险点):营运船舶进口勘验中,验船师编写勘验报告时,船东名称和管理公司填写出现错误;申请书存在内容不完整或未盖章(签署)的现象;检验评审与完成项目不一致;中间检验,漏发PM/IS报告;存档资料试验报告内容与签发的检验报告不一致;TOC检验,对船旗国未授权的文件进行了批准;对验船师在焊工资格考试中未仔细核实考试人员身份及对考试试样未予以妥善标记和跟踪、保管导致错误发证;指派的验船师可能没有适当的资质,或资质未保持已过期;法律风险防范3、培养法律素养,加强风险防范的意识举例: 船厂、船东存在纠纷时;船东船厂出现破产重组时;保密意识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等要意识到今天所做的一切有可能会变成呈堂证供。法律风险防范4、注意证据的保留和收集证据的三性证据种类(电子数据)文书报告的编写加强严谨性检验依据(法律、船东要求);检验条件(检验环境、装载条件、用时)检验方法(抽测、目视)检验结论(通过检验验证船舶对标准的符合性)档案的管理主要涉及:归档的要求不明;归档的时间设置偏短;归档文件的缺失;验船师日志填写内容不尽统一;存档资料试验报告内容与签发的检验报告不一致。法律风险防范三、对分社的法律风险防范一些新业务/非常规业务的风险防范1)该类业务的开展是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实施,在业务实施之前并未经过合理的业务流程设计以及全面的法律风险分析与审核。2)对于目前开展的该类业务,缺少统一的技术指导,对外出具的技术文件资料缺少标准的规定。3)对于非常规业务所产生的检验文件、技术资料等档案的保管缺少统一明确的规定。4)存在不同单位开展类似业务但做法存在差异现象。对于部分对外收费的服务,各单位缺少规范统一的合同文本(包括申请与委托等)。建立事故预警和诉讼应对机制。建立保密机制。加强员工培训。处理好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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