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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概述第一节风险与保险概述第二节保险合同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概述述一、风险一、风险. 风险的含义风险的含义()风险是肯定能发生的客观存在。()风险必然会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害,包括财产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和额外损失。 ( )风险是一种随机现象,其发生的时间、伤害与损失的大小具有不确定性。. 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风险损失的外在的和直接的原因,损失都是由风险事故造成的。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概述述 )风险损失 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这一定义是狭义损失的定义。广义的损失既包括精神上的耗损,又包括物质上的损失。 在保险实务中,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前者是直接的、实质的损失;后者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三者之间的关系 风险因素是发生事故的隐患,它在一定的内外部条件下转变为现实结果;风险事故是从风险因素到风险损失的一个中间环节,是导致风险损失的直接因素;风险损失则是风险事故的直接结果。 . 风险的分类风险的分类)按风险的性质分类: 纯粹风险; 投机风险。)按风险对象分类: 财产风险; 人身风险; 责任风险; 信用风险. 风险管理的定义风险管理的定义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概述述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概述述. 风险管理基本程序风险管理基本程序)风险识别 )风险估测 )风险管理法)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二、风险管理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三、保险三、保险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概述述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概述述. 保险的含义保险的含义 保险定义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指商业保险行为;二是合同行为;三是权利义务行为;四是经济补偿或保险金给付以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为条件。. 可保风险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是指可以被保险公司所接受承保的风险。 一般来讲,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包括:()风险应当是纯粹风险。()风险应当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当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风险不能使大多数的保险标的同时遭受损失。()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保险的要素保险的要素 )必须存在可保风险 )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风险的大量性。()风险的同质性。)保险费率的厘定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概述述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概述述)保险准备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是体现保险关系存在的形式。()保险合同是保险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与汽车保险相关的基本术语与汽车保险相关的基本术语)保险标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保险费)保险金额)责任保险)保险中介人 第一节第二节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该协议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订立的,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即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一种经济行为。二、保险合同的特征二、保险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 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三、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三、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第一节第二节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且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人。()受益人一般属于人身保险范畴的特定关系人,即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当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实现时有权领取保险金的人。 未确定受益人有两种情况:一是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未指定受益人;二是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受益人放弃受益权,而且没有其他受益人。. 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四、保险合同的形式四、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投保单. 保险单保险单. 保险凭证保险凭证. 批单批单 第二节保险合同五、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五、保险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保险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合同的成立即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 保险同合的生效保险同合的生效 保险合同的生效即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条款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约束力。. 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与无效)保险合同的有效 按照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保险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合同主体必须具有保险合同的主体资格。()主体合意。()客体合法。()合同内容合法。)保险合同的无效 导致保险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有:()保险合同主体资格不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合同的内容不合法。()保险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即保险合同不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志。()保险合同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险合同无效可分为:全部无效、部分无效。 第二节保险合同六、保险合同的履行六、保险合同的履行. 投保人义务的履行投保人义务的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交纳保险费义务)防灾防损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义务)损失施救义务)提供单证义务)协助追偿义务. 保险人义务的履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说明合同内容)及时签单义务)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义务 第二节保险合同七、保险合同的变更七、保险合同的变更. 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标的的数量、价值增减而引起的保险金额的增减。()保险标的的种类、存放地点、占用性质、航程和航期等的变更引起风险程度的变化,从而导致保险费率的调整。()保险期限的变更。()人寿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职业、居住地点的变化等。. 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与形式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与形式()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以完成。()保险合同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八、保险合同的中止与终止八、保险合同的中止与终止. 保险合同的中止保险合同的中止 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 第二节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的终止 保险合同的终止: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的事实。()自然终止: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因解除而终止。九、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九、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处理.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即按照保险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解释的原则。()意图解释原则,即必须尊重双方当事人在订约时的真实意图进行解释的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批注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补充解释原则。 第二节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效力)有权解释()立法解释: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解释。()司法解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对于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 )行政解释。()仲裁解释:保险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把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仲裁机构对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无权解释 无权解释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协商、仲裁、诉讼。 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原因最大诚信原则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原因 诚信是指诚实可靠、坚守信誉,这是制定各种合同的基础。 最大诚信原则就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承诺和义务,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告知 告知分为狭义的告知和广义的告知。 告知的形式有询问告知和无限告知,我国采取询问告知的形式。 告知的内容包括:()保险合同订立时,根据保险人的询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已知的与保险标的及其 危险有关的重要事实作如实回答。()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应当主动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内容,以及费率和其他可能会影响投保人做出投保决定的事实。()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保险人要将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标的转移或与保险合同有关的事项变动等情况告知保险人。()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后或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如实履行给付或赔偿义务。()被保险人索赔时要将保险标的的受损情况、重复保险情况等告知保险人。 )保证 保证分为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弃权与禁止反言 二、保险利益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保险利益及其确立条件)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的确立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保险利益原则存在的意义()防止道德风险;()使危险因素相对稳定;()限制赔偿程度;()消除赌博的可能性。. 保险利益的转移与消灭保险利益的转移与消灭)保险利益的转移 保险利益的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受让人,而保险合同依然有效。)保险利益的消失 保险利益的消失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的时效保险利益的时效 在财产保险中,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合同终止,始终都存在保险利益,如果投保时具有保险利益,发生损失时已丧失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无效,被保险人无权获得赔偿。 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三、近因原则三、近因原则. 近因原则的含义近因原则的含义 保险关系上的近因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或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保险事故中近因的判定保险事故中近因的判定)单一原因致损近因的判定)多种原因同时致损近因的判定)多种原因连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多种原因间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四、损失补偿原则四、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第一,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后,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才能得到赔偿;第二,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只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保险标的发生损失以前的状态,保险赔偿不能高于实际损失。 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 损失补偿的范围损失补偿的范围)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施救费用)其他费用. 赔偿的责任限额赔偿的责任限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五、代位原则五、代位原则. 代位原则的含义代位原则的含义 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依法取得向对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取得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 代位原则的类型代位原则的类型)权利代位 ()权利代位概念 权利代位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险金后,有权将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保险标的的损失必须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标的的损失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代位追偿权的产生必须在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之后,保险人才能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与第三者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代位追偿权的行使 行使代位追偿权时要注意以下事项:赔偿时,被保险人有两种选择,或者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请求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追偿权,除非是这些成员故意造成的。保险人对第三者行使代位求偿权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的赔偿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代位追偿的权限仅限制在其赔偿的金额内。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赔偿请求权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物上代位 物上代位是指所有权的代位。 第三节保险基本原则六、分摊原则六、分摊原则.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 分摊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指在重复保险存在的情况下,各保险人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比例责任制)限额责任制)顺序责任制2024/7/27复习思考题一、名词解释一、名词解释风险;纯粹风险;风险管理;保险;保险标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中介人。二、思考题二、思考题. 简述风险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并分析这种关系为我们进行风险管理提供什么帮助。. 如何理解保险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 有人认为“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企业,所以是有险必保”,对此你有何看法。. 可保风险的条件有哪些?. 保险的要素有哪些?. 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分别是指什么?. 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包括哪些?. 何谓最大诚信原则? 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何谓保险利益? 成为可保利益的条件是什么?. 何谓损害补偿原则? 损害补偿的具体方法是什么?2024/7/27复习思考题. 举例说明什么是物上代位,什么是权利代位?. 何谓近因原则? 如何进行损失近因的判定?. 计算题:若某一工厂分别向甲、乙、丙三家公司投保火险,保险金额分别为 万元、 万元、 万元,财产实际价值为 万元。 火灾发生后残值为 万元,问在下列情况下甲、乙、丙各自的赔偿额。. 按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按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按顺序责任分摊方式。第二章 汽车保险产品与费率第一节汽车保险概述第二节汽车保险产品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2024/7/272024/7/27 第一节第一节 汽车保险概述 一、汽车保险的定义一、汽车保险的定义 汽车保险是指对汽车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二、汽车保险的特征二、汽车保险的特征. 广泛性广泛性. 差异性差异性. 出险频率高出险频率高三、汽车保险的功能三、汽车保险的功能. 汽车保险的保障功能汽车保险的保障功能. 汽车保险的金融融资功能汽车保险的金融融资功能. 汽车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汽车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四、汽车保险的作用四、汽车保险的作用. 扩大了消费者购买汽车的需求扩大了消费者购买汽车的需求. 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 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 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一节第二节汽车保险产品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强制性保险只承保机动车上的人员、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人所遭受的损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涉及全国 亿多辆机动车,保障全国十几亿道路和非道路通行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的对象是被保险机动车致害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第三人所遭受的损害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害。()该强制性保险有一定的责任限额,保险人只在该限额内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二、商业汽车保险二、商业汽车保险 商业汽车保险,见表-。 第一节第二节汽车保险产品. 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 全车盗抢险全车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 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车上货物掉落责任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身划痕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 可选免赔额特约险可选免赔额特约险. 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辆停驶损失险. 自燃损失险自燃损失险. 新增加设备险新增加设备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不计免赔特约险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一、汽车保险产品的理论价格一、汽车保险产品的理论价格 保险商品的理论价格是指以保险商品价格的内在因素为基础而形成的价格,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构成。二、确定汽车保险产品理论价格的方法二、确定汽车保险产品理论价格的方法 在现代保险企业中,保险精算成为保险业的核心技术。三、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原则三、汽车保险费率的确定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公平合理原则. 保证偿付原则保证偿付原则. 相对稳定原则相对稳定原则. 促进防灾、防损原则促进防灾、防损原则四、汽车保险费率确定模式四、汽车保险费率确定模式. 从车费率模式从车费率模式)从车费率模式及其费率影响因素 从车费率模式是指在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中主要以被保险车辆的风险因子作为影响费率定因素的模式。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的种类()车龄或车辆的实际价格()家庭或车主拥有的车辆()车辆的行驶区域()车辆的安全装备)从车费率模式缺点()无法限制安全性能差的车辆使用()保险费用的负担不合理,无法调动驾车人的积极性()车辆的生产地. 从人费率模式从人费率模式)从人费率模式及其影响因素 从人费率模式是指在确定保险费率的过程中主要以被保险车辆驾驶人的风险因子作为影响费率确定因素的模式。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驾驶人的年龄()驾驶人的性别()驾驶人的驾龄()驾驶人安全记录()附加驾驶人数量)从人费率模式的优点()充分考虑了人的因素,易于调动驾驶人积极性,具有奖优罚劣的功能。()保险费的负担较为合理。()可以限制安全性能差的车辆泛滥。五、汽车保险费率五、汽车保险费率. 费率表使用费率表使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如表- 所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分为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和挂车 种类型。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商业汽车保险费率表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第三者责任险费率表和汽车损失险费率表分别如表- 和表- 所示。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 保险费计算保险费计算)交强险保费()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上一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两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上三个或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上一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上一年度发生两次及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上一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上一保险年度,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辆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 );上一保险年度,每发生一次醉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被驾驶机动车辆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 );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 交强险基础保费 (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 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比率 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 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注: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车辆损失险保费计算()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 吨位数/ 排量/ 功率、车辆使用年限所属档次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保费 基础保费 保险金额 费率()如果投保人选择不足额投保,即保额小于新车购置价,保险费应作相应的调整,公式为:保险费 (0.05+0.95 保额/ 新车购置价) 足额投保时的标准保险费。()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计算。()联合收割机保险费按兼用型拖拉机14.7 以上计收。)第三者责任险保费()按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 吨位数排量/ 功率、责任限额直接查找保险费。 第三者责任险保费 固定档次赔偿限额对应的固定保险费。()挂车保险费按同吨位货车对应档次保险费的计收。()联合收割机保险费按农用14.7 以上拖拉机计收。)车上人员责任险 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查找费率。 驾驶人保费 每次事故责任限额 费率 乘客保费 每次事故每人责任限额 费率 投保乘客座位数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全车盗抢险 按照被保险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查找基础保费和费率。 保费 基础保费 保险金额 费率 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计算。)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按照适用的险种查找费率。 保费 适用本条款的险种标准保费 费率)玻璃单独破碎险 按投保人类别、车辆用途、座位数、投保国产/ 进口玻璃查找费率。 保险费 新车购置价 费率 注:对于特种车,防弹玻璃等特殊材质玻璃标准保险费上浮。)玻璃单独破碎险 按照被保险人类别、座位数、投保国产/ 进口玻璃查找费率。 保费 新车购置价 费率 注:对于特种车,防弹玻璃等特殊材质玻璃标准保费上浮。)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 按照选择的免赔额、新车购置价查找费率折扣系数。 约定免赔额之后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 机动车损失保险保费 费率折扣系数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车身划痕损失险 按车龄、新车购置价、保额所属档次直接查找保费。. 费率调整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费率调整系数如表- 所示。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第一节第三节汽车保险费率 )车型系数 )无赔款优待及上一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 )约定行驶区域系数)承保数量系数)指定驾驶人、性别、驾龄、年龄系数)经验及预期赔付率系数、管理水平系数)使用规则()费率调整系数采用系数连乘的方式: 费率调整系数 系数 系数 系数 ()使用费率调整系数后,各险别的费率优惠幅度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最大优惠幅度执行。()费率调整系数表不适用于摩托车和拖拉机。2024/7/27复习思考题. 机动车辆保险的概念及基本特征。. 以 版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 款为例分析目前我国汽车保险主要产品。. 解释:汽车保险产品的理论价格,纯费率。. 确定汽车保险费率的原则有哪些?. 汽车保险有哪些风险因素?. 从车费率模式和从人费率模式的定义、影响因素及其各自的优缺点是什么?. 王某为其新车丰田凯美瑞轿车办理“人保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新车购置价 万元,足额投保,保险期限为 年,试计算应缴纳保费多少元?第三章汽车保险条款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2024/7/272024/7/27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概述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概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产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产生 美国:1927年,美国马萨诸塞州首先采用汽车责任强制保险。 中国:2006年7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实施。 2008年2月,实施新的费率和保险条款。.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发展历程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发展历程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了修改。增加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定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定义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强制性)不可选择性)以第三方利益具有基本保障性)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公益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区别如表- 所示。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二、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条款解析条款解析. 总则总则)交强险条款制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交强险合同的组成包括交强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等。)交强险费率按照中国保监会批准的费率执行,同时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定义定义)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的成立应满足的条件:一是被保险机动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二是发生交通事故;三是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四是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限额 赔偿限额具体数额规定如表- 所示。 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项目(表-). 垫付与追偿垫付与追偿)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的四种情形()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抢救费用垫付条件()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垫付追偿情形。()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第二者财产)。()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一般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以下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投保人义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 赔偿处理赔偿处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交强险的保险单。()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核定人身伤亡赔偿金额的标准()有关法律法规,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赔偿注意事项()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合同变更与终止合同变更与终止 在下列三种情况下,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附则附则交强险合同争议解决有三种方式: ()因履行交强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一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三、交强险互碰自赔三、交强险互碰自赔. 交强险互碰自赔的含义交强险互碰自赔的含义 所谓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伤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 交强险互碰自赔的条件交强险互碰自赔的条件()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不超2000元: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一、机动车商业保险发展历程一、机动车商业保险发展历程 2000年,保监会颁布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各保险公司统一实行该条款和刚性费率。 2007年3月,保监会统一了车险中的主险部分,即车损险和三者险的条款,而对于附加车险,仍允许保险公司进行差异化经营。二、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解析二、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解析.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 该条款保险标的涵盖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具有其核发的有效行驶证和号牌的机动车辆,包括汽车、电动车、蓄电池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和特种车,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责任及相关解释保险责任及相关解释 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责任,指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责任。而且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解析:()所谓“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规定为: 驾驶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允许,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是指被保险人本人以及经被保险人委派、雇用或认可的驾驶保险车辆的人员;二是合格,指上述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并且所驾车辆与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型相符;驾驶出租汽车或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还必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其他必备证书,否则仍认定为不合格。()所谓“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规定为:保险车辆作为一种工具被运用的整个过程,包括行驶和停放。()一般机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采用列明的方式,为列明的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对保险责任列明的危险可分为两类: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施救费用是指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为减少和避免保险车辆的损失所实施的抢救行为而产生的费用。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保险人一般对车辆遭受的以下危险和损失不予负责:)不保危险()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竞赛、测试()在营业性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保险车辆肇事逃逸()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不保的损失()自然磨损、锈蚀()故障()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因污染(含放射形污染)造成的损失()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应有交强险赔付的损失与费用()根据条款规定,保险人不负责免赔部分的费用()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免赔率免赔率()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15。()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30。()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免赔率为20。()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除了另有约定外,一般为一年,收割机保险期限为一个月,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 保险人义务保险人义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做出核定。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或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本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 内通知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必须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 赔偿处理赔偿处理)车损险的赔偿计算()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发生部分损失时,按核定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赔款 (实际修复费用残值) 事故责任比例 (免赔率)()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赔款 (修理费用残值) 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金额/ 新车购置价) ( 免赔率) 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施救费用的赔偿计算 计算方法同车损险的赔偿计算。但须注意以下事项:()施救费用在保险车辆损失赔偿金额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残值处理 保险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偿中扣除。)事故责任比例确定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修复方式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经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保险车辆的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可自行选择修理厂,也可选择保险人推荐的修理厂。)代为追偿 因第三方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重复保险的赔偿 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合同保险金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终止的条件()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低于投保车辆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其他其他)保险费调整 保险费调整的比例和方式以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的规定为准。 )合同变更和终止()合同变更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卖、转让、赠予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合同解除 一般投保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保险人不能解除合同。 短期月费率表如表- 所示。()合同争议处理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概述第三者责任险概述 第三者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为第一者,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为第二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为第三者。.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的含义与车损险条款相同。()意外事故是指不是行为人出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的以及不可抗拒的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人身伤亡是指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财产直接损毁是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不属于第三者范围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保危险()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不保的损失()间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根据条款规定,保险人不负责免赔部分的费用。()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免赔率免赔率()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第二节机动车商业保险产品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责任限额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 赔偿处理赔偿处理)赔偿金额计算 当被保险人应付的赔偿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赔款 责任限额 (免赔率) 当被保险人应付的赔偿金额低于责任限额时:赔款 应负赔偿金额 (免赔率)合同终止的条件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保险人赔偿后,每次事故无论赔款是否达到责任限额,在保险期内,第三者责任的保险责任都仍然有效,直至保险期满。)其他 三者责任险中免赔率规定、残值的处理、责任比例确定、修复方式、代为追偿、重复保险的赔偿等内容基本同于车损险部分的规定。. 其他其他 关于三者险的保险期限、合同双方的义务、保险费调整、合同变更、解除、争议处理等内容同于车损险的规定。2024/7/27复习思考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担哪些保险责任?. 机动车损失保险承担哪些保险责任(以 款为例)? 责任免除是什么?. 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如何确定?.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是什么?. 买了自燃险,车辆着火了,就一定能得到赔偿吗? 分析说明。 第四章汽车保险承保第一节汽车保险的展业第二节汽车保险的投保第三节汽车保险的核保第四节缮制与签发单证第五节续保与批改2024/7/272024/7/27 第一节汽车保险的展业一、汽车保险承保流程一、汽车保险承保流程()保险人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业务。()协助投保人计算保险费、制订保险方案。()提醒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业务。()投保人填写投保单。()业务人员验车、验证,确保保险标的真实性。()将投保信息录入业务系统(系统产生投保单号),复核后利用网络提交核保人员核保。()核保人员根据公司核保规定,并通过网络将核保意见反馈给承包公司,核保通过时,业务人员收取保费、出具保险单,需要送单的由送单人员递送保险单及相关单证。()承保完成后,进行数据处理和客服人员进行客户回访。 整个流程图如图- 所示。 第一节汽车保险的展业 第一节汽车保险的展业二、汽车保险展业. 保险展业准备)理论知识()了解保险法合同法等与汽车保险、交通事故处理、汽车管理等方面相关的知识,为开展汽车保险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本公司对车辆保险经营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掌握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相关知识及实务操作规程等业务知识。()掌握汽车产品和市场营销知识。()熟悉保险公司和本公司的保险产品。)市场情况()熟悉保险市场经营的宏观环境和本公司的经营状况。()了解汽车市场动态,熟悉本地区汽车保有量,新增汽车数量、类型、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率、规律及赔付情况等。()掌握本地区企业车辆数量、车型和用途、车辆状况、驾驶人员素质、运输对象(货物/ 人员)、车辆管理部门以及这些车辆的承保公司、投保险种、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评赔付率等。()了解同行业的保险市场的经营情况。 第一节汽车保险的展业)制定展业计划和目标()制定月、季、年度展业计划,确定展业目标、展业重点、定期分析展业情况,合理安排展业时间, 展业计划应符合实际,目标要明确。()做好续保工作。. 开展保险宣传开展保险宣传 保险宣传对于保险业务的顺利展开和增强国民的保险意识具有重要的作用。. 提升展业绩效提升展业绩效()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广设代理机构,建立广阔的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经纪人作用,积极开展大型客户业务、跨地区业务;()制定保险方案;()开展保险宣传。. 制订保险方案制订保险方案)保险方案制订原则()充分保障原则指保险方案的制订应建立在对投保人的风险进行充分和专业评估的基础上,制订相应的保险保障方案,目的是通过保险的途径最大限度地分散投保人的风险。()公平合理原则指保险人或代理人在制订保险方案的过程中应贯彻公平合理的精神。()充分披露原则指保险人在制订保险方案的过程中应根据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特别是可能产生对投保人不利的规定要详细告知。第一节汽车保险的展业 )保险方案制订的主要内容()保险人情况介绍;()投保标的风险评估;()保险方案的总体建议;()保险条款以及解释;()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的确定;()免赔额以及适用情况;()赔偿处理的程序以及要求;()服务体系以及承诺;()相关附件。第二节汽车保险的投保一、投保单一、投保单 投保时,保险人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其告知内容主要包括:()依据保险法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以及保监会的有关要求,向投保人告知保险险种的保障范围,特别要明示责任免除及被保险人义务等条款内容。()对车辆基本险和附加险条款解释产生异议时,特别是对保险责任免除部分的异议,应通过书面或其他方式给予明确说明,当保险条款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地明确说明。()应主动提醒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尤其是对涉及保险人是否同意承保,承保时的特别约定,可能的费率变化等情况要如实告知,不能为了争取保险业务故意误导投保人。二、车辆检验二、车辆检验)车辆行驶证检验 投保时应检验车辆行驶证或临时牌照是否与投保标的相符,车辆是否为已经办理有效年检的车辆,核实投保车辆的使用性质和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等。)车辆检验()首次投保的车辆。()未按期投保标的的车辆。()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又申请加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第二节汽车保险的投保 ()申请增加投保附加险,如盗抢险、自燃损失险及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车辆。()使用年限较长且接近报废年限的车辆。()特种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修复的车辆。三、投保单的填写三、投保单的填写 汽车保险投保单如表- 所示。 第二节汽车保险的投保 第二节汽车保险的投保第二节汽车保险的投保. 投保人的基本情况投保人的基本情况 投保人除了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还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因此投保人应在投保单上填写自己的姓名,以便保险人核实其资格,避免出现保险纠纷。. 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被保险人的基本情况 被保险人是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因此投保单上必须注明被保险人的姓名。. 保险车辆的基本情况保险车辆的基本情况)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发动机号及车架号)车辆种类)座位/ 吨位)初次登记年月)使用性质)所属性质)车辆颜色)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第二节汽车保险的投保)车辆总数 )保险期限)特别约定)投保人签章第三节汽车保险的核保 一、审核投保单与查验车辆一、审核投保单与查验车辆. 审查投保单审查投保单 首先审核投保单所填写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清楚、准确。. 验证验证 结合投保车辆的有关证明,如车辆行驶证、介绍信等,进行详细审核。. 查验车辆查验车辆)重点车辆 首次投保的车辆;未按期续保的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后,又加保车损险的车辆;申请增加附加险的车辆;接近报废的车辆;特种车辆;重大事故后修复的车辆。)重点检查()车辆牌照、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颜色是否与车辆行驶证一致,避免拼装车;()车辆是否有效年检,避免报废车或不合格车;()车辆的设备齐全性(消防配备、防盗装置等), 控制风险;()车辆技术状况,确定车辆的新旧程度;()车辆有无受损,确定车辆的新旧程度;()车辆操纵安全性:转向制动灯光喇叭刮水器等,确定车辆的新旧程度。第三节汽车保险的核保 二、核定保险费率二、核定保险费率. 车辆的使用性质车辆的使用性质 车辆按使用性质分为家庭自用车、非营业车辆与营业车辆,对于兼有两类使用性质的车辆,按高档费率计费。. 车辆种类车辆种类 车辆种类分为客车、货车、挂车、专用车辆、摩托车、拖拉机等。. 年费率、月费率与日费率使用标准年费率、月费率与日费率使用标准()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费率表和机动车辆保险附加险费率表适用于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费率计算。()投保时,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月费率计收保险费,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算。短期月费率如表-。 第三节汽车保险的核保. 计算保费计算保费)一年期保险费计算 一年期保险费按费率表查定的费率及相应的固定保费计。)短期保险费计算()按日计算保费: 短期保险费 年保费 保险天数/365()按月计算保费: 短期保险费 年保费 短期费率. 核保核保)本级核保()审核保险单是否按照规定内容与要求填写,有无错漏,审核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是否合理。 对不符合要求的,推给业务人员指导投保人进行相应的更正。()审核业务人员或代理人是否验证和查验车辆,是否按照要求向投保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对特别约定的事项是否在特约栏内注明。()审核费率标准和计收保险费是否正确。()对于高保额和投保盗抢险的车辆,审核有关证件、实际情况是否与投保单填写一致,是否按照规定拓印牌照存档。()对高发事故和风险集中的投保单位提出限制性承保条件。()对费率表中没有列明的车辆,包括高档车辆和其他专用车辆,视风险情况提出厘定费率的意见。()审核其他相关情况。 核保完毕后,核保人应在投保单上签署意见。对超出本级核保权限的,应上报上级公司核保。第三节汽车保险的核保 )上级核保()根据掌握的情况考虑可否接受投保人投保。()接受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赔偿限额是否需要限制与调整。()是否需要增加特别的约定。()协议投保的内容是否准确、完善,是否符合保险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第四节缮制与签发单证一、缮制保险单一、缮制保险单 保险单原则上应由计算机出具,暂无计算机设备而只能由手工出具的营业单位,必须得到上级公司的书面同意。二、复核保险单二、复核保险单 复核人员接到保险单、投保单及其附表后,应认真对照复核。 复核无误后,复核人员在保险单复核处签章。三、收取保险费三、收取保险费 收费人员经复核保险单无误后,向投保人核收保险费,并签字盖章。 只有被保险人按照约定交纳了保险费,该保险单才能产生效力。四、签发保险单证四、签发保险单证 机动车保险合同实行一车一单(保险单)和一车一证(保险证)制度。 签发单证时,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存的单证有保险单正本、保险费收据、机动车保险证。 对已经同时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的投保人还应签发事故伤员抢救费用担保卡,并做好登记。第四节缮制与签发单证 五、保险单证的清分与归档五、保险单证的清分与归档()财务人员留存的单证:保险费收据、保险单副本。()业务部分留存的单证:保险单副本、投保单及其附表、保险费收据。第五节续保与批改 一、续保一、续保 保险期满后,投保人在同一保险人处重新办理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事宜称为续保。二、批改二、批改. 办理批改手续的条件办理批改手续的条件()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 )增加危险程度。. 批改作业的主要内容批改作业的主要内容()保险金额增减。()保险种类增减。()变更车辆种类或厂牌型号。()保险费变更。()保险期间变更。三、退保三、退保. 汽车保险退保的原因汽车保险退保的原因()汽车按规定报废。()汽车转卖他人。 第五节续保与批改()反复保险,为同一辆汽车投保了两份相同的保险。()对保险公司不满意,想换保险公司。. 汽车保险退保条件汽车保险退保条件()车辆的保险单必须在有效期内。()在保险单有效期内,该车辆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或索赔过可退保,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补偿的车辆不可退保;仅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未得到补偿的车辆也不可退保。 退保时被保险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如下所示:()退保声请书:写明退保缘故缘由以及时间,车主是单位的需盖印。()保险单:需要原件若保险单亡失,则需事前补办。()保险费发票:一般需要原件,有时候复印件也可以。()被保险人的身份证实:车主是单位的需要单位的营业执照;车主是个人的需要身份证。四、保险单证的管理四、保险单证的管理()单证的印刷:单证的印刷是单证管理的基础。()单证的领用:应建立完善的保险单证领用制度。()单证的核销:单证的核销包括单证使用的审核和单证的回收。()单证的销毁:加强对回收单证的管理,对作废单证进行集中的销毁,并对销毁的单证进行登记记录。2024/7/27复习思考题. 什么是汽车承保? 汽车承保的业务流程包括哪些?. 请简述汽车投保时应该重点检查哪些车辆? 对重点车辆应做哪些重点检查?. 什么是汽车核保? 核保工作具体要求有哪些?. 核保的程序有哪些?. 汽车保险单证有哪些类型? 保险单证应该怎样进行管理?. 什么叫续保? 如何办理续保手续?. 什么叫批改? 批改作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办理批改手续的条件有哪些?. 汽车保险退保的原因和条件分别是什么?第五章汽车保险理赔第一节汽车保险理赔概述第二节汽车保险理赔的工作模式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第五节汽车保险定损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第八节汽车保险核赔第九节汽车保险理赔结案2024/7/272024/7/272024/7/27第一节汽车保险理赔概述 一、汽车保险理赔的概念、意义一、汽车保险理赔的概念、意义. 汽车保险理赔的概念汽车保险理赔的概念 汽车保险理赔是指保险人或委托理赔代理人在其承保的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导致损失,被保险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索赔的请求后,根据保险合同条款的约定,审核保险责任、确定损失程度并处理保险理赔的法律行为。. 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对被保险人进行经济补偿)检验承保质量,促进保险业务的开展)提高汽车保险企业的竞争力)促进汽车保险业的立法与执法水平二、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二、汽车保险理赔的原则. 重合同、守信用原则重合同、守信用原则. 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原则.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第一节汽车保险理赔概述三、汽车保险理赔的特点三、汽车保险理赔的特点 . 汽车流动性大汽车流动性大. 交通事故频发生频繁但平均损失幅度较小交通事故频发生频繁但平均损失幅度较小. 服务水平受到汽车维修企业的制约服务水平受到汽车维修企业的制约. 道德风险普遍道德风险普遍四、汽车保险理赔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四、汽车保险理赔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要精通汽车保险法规、保险条款等规定,以免理赔时出现误差。()要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要掌握相关财会和资产评估知识。()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避免道德风险的产生。()要树立廉洁奉公、以身作则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条款计算赔款,树立风险管理意识。()严格执行复审、逐级上报制度。 第二节汽车保险理赔的工作模式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一、国际成熟保险市场汽车保险理赔服务的模式及特点. 查勘、定损环节方面的合作查勘、定损环节方面的合作 为了应付大量烦琐的查勘、定损工作,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保险公司普遍采用了与外部专业机构合作的模式。. 信息技术开发环节的合作信息技术开发环节的合作()提高查勘调度的合理性和时效性。()提高查勘定损的准确性。()提高接报案的及时性和方便性。()提高查勘定损效率。. 提供多样化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提供多样化服务环节方面的合作 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是现代车险理赔的一大特点,其中衍生服务已经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二、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汽车理赔服务的模式及其利弊分析 我国较为成熟和流行的模式是以保险公司自主理赔为主导的理赔服务模式,其特点为:第二节汽车保险理赔的工作模式. 我国的理赔服务模式我国的理赔服务模式()各自建立自己的服务热线,对被保险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通过热线接受报案。( )各自建立自己的查勘队伍,自身配备齐全的查勘车辆和相应设备,接受自身客户服务中心的调度和现场查勘定损。()各自建立自己的车辆零配件报价中心,组织专人从事汽车配件价格的收集、报价和核价工作。()查勘定损的某个环节或服务辐射不到的某个领域才交由公估机构、物价部门、修理厂、调查公司等外部机构去完成。. 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利弊分析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理赔服务模式的利弊分析()自主理赔,即由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负责事故的检验和损失理算。资金投入大、工作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理赔业务透明度差,有失公正。()物价评估,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委托物价部门强制定损。 这种方式用得比较少,因为保险双方当事人都不认可,不欢迎。第二节汽车保险理赔的工作模式 ()保险公估, 这种做法的好处有:可以减少理赔纠纷。完善了保险市场结构。可以促进保险公司优化内部结构,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现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理赔为例,理赔流程如图- 所示。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一、受理案件一、受理案件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受理报案的操作流程图如图- 所示。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接受报案接受报案)报案记录)保险车辆出险通知书的填写 业务人员在接受报案的同时,应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车辆出险通知书(也称为保险车辆索赔申请书)和索赔须知,如表-、表- 所示。 一般地,索赔申请书应包括如下内容。()保险单证号码。()被保险人名称、地址及电话号码。()保险车辆的种类及厂牌型号、生产日期、第一次申领牌照日期、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等。( )驾驶员情况包括姓名、住址、年龄、婚否、驾驶证号码、驾龄和与被保险人的关系等。()出险时间、地点。()出险原因及经过,包括事故形态,如正面碰撞、侧面碰撞、追尾碰撞、倾覆、火灾、失窃等;事故原因,如超速、逆向行车、倒车不当等;发生事故前车辆的动态,如行驶方向行驶、行驶速度、超车、转弯等;撞击部位,如车头、车中、车尾等。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尤其涉及的第三者情况:应将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包括其姓名、住址、电话号码,以及第三者车辆损失情况(车牌号码、保险单号码、受损情形及承修场所)或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涉及第三者伤害的,包括伤亡者姓名、性别、受伤情形和所救治的医院名称、地址等。()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名称,经办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等。()被保险人签章与日期。)报案时间要求()各家保险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保险合同签定时,对有条件报案的,被保险人都通过条款或者特别约定进行时间限制,被保险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报案。()在保险车辆出险时,被保险人确实因为交通堵塞、通信中断、受伤等原因而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范围内报案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了解事实真相、确认事故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受理。. 单证查核单证查核查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核对保险单证、行车执照和驾驶执照的有效性等。()查核承保内容。()编制理赔案号。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依保险条款初步判定是否应负赔偿责任,若事故原因不属于承保范围应拒绝受理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如:汽车出险的时间不在保单承保的有效期限之内;出险时的驾驶人不是保单中约定的驾驶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地点不在保单约定的行驶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不在保单承保范围内或投保种类内;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结果不能构成要求理赔的条件等。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立案立案()对于在承保范围且属于保险责任的理赔案件,业务人员应进行理赔登记,正式立案,并对其统一编号和管理。()对于不在保险有效期或明显不属于承保责任的理赔案件,应在索赔申请书和立案登记簿上签注“因 原因不予立案”的字样,并向报案人做出耐心解释。()承保车辆在外地出险,需要代查勘的,应立即安排代查勘公司,并填制“代查勘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自留附案卷内,一份连同保险单底寄发被委托公司,并将其名称登载在立案登记簿上。二、现场查勘二、现场查勘 现场查勘是了解出险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和处理赔案的重要依据。三、责任审核三、责任审核(事故原因分析)()审定保险责任。()明确赔偿范围。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核定施救整理费用。划清已发生和未发生的灾害事故界限;分清必要与不必要的抢救费用;分清直接与非直接用于保险财产的费用;分清正常支付与额外支付的费用;分清费用支出是否取得实效。()妥善处理疑难案件。()第三者责任追偿处理。()拒赔处理。 四、鉴定损失四、鉴定损失(定损核损). 车辆损失的核定车辆损失的核定()车辆修理费用的核定。()车辆施救费用的核定。. 财产损失的核定财产损失的核定( )货物损失的核定。()其他财产的核定。第三节汽车保险理赔业务流程 . 人员伤亡损失的核定人员伤亡损失的核定. 损余物资的处理损余物资的处理五、保险赔款的计算五、保险赔款的计算()第一损失赔偿方式。()比例赔偿方式。()限额赔偿方式。六、核赔六、核赔 核赔人员接到案件后,主要对案卷的文件进行刑事审核、实质审核和赔款计算的审核,确认赔款金额。七、支付赔款七、支付赔款 完成了赔款理算和核赔工作之后,保险人及时把赔偿金支付给被保险人,如涉及权益转让问题则要求被保险人将其在保险事故中拥有的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在道路上发生,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胡同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必须有车辆参加,即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参与。()车辆在行驶或停车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发生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一种及以上现象。如未发上述事态,则不属于交通事故。()如因地震、台风、山崩、泥石流、雪崩等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原因而产生的事故,以及利用交通工具自杀都不属于交通事故。()有人、畜伤亡或车物损坏的后果,没有后果也不算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分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分类)原始现场)变动现场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正常变动现场。 导致出险现场正常变动的主要原因有:为抢救伤者而移动车辆,致使现场的车辆、物体或人员位置发生了变化。因保护不善,导致事故现场被过往车辆、行人破坏。由于风吹、雨淋、日晒和下雪等自然因素,导致事故现场被破坏。由于事故车辆另有特殊任务,比如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等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出险后,需驶离现场,致使出险现场发生了变化。在一些主要交通干道或城市繁华地段发生的交通事故,为疏导交通而导致出险现场变化。其他原因导致事故现场变化。如车辆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没有察觉而离开现场的。()伪造现场。( )逃逸现场。)恢复现场二、现场查勘的目的及时间要求二、现场查勘的目的及时间要求 现场查勘是查明交通事故真相的根本措施,是分析事故原因和认定事故责任的基本依据,也为事故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并为日后可能引发的相关诉讼案件提供有效证据。 查勘人员接到保险公司的查勘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达检查现场后,及时向接案中心报告并在48 内进行现场查勘或给予受理意见。受损车辆在外地的检查,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三、现场查勘操作流程三、现场查勘操作流程 ()组织现场施救。()拍摄现场照片。()初定事故责任。()初定损失项目及损失金额。()绘制现场草图与询问笔录。()查勘记录。()发放索赔须知和索赔单证。()指导填写单证。()审核损失清单。()交内勤归档。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典型的现场查勘流程如图- 所示。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 四、现场查勘的工作内容四、现场查勘的工作内容. 查明出险时间查明出险时间. 查明出险地点查明出险地点. 查明真实的出险原因和经过查明真实的出险原因和经过. 查明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事故中的责任查明被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事故中的责任. 查明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查明被保险车辆的使用性质)保险范围不同)保险费率不同. 查明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有无保险利益查明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有无保险利益. 查勘出险驾驶人查勘出险驾驶人(当事人当事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查明出险车辆的现场情况及受损部位查明出险车辆的现场情况及受损部位 一般常见的违约现场有如下类型:()酒后驾车、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违反装载规定。()改变车辆使用性质。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 ()车辆未经检验合格。()无驾驶证或车审过期后驾车。()不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标的车进厂修理期间出险。()被保险人失去保险利益后的标的车出险。()非亲属或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借用被保险人车辆出险。()标的车在进行违法活动时出险。 常见的欺诈现场有:()人为故意制造的假事故现场。()顶替肇事司机承担责任的现场。()套牌车辆发生事故后出险的现场。. 特殊事故现场查勘特殊事故现场查勘)水灾事故()接到报案后,联系客户用语:“请问您的车被水浸泡了多长时间? 水位有多高? 您是否重新起动?”如客户未重新起动,则告知“请您千万不要打火起动车辆,避免扩大损失,我们将马上赶到现场协助您处理。”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到达现场后,快速进行处理,拍摄现场照片,必须要拍出水淹的水线位置,确定车辆被浸泡的高度,了解受损的大概情况。()拍摄完现场照片后,应协助客户积极联系施救厂,并协助客户将水淹车辆推(拖)出水淹现场。()查勘水灾事故现场时,查勘员必须填写现场询问笔录,就车辆水淹后如何熄火、熄火后有没有再次点火、点火多少次等问题要求事故车辆驾驶人做出明确答复。()查勘水灾事故现场时,查勘员必须现场检查发动机进气口是否进水,空气滤清器芯是否被水浸湿,并拍照存档。 如果空气滤清器芯没有浸湿,则可以排除发动机内部进水的可能性。)火灾事故()到达现场后,注意勘查现场环境,是在繁忙道路上还是在住宅小区,记录当时的天气状况,查勘事故地周围有无异常物。()向驾驶人了解保险车辆着火的详细经过,注意观察驾驶人的言行举止,了解车辆碰撞或翻车的具体情节,车辆起火和燃烧的具体情节,发现着火时驾驶人采取了那些抢救的措施,车辆着火时的具体情况,核对当事人的叙述与已知的事实是否相符。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查勘路面痕迹,车辆着火现场路面上的各种痕迹,观察制动拖印、挫划印痕的形态,测量起始点至停车位制动拖印的距离,查勘着火车辆在路面上散落的各种物品及碰撞被抛洒的车体部件、车上物品位置,推算着火车辆行驶速度。()查勘车体燃烧痕迹,检查车辆燃烧痕迹,重点查看车辆的电器、油路及电路情况,查勘发动机舱和车内仪表台的受损情况,初步判断燃烧起火点及火源,分析是碰撞事故引起燃烧还是车辆自燃引起燃烧。()了解当事司机与被保险人关系,车辆为何由当事司机使用,近来该车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如何,是否进行修理,最近一次在哪家修理厂维修的。()调查取证,走访、调查现场其他有关人员,就其当时看到的情况做好询问记录,并对记录签名,留下联系电话。()发现案件中存在某些疑点、牵涉到故意行为或人为失火情况,应作进一步调查,如多几个起火点、车上配件被移下、当事人行动反常、证词互相矛盾等,必要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进一步了解案件性质、着火原因。()跟踪公安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与自己通过查勘、访问、观察、提取、检验、清点等方法分析得出的火灾进行比较,发现疑问要及时沟通,并做好记录。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机动车被盗抢案件()接到调度后,调查人员应赶赴第一现场查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做好询问记录,进行现场拍照并检查现场有无盗抢痕迹,有无遗留作案工具。注意分析报案人所言有无自相矛盾之处,如停车位置周围环境、车主反映的被盗经过等有无可疑之处。()走访、调查现场有关人员,调查车辆停放、保管、被盗抢的情况,做好询问记录,特别注意停车场收费情况,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停车收费凭证,了解车辆丢失后追偿的可能性。()调查车钥匙及证件是否一同丢失。调查被盗车辆的钥匙配备情况,对钥匙进行鉴定,判断是否为原件。调查车辆相关证件是否缺失。查看车主证件。车主是单位的需查看营业执照。是个人需查看身份证。()核实报警情况,走访接报案公安部门的执勤民警,核实客户报案时间,记录当时接报案的详细情况,被盗案件是否立案侦查,丢失车辆是否录入公安网上系统。()调查被盗抢车辆的购置、入户上牌及过户等情况,调查使用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如被盗抢车辆发生转让,应请被保险人及时提供有关转让证明。()向被保险人了解其近期财务状况,是否有经济纠纷,调查被盗车辆近期维修情况。()向保险人了解被盗车辆的投保、验车情况记录,索取被盗车辆的投保单。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告知客户索赔所需的资料,如:行驶证、购置费凭证、购车发票、车钥匙、保单等,跟踪案件立案后两个月内是否侦破。 五、现场查勘技术五、现场查勘技术. 现场查勘的常用方法现场查勘的常用方法()沿车辆行驶路线查勘法。()由中心向外查勘法。()由外向中心查勘法。. 现场查勘工作现场查勘工作)收取物证()散落物。()附着物。()痕迹。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 )现场摄影()利用摄影照片测量事故现场;()利用摄影照片测量车辆变形;()利用摄影照片进行智能识别。)现场丈量()确定事故现场方位。()事故现场定位。()道路丈量。()车辆位置丈量。()制动印痕丈量。()事故接触部位丈量。()其他的丈量。)绘制现场草图)车辆检查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六、现场查勘的判断与分析六、现场查勘的判断与分析. 判断肇事车辆的车速判断肇事车辆的车速. 判断碰撞接触点判断碰撞接触点 判断碰撞接触点的依据:()事故现场的物理(力和运动)现象,双方车辆损坏的部位及受力情况。当第一现场挪动后,根据双方车辆碰撞损坏位置亦可以初步判定事故原因。()事故现场的散落物。如车体下的泥土、玻璃碎片等。()制动印迹。()汽车运动学和动力学理论(运动轨迹和碰撞损坏情况)。 碰撞接触点的判断通常分以下几种情况:)汽车碰撞固定物体)汽车碰撞行人或自行车)汽车正面相撞)追尾相撞)侧面相撞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 车辆变形和破损痕迹的鉴别与分析车辆变形和破损痕迹的鉴别与分析)车体上的碰撞痕迹)车体上的刮擦痕迹)碾压痕迹)车辆机械事故痕迹七、典型交通事故的现场查勘重点七、典型交通事故的现场查勘重点. 车辆之间的交通事故车辆之间的交通事故()事故一般情况。()现场查勘重点。确定车辆停止位置和状态、车辆之间的位置关系,用以判断冲突角度。检查路面上轮胎印迹和印迹突变的位置、形态,印迹与车辆的关系,以判断行驶路线和接触点。检查事故散落物及其位置,分别丈量散落物掉落处的高度、抛出距离和散落物之间的距离,用以判断碰撞接触点和速度。观察确定车体第一次碰撞破损痕迹所在部位、破损程度、着力方向、痕迹、表面异物或颜色;并分别丈量痕迹的面积离地高度和与前、后端角的水平距离,用以判断接触部位、碰撞角度及碰撞前后车辆运动的趋势。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访问重点。在交通复杂路段或岔路口、弯道处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当时车辆的速度。发现对方车辆时彼此的位置、距离、动态,如何判断有无危险的感觉,采取的措施。碰撞的地点和部位。如果有占线行驶的情形发生,要查明原因。()其他调查。有关车辆方面的调查。包括车辆外廓尺寸、轴距、轮距、最小转弯半径、最小通过通道宽度以及车辆的灯光设备是否齐全有效等。有关道路方面的调查。 包括路面宽度及路况、岔路口形式,弯道及纵坡道的几何线型,视线及标志设施等。. 车辆与人的交通事故车辆与人的交通事故()事故一般情况。车辆与人的交通事故,常见的是行人横穿城市街道或公路被过往的车辆碰撞与碾压的情形。事故的主要原因包括:车辆驾驶人反应迟钝,判断错误或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的。未按照规定速度和路线行驶,违反交通法规。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在车辆制动的非安全区内横穿城市街道或公路,驾驶员采取措施而无法避让的。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现场查勘重点。查勘现场变动情况,确定现场原始状态与变动后状态的位置关系。检查鉴别轮胎印迹,丈量制动拖印长度及其起止点至基准线的距离,明确位置和形状,以及与车辆停止处的方位关系用以判断车辆行驶路线、速度和制动措施。人体位置或血迹位置与车辆、有关痕迹、物体的距离及方位关系,用以判断接触点和车辆的速度。确定行人横穿道路前所在的位置,横穿路线及与接触点或人体血迹处的距离,用以判断穿过这段距离所需时间及同一时刻的车辆位置。检查车辆上有无毛发、皮屑、衣服纤维、血迹、手印等,并测量其所在位置,以判断刮碰点。()访问重点。查询行人横穿道路的原因。未横穿道路前,有谁和当事人在一起。查清驾驶员最初发现行人横穿的地点、感到危险的地点、采取紧急措施的地点。()其他调查。车辆的制动性能。自然条件,如光线、风向等。人体损伤鉴定与衣物上的痕迹。行人心理和生理方面的影响因素。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 车辆与自行车的交通事故车辆与自行车的交通事故()事故一般情况。()现场查勘重点。确定车辆、自行车停止位置和骑车人躺卧位置、状态,以及三者间在路面上的位置关系。检查路面上车辆和自行车的轮胎印迹、沟槽痕迹的位置,以及相互的关系,用以判断行车速度和安全间隔。检查事故车辆上的痕迹、形状以及其所在部位距离车前端的距离和高度,用以判断碰撞接触位置。自行车受力变形部位、方向、形状及离地高度,以判断自行车碰撞部位及方向。如果自行车载有货物,应确定所载物品的重量、尺寸,碰撞后物品的散落位,用以判断自行车行驶的稳定性及其对事故的影响。()访问重点。事故车辆与自行车的行驶方向。相互发现对方的距离、位置、动态,以及采取的避让措施。碰撞与碾压的形式。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其他调查。交通环境调查,包括车辆、行人的动态等。岔道口形式、视线及路面平整情况。事故车辆和自行车的制动性能。. 车辆自身的交通事故车辆自身的交通事故()事故一般情况。()现场查勘重点。检查鉴别路面上遗留的轮胎印迹有无突变现象、突变的位置和原因等,用以判断车辆的行驶路线与倾覆原因。检查路面沟槽痕迹位置、形状、深度,以判断受力的方向和形成的原因。检查散落物的散落方向、抛出位置和抛出距离,以判断车辆倾覆前的速度。()访问重点。车辆的行驶速度和操作情况。车辆行驶中有无异常的感觉,怎样感知这种异常。事故前是否出现紧急情况,采取了什么措施。 第四节汽车保险查勘()其他调查。有关车辆方面的调查。包括转向机构连接部分有无脱落、部件有无断裂、端口的形状特征,是否为自燃断裂;制动系统的性能、有无故障及故障原因;转向轮的新旧程度等。 如果是载货汽车,还要调查车辆的额定载重量。有关道路方面的调查。 包括路面材料、路面情况、转弯半径等道路条件,以及超高标志、护栏等设施情况。车辆的装载情况调查。包括车辆的实际载重量、装载物品性质、装载高度、重心位置等。 第五节汽车保险定损一、对汽车保险定损人员的要求一、对汽车保险定损人员的要求. 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 娴熟的专业技术娴熟的专业技术. 丰富的实践经验丰富的实践经验. 灵活的处理能力灵活的处理能力二、汽车保险定损的工二、汽车保险定损的工作内容作内容核定损失流程如图- 所示。 第五节汽车保险定损. 车辆损失的确定车辆损失的确定)事故车辆的定损原则()严格执行理赔制度。()准确进行定损核价。需要更换的零部件可归纳为以下四种:无法修复的零部件,如灯具的严重损毁。工艺上不可修复使用的零部件。安全上不可修复使用的零件。无修复价值的零件。 对事故车辆的定损时,损坏的零部件究竟是更换还是维修,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质量、寿命有保证。修理后零部件使用寿命能达到新件寿命的80以上,且应能与整车的使用寿命相匹配。修理零部件的费用与新件关系。价值较低的,维修费用不高于新件价格30;中等价值的,维修费用不高于新件价格的50;总成的维修费用,不可大于新件价格的80。确保行车安全。灵活掌握。对某些老旧车型。凡市场上已很难购到的配件,且尚可修理,其维修费用虽高一些,也要修复。 第五节汽车保险定损()正确划分赔付范围。)事故车辆的定损方法()确定出险车辆的性质,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赔付范围。()对现场及损伤部位照相。()对事故车辆损伤部位进行查勘,确定损伤程度。( )对不能直接检查到的内部损伤,应进行拆检。()确定损伤形成的原因。)事故车辆定损程序()保险公司一般应指派两名定损员一起参与车辆定损。()定损时根据现场勘察记录,认真检查受损车辆,搞清本次事故直接造成的损伤部位,并由此判断和确定因肇事部位的撞击震动可能间接引起其他部位的损伤。()与客户协商确定修理方案,包括确定修理项目和换件项目。()对更换的零部件属于本级公司询价报价范围的,要将换件项目清单交报价员进行审核,报价员应根据标准价格或参考价格核定所更换的配件价格;对于估计损失金额超过本级处理权限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并协助定损。 第五节汽车保险定损()定损员接到核准的保价单后,再与被保险人和第三者车损方协商修理、换件项目和费用。()对损失金额较大,双方协商难以确定的,或受损车辆技术要求高,难以确定损失的,可聘请专家或委托公估机构定损。()受损车辆原则上应一次定损。()保险人车辆修复后,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的委托直接与修理厂结算修理费用,明确区分被保险人自己负担的部分费用,并在汽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上注明,由被保险人保险人和修理厂签字认可。)事故车辆定损应注意的问题()应注意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和非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正常维护与事故损失的界限,对确定的事故损失应首先坚持尽量修复的原则。()受损车辆解体后,如发现尚有因本次事故损失的部位没有定损的,经定损员核实后,可追加修理项目和费用。()受损车辆未经保险人同意而由被保险人自行送修的,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或拒绝赔偿。在重新核定时,应对照现场查勘记录,逐项核对修理费用。()换件残值应合理作价,如果被保险人接受,则在定损金额中扣除;如果被保险人不愿意接受,保险人拥有处理权。 第五节汽车保险定损. 人员伤亡费用的确定人员伤亡费用的确定()事故结案前,所有费用均由被保险人先行支付,待结案后,业务人员应及时审核被保险人提供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伤残证明及各种有关费用单据,填写费用清单,最后结算。()对车上及第三方人员伤亡的情况应进行实际调查,重点调查被抚养人的情况及生活费、医疗费、伤残鉴定证明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 确定其他财产损失确定其他财产损失()货物损失的核定。()牲畜损失的核定。()其他财产的核定。. 确定施救费用确定施救费用()被保险人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施救保险车辆所消耗的费用及设备损失可以赔偿。()保险车辆出险后,雇用吊车和其他车辆进行施救的费用,以及将出险车辆拖运到修理厂的运输费用,在当地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内负责赔偿。 第五节汽车保险定损()在施救过程中,因施救而损坏他人的财产,如果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可酌情予以赔偿。 但在施救时,施救人员个人物品的丢失,不予赔偿。()施救车辆在拖运受损保险车辆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支出,如果该施救车辆是被保险人自己或他人义务派来抢救的,应予赔偿;如果该施救车辆是有偿服务的,则不予赔偿。()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赶赴肇事现场处理所支出的费用,不予负责。()只对保险车辆的施救费用负责。( )保险车辆为进口车或特种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故后,当地确实不能修理,经保险公司同意去外地修理的移送费,可予负责,并在定损单上注明送修地点和金额。()施救、保护费用与修理费用应分别理算。()车辆损失险的施救费是一个单独的保险金额,但第三者责任险的施救费用不是一个单独的责任限额。()施救费应根据事故责任、相对应险种的有关规定扣减相应的免赔率。()重大或特殊案件的施救费用应委托专业施救单位出具相关施救方案及费用计算清单。. 残值处理残值处理 残值折归被保险人的,应合理作价,并在定损金额中扣除。第五节汽车保险定损三、维修费用的确定三、维修费用的确定. 车辆维修费用的组成车辆维修费用的组成)工时费 工时费 工时费率 工时定额()维修工时定额和工时费率。()维修工时的确定。拆装工时。. 显性拆装工时。. 隐性拆装工时。. 整车拆装工时。换件工时。整形工时。机修工时。 第五节汽车保险定损电工工时。调整工时。其他工时。特种车辆的维修工时。)材料费)外协加工费)税费. 确定维修费用需要的资料确定维修费用需要的资料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一、车身定损分析一、车身定损分析 现代乘用车在碰撞时,前部和后部车身形成一个吸引能量的结构,在某种程度上碰撞容易损坏,使得车身中部形成一个相对安全区。(图-)。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碰撞造成的非承载式车身变形 非承载式车身由车架及围在其周围的可分解的部件组成,如图所示-。()碰撞造成的非承载式车身变形种类。左右弯曲。上下弯曲。皱折与断裂损伤。平行四边形变形。扭曲变形。()车架产生多种变形时的修理与校正步骤。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解决扭曲变形。解决平行四边形变形。解决皱折与断裂损伤。解决上下弯曲变形。解决左右弯曲变形。)碰撞造成的承载式车身变形 由碰撞引起的整体式汽车的损伤可以运用图- 中所示的圆锥体形法进行分析。振动波的影响被称为“二次损伤”,通常,此损伤会影响整体式车身内部零部件和造成相反一侧的车身变形损伤,如图- 所示。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 为了控制二次损伤变形并为乘员提供一个更为安全的空间,承载式车身结构的汽车在前部和后部设计了如图- 所示的碰撞应力吸收区域。()前端碰撞。主动碰撞会导致前段致损(图-)。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 ()后端碰撞。 汽车后端正面碰撞损伤时(图-)。()侧面碰撞。()底部碰撞。()顶部碰撞。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 车身碰撞损伤的目测车身碰撞损伤的目测)钣金件的截面突然变形)零部件支架断裂、脱落及遗失)检查车身每一部位的间隙和配合)检查汽车本身的惯性损伤)检查来自乘员及行李的损伤. 车身零部件定损分析车身零部件定损分析)结构钣金件的定损)非结构钣金件的定损()发动机盖和行李舱盖。( )前翼子板。()车门。()不可拆卸件。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塑料件的定损 塑料件的修与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对于燃油箱及要求严格的安全结构件,必须考虑更换。()整体破碎以更换为主。()价值较低、更换方便的零件应以更换为主。()应力集中部位,应以更换为主。()基础零件尺寸较大,受损以划痕、撕裂、擦伤或穿孔为主,这些零件拆装麻烦、更换成本高或无现货供应,应以修理为主。()表面无漆面的、不能使用氰基丙烯酸酯粘结法修理的、且表面光洁度要求较高的塑料零件,由于修理处会留下明显的痕迹,一般考虑更换。)玻璃制品的定损()前、后风窗玻璃及附件。 风窗玻璃因撞击而损坏时基本以更换为主。()天窗玻璃。 天窗玻璃,破碎时,一般需更换。()照明及信号灯。 现代汽车灯具的表面多为聚碳酸酯或玻璃制成。常见损坏形式有:调节螺丝损坏,需更换,并重新校光。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 车身内外装饰的检测认定车身内外装饰的检测认定)仪表板及中央操纵饰件 整体变形在弹性限度内,待骨架校正后重新装回即可。 皱折影响美观,对美观要求较高的新车或高级车最好更换。 因仪表台价格较贵,老旧车型更换意义不大。 少数固定爪破损常以焊修为主,多数固定爪破损以更换为主。左右出风口与左右饰框还有杂物箱也以更换为主。)橡胶及纺织品 只要纺织品受到损坏,一般需更换,个别污染不太严重的,可通过清洗等方式予以恢复。 汽车上的橡胶制品损坏形式一般为老化、破损、烧损等。 损坏后,无法修复或没有修复价值的,只能更换。)柱类零件 汽车的柱类结构件修复时可以采用整形、焊接等方式使其外形恢复,损坏严重的需要更换。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车身地板 车身地板常因撞击造成变形,以整修方式修复,对于整修无法修复的车身地板,基于现有修复能力,建议更换车身总成。)车顶及内外饰件 车顶损坏时,只要能修复,原则上不予更换。 内饰的修复同车门内饰。 落水槽饰条为铝合金外表烤漆,损伤后一般予以更换。二、发动机定损分析二、发动机定损分析. 发动机及其附件碰撞损坏的认定及修复发动机及其附件碰撞损坏的认定及修复)发动机附件 发动机附件中正时轮及附件因撞击破损和变形以更换修复为主。 油底壳轻度变(划伤)形一般无须修理,放油螺丝处碰伤及中度以上的变形以更换为主。 发动机支架及胶垫因撞击破损和变形以更换修复为主。 进气系统因撞击破损和较大变形以更换修复为主。 排气管如果只是轻微变形可以进行校正修复,但变形较为严重的通常无法修复。消声器吊耳因变形超过弹性极限破损,也是常见损坏现象,应更换修复。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水箱及附件 判断水箱的修与换,基本与冷凝器相似。水管的破损一般以更换方式修复。 水泵皮带轮变形后通常以更换为主,较严重的会造成水泵前段轴承处的损坏,一般更换水泵前段即可。)风扇及附件 风扇护罩轻度变形以整形校正为主,严重变形采取更换的方法修复。 主动风扇与从动风扇常为风扇叶破损,风扇叶破损后需要更换总成。 风扇皮带在拆下后如果需要更换,应确定是否是碰撞原因所致。)制冷系统 中低档车的冷凝器,中度以上损伤一般采用更换法处理。高档车的冷凝器,中度以下损伤常可采用氩弧焊修复。 储液罐(干燥器)因碰撞变形一般以更换为主。 汽车空调管有多根,损伤的空调管一定要注明是哪一根,常用 加以说明。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 汽车空调管,铝管变形一般采用校正的方法修复,价格较低的空调管出现大折弯、断裂时一般采取更换的方法修复;价格较高的空调管折弯、断裂一般可采取截去折弯、断裂处,再接一节用氩弧焊接的方法修复。胶管的破损一般采用更换的方法修复。 蒸发箱壳体局部破损可用塑料焊焊接修复,严重破损一般需更换,决定更换时一定要考虑有无壳体单独更换。蒸发箱换与修基本同于冷凝器。. 发动机拖底发动机拖底)发动机拖底的形成原因及规避()通过坑洼路段时,可能会因为颠簸而使位于较低部位的发动机油底壳与路面相接触,从而导致“发动机拖底”;()汽车在坑洼程度并不严重的路段行驶,由于速度偏高,遇到坑洼时上下颠簸厉害,也可能导致“发动机拖底”;()汽车在路面状况良好的路段行驶,没有察觉前车坠落的石块,有可能导致“发动机拖底”;()汽车不慎驶入路破等处时,被石头垫起,造成拖底。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避免发动机拖底的办法:一是在行车过程中密切关注路面情况,遇到不明物体时一定要躲避行驶;二是在通过坑洼路时要放低车速,慢慢通过;三是在长途行车归来后,仔细检查汽车是否有拖底现象;四是一旦发现汽车拖底,要立即熄火、停车,认真检查,此时发动机内部机件一般不会损坏,要认真检查拖底造成的损失是否会影响汽车的继续行驶,如果发现有机油泄露等影响继续行驶的现象,绝对不能继续行驶,要立即进行修复作业。)发动机拖底后的损坏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发动机进水后的损坏分析 对于进水且没有再次起动的发动机,只需要将发动机完全拆解,各部件清洗干净,更换机油、机油格、空气格、汽缸垫等,再进行组装。 对于进水并再次起动造成顶缸的发动机,则需要完全拆解、清洗、更换已损部件,保险公司对此是免赔付的。另外更换缸体、发动机还需要到车管所变更信息记录。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非保险责任的发动机损坏由于发动机保养不当造成损坏的不属于保险责任,查勘定损人员必须严格掌控。如保户有异议,可以要求保存、保护损坏的发动机零件及油底中的遗留物,以供分析原因之用。三、底盘定损分析三、底盘定损分析. 悬架的定损悬架的定损 前悬架系统及相关部件均为安全部件,发现有撞出变形均应更换。 减振器主要鉴定是否在碰撞前已损坏。减振器如果外表无油迹,碰撞造成弯曲变形,应更换。 对于承载式车身的汽车,前纵梁及悬架座属于结构件,按结构件方法处理。. 转向、制动系统转向、制动系统 转向、制动系统各部件遭撞击损坏后,从安全角度出发,以更换修复为宜。 安装有安全气囊系统的汽车,当气囊因碰撞引爆后,不仅要更换气囊,还要更换气囊传感器与控制模块等。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 变速器及离合器的定损变速器及离合器的定损)变速器主要构成件的碰撞损坏认定及修复()传动轴及附件。中低档轿车以更换方式修复为主。()变速器。手动变速器损坏以后,其内部的机件碰撞后只有断裂、掉牙才属于保险责任,正常磨损不属于保险责任,在定损中要注意界定和区分。变速操纵系统遭撞击变形后,轻度的损坏常以整修修复为主,中度以上的以更换修复为主。)自动变速器拖底()报案告诫。()根据查勘结果救援。方案一:假如认定自动变速器油底壳只有变形而没有漏油时,可将受损车辆牵引到附近汽车修理厂。进行受损汽车的牵引时,距离原则上不要超出3km,变速器应处于空挡位置。车速也不得大于10km/h。方案二:假如认定自动变速器油底亮已经漏油或虽然没有漏油但离汽车修理厂路途较远时,不允许直接牵引,要采用可以将受损车辆驮走的拖车,将其驮运到汽车修理厂。()修复处理。自动变速器箱体损坏后,一般情况下,只需更换箱体就可以了。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 车轮损坏检测认定及修复车轮损坏检测认定及修复 轮毂遭撞击后以变形损伤为主,修复方式:更换。 轮胎遭撞击后会出现爆胎现象,修复方式:更换。 轮罩遭撞击后常会产生破损现象,修复方式:更换。四、电气设备定损分析四、电气设备定损分析. 蓄电池蓄电池 蓄电池的损坏多以壳体四个侧面破裂为主,应更换。. 发电机发电机 皮带轮变形应更换,散热叶轮变形可校正,壳体破损、转子轴弯曲以更换发电机总成为主。. 雨刮系统雨刮系统 雨刮片、雨刮臂、雨刮电动机等,因撞击损坏主要以更换为主。. 仪表类仪表类 一旦碰撞导致仪表损坏或者疑似损坏,只要发现有明显的损伤、破损,都应该予以更换。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 收音机、收音机、DVD 或或CD 汽车音响设备可以定点选择维修点,同时对损坏设备可以商定零部件的换修价格,而不是一律都交给汽车修理厂去“更新”。 . 汽车电脑汽车电脑第一,在其他所有零部件均不改变的前提下,将库存的新电脑装到车上,看是否可以恢复正常工作;第二,将怀疑损坏了的电脑装到同类型的其他车上,看是否可以正常工作。 假如通过比较,发现电脑确实坏了,再做更换。. 安全气囊安全气囊 安全气囊遭到撞击损伤后,从安全角度出发应该更换。. 空调系统空调系统 中低档车的冷凝器中度以上损伤一般可更换;高档车的冷凝器中度以下损伤常可采用亚弧焊修复。储液罐因碰撞变形一般以更换为主。如果系统在碰撞中以开口状态暴露于潮湿的空气中时间较长,则应更换干燥器。 壳体破裂、皮带轮变形、离合器变形一般更换。 空调管有多根,损伤的空调管一定要注明是哪一根;汽车空调管有铝管和胶管两种:铝管变形后一般校正;价格较低的空调管折弯、断裂时一般更换;价格较高的空调管折弯、断裂时一般采取截去折弯、断裂处,再接一节用亚弧焊接的方法修复。 破损的胶管一般更换。 第六节汽车碰撞定损 空调蒸发箱局部破损可用塑料焊修复,严重破损一般需更换,决定更换时一定要考虑有无壳体单独更换。 蒸发器换与修基本同于冷凝器,膨胀阀因碰撞损坏的可能性极小。. 电器设备保护装置电器设备保护装置 碰撞会造成系统过载,相关保护装置会因过载而停止工作,出现断路,导致相关电器装置无法工作。 此时只需更换相关的熔断器、熔丝链、大限流熔断器和断路器等即可,无须更换相连的电器件。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款计算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款计算 . 基本计算公式基本计算公式()总赔款 各分项损失赔款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 医疗费用赔款 财产损失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 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 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 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 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 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的计算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的计算()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如下。 各分项损失赔款 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 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 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 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 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的计算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的计算()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机动车上人员、机动车上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 ( )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人员、行人、机动车外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 ()初次计算后,如果有致害方交强险限额未赔足,同时有受害方损失没有得到充分补偿,则对受害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剩余限额内再次进行分配,在交强险限额内补足。 对于待分配的各项损失合计没有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按分配结果赔付各方;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则按每项分配金额占各项分配金额总和的比例乘以剩余赔偿限额分摊;直至受损各方均得到足额赔偿或应赔付方交强险无剩余限额。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 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机动车互碰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机动车互碰,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计算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计算()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有责,双方机动车交强险均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承担对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两辆机动车互碰,一方全责、一方无责。()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适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双方或多方事故,适用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 两方或多方机动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交警认定或根据法律法规能够协商确定事故责任,部分有责、部分无责。. 无责方车号、交强险保险人明确。基本原则. 无责代赔仅适用于车辆损失部分的赔偿,对于人员伤亡部分不进行代赔。. 对于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对有责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由有责方承保公司在单独的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代赔偿限额内代赔。 代赔偿限额为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在各有责方之间平均分配。. 各保险公司之间对代赔金额进行分类统计,但不进行清算。. 有责方代赔的部分不影响交强险费率浮动。. 各无责方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 多辆机动车互碰,部分有责多辆机动车互碰,部分有责(含全责含全责)、部分无责,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和人员、部分无责,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计算伤亡的计算()方全责,多方无责,且所有无责方的总损失小于全责方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时,可简化计算如下: 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对各无责方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再互相赔偿。()多辆机动车互碰,不满足“一方全责、多方无责,且所有无责方的总损失小于全责方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的条件时:各方机动车在其适用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某分项损失,按其适用的交强险该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按各受害人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占总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 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互碰,涉及车外财产损失的计算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互碰,涉及车外财产损失的计算 有责方在其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各方车辆损失和车外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有责方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互相赔偿,无责方也不对车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无责方车辆对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各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赔款计算赔款计算()基本计算公式。总赔款 各分项损失赔款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 医疗费用赔款 财产损失赔款各分项损失赔款 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 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 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 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注:“受害人”为被保险机动车的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下同。()当保险事故涉及多个受害人时。基本计算公式中的相应项目表示为: 各分项损失赔款 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即: 死亡伤残费用赔款 各受害人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医疗费用赔款 各受害人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 财产损失赔款 各受害人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分项损失赔款等于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各受害人各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之和超过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相应分项赔偿限额的,各受害人在被保险机动车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应得到的赔偿为: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对受害人的分项损失计算赔偿。各方机动车按其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分项赔偿限额的比例,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分摊。注:. 肇事机动车中的无责任车辆,不参与对其他无责车辆和车外财产损失的赔偿计算,仅参与对有责方车辆损失或车外人员伤亡损失的赔偿计算。. 无责方车辆对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 一方全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为全责方车辆损失,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 多方有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多方有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各无责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之和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 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 对于相关部门最终未进行责任认定的事故,统一适用有责任限额计算。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任且适用同一限额的,简化为各方机动车对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进行平均分摊:. 对于受害人的机动车、机动车上人员、机动车上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 ( );. 对于受害人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上人员、行人、机动车外财产损失: 某分项核定损失承担金额 受害人的该分项损失金额 。注:. 为事故中所有肇事机动车的辆数。. 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初次计算后,如果有肇事方交强险限额未赔足,同时有受害方损失没有得到充分补偿,则对受害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剩余限额内再次进行分配,在交强险限额内补足。对于待分配的各项损失合计没有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按分配结果赔付各方;超过剩余赔偿限额的,则按每项分配金额占各项分配金额总和的比例乘以剩余赔偿限额分摊;直至受损各方均得到足额赔偿或应赔付方交强险无剩余限额。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受害人财产损失需要施救的,财产损失赔款与施救费累计不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主车和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主车与挂车的交强险保险人分别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若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主车、挂车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主车、挂车的保险人对各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平均分摊,并在对应的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主车与挂车由不同被保险人投保的,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按互为三者的原则处理。( )被保险机动车投保一份以上交强险的,保险期间起期在前的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起期在后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在其他赔偿项目足额赔偿后,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死亡伤残费用和医疗费用的核定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以及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基本医疗标准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二、车辆损失险的赔款计算二、车辆损失险的赔款计算.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全部损失()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时,则:赔款 (实际价值 残值) 事故责任比例 ( 免赔率之和)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按保险事故发生时同种类型车辆市场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税)减去该车已经使用年限折旧后确定。免赔率之和包括,依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而由其自负的免赔率、非约定驾驶员驾驶保险车辆肇事后需要加扣的免赔率、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每次加扣的免赔率、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需要加扣的免赔率等。在确定事故责任比例时,一般按照交通警察部门判定的事故责任比例判定。如果经过核赔人员认真审核,认为某种赔偿比例更符合实际情况,更为合理,此处的事故责任比例可以用该赔偿比例替代。()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则: 赔款 (保险金额 残值) 事故责任比例 ( 免赔率之和)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 注意:因总残余价值里有一部分是属于保户自保的,所以在计算残值时应予以剔除,即残值应计算为,残值 总残值价值 (保险金额 实际价值)部分损失 赔款 (实际修理费用 残值) 事故责任比例 ( 免赔率之和) 若赔款大于等于实际价值,则按实际价值赔付,即赔款 实际价值; 若赔款小于等于实际价值,则按实际计算出的赔款赔付。)施救费赔款施救费赔款 实际施救费用 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金额 实际施救财产总价值) ( 免赔率之和).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计算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计算)全部损失()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时: 赔款 (实际价值 残值) 事故责任比例 ( 免赔率之和)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实际价值时: 赔款 (保险金额 残值) 事故责任比例 ( 免赔率之和)注:如果保险金额低于实际价值,因总残余价值里有一部分是属保户自保的,所以这里残值应计算为: 残值 总残余价值 (保险金额/ 实际价值)部分损失赔款 (实际修理费用 残值) 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金额 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 ( 免赔率之和) 若赔款大于等于实际价值,则按照实际价值赔付,则:赔款 实际价值; 若赔款小于实际价值,则按照实际计算出的赔款赔付。)施救费赔款计算施救费赔款 实际施救费用 事故责任比例 (保险金额 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 (保险财产价值 实际施救财产价值) ( 免赔率之和). 保险车辆全部损失后保险合同将终止的情况保险车辆全部损失后保险合同将终止的情况()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的。()保险金额高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实际价值的。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 保险车辆部分损失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保险车辆部分损失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 保险金额高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且未达到保险金额的,在保险车辆修复并经保险人验车同意后保险责任合同继续有效至保险合同终止日,但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车辆修理期间的保险费的。三、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三、第三者责任险的赔款计算. 赔偿的依据赔偿的依据()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超过保险赔偿限额时 保险赔款 赔偿限额 ( 免赔率)()当被保险人应负赔偿金额等于或低于赔偿限额时 赔款 应负赔偿金额 ( 免赔率).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为连续责任。.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负责。四、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款计算四、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赔款计算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每座车上人员伤亡赔偿金额未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时,每人赔款等于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每座车上人员伤亡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时,每人赔款等于责任限额。五、全车盗抢险的赔款计算五、全车盗抢险的赔款计算( )当车辆保险金额高于或等于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 赔付款 实际价值 ( 免赔率)()当车辆保险金额低于车辆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 赔付款 保险金额 ( 免赔率)六、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赔款计算六、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赔款计算 玻璃破碎时,赔款 实际修理费用七、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的赔款计算七、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的赔款计算. 全部损失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赔款 (保险金额 残值) (1-20). 部分损失部分损失 赔款 (实际修理费用 残值) (1-20). 施救费用施救费用施救费用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其计算方法如下: 赔款 实际修理费用 (保险财产价值 实际施救财产总价值) (1-20)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八、自燃险的赔款计算八、自燃险的赔款计算. 全部损失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赔款 (保险金额 残值) (1-20). 部分损失部分损失 赔款 (实际修理费用 残值) (1-20). 施救费用施救费用 施救费用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其计算方法如下: 赔款 实际修理费用 (保险财产价值 实际施救财产总价值) (1-20)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九、车身划痕险的赔款计算九、车身划痕险的赔款计算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款,并使用批单冲减保险金额,则赔款 实际损失费用 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赔款累计达到本险种保险金额,本险种保险责任终止。十、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的赔款计算十、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的赔款计算 赔款 一次赔款中已承担且出险的各险种免赔额之和()出现下列情况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车辆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因违反按照装载规定加扣的。()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每次加扣的。()附加抢险或附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或附加自燃损失险中规定的。()对家庭自用车保险合同中约定驾驶员的,保险事故发生时由非约定驾驶员驾车而加扣的。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十一、车辆停驶损失险的赔款计算十一、车辆停驶损失险的赔款计算. 全部损失全部损失 赔款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日赔偿金额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 部分损失部分损失()赔偿天数未超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则 赔款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日赔偿金额 赔偿天数()赔偿天数超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则 赔款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日赔偿金额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十二、车上货物责任险的赔款计算十二、车上货物责任险的赔款计算()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车上货物损失金额未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责任限额时,则 赔款 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1-20)()当被保险人按事故责任比例应承担的车上货物损失金额超过保险合同载明的责任限额时,则 赔款 责任限额 (1-20) 第七节汽车保险理赔十三、无过失责任险的赔款计算十三、无过失责任险的赔款计算()当无过失责任险损失金额未超过责任限额时,则 赔款 实际损失 (1-20)()当无过失责任损失金额超过责任限额时,则 赔款 责任限额 (1-20)十四、免赔率的确定十四、免赔率的确定()全车盗抢险中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等原件,每缺少一项增加的免赔率。()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不涉及第三者损害赔偿的单纯车损案件,不扣免赔。 但对被保险人未尽到妥善保管或及时施救义务的案件除外。十五、缮制赔款计算书十五、缮制赔款计算书 计算完赔款以后,要缮制赔款计算书。 赔款计算书应该分险别、项目计算并列明计算公式。 赔款计算应尽量用计算机出单,应做到项目齐全、计算准确。 手工缮制的,应确保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第八节汽车保险核赔一、核赔工作的流程一、核赔工作的流程 核赔的操作流程如图- 所示。 第八节汽车保险核赔二、核赔的主要内容二、核赔的主要内容. 审核单证审核单证()审核被保险人提供的单证、证明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有无涂改、伪造等。()审核经办人员是否规范填写有关单证,必备的单证是否齐全等。()审核相关签章是否齐全。. 核定保险责任核定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与索赔人是否相符。()出险车辆的厂牌型号、牌照号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与保险单证是否相符。()出险原因是否为保险责任。()出险日期是否在保险期限内。()赔偿责任是否与保险险别相符。. 核定车辆损失及赔款核定车辆损失及赔款()车辆损失项目、损失程度是否准确合理。()更换的零部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询报价,定损项目与报价项目是否一致。()换件部分拟赔款金额是否与报价金额相符。 第八节汽车保险核赔. 核定人身伤亡损失与赔款核定人身伤亡损失与赔款()伤亡人员数、伤残程度是否与调查情况和证明相符。()人员伤亡费用是否合理。()被抚养人口、年龄是否属实,生活费计算是否合理。. 核定其他财产损失核定其他财产损失 核定其他财产损失时,应根据照片和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货物、财产发票、有关单证,核实所确定的财产损失和损失物资残值等是否合理。. 核定施救费用核定施救费用 根据案情和对施救费用的有关规定,对涉及施救费用的有关单证和赔付金额进行审核。. 审核赔付计算审核赔付计算 审核赔付计算是否准确,免赔率使用是否正确,残值是否扣除等。 第九节汽车保险理赔结案一、结案一、结案 在赔案经过分级审批通过之后,业务人员应制作机动车辆保险领取赔款通知书,并通知被保险人,同时通知会计部门支付赔款。保户领取赔款后,业务人员按赔案编号输录“机动车辆保险已决赔案登记簿”,同时在“机动车辆保险报案、立案登记簿”备注栏中注明赔案编号、赔案日期,作为续保时是否给付无赔款优待的依据。二、理赔案卷管理二、理赔案卷管理. 车险业务档案卷内的排列顺序一般遵循的原则车险业务档案卷内的排列顺序一般遵循的原则 承保单证应按承保工作顺序依次排列,理赔案卷应按理赔卷皮内目录内容进行排列。. 承保单证、赔案案卷的装订方法承保单证、赔案案卷的装订方法()承保单证、赔付案件中均采用“三孔一线”的装订方法,孔间距为6.5cm,承保单证一律在卷上侧统一装订,赔付卷一律在卷左侧统一装订,对于承保和理赔中需要附贴的单证,如保费收据、赔案收据和各种医疗费收据、修理费发票等一律粘贴在“机动车辆保险(单证)粘贴表”上,粘贴整齐、美观、方便使用。 第九节汽车保险理赔结案()对于承保单证一律按编号排序整齐,每 份装订为一卷,赔付卷要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线,装订完毕后打印自然流水号,以防卷内形式不一的单证、照片等重要原始材料遗失,对于卷内不规格的形式不一的单证(如照片、锯齿发票等)除一律粘贴在统一规格的粘贴表上之外,还应加盖清晰的骑缝章,并在粘贴表的“并张单证”中注明粘贴张数。. 卷内承保、理赔卷的外形尺寸卷内承保、理赔卷的外形尺寸 卷内承保、理赔卷的外形尺寸分别以承保副本和机动车辆保险(单证)粘贴表的大小为标准,卷皮可使用统一的“车险业务档案卷皮”加封,并装盒保存(注:每盒承保 份,理赔 份)。. 承保单证及赔付案卷卷皮上应列明内容承保单证及赔付案卷卷皮上应列明内容 承保的卷皮上应列明的内容为:机构名称、险种、年度、保单起止号、保管期限;赔案卷皮应注明的内容为:机构名称、险种、赔案年度、赔案起止号、保管期限。. 档案管理要求档案管理要求 业务原始材料应由具体经办人提供,按顺序排列整齐,然后交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按上述要求统一建档,保管案卷人员应以保证卷内各种文件、单证的系统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为原则,当年结案的案卷归入所属业务年度,跨年度的赔案归入当年的理赔案卷。 第九节汽车保险理赔结案. 业务档案的利用工作业务档案的利用工作 业务档案的利用工作既要积极主动,又必须坚持严格的查阅制度。 查阅时要填具调阅登记簿,由档案管理人员亲自调档案并协助查阅人查阅。. 承保及理赔档案的销毁和注销承保及理赔档案的销毁和注销 根据各个公司的规定,对于车险业务一般保管期限为三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经内勤人员和外勤人员共同确定确实失去保存价值的,要填具业务档案销毁登记清单,上报部门经理方可销毁。2024/7/27复习思考题. 汽车保险理赔的含义及其特点是什么? 汽车保险理赔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目前我国汽车保险的模式与国际保险发达国家先进模式相比较有哪些不足?. 简述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的理赔程序已经汽车保险理赔对工作人员的特殊要求。. 汽车理赔过程中接受报案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汽车理赔中查勘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车身结构件弯曲变形、折曲变形各有什么特点?. 机动车定损应该遵循什么原则?. 什么情况下需要更换汽车的零部件?. 发动机、变速器托底后容易造成哪些损失?. 确定汽车维修工时费时,更换项目涉及哪些?2024/7/27复习思考题. 碰撞对非承载式车身有何影响?. 碰撞对承载式车身有何影响?. 塑料件的修与换应从哪几个方面考虑?. 发动机进水为什么会导致连杆弯曲,甚至捣坏汽缸壁?. 汽车保险定损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对事故车辆的定损时,损坏的零部件究竟是更换还是维修需要坚持哪些原则?. 确定修理件的工时费时,主要应该考虑哪些因素?. 什么叫核赔? 核赔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 通过社会实践,对当地保险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对搜集的一些案例进行分析。. 结合汽车保险理赔案例进行理赔计算。第六章汽车保险欺诈第一节汽车保险欺诈概述第二节汽车保险欺诈的形成原因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2024/7/272024/7/27 第一节 汽车保险欺诈概述一、保险欺诈定义一、保险欺诈定义 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二、保险欺诈现状二、保险欺诈现状 据反保险欺诈联盟统计,每年发生在美国的保险欺诈大约有800亿美元。车险是美国保险欺诈的重灾区,1/3的碰撞事故都跟保险欺诈有关。每年因欺诈车险消费者所增的支出高达52亿63亿美元。 各家保险公司在抢占车险市场的同时,也被各式各样的车险骗赔行为所困扰,车险欺诈占车险赔付的20。过高的保险欺诈导致赔付率过高、保费增高。三、汽车保险欺诈的影响三、汽车保险欺诈的影响 由于保险欺诈现象的存在,保险业将其作为一种不可避免的风险因素,在经营过程中进行了必要的规避。开发新险种时不得不掂量一下道德风险的因素。为识别案件的真伪而导致查勘费用大幅度增加。还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声誉造成了巨大的无形损害,影响了下一步的展业。 车险骗赔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也对投保人的保险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 第二节汽车保险欺诈的形成原因一、社会原因一、社会原因()整个社会尚缺乏诚信体系和健全的监控机制。()法律环境的影响。二、投保人原因二、投保人原因()某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法制观念淡薄。()有些投保人企图通过参加汽车保险,以支付保险费的较小代价,任意制造事故获取保险公司的高额赔偿,从而实现发财的目的。()有些投保人由于某种偶然因素的诱发,比如他人提醒,才产生了欺诈的念头。三、保险公司原因三、保险公司原因()对防止保险欺诈重视不够,目前还没有几个公司专门成立反欺诈机构。()保险业信息交流不畅。()承保程序不科学。()理赔程序不科学。()保险公司对某些识破了的欺诈行为处理太宽松,大多仅满足于追回被骗保险金或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愿追究他们相关的法律责任,从而助长了保险欺诈行为的进一步发生。第二节汽车保险欺诈的形成原因()理赔人员素质偏低,把握不住理赔关,给欺诈者以可乘之机,甚至有些理赔人员经不住金钱诱惑,同欺诈者内外勾结,共同骗取保险金。 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一、汽车保险欺诈类型一、汽车保险欺诈类型. 利用虚假材料实施的欺诈利用虚假材料实施的欺诈)类型定义 利用虚假材料实施的欺诈是指骗保人通过自刻相关公章,非法获得空白交警证明,办理假驾驶证、行驶证,利用制图软件修改原始照片,利用非标的车信息等非法手段来申请车损理赔。)该类型特点()交警证明中的相关交警签字为伪造。()相关书面证明有明显先盖章后签字的现象。()两证照片中的证件材质及印刷质量极差。()案件信息(车损照片)从属性可以发现通过制图软件进行了修改。()套用非标的车信息进行索赔。. 单方事故中的欺诈单方事故中的欺诈)类型定义 单方事故中的欺诈主要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是指骗保人为了获得保险公司保险金而主动制造保险事故。 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该类型特点 该事故类型的欺诈特别一般会出现四个“存在”:存在真实碰撞损失部分;存在自然老化损失部分;存在非本次碰撞损失痕迹;存在非保险责任的损失部分;另外,绝大多数有现场。. 汽车维修厂实施的车损险欺诈汽车维修厂实施的车损险欺诈)类型定义 汽车维修厂实施的车损险欺诈是指假案主要制造方为专业车辆维修厂,其利用对车辆维修的知识、保险条款的理解,制造假赔案,骗取保险公司保险赔偿金。)该类型特点()案件中配件调包现象严重。()案件中已同意更换的配件按翻新处理,并不真正更换。()车身表面油漆涂抹。 表- 为典型的汽车保险欺诈类型及相应的欺诈类型说明和涉及险别。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第三节汽车保险欺诈类型二、汽车保险欺诈典型案例二、汽车保险欺诈典型案例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一、保险欺诈的防范一、保险欺诈的防范. 宏观防范宏观防范()保险诈骗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不能再将欺诈作为一种微小的失常而忽视。()保险界、司法界、新闻界等要加强彼此之间的相互协作,协助保险界搞好预防。()另一个加强反欺诈斗争力度的武器是利用新技术、共享各种信息。. 微观防范微观防范()严格贯彻执行保险法及其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加强风险评估,提高承保质量。()建立科学的理赔规程,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承保和理赔相分离,建立专门的高水平的理赔队伍。建立健全核赔机制。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二、保险欺诈的调查二、保险欺诈的调查. 及时查勘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查勘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查勘现场)认真调查事故经过. 综合分析案情,寻找揭露诈骗的突破口综合分析案情,寻找揭露诈骗的突破口)分析投保动机。)将有关时间联系起来分析。)将现场痕迹物证及有关证据结合起来分析。)委托专业机构,从事索赔调查。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三、典型案件调查要点三、典型案件调查要点. 全车盗抢险案件全车盗抢险案件)调查要点()盗抢发生是否在不寻常的地方。()行驶证上车主与被保险人、使用人是否不一致。()单位车辆是否按私人投保或私人车辆按单位投保。()环境、时间是否有发生盗抢的可能。()与起保日期或保险终止日期是否相近,投保金额是否异常高。()是否报称车辆所有证件一起被盗抢。()交上来的车钥匙是否有配过痕迹或钥匙不齐。()当事人是否反对某种调查。()当事人是否行动反常,表现是否特别冷淡。()当事人的叙述是否与已知的事实不相符,或证词相互矛盾。)调查()查勘人员及时赶赴第一现场查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并做好询问笔录,对现场拍照并检查现场有无盗抢痕迹,有无遗留作案工具。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走访、调查现场有关人员,了解车辆停放、保管、被盗抢的情况,做好询问笔录。()如果发现案件中存在某些疑点、牵涉到经济纠纷、非法营运等行为,应作进一步调查,向有关的个人或单位负责人了解情况,取得可靠证据。()对被保险人的财务状况进行调查,防止被保险人因财务状况恶化或利用价差进行保险诈骗。()调查车匙及修车情况。()调查车辆购置情况。()了解车辆档案。()调查报警情况。()调查案件侦破情况:调查人员应经常与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联系,积极协助破案。)询问笔录要点()当事驾驶员与被保险人关系。()车辆为何由当事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丢失或被抢的详细经过,对案件发生有何线索可向公安机关或保险公司提供是否存在营运行为或经济纠纷以及这两种情况是否与此车被盗(抢)有直接联系。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该车手续是否齐全丢车地点是否有人看管收费,有无收费票据车况如何,是否进行过修理。()是否存在营运行为或经济纠纷以及这两种情况是否与此车被盗(抢)有直接联系。()该车手续是否齐全丢车地点是否有人看管收费,有无收费票据车况如何,是否进行过修理。. 火烧案件火烧案件)调查要点()有几个起火点;()火势是否突然而且过分猛烈;()是否没有合理的起火原因;()是否与起保日期或保险终止日期相近;()是否车辆上应有物品已不在;()是否车上物品、配件被移下,有被搜寻或拆装证据;()是否当事人反对某种调查;()是否当事人行动反常,表现特别冷淡;()是否当事人的叙述与已知的事实不相符,或证词相互矛盾。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调查()现场查勘,分析车辆起火原因。()查勘路面痕迹。()查勘路面上散落物。()车体痕迹查勘。()走访、调查现场有关人员,就其当时看到的情况做好询问笔录,并对笔录签名,留下联系电话。()到车辆管理所核对车辆档案,查实档案记载的车型、牌照、制造年份、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与被保险人所述是否一致;车辆转让记录、年审记录。()对被保险人的单位性质、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调查,防止被保险人因经营不善等情况而进行保险欺诈。()到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将自己通过查勘、访问、观察、提取、检验、清点等方法分析得出的火灾原因进行比较,发现疑问要及时沟通,提出自己观点,并做好笔录。()对燃烧车辆的购买情况进行调查,将购车发票复印留存;到当地车行了解被烧车型的新车购置价,取得新车购置价证明。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到火烧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的汽修厂进行有关情况调查,查明最后一次修车与燃烧事故在时空上有无关联;访问车辆实际车况。()调阅投保档案,查看验车照片,向验车人了解投保验车时车辆实际状况。)询问笔录要点()车辆起火后驾驶员采取了哪些扑救的措施。()车辆着火时灭火及抢救的具体情况。()当事人(驾驶员)与被保险人关系,车辆为何由当事司机使用。()保险车辆着火的详细经过,发现着火时当事人做了些什么应急处理。()近来该车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如何,是否进行过修理,最近一次在哪家修理厂维修的。. 涉嫌故意制造事故的案件涉嫌故意制造事故的案件)调查要点()事故地点是否偏僻。()碰撞痕迹是否符合。()现场是否有无刹车痕。()底盘是否严重刮伤事故。()碰撞损失很小,安全气囊是否爆开。()是否发生两次以上重大车损事故的车辆。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事故车辆中是否有老旧车型、二手车。()定损过程中,有无违反修理常规情况。()标的、三者车是否同在一家修理厂维修的案件。()被保险人、车主、驾驶员是否为修理厂或修理厂人员的案件。)调查()走访现场,调查有无目击者,了解事故详细过程,落实是否故意碰撞。()做驾驶员和车上乘客笔录,了解事故过程,注意落实出发地、目的地,前往目的地意图,途中经过地点和情况,事故前、中、后驾驶员行为细节。()调查有无相关过路费发票,驾驶员事故前与何人在一起,做何事,作相关人员笔录了解驾驶员情况,核实与驾驶员所述是否矛盾。()对于修理厂报案案件,应查阅修理厂台账,了解车辆入厂时间,核实是否事故前入厂;提供损失照片请客户辨认,落实是否有扩大损失。()调查报案人、驾驶员通话清单,了解事故前后与何人联系密切,有无双方串通情况,有无报警记录。()调查报案人、驾驶员通话清单,了解事故前后与何人联系密切,有无双方串通情况,有无报警记录。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调查车辆购买情况,如是二手车,核实有无交易协议,落实交易金额;如为顶账车,调查原车主情况,顶账金额;索赔人有无保险利益。()调查事故车辆尤其是三者车是否在其他公司有报案记录,损失金额,维修情况,赔付状况,核实是否一次损失多次索赔。()核对各次事故照片和车架号有无更改痕迹,核实有无套牌可能。()调查有无报警记录,了解交警事故档案,落实现场情况有无疑问。()调查事故地点或附近有无监控设备,查阅监控录像,核实事故过程和车辆状况,是否有拖曳情况。()调查路政部门有无该事故路政处理记录,时间是否相符。()调阅核保档案,调查验车情况和保单情况。()其他应当调查的问题。()转交协作调查部门调查。. 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案件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案件)调查要点()车上人员受伤情况与车辆痕迹是否相符。()第三者或相关人员举报是否有更换驾驶员情况。()报案驾驶员与索赔驾驶员是否相同。()驾驶员对事故过程叙述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午后和夜间出险案件,车辆行驶情况与正常驾驶习惯是否相符。()迟报案,车辆进入停车场时间与事故时间是否相符,是否不积极提供三者情况。第四节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调查()走访调查现场有关人员,了解事故驾驶员详细信息和事故详细过程。()提供驾驶员照片请第三者辨认,落实是否是事故时驾驶员,驾驶员有无酒后迹象。()调取报案录音,核实报案信息,是否事后更换驾驶员。()调查事故前驾驶员情况,与何人一起,了解相关人员落实驾驶员是否饮酒。()走访交警部门,了解现场勘察情况,验血情况。()调查核实驾驶证真伪。()转交协作调查单位调查。2024/7/27复习思考题. 什么是汽车的保险欺诈?. 汽车保险欺诈的成因是什么? . 简要回答保险欺诈的常见类型及各类型的定义和特点。. 如何预防汽车保险的欺诈发生?. 如何调查汽车火灾案件?. 如何调查汽车盗抢案件?. 如何调查涉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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