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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制单结汇案 例案例1:在办理货物出运工作的同时,华信公司也开始了议付单据的制作。4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PICCSG981337号承保回执,同月22日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上海分公司作为承运人中国人远洋运输(集团)公司下属的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代理,签发了COS982336号提单。根据加拿大皇家银行98/0501-FTC号信用证的规定,华信公司共需向银行提交如下议付单据:汇票商业发票装箱单一般原产地证海运提单保险单/保险凭证受益人证明操作指南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区域的不断扩大,加之现代通讯技术的进步,国际贸易交易双方之间的地理距离也不断拉大。同时,随着贸易术语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普遍采用以及信用证制度的不断发展完善,在人类历史上延续多年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方式更多地被以单据买卖为核心的“象征性交货”所代替。在这种“象征性交货”条件下,卖方以提交规定的单据作为其履行交货义务的象征和收取货款的依据,而买方则须凭合格的单据履行其付款的义务。因此,单据在国际贸易中就愈发显得重要。而了解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常见单据,熟悉它们的基本填制方法和流转程序也成为了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员所应必备的知识和技能。一、 出口制单的基本要求由于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The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UCP)在国际贸易中的普遍应用,国际上对于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有了一定的要求。特别是UCP500(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实行,对单据的填制给予了更加明确的规范。下面就以信用证项议付单据为基础谈一谈单据填制的要点。(一) 单证、单单一致在采用信用证交易的条件下,出口人(即信用证受益人)必须明确:第一,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UCP500 Article 4)。第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表面上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之间表面互不一致,即视为表面与信用证不符(UCP500 Article 13)。对于这个条款应该从两方面去理解。一方面,受益人提交的单据要做到“单证一致”和“单单一致”。议付单据的内容首先要与信用证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时单单之间不能自相矛盾。举个单位的例子来说:提单上的重量与装箱单上所列的货物重量必须一致,不能因为信用证上面没有规定具体的货物重量就可以在提单上与装箱单上显示不一样的重量。此外,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单证一致”不仅指单据的内容要与信用证一致,还包括单据提交的份数、提交的方式以及提交的时间要与信用证的规定一致。另一方面,本条款提到了“表面相符”这个概念。这就是说,银行在审核与信用证有关的单据时无须调查单据的真实性,只凭单据表面上显示的内容与信用证条款一致即可付款。当然,即使受益人实际履行了有关的义务,但如果在单据上没有按信用证规定显示出来,也会被银行视为单证不符而拒付。这意味着开证银行给予受益人的只是一项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这个条件就是,受益人必须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内向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或开证行提交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UCP500 Article 9)(二) 单同一致信用证是买方(开证申请人)依照买卖合同及有关贸易惯例向银行申请开立的,作为银行审核以决定是否付款的依据。因此一般买方都会要求开证银行在信用证中加列一些关于货物描述的条款,以便约束受益人单据上所列的货物与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致。但是,信用证毕竟不能代替买卖合同。特别是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货物买卖,比如,大型的成套设备,信用证中没有也不可能详细规定货物的具体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单价,以及包装情况。对于这些内容,受益人在制单时只能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缮制,但须注意,这些内容不能与信用证的规定相抵触。(三) 单据本身内容正确、完整、符合有关法规及商业习惯虽然议付单据的填制有信用证的规范以及买卖合同的制约,但是就单据制作本身来说,信用证和合同的规定也不能包罗万象。例如,在信用证及合同中一般都不会规定汇票必须由出票人签署。但是,一张没有出票人签署的汇票肯定是不符合各国关于票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的。一般国家票据法律都规定:汇票要由出票人签署,否则视为无效。其次,单据的制作还需要符合有关国家的行政规定。比如:法国海关规定,法国进口的商品在进口清关时所提交的商业发票必须是法文的,至少品名应用法语书写。所以制单时一定要做到这一点,否则就会给进口商提货造成很大的不便。第三,单据的填制还要符合有关商业习惯的做法。比如,保险单的出单日期通常不迟于提单日期,而商业发票的日期一般都早于保单、提单的日期等。(四) 及时制单货物出口所涉及到的单据多达几十种,各种单据之间的关系又是错综复杂的,而单据的制作又是一项和发货装运联系在一起的综合性工作。出口货物的认证、商检、托运、报关、装运等诸方面工作的进行都需要提供一定的单据给有关部门。比如:申领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书都需要提供商业发票;向承运人订舱需要填制托运单;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需要提交投保单等等。单据制作的延误会影响到这些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出口业务中的任何一项工作都是和其他工作联系在一起,它相相互制约,牵一发而动全身。举一个例子来说,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如果没有及时填写商检验单,向商检机构报验,就无法向海关报关,因为属于法定检验的商品的报关单上面必须事先由商检机构盖上商检放行章,海关才受理此类商品的报关。没有商检放行章就不能报关,不能报关就不能装货,也就无法取得已装船提单凭以结汇。由此可见,议付单据的制作一定要及时。二、 信用证项的议付单据信用证项下的单据种类很多。在UCP500中提到的单据除汇票以外的主要分为以下四大类:(一) 运输单据海运提单(Marine/Ocean bill of lading)不可转让海运单(Non-negotiable sea waybill)租船合同提单(Charter party bill of lading)多式联运提单(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空运单据(Air transport document)公路、铁路和内陆水运单据(Road,rail,or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document)专递及邮政收据(Courier and post receipts)运输行签发的运输单据(Transport documents issued by frenght forarders)(二) 保险单据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三) 商业发票(四) 其他单据另外,除了UCP500所提到的单据以外,常见的议付单据还有:装箱单(Packing list)普惠制原产地证(GSP FORM A)一般原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商检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领事发票/领事签证发票(Consular invoice/Consular legalized invoice)海关发票(Consular invoice)受益人证/申明(Beneficiarys certificate/dec;aration)船公司证明(Shipping companys certificate)装运通知的证实副本(Certified copy of telex/fax of shipping advice)三、 主要议付单据的填制(一) 汇票汇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无条件的书面付款命令。要求受票人(Drawee)按照汇票上所列的期限、金额向汇票规定的收款人(Payee)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进行支付。在信用证中,汇票主要是起一个付款凭证的作用。1 信用证汇票条款示例:1) Drafts to be drawn at 30 days, sight on us for 100% of invoice value.2) You are authorized go draw on Royal Bank of Canada ,Vancouver at sight for a sumnot exceeding CAN$120,000.3) Drafts in duplicate at sight bearing the clause “Drawn under DBS Bank Singapore Documentary Credit No.748236 dated January 15th,1998”4) We open this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favouring yourselves for 95%of the invoice value available against your draft at sight by negotiation on us.5) This credit is available with any bank negotiation of Benetiation of Beneficiary,s Drafts at 60 days date drawn on Issuing bank.2 汇票填制要点:1) 汇票号码-通常与此笔交易的发票号码一致,以便核对。2) 汇票日期-一般是提交议付的日期,该日期往往由议付行填写。该日期不能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期。3) 汇票金额-根据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填写。一般信用证中的规定是按发票金额的100%开立汇票,有时也有按发票金额的一定百分比开立的(如上例4)。在填写汇票金额时要注意金额的大小写要一致,而且货币的币种要与信用证金额货币相同。4) 汇票期限-在汇票中用“At“表示。*即期汇票“At Sight”.只须在横线上用“* * * * * * *”或“-”表示,也可以直接打上“At Sight”。(但不要留空)*远期汇票。按信用证汇票条款的规定填入相应的付款期限。例如:“30 days after sight”, 见票后30天付款。 “45 days after sight”, 汇票出票日后45天付款。“60 days after the B/L date”, 提单日后60天付款(注意:此时应在“B/L date”后加注实际的提单日期)。5) 收(受)款人(Payee)。在汇票中一般用“Pay to the order of ”或,“Pay to order ”来表示。通常,在信用证支付条件下收款人填信用证议付行的名称。例如:“Pay to the order of Bank of China Shanghai Branch”6) 对价条款-应填入有关货物的数量、包装、及品名。例如:“Value received for 370 Cartons of Plush Toys”7) 出票条款-应填写相关信用证开证行、信用证号码及开证日期。例如:“Drawn under The National Bank of Kuwait S.A.K.Head Office L/C No.02/194546/8 Dated 3rd Feb.,1994”8) 付款人(Payer)即受票人(Drawee)。一般此栏在汇票中用“To”表示。汇票付款人的填写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在信用证汇票条款中付款人往往是用“drawn on ”或直接用“on”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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