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5页
第2页 / 共25页
第3页 / 共25页
第4页 / 共25页
第5页 / 共25页
第6页 / 共25页
第7页 / 共25页
第8页 / 共25页
第9页 / 共25页
第10页 / 共25页
亲,该文档总共2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2024年劳动合同范文汇总七篇劳动合同 篇1甲方: 旅行社负责人:乙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武汉市有关劳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开始,至 年月 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一个月。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前台接待及旅游顾问工作,并保证与甲方保持劳动合同关系至少半年以上。第三条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每月基本工资 元,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 元第四条 甲方承诺按一定标准给予乙方提成奖励,结算期为一个季度,即酬劳没三个月结算并发放,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商定。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节除外)照常工作,甲方应对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资3倍予以补助。第六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综合意外险,保险金额 万元/年第七条 乙方承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行负担因病,因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偿要求。第八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第九条 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方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中的有关内容。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责任的。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该提前七日通知乙方;(1)乙方因病或者因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未达到要求的;(3)甲方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追究。如属甲方违约,甲方需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如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及结算期所以提成奖励,乙方另需还甲方代为办理的综合意外保险保费。第十五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第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内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定。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第二十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乙方签名(盖章)签订时间 年月日劳动合同 篇2甲方名称: 乙方姓名: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地 址: 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录用条件乙方应聘甲方时提供的工作简历和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以及向甲方出具的各类手续、证明和证书,均必须真实有效,并注册于甲方单位,甲方据此作为录用乙方的先决条件,如乙方有任何欺诈或被证明提供信息和资料不真实,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且乙方需赔偿甲方招聘和工作延误等经济损失。第二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第三条 工作内容乙方工作岗位为 ,岗位工作职责详见工作职责说明书。(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可自行调整工作岗位。)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1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以下第_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4.2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4.3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4.4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第五条 劳动报酬5.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5.2甲方每月_日为发薪日。5.3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内容、岗位级别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5.4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第六条 福利待遇6.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6.2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7.1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7.2 甲方建立健全医疗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7.3 甲方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7.4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并严格遵守甲方医疗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8.1 甲方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8.2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视为乙方理解和接受甲方各项规章制度。8.3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8.4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可依据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9.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本合同。9.2 乙方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9.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四)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当即解除本合同:(一)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六)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七)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向乙方说明情况,听取乙方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 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9.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一)本合同期满的;(二)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三)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7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乙方应在离职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甲方依法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按本合同约定工资支付时间或者在工作交接办结时支付乙方。第十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10.1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10.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附 则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代表(签名):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劳动合同 篇3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无论采取何种合并的方式,公司合并的发生必然会出现一个乃至两个以上合并前公司解散的结果,从而被解散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主体一方不复存在。这一变化直接冲击了以被解散公司为用人单位一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具体体现为:合并后的公司是否有义务承受被解散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并后的公司接受被解散公司的职工,在法律上如何解释这种接受?是合并后的公司承继了被解散公司的劳动合同(即“直接承继”),还是原有的劳动合同解除,合并后的公司与被解散公司职工重新签订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即“先解除再订约”)?如果认为属于“先解除再订约”,那么按照劳动法规定,被解散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被解散公司职工的劳动合同是否可视为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可以被单方面解除?当前,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相关的劳动立法均有涉及这类问题的规定,具体如下: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以下简称执行意见)第三十七条规定:“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解除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在此种情况下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原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要求经济补偿。从上述相关规定来看,还难以非常准确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