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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公司章程管理制度7篇 公司章程管理制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章程,章程作用于组织内部,依靠全体成员共同实施。那么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了公司章程管理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 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 公司名称:_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住所:_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场所:_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维修及美容装饰;二手车信息咨询服务。(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九条 公司经营期限是20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依法办理相关批准件或许可证。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500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 _、_ 投资。认缴注册资本总额5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五章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四条 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1、以货币资金出资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 2、以货币资金出资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三)股东会上的表决; (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账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七章 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二十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 (一)股东增加投资; (二)公司盈利; (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二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三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一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 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对转让股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七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和临时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每年2月20日前举行。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提议时; (2)执行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3)监事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工作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工作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 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股东会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第三十三条 股东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执行董事或其指定的人员妥善保管。 第三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任期三年。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六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聘任产生,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篇2 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一、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存续期限、经营宗旨、经营范围、股东姓名/名称。 二、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三、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 四、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及程序。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经理的职权范围。 六、管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七、管理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如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权。1 八、管理公司的业绩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及投资决策程序。 九、管理公司的合并、分立与增资、减资。 十、管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十二、当公司章程的内容与股东协议等股东之间的其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为准。 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篇3 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经营方向、财产状况、股东情况等事项,一经订立,即对公司及公司组成人员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维护_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3条 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4条 公司注册名称: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5条 公司住所为:成都市_区_路_号 第6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万元。(注: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第7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 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董事长或总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 第9条 公司由_名自然人和_个法人发起设立(注:或募集设立)。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1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12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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