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6页
第2页 / 共16页
第3页 / 共16页
第4页 / 共16页
第5页 / 共16页
第6页 / 共16页
第7页 / 共16页
第8页 / 共16页
第9页 / 共16页
第10页 / 共16页
亲,该文档总共1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通力合作通力合作 迎难而上迎难而上 为保持浙江对外贸易稳定增长为保持浙江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再立新功再立新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二二九年三月九年三月提纲一、2008年全省出口退税基本情况二、2008年以来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概况(一)进一步完善出口退(免)税政策(二)继续扩大外汇核销无纸化管理(三)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六次提高出口退税率(四)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最新政策(五)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三、国税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采取的措施和做法一、2008年全省出口退税基本情况2008年,全省办理退税登记户数35232户,国税机关共办理退(免)税共计934.6亿元,其中退税694.5亿元,免抵调库240.1亿元,全省出口退税进度明显加快,及时较好地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和困难,有力地支持了浙江经济发展。大浙江历年退免税数据趋势图二、2008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概况2008年是我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较频繁的一年。尤其是下半年以来,由于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扩大,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为帮助企业树立信心、渡过难关,防止因出口大幅下滑对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国家又连续六次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先后提高了纺织品、服装、皮革、部分塑料制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等总计超过6500种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一)进一步完善出口退(免)税政策,加强征退税衔接工作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境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1号), 只有属于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和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两种情况才需要视同内销征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6号),出口自用的旧设备可以按照设备的折余价值申请退税,出口外购的旧设备实行免税。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委托加工出口货物消费税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5号),如果没有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中抵扣,可以办理消费税退税。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号),委托加工的产品与正式投产后自产产品属于同类产品,收回后首次出口的,可以办理出口退税。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65号),下面三种情况:(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申报退(免)税的;(2)虽然申报了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3)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到期后30天内,企业可以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并凭此证明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依据。 (二)继续扩大外汇核销无纸化管理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47号),将原来出口收汇核销(远期收汇除外)按180天管理的企业,调整至210天。 2.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关于扩大申报出口退税免于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试行出口企业范围的通知(浙国税进20085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我省各市、县所有实行“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用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 。(三)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六次提高出口退税率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11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 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7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品服装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14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关于提高轻纺 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943号) 根据我们的统计,截止2008年12月底,前面四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总共增加我省出口企业退(免)税额约35亿元。预计2008年度四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将使相关出口企业2009年度退(免)税额增加150亿元。2009年2月5日的第五次调整,又将增加2009年2-12月出口退(免)税额约15亿元。(四)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最新政策1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8121号) 2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便函20091号)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6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增值税的政策停止执行。 如果选择继续执行增值税退税政策还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要在2008年11月9日以前获得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并已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在主管税务机关备案;(2)2009年6月30日以前实际购进国产设备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在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税;(3)购进的国产设备已列入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 如果选择退税,要有5年的监管期,在监管期内,如果企业性质变更为内资企业,或者发生转让、赠送等设备所有权转让情形,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等情形的,应当向主管退税机关补缴已退税款。 (五)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1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采购材料进入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用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区外货物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91号) 对进入监管区用于基础建设的基建物资,不签发出口报关单,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征税;对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并已经取消出口退税的成品革、钢材、铝材和有色金属材料等原材料,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备注栏应填有海关特殊管区域不征收出口关税及退税货物审批表编号。 三、国税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采取的措施和做法1认真落实国家提高出口退税率政策。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各企业能用足用好退税政策;及时下载出口退税率文库。2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提高出口退税工作效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3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切实减轻出口企业负担。一是继续做好全省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收汇核销单试点工作;二是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有关清理简并文件规定;三是切实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 4提升出口退税信息化应用水平。主要包括:推广应用“出口退税自动批量审核审批”软件;充分利用新的数据传输系统,确保发票稽核比对数据的及时性;三是积极协调国库,尝试建立库税联网,实现无纸化办理退税 。 5进一步扩大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试点范围。6做好出口退税预警工作,严防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发生。出口企业应结合出口退税申报要求和单证备案要求,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规范经营的要求贯穿在整个经营管理活动中,严禁从事“四自三不见”等不规范的出口业务。 谢谢大家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