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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2025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潞西市网格员招聘题库与答案一单选题(共60题)1、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 A.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使用 C.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D.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正确答案是C 解析: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于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转让。由上可知,使用权可以转让,而所有权不可以转让,故本题选C。 2、张某在龙川市A区拥有住房一套,为了能顺利出租,张某与龙川市B区的润物装修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装修过程中,润物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某不慎将窗户上的玻璃撞破,其中的一块碎玻璃掉下,将从楼下经过的王女士脸部严重划伤。王女士被送往医院紧急治疗,花去2万元,王女士委托律师与李某、张某以及润物装修公司交涉,但因分歧较大,未能取得结果。王女士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本案中王女士提起诉讼的被告应该是_A. 张某 B. 李某 C. 张某和李某 D. 润物装修公司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李某作为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并且是在工作过程中撞破玻璃造成王女士的损伤,故王女士应对装修公司提起诉讼。故本题答案选D。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3、近年来: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等学校都把相当大比例的课程放到网络上:网民轻点鼠标就可以学习国外名校的开放课。一场开放的、彰显着互联网共享精神的教育革命来到了我们身边。这说明_。A. 中华文化要主动走向世界B. 科技是推动文化传播的重要因素C. 教育体制在不断变革D. 建设学习型社会是科技进步的必然要求参考答案: 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分析文段:近些年哈佛大学等学校开设了网络开放课:只要轻点鼠标:大家就可以共享名校的课程资源。A、D与文段无关:排除,教育体制不断改革未在文中有所体现:排除C。网络开放课是一种新的教育方式:是利用互联网科技传播名校知识文化。B项表述符合题意:当选。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4、 在现实生活中,人情与法理的冲突是司空见惯的。法律是公共生活领域的共同准则,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不应受人情关系的影响,人情关系一旦干涉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基于法理的正义和秩序就得不到保证。上述这段话不表明_。 人情交往方式在私人生活领域是合理的,但人情交往方式泛化到公共生活领域,就失去了其合理A. 性 B.人情交往关系具有更多的“私人”性质,而公共生活具有更多的“公有性质”,二者在本质上是相互对立的 C.人情关系到了公共生活领域,就显出其狭隘性,不一定对公共生活起破坏作用 D.人情关系到了公共生活领域,会出现以人情分配公共利益的情况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考点细节判断题解析据提问知该题属于细节判断题。本段表明了现实生活中,人情和法理是有冲突的。A项为“人情关系一旦干涉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基于法理的正义和秩序就得不到保证”的同义替换。从材料最后一句可以看出,“法理的正义和秩序就得不到保证”并不意味着对公共生活起破坏作用,C项正确。D项从文中可以推断出,为“不将人情关系带入公共领域”的原因。B项“二者在本质上是相互对立的”说法错误,两者的“性质”不同,经常有冲突发生,这并不能说明“二者是对立关系”,B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B。 5、段时期来,大兴人体补钙,于是厂家推出各种补钙品,电视广播杂志都是补钙广告,当补钙广告做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人们发现一个现象:菜市场卖肉摊上的肉骨头很热销,因为肉骨头含钙高,这种花钱在媒体上做广告的厂商发现,自己花广告费为他人做了嫁衣裳,这种现象在经济上称为_。 A. 挤出效应 B.漏桶效应 C.外部性 D.边际效应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挤出效应:指一个相对平面的市场上,由于供应、需求有新的增加,导致部分资金从原来的预支中挤出,而流人到新的商品中。漏桶效应主要是平等与效率的关系。外部性是指个人在自己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中产生了一种对他人的影响,如果是好的影响,就叫正的外部性,或者叫外部经济性,如果是不好的影响,就叫负的外部性,或者叫外部不经济性。边际效应也称边际贡献,是指消费者在逐次增加一个单位消费品的时候,带来的单位效用是逐次递减的。由题意可知,属于外部性。故本题答案选C。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6、下列哪个行政主体不能制定地方政府规章,_ A.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B. 厦门市人民政府 C. 南宁市人民政府 D. 昆山市人民政府 7、行政公文的种类与党的机关公文种类相比较,有些是相同的,有些是不同的。下列哪四个公文文种属于行政公文的种类,但不属于党的机关公文种类,_ A. 命令(令)、指示、公告、决议 B.决议、指示、公报、规定 C.决议、指示、议案、通告 D.命令(令)、议案、公告、通告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 答案: D 解析: 行政公文(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党的公文(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 两相对比可得D为正确选项。 8、杨某14岁,杨某父亲的好友何某非常喜欢杨某,赠与杨某高档自行车一辆,价值1400元,并同其签了赠与协议。下列关于该赠与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_。 A. 赠与行为无效 B. 赠与行为须经杨某的父母追认才能有效 C. 赠与行为可由杨某的父母请求撤销 D. 赠与行为有效 9、刑法规定,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称为_。 A. 犯罪的主体 B.犯罪的主观方面 C.犯罪的客体 D.犯罪的客观方面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 【解析】B【解析】犯罪主观方面,亦称犯罪主观要件或者罪过,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人在实施犯罪时的心理状态是十分复杂的,概括起来有故意和过失这两种基本形式以及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这两种心理要素。故选B。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0、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核心是_。 A.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B. 环境承载能力 C. 遵循自然规律 D. 绿色科技 11、社会实践表明,两个人以团队的方式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其工作绩效明显优于两个人单干时的总和。由此可见,团队精神的核心是_。 A. 协同合作 B. 奉献精神 C. 目标一致 D. 团结一致 12、 注:图中数据为基于5级量表的得分,5分表示安全感最高,1分表示安全感非常低。2007年我国城市、县镇、农村居民安全感得分最接近的生活领域是_。 A. 食品 B.药品 C.家装费用 D.儿童玩具 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D。【解析】从图中可知,安全感得分最接近的生活领域就是儿童玩具,城市、县镇、农村居民的安全感得分均在2.90分左右,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的差距仅为2.97-2.89 =0.08分。 13、下列各选项的公文标题中,三要素齐全且格式规范的标题是_。 A. 西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张三同志的处分决定 B.关于处分张三同志的决定 C.关于西霞市人民政府对张三同志的处分决定 D.西霞市人民政府决定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介词“关于”一般用在事由前,故本题答案选A。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4、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_。 A. 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 B.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观点 C.运动静止辩证统一的观点 D.对立统一的观点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A【解析】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物质世界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本质方面,唯物辩证法就是对物质世界的这两个不可分割的本质方面的反映。所以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观点是唯物主义哲学观和唯心主义哲学观的根本区别。运动与静止是标志物质存在状态的哲学范畴,运动是物质的固有性质和存在方式。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之一,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故本题应选A。15、领导者依靠专家按照一定的科学程序,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方法所进行的决策称为_。 A. 战略决策 B.科学决策 C.集体决策 D.个人决策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科学决策是指决策者凭借科学思维,利用科学手段和科学技术所进行的决策。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选B。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6、下列关于文学常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 A. 歌德是德国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者,代表作品有少年维特之烦恼浮士德 B.席勒是德国诗人、剧作家,代表作品有阴谋与爱情德国,一个冬天的童话 C.易卜生是挪威戏剧家,“问题剧”的代表作家,代表作品有玩偶之家国民公敌 D.-泰戈尔是亚洲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代表作品有飞鸟集新月集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解析德国,一个冬天的童话是德国诗人、政论家海涅的代表作,故B项错误,应选。其他三项均正确。 本题所属考点-人文历史 17、某村民委员会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_。 A. 村委会规定村里的荒山不得以招标、拍卖等形式实行承包经营 B. 村民乙外出经商,村委会不同意乙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 C. 村民丙全家转为城市户口,村委会取消丙承包期内的承包权 D. 村委会规定凡是嫁往外地的本村妇女,承包地应一律归还村委会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条第2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所以A项中村委会无权规定村里的荒山不得以招标、拍卖等形式实行承包经营。该法第29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故B项中乙可以放弃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故C项中村委会的做法正确。该法第30条当中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D项中村委会的规定是不合法的。故本题答案选C。 本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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