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6页
第2页 / 共46页
第3页 / 共46页
第4页 / 共46页
第5页 / 共46页
第6页 / 共46页
第7页 / 共46页
第8页 / 共46页
第9页 / 共46页
第10页 / 共46页
亲,该文档总共46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AFPAFP样本采集管理运输样本采集管理运输病原微生物样本采集遵循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原则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包括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材料、器材和防护设施等。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脊髓灰质炎病毒的运输按UN2814要求进行脊髓灰质炎病毒:目前对于脊髓灰质炎病毒野毒株的操作应遵从卫生部有关规定。对于疫苗株按3类病原微生物的防护要求进行操作,病毒培养的防护条件为 BSL-2, 动物感染为 ABSL-2, 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在 BSL2,灭活和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均为BSL-1。疫苗衍生毒株(VDPV)病毒培养的防护条件为 BSL-2, 动物感染为ABSL-3, 未经培养的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在BSL2,灭活和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均为BSL-1。上述指导原则会随着全球消灭脊髓灰质炎病毒的进展状况而有所改变,新的指导原则按新规定执行。 A类感染性物质指在运输过程中与之接触能对健康人或动物造成永久性残疾或致命疾病的感染性物质。此处“接触”系指感染性物质离开保护性包装与人或动物的身体接触或经呼吸道吸入的情况。A类感染性物质使人染病或使人和动物都染病者联合国编号为UN2814,其运输专用名称为危危害人的感染性物质害人的感染性物质;仅使动物染病者联合国编号为UN2900,其运输专用名称为仅危害动物的感染性物质仅危害动物的感染性物质。 B类感染性物质不符合列入A类标准的感染性物质。其联合国编号为UN3373。运输专用名称为诊断标本或临床标本或诊断标本或临床标本或生物物质生物物质B B类。类。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方便查阅,按照以上分类标准,在卫生部组织编写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列出了病原微生物及其相关样本的运输包装类别和联合国编号。 A类感染性物质的包装与标签A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包装系统包括:防水的主容器,防水的辅助包装和强度满足其容积、质量及使用要求的刚性外包装。主容器和辅助包装,必须能承受在-40至+55温度范围内95kPa的内部压力而无渗漏。A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外包装外部尺寸,最小边长不小于100mm。外包装必须标明UN2814(或UN2900)标记。标记背景颜色应差异明显,确保清晰可见,易于识别。标记是以45角度设置的正方形(菱形),其每条边的边长至少为50mm,每条边线的宽度至少为2mm;字母和数字高度至少为6 mm。外包装上临近菱形标记的部位必须表明运输专用名称“Diagnostic specimen”(诊断标本)“Clinical specimen”(临床标本)或“Biological substance,Category A”(生物物质 A类)。同时还应标明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字体(字母、数字)高度不小于6mm。A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主容器必须装在辅助包装中,使之在运输过程中不被破损、刺穿或将内容物泄漏在辅助包装中。必须使用适当的衬垫材料将辅助包装安全固定在外包装中。内容物的任何泄漏都不得破坏衬垫材料或外包装的完好性。多个易碎的主容器装入一个单一的辅助包装时,必须将他们分别包裹或隔离,以防彼此接触。 A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除固态感染性物质外,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足量的吸附材料,确保意外泄漏时能吸收主容器中的所有内容物,并保持衬垫材料或外包装的完好性。完整的包装必须能通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6;6.2中规定的跌落试验,跌落高度不低于9m。 包装液体物质 主容器必须密封、防泄漏,内装量不超过1L;辅助包装必须防泄漏;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足量的吸附材料,确保意外泄漏时能吸收主容器中的所有内容物,并保持衬垫材料或外包装的完好性;主容器和辅助包装必须能承受95kPa的内部压力而无渗漏;每个外包装的内装量不得超过4L,此内装量不包括冰、干冰、液氮等低温保持材料。 包装固态物质 主容器必须防泄漏,包装量不得超过外包装的质量限制;辅助包装必须防泄漏;除装有肢体、器官和整个躯体的包装件之外,每个外包装的内装量不得超过4kg。此内装量不包括冰、干冰、液氮等低温保持材料;如果有对运输过程中主容器内残留液体的任何怀疑,都必须使用适于装运液体的包装和包装吸附材料。 冷藏或冷冻的样品 当使用干冰或液氮做低温保持材料时,必须满足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相关要求。使用冰或干冰时,必须将其置于辅助包装的外面或置于外包装或合成包装件的里面。必须有内部支撑物,以保证在冰或干冰消融后辅助包装仍处于原位。如果使用冰,外包装或合成包装件必须防漏;如果使用干冰,包装设计和构造必须留有能排出二氧化碳的孔,以防产生可能使包装破裂的压力。 冷藏或冷冻的样品主容器和辅助包装材料必须能承受制冷剂的温度,并承受失去制冷作用后所产生的温度和压力。当把包装装如入一个合成包装件中时,要求在包装件上的标记必须清晰可见,或重新标在合成包装件的外面。B类感染性物质的包装与标签B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 包装系统包括:主容器、辅助包装和刚性外包装。包装材料必须能承受运输过程中的震动与负载。容器结构和密封状态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震动、温度、湿度或压力变化而造成的内容物漏失。主容器必须装在辅助包装中,使之在运输过程中不被破损、刺穿或将内容物泄漏在辅助包装中。必须使用适当的衬垫材料将辅助包装安全固定在外包装中。内容物的任何泄漏都不得破坏衬垫材料或外包装的完好性。B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多个易碎的主容器装入一个单一的辅助包装时,必须将他们分别包裹或隔离,以便防止彼此接触。外包装至少有一个大于100mm100mm的表面。完整的包装必须能通过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6;6.2中规的跌落试验,跌落高度不低于1.2m。 B类传染性物质包装要求外包装必须张贴UN3373标记。标记背景颜色应差异明显,确保清晰可见,易于识别。标记是以45角度设置的正方形(菱形),其每条边的边长至少为50mm,每条边线的宽度至少为2mm;字母和数字高度至少为6 mm。外包装上临近菱形标记的部位必须表明运输专用名称“Diagnostic specimen”(诊断标本)“Clinical specimen”(临床标本)或“Biological substance,Category B”(生物物质 B类)。同时还应标明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字体(字母、数字)高度不小于6mm。 包装液体物质 主容器必须密封、防泄漏,内装量不超过1L;辅助包装必须防泄漏;必须在主容器和辅助包装之间填充足量的吸附材料,确保意外泄漏时能吸收主容器中的所有内容物,并保持衬垫材料或外包装的完好性;主容器和辅助包装必须能承受95kPa的内部压力而无渗漏;每个外包装的内装量不得超过4L,此内装量不包括冰、干冰、液氮等低温保持材料。包装固态物质 主容器必须防泄漏,包装量不得超过外包装的质量限制;辅助包装必须防泄漏;除装有肢体、器官和整个躯体的包装件之外,每个外包装的内装量不得超过4kg。此内装量不包括冰、干冰、液氮等低温保持材料;如果有对运输过程中主容器内残留液体的任何怀疑,都必须使用适于装运液体的包装和包装吸附材料。 冷藏或冷冻的样品当使用干冰或液氮做低温保持材料时,必须满足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的相关要求。使用冰或干冰时,必须将其置于辅助包装的外面或置于外包装或合成包装件的里面。必须有内部支撑物,以保证在冰或干冰消融后辅助包装仍处于原位。如果使用冰,外包装或合成包装件必须防漏;如果使用干冰,包装设计和构造必须留有能排出二氧化碳的孔,以防产生可能使包装破裂的压力; 冷藏或冷冻的样品主容器和辅助包装材料必须能承受制冷剂的温度,并承受失去制冷作用后所产生的温度和压力。当把包装装如入一个合成包装件中时,要求在包装件上的标记必须清晰可见,或重新标在合成包装件的外面。感染性物质的运输(一)必须报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跨省报卫生部)才能运输的感染性物质:1、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2、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分类为A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以及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 。运输申请 申请单位在运输前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申请材料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申请表;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接收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单位(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同意接收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第(二)、(三)项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容器或包装材料的批准文号、合格证书(复印件)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容器或包装材料承诺书;其它有关资料。接收单位应具备的条件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的实验室;取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菌(毒)种或样本保藏、生物制品生产等的批准文件。 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运输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5 5个个工工作作日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符合法定条件的,颁发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出具不予批准的决定并说明理由。多次运输申请在固定的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多次运输相同品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的,可以申请多次运输。多次运输的有效期为有效期为6 6个月个月;期满后需要继续运输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专人护送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应当有专人护送,护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申请单位应当对护送人员进行相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在护送过程中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运输后续工作规定第十六条 在运输结束后,申请单位应当将运输情况向原批准部门书面报告。感染性物质的运输(二)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第三、四类病原微生物运输包装分类为B类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1、申请单位和接收单位直接联系,取得接受单位的接收证明。2、包装、容器和标识符合要求。3、尽量陆路运输。菌(毒)种及样本的管理 菌(毒)种的管理是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的重要内容之一,只有规范严格的的管理制度以及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有效的监督,才能有效地防止在传染病防治、科学研究以及生物制品生产过程中造成菌(毒)种的扩散或遗失,避免发生实验室感染或引起传染病的传播;同时规范的菌(毒)种的管理可避免菌种差错,保证菌毒种保藏的质量以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菌(毒)种及样本的管理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由国家建立传染病菌种、毒种库,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对我国菌(毒)种保藏机构的组成和任务、菌(毒)种的收集、分类、保藏、供应、使用、领取、邮寄和国际交流作了相应的规定(1985年)。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病原微生物的分类、样本采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运输、菌(毒)种和样本的集中储存(保藏)作了最新的规定(2004年)。感染性废物处理及时收集按类别分置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包装物或容器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说明。及时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结束结束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