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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暨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培训暨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培训主讲:郑主讲:郑 实实二二0一七年一七年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时间:2017年4月6日至4月7日地点:快车分公司电教室主持人:黄益授课人:郑实监考人:黄慧授课方式:PPT教学+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暨职业健康培暨职业健康培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前言本次培训的目的:了解帮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职业病防治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法制意识;预防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基本内容基本内容n一、形势与任务一、形势与任务n二、法律体系二、法律体系n三、防治法基本介绍三、防治法基本介绍n四、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防控措施四、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防控措施n五、上班族的职业危害与防治措施五、上班族的职业危害与防治措施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形势与任务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新形势5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6(一)报告职业病例总数居高不下自上世纪50年代到2014年,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863634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777173例;累计报告职业中毒52392例,其中急性中毒25839例,慢性中毒26553例;其他职业病30970例。从2007年到2014年,全国30个省市区(不包括西藏和港澳台)报告职业病例分别为14296例、13744例、18128例、27240例、29879例、27420例、26393例、29972例。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2014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年全国职业病报告情况n根据根据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病报告,2014年新发年新发职业病职业病29972例。其中尘肺病例。其中尘肺病226873例,急性例,急性职业中毒职业中毒486例,慢性职业中毒例,慢性职业中毒795例,其他职例,其他职业病业病1818例。例。n自上世纪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年代以来,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863634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777173例。例。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发病总数持续上升9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粉尘危害依然严重101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1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1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近年来发生多起重大尘肺病事件 贵贵州州省省施施秉秉县县恒恒盛盛公公司司矽矽肺肺病病事事件件:公司成立于1999年,2010年确诊矽肺患者200例(矽肺期151人,期43人,期6人)。 安徽省凤阳县农民工尘肺病事件:安徽省凤阳县农民工尘肺病事件:1992年至2009年,全县共有石英砂企业489家,从业人员1697人。2009年确诊云南省水富县共有患病农民工80人,其中死亡12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和云南省绥江、永善县患病农民工62人,其中死亡7人;安徽省患病农民工185人。 甘肃省古浪县农民工尘肺病事件:甘肃省古浪县农民工尘肺病事件:2009年4月古浪县发现首例疑似尘肺病例。经核查,疑似患者均由在酒泉市肃北线和其它地区金矿/煤矿等粉尘作业环境务工的经历,1984年至2009年25年间,共涉及3个乡镇、17个行政村的475人。截止2011年2月,475名疑似患者临床诊断尘肺病例176人(尘肺期62人,期72人,期42人),均为男性,平均年龄43.6岁。1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尘肺病是危害我国工人健康的头号职业病。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863634例,其中尘肺病病例达777173例,死亡15万余万余例。截至7月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已经通过大容量全肺灌洗治疗尘肺病7000余余例。治疗尘肺病任重而道远。尘肺病防治工作是保证劳动者体面工作、健康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要维护农民工尘肺病患者的利益。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出力,设立专项基金,为农民工尘肺病患者提供帮助。1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三)有机溶剂危害问题日益突出151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四)远期效应危害后果正在显露161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是职业病危害分布领域广、受害人数多。据卫生部门估计:约30余个行业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受害人数达2亿人之多,其中仅受毒物和粉尘危害人数就达2500万人。截至2014年4月,全国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为537410家,其中绝大多数企业没有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1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是新的严重职业病危害不断出现。据广东职业病防治院监测,1988年以来,广东省出现新的职业病25种,其中包括宝石加工、集装箱制造行业的尘肺病,电子、五金、箱包制造行业的有机溶剂中毒,高尔夫产品制造的振动病等。1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出现新的危害行业出现新的危害行业151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五)新化学品危害层出不穷近近30年广东新发现年广东新发现25种职业病,种职业病,17种是新化学品中毒种是新化学品中毒2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随着“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职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必将带来新的职业卫生问题。(六)新的职业卫生问题不断出现2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新职业危害的挑战纳米材料生物活性材料;酶、生物制品新化学品新药原料、中间体及其产品新原材料新技术航天深海开发高速交通工具变频发光二极管能源利用新危害因素非电离辐射违背人体工效学原理因素室内空气质量气候环境因素社会心理因素2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新职业危害后果新职业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新的职业性相关疾病气候环境因素类疾患社会心理因素类疾患神经肌肉关节运动系统疾患新的职业危害接触人群医疗卫生人员研究开发人员新型职业人员2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新需求危害 检测与识别方法意识平台新危害评价方法要素模型诊疗方法技术标准新危害控制技术技术管理支撑体系2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22社会影响大。如:云南省水富县在安徽省凤阳县务工人员患尘肺病事件,先后造成12人死亡,贵州省施秉县恒盛冶炼厂职工集体患尘肺病事件,发现尘肺病200例,湖南省耒阳、张家界籍在深圳务工人员群体罹患尘肺病集体静坐上访事件以及河南省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七)职业病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2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232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八)职业病问题容易转化为社会事件矛盾矛盾 突发期突发期产业结构产业结构 不合理不合理经济发经济发 展不平展不平 衡衡劳劳 动动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 滞后滞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 不完善不完善社会诚信社会诚信 缺乏缺乏监管力监管力 度不足度不足技术能技术能 力薄弱力薄弱2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正己烷中毒Poisoning caused by n-hexane2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2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3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3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3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Retur3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三氯乙烯药疹样皮炎 Hypersensitive Syndrome caused by trichloroethylene3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3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结肠广泛糜烂出血性改变3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3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3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3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4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苯中毒Poisoning aused by benzene4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4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4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氯乙烷中毒二氯乙烷中毒Poisoning Caused by dichloroethane Poisoning Caused by dichloroethane 代号代号“34353435胶胶”、“ABS514ABS514溶剂溶剂”4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4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有机锡中毒 Poisoning cased by organictin4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四川少女入粵打工中毒昏迷 蘇醒後認不出母親中毒之前的陽艷活潑可愛母亲卿正華喂陽艷吃午飯2010-12-22羊城晚报:20歲的四川女孩陽艷本該有一番美好前程,考上大學的她卻因無錢就讀轉而南下廣東打工。才工作27天,陽艷就因中毒昏迷不醒、不識父母、四肢不受控制,至今連支筆也拿不起,而罪魁禍首就是她打工所接觸的黏膠含有二氯乙烷。廣東省約5000萬的工作人口,其中與有害物質打交道的人就達2000萬。4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4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三氯乙烯扼杀岁少女赵姗姗临终前,全身已经开始腐烂,脸上发2004年6月30日媒体报道:春节刚过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中岗镇田拐村年仅岁少女赵珊珊在江苏苏南一家电子厂打工时,因职业恶急性中度中毒性肝炎、职业性皮肤病病情严重、无钱医治去世。赵姗姗生前是一位活泼漂亮的女孩4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63张海潮开胸验肺28岁的张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2004年8月河南新密市人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 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而由于原单位拒开证明,他无法拿到法定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最终只能以“开胸验肺”的方式进行验肺,为自己证明。这个事件被称为“开胸验肺事件”。5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64胸片X-线正常矽肺矽肺5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虽然我能看得见 ,生命为何这样不同,为何我想要的我喜欢的我爱的,都一片虚无。既然你能看得见,就请拨散粉尘驱散毒气,带我领略生命的可贵和健康的美好!5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6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6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6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6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结论:n1.2014年新发病总例数五年最高;n2.尘肺病发病走势与各年新发病例总数趋势基本一致;n3.职业病耳鼻喉口腔等其他6大类(不含放射)呈上升趋势;n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呈上升趋势,噪声聋占比依然占据最高;n5.职业性眼病发病例数整体呈下降趋势;n6.职业性传染病发病例数呈上升趋势。6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n目标:n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n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n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n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n6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常见术语n1、职业危害:从事职业活动可能导致的工作有关的疾病、职业病和伤害。(6大类459种)n2、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2016年卫生部发布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这一目录目前规定的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10大类132种。6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安全监管总局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总工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国卫疾控发201592201592号号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15201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6(6大类大类大类大类459459种种种种) )1.1.粉尘类粉尘类粉尘类粉尘类 5252种种种种2.2.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化学因素化学因素 375 375 种种种种3.3.物理因素物理因素物理因素物理因素 15 15 种种种种4.4.放射性因素放射性因素放射性因素放射性因素 8 8种种种种5.5.生物因素生物因素生物因素生物因素 6 6 种种种种6.6.其他因素其他因素其他因素其他因素 3 3 种种种种6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我国职业病目录的沿革时间时间发布部门发布部门文件名称文件名称职业病种类职业病种类 19571957年年卫生部卫生部职职业业病病范范围围和和职职业业病病患患者者处处理理办法的规定办法的规定1414种种职职业业病病,未未分类分类 19871987年年卫卫生生部部、劳劳动动人人事事部部、财财政政部部、全全国国总工会总工会修修订订职职业业病病范范围围和和职职业业病病患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者处理办法的规定9 9大类大类9999种种 职职 业业 病病 20022002年年卫生部、社保部卫生部、社保部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 1010大类大类115115种种 职职 业业 病病 20162016年年卫卫计计委委、安安监监、社社保、全总保、全总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1010大类大类132132种职业病种职业病6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的特点n1.病因明确:病因明确: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病因即职业病危害因素;n2.发病需要达到一定条件:发病需要达到一定条件:n 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超过卫生标准超过卫生标准),才能使劳动者致病。才能使劳动者致病。n 有时间有时间剂量剂量(接触水平接触水平)反应关系,即接触强度反应关系,即接触强度(浓度浓度)越大,越大,时间越长,机体反应越明显。时间越长,机体反应越明显。n3.容易群体发生:容易群体发生:n 隐性职业病隐性职业病职业病症状体征与常见病多发病难以区别。职业病症状体征与常见病多发病难以区别。n 相同岗位人群中常有一定数量的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相同岗位人群中常有一定数量的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n 职业病发生具隐匿性、迟发性的特点。职业病发生具隐匿性、迟发性的特点。n 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潜伏期较长,一旦发病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潜伏期较长,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高。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高。n 以尘肺为例,潜伏期长的可达数年甚至十数年,但是急性大量接触以尘肺为例,潜伏期长的可达数年甚至十数年,但是急性大量接触粉尘也可能在短时间内急性发病,病情迅速进展直至危及生命。粉尘也可能在短时间内急性发病,病情迅速进展直至危及生命。6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的特点职业病的特点4.可以预防:可以预防: 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消除或减少发病。在控制病因或作用条件后,可消除或减少发病。 可以通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异常并采取预防可以通过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异常并采取预防措施。措施。可以通过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预防。可以通过合理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预防。5.早诊断、早治疗早诊断、早治疗、妥善处理,愈后较好,康复较容、妥善处理,愈后较好,康复较容易。易。7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三级预防原则n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即改进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利用防护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n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是早期检测人体受到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n三级预防:对职业病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合理康复处理。7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第第五五条条 用用人人单单位位应应当当建建立立、健健全全职职业业病病防防治治责责任任制制,加加强强对对职职业业病病防防治治的的管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u行政责任行政责任u刑事责任刑事责任u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怎样做好职业健康工作怎样做好职业健康工作7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2 2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4 4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3 3 1 1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保障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保障3 3 3 3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做好维护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做好维护1111采取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采取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1313为劳动者配发个人防护用品为劳动者配发个人防护用品3 3 1010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3 3 1212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6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8 8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3 3 5 5建设项目执行职业卫生建设项目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3 3 7 7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3 3 1414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治疗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治疗3 3 9 9职业病防治法规与监管工职业病防治法规与监管工作作7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国家安监总局第47号令第八条规定n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n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n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机构与人员设置要求管理机构与人员设置要求处罚10万以下!7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处罚10万以下!7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财企财企201216号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用途:通风防毒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用途:通风防毒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应急设施等。急设施等。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7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危害检测现状评价职业卫生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用途用途危害告知与警示防护设施救援用品建设项目评价“三同时”职业卫生培训应急救援演 练7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1.劳动合同告知n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公告栏n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卡n4.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内容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内容(三告知一警示)(三告知一警示)处罚5-10万!处罚5-20万!7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与日常生活中的常见病、多发病有没有区别?职业病具有群发性特点职业病的发病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职业病危害存在剂量反应关系认识职业病及其特点认识职业病及其特点7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分类职业健康监护分类8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危害个人防护的四个步骤识别工作环境中的有识别工作环境中的有害物害物了解这些有害物对人了解这些有害物对人体的危害体的危害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控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控制措施制措施合理选择并正确使用个合理选择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人防护用品粉尘、化学毒物、噪声、高温等MSDS、化学品安全卡等工程防护、管理措施防护用品防护用品使用与保使用与保养培训养培训8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12月31日怎样做职业健怎样做职业健康档案康档案国家安全监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厅2013年年12月月31日日处罚10万以下!8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 (岗位分布、人员设置及接害情况岗位分布、人员设置及接害情况)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培训资料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培训资料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事故处理资料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事故处理资料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维护使用记录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维护使用记录职业卫生档职业卫生档职业卫生档职业卫生档案管理案管理案管理案管理国家安监总局第国家安监总局第国家安监总局第国家安监总局第47474747号令号令号令号令工工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定定定第第第第34343434条条条条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三同时三同时” ”资料资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申领等资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申领等资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资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资料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及异常人员安置情况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及异常人员安置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处罚10万以下!8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专人负责与管理每年至少复核一次8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新的时代的来临n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事关安全生产当前和长远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当前,我们的职业健康工作面临着许多有利条件和难得的机遇。“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一切为了人民”。n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活着健康活着8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的主要途径:增强责任意识的主要途径:抓认识:加强责任教育,建立常态化制度;抓制度:明确职责范围,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抓考核:建立并落实责任制体系;抓监督:加强监督,形成事前提醒、事中督促、事后诫勉的问责机制。抓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8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法律责任意识;明确法律义务和责任,增强“红线”意识;加强普法教育,确保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克服侥幸心理,坚持依法执业;坚持遵纪守法,自觉接受技术、行政和社会监督。8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法律体系8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放射防护条例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卫生配套规章: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即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即将) 职业卫生监督程序(即将)职业卫生监督程序(即将).尘肺病尘肺病防治条例防治条例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卫生配套规章: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 管理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 8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规范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单位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规范技术服务规范技术服务规范技术服务规范技术服务标准与技术规范标准与技术规范标准与技术规范标准与技术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危害项目申报危害项目申报危害项目申报危害项目申报健康监护管理健康监护管理健康监护管理健康监护管理工作场所管理工作场所管理工作场所管理工作场所管理作业管理作业管理作业管理作业管理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处理事故处理卫生监督程序卫生监督程序卫生监督程序卫生监督程序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办法服务机构认证服务机构认证服务机构认证服务机构认证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危害评价规范危害评价规范危害评价规范危害评价规范标准管理办法标准管理办法标准管理办法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分类职业病分类职业病分类职业病分类危害因素分类危害因素分类危害因素分类危害因素分类建设设计建设设计建设设计建设设计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放射防护放射防护放射防护放射防护检验方法检验方法检验方法检验方法听力保护规范听力保护规范听力保护规范听力保护规范9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相关法律n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n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9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相关法规职业卫生相关法规n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05号文,1987)n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n5)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2012)9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规章职业卫生规章n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第620号,1999)n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第142号,2003)n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48号,2013)n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92号,2015)9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规章(续)职业卫生规章(续)n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2012)n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2012)n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2012)n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2012)n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安监总局令第76号,2015)n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73号,2012))9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89号,2012)n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38号,2013)n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171号,2013)n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安健111号,2014)n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39号,2014)n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16号,2015)职业卫生文件职业卫生文件9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121号,2015)n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124号,2015)n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9号,2016)n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函117号,2016)n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ZW-JB-2013-002)n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ZW-JB-2014-004)职业卫生文件(续)职业卫生文件(续)9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职业卫生标准、规范n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GB2626-2006)n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2006)n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n焦化安全规程(GB12710-2008)n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13)n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n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n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50033-2013)n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n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GB50431-2008)n炼焦工艺设计规范(GB50432-2007)9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续)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续)n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n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n呼吸防护用品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n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n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n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n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n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n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n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n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9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续)职业卫生标准、规范(续)n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197-2007)n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203-2007)n密闭空间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n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211-2008)n密闭空间直读式气体检测仪选用指南(GBZ/T222-2009)n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n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225-2010)n焦化行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T4219-2012)n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4256-2015)n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8008-2013)n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09-2013)9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三、防治法介绍10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 n2001200120012001年年年年10101010月月月月27272727日日日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第第第24242424次会议通过。自次会议通过。自次会议通过。自次会议通过。自2002200220022002年年年年5 5 5 5月月月月1 1 1 1日日日日起施行起施行起施行起施行n n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布公布公布n n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员会关于修改员会关于修改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的决定的决定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n n胡锦涛主席签署第胡锦涛主席签署第胡锦涛主席签署第胡锦涛主席签署第52525252号主席令予以号主席令予以号主席令予以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公布公布公布n n2016201620162016年年年年7 7 7 7月月月月2 2 2 2日日日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等六部法律的决定等六部法律的决定已已已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自公布之日起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自公布之日起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自公布之日起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施行施行10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政府部门监管职能调整政府部门监管职能调整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标准制订+诊断+监测+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卫生行政部门诊断+监测+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审批10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责任主体转向企业责任主体转向企业n“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第六条)六条)n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第八十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第八十八条第二款)八条第二款) n“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n“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n曾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需无条件提供职曾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需无条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第七十二条第五款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第七十二条第五款 )n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六条)n需要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对象由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扩展到主需要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对象由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扩展到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第五十三条)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第五十三条)10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预评价不作为前置条件、取消审批和备案n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件。n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修改)(修改)n(修改前:(修改前: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变化之一变化之一变化之一变化之一10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取消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取消审查及验收n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n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修改)(修改)n(修改前:修改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n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修改)(修改)n(修改前: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变化之二变化之二变化之二变化之二10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法律责任条文修改n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新增卫生行政部门)10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修改)(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修改)n(修改前: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n(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新增建设的;(新增)10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修改)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修改)n(修改前:修改前: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n(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标准和卫生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修改)的;(修改)n(修改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者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10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修改)害控制效果评价的;(修改)n(修改前:修改前: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n(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新增)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新增)10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是否还需要资质?n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第十九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评价应当客观、真实。观、真实。(删除)(删除)变化之三变化之三变化之三变化之三11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依然需要?n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未改动)(未改动)11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七十九条第七十九条 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病诊断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未改动)(未改动)11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职业病防治法有关当事方法律关系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全面负全面负 责职业病防治责职业病防治 主张健主张健 康权利康权利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11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11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简介简介1.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框架的基本框架n第一章(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一般义务第一章(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一般义务条款、执法体制等;条款、执法体制等;n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二章(前期预防): 包括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的包括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的硬件条件、申报制度、建设项目的两个评价(预评硬件条件、申报制度、建设项目的两个评价(预评价和效果评价)、一个设计(防护设施设计);价和效果评价)、一个设计(防护设施设计);n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者和用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规范,工会的地位与作用、一系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规范,工会的地位与作用、一系列的禁止性规范。可归结为工程技术、防护措施和列的禁止性规范。可归结为工程技术、防护措施和管理四位一体框架管理四位一体框架;11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简介简介1.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框架的基本框架n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程序及病人的权利保障;业病的诊断、鉴定程序及病人的权利保障;n第五章(监督检查):法定执法权力及承担相第五章(监督检查):法定执法权力及承担相关义务;关义务;n第六章(法律责任):各类主体违反法定义务第六章(法律责任):各类主体违反法定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n第七章(附则):第七章(附则):11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1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1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病防治法 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作为首要的立法目的 ;预防:前期预防(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宣传教育等制度,由安监部门负责)、“三同时”、劳动过程防护(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安监部门监管责任);控制: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标准(安监部门监管及服务促进落实责任)。概 况11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二条、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第二条、职业病防治法的适用范围n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职业病防治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职业病防治活动n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n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12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治理。12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权利。n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生保护。n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12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五条、第五条、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责任。n第六条、第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n第七条、第七条、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n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2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n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12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n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工作。12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十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第十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n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防治工作责任制。n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12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12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十二条、有关防治职业病的第十二条、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标准,由,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组织制定并公布。制定并公布。n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n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12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新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制新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制12912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理。n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给予奖励。13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第二章第二章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13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消除职业病危害。13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第十五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n(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家职业卫生标准;n(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n(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开的原则;n(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等卫生设施;13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n(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其他要求。配套法规和文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10)安全监管局负责(中编办104号文件)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设施13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制度。n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害项目,接受监督。n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目录由国务院卫生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督管理部门制定。13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可行性论证阶段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修改)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修改)n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新增)不得开工建设。(新增)13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n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13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第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n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工。(修改)(修改)n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修改)(修改)13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监督核查。(新增)(新增)13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十九条、国家对从事第十九条、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配套法规和文件: 高毒物品目录 (卫法监发200314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年 )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4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建设项目业主建设项目业主前期预防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施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三同时三同时控制效果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职业卫生技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介入术机构介入职业卫生技职业卫生技术机构介入术机构介入政府监管政府监管14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4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立法意图立法意图n明确劳动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治要求明确劳动工作过程中职业病防治要求n明确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保护劳动明确用人单位在用人过程中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者健康的法定义务和责任n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明确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利n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职责有关组织和社团的职责14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二十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n设置或指定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人员设置或指定管理机构(组织)、配备人员n制定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制定防治计划、实施方案n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n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健康监护档案n建立、健全监测、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监测、评价制度n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4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任。n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病防护用品。n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14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备、材料。14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二十四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第二十四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告栏,公布,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n对产生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治措施等内容。14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n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n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为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n1.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n2.存在存在“致癌致癌”、“致畸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n3.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14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二十五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第二十五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报警装置,配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应急撤离通道和和必要的泄险区必要的泄险区。n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计。n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其处于正常状态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14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日常监测,并确,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n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并向劳动者公布。配套法规和文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47号,2012年)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总局令第73号,2015年)15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价应当客观、真实。n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15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二十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第二十七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督职责。配套法规和文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总局令第50号,2012年)15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二十八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第二十八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的,应当提供中文说中文说明书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见80页)15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二十九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第二十九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和含有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的,应当提供中中文说明书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产品包装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说明。贮存贮存上述材料的上述材料的场所场所应当在规定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示标识。15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或者进口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n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办理。15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得生产、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n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不得将产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职业病危害的作业。15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15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劳动合同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如实告知劳动者告知劳动者,并,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得隐瞒或者欺骗。15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n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劳动者有有权权拒绝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人单位不得不得因此因此解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15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职业卫生培训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n用人单位应当对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劳动者进行进行上岗前上岗前的职的职业卫生培训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危害培训的目的)16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劳动者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应当及时报告。n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16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培训内容及学时规定:1、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行业特点的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等。初次培训不得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的培训,可以参照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要求执行。3、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主要培训内容: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基本知识,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所从事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等。初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不得少于4课时。煤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以上三类人员继续教育的周期为一年。用人单位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转岗导致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要对劳动者重新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视作继续教育。16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承担。配套法规和文件: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总局令第49号,2012年)16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调离原工作岗位,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n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承担。16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限妥善保存。n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料。n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件上签章16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三十七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第三十七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16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承担。配套法规和文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务院令第376号,2003年)16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不得安排安排未成年未成年工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6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n(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n(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等职业病防治服务;n(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护措施;n(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品,改善工作条件;16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n(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护措施的作业;n(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n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的,其行为无效。17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劳动者义务:义务: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作业场所危害评价与管理作业场所危害评价与管理劳动者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劳动者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离岗时)危害告知(合同、作用场所、培训教危害告知(合同、作用场所、培训教育)育)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职业病报告义务职业病报告义务对患职业病者的救治、安置对患职业病者的救治、安置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险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险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未成年工、女工保护未成年工、女工保护17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劳动者权利: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获得职业卫生防护获得职业卫生防护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服务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知情权:危害、危害后果、防护条件要求改善工作条件要求改善工作条件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拒绝强令违章操作、冒险作业批评、检举、控告批评、检举、控告参与民主管理参与民主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害赔偿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害赔偿17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四十条n工会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的作用与权力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的作用与权力17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17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培训等费用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产成本中据实列支据实列支。 n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的通知(财企201220121616号)号)17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三条对安监部门监督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定期检测评价、监督技术服务机构和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看起来简单,却是安监部门非常具有挑战性的工作。第四十二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第四十二条、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17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17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立法意图n保护受害者和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n理顺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与现有医政管理法律法规衔接n与现有职业病待遇规定、社会保障立法相衔接17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第四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卫生行政部门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n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不得拒绝劳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17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备下列条件:n(一)持有(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n(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n(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n(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制度。18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行职业病诊断。n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第四十五条、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行政部门制定。18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第四十六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下列因素:n(一)病人的职业史;(一)病人的职业史;n(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业病危害因素情况;n(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n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职业病。18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三名以上取得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n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18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应当如实提供如实提供职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资料;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18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绝、阻挠。18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四十八条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第四十八条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18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料或者工作场所n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n情况作出判定;情况作出判定;n有关部门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应当配合。18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四十九条、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n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18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18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n第五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19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n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n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19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五十三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n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n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19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五十四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诊断鉴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n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件需要进行职业病鉴定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相关的专家库中选取参加鉴定的专家。19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五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n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其订立的劳动合同。n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19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第五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n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n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置。n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19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五十七条、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n第五十八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n第五十九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第五十九条、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承担。19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六十条、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第六十条、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享有的待遇不变。n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安置职业病病人。n第六十一条、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n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19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五章监督检查19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1.1.规定职业卫生监督的行政主体规定职业卫生监督的行政主体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职业业卫卫生生监监督督管管理理部部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19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2. 2. 规定职业卫生监督的对象(相对人)规定职业卫生监督的对象(相对人) “本法使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包括: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也包括用人单位以外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 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工作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承担职业性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20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3. 3. 规定职业卫生监督的内容规定职业卫生监督的内容 对用人单位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以及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病人保障等义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性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20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时的法律依据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时的法律依据进行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因此,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各种技术法规,即职业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等。20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的措施n第六十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n(一)进入被检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n(二)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n(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20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可以采取的临时控制措施n第六十四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n(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n(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n(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n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20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六十五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n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涉及用人单位的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n第六十六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20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六十七条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新增卫生行政部门)n(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n(二)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n(三)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n(四)其他违反本法的行为。20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六十八条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经过资格认定。n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六章法律责任20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责令停建、关闭令停建、关闭:(新增卫生行政部门)20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一)未按照规定进行(一)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的;(修改)(修改)n(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新增)n(三)建设项目的(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修改)产和使用的;(修改)21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修改)n(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修改)n(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职业病防护设施未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的。(新增)21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十万元以下的罚款:n(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没有结果没有存存档、上报、公布档、上报、公布的;的;n(二)未采取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二)未采取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施的;n(三)未按照规定(三)未按照规定公布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操操作规程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的;的;n(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n(五)国内(五)国内首次使用首次使用或者或者首次进口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化学材料,未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关部门门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或者或者批准进口批准进口的文件的。的文件的。21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七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n(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门申报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n(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n(三)(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时,未告知未告知劳动者职业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病危害真实情况的;n(四)(四)未未按照规定组织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书面告知劳动者的;劳动者的;n(五)(五)未未依照本法规定在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时提供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的。21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责令关闭闭:n(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n(二)(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护用品,或者,或者提供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要求的;n(三)对职业病(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维护、检修、检测,或者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的;21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四)(四)未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进行检测、评价的;的;n(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经治理仍然达不到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要求时,时,未未停止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n(六)(六)未未按照规定按照规定安排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病病人进行诊治诊治的;的;n(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照规定及时报告的;的;21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八)(八)未未按照规定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的作作业岗业岗位醒目位置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设置警示标识和和中文警示说明中文警示说明的;的;n(九)(九)拒绝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的;n(十)(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等相关资料,或者,或者拒不提供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所需资料的;n(十一)(十一)未未按照规定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的。21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七十三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n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21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责令关闭关闭:n(一)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一)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n(二)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二)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n(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输、贮存不符合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21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四)(四)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害的设备或者材料设备或者材料的;的;n(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五)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转移给没有职业病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n(六)(六)擅自拆除、停止使用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备防护设备或者应或者应急急救援设施救援设施的;的;n(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n(八)(八)违章指挥和强令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劳动者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措施的作业的。21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七十六条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n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n第七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七十九条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22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八十条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可或者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n(一)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一)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服务或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n(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n(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22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八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并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予以除名。n第八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22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八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n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n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追究刑事责任。22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七章附则22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第八十五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n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其他职业有害因素。n职业禁忌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22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第八十六条、本法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以外用人单位以外的单位的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动可以参照本法执行。n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位的义务。n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执行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n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n第八十八条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22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总结n职业病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n职业病难以治疗,但可以预防n职业病多以人为因素造成n职业病不仅仅是一个疾病问题,更是经济问题n不采取有效措施,职业病危害后果是远期的,必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n所以,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严格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强化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22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任重而道远。各级监管部门、用人单位、服务机构及劳动者要依法开展工作。22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四、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防控措施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防控措施(一)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影响1、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驾驶员接触到的有害因素,根据常见情况及来源,可分为三类:一是机动车本身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振动、噪声、汽油、废气、高温等;二是机动车驾驶这一特殊职业所产生的有害因素,如精神紧张,生活无规律,特殊操作体位等;三是驾驶机动车时可能接触的某些特殊环境中存在的有害因素,如矿山生产环境中接触的粉尘。23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影响(1)振动是机动车驾驶作业较为突出的危害因素。机动车的振动,可通过身体的支持部分传至全身,引起驾驶的接振反应,发生身体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如手臂可传导方向盘的振动,中低频率(220Hz)大振幅的垂直振动可作用于驾驶员的臀部和腰部,并引起驾驶员发生全身振动23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影响(2)噪声是机动车驾驶作业另一突出的危害因素。机动车发动机运转、汽车鸣笛、所载物体震动、道路状况、周边环境因素等均可产生不同强度的噪声。一项针对驾驶室的噪声测定显示:驾驶室平均噪声在规定标准85dB(A)以下,但车辆鸣笛时可高达98.1dB(A),大大超过国家标准。23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影响(3)驾驶员可接触到各种化学物,以汽油及废气中的有害组分为主,大约有30种,其接触与驾驶习惯、道路环境和车辆设备有关。(4)粉尘及生物因素,也是驾驶作业会接触到的有害因素。有报道表明,城市公共汽车内总粉尘浓度为1.410mg/m;飘尘浓度为0.050.33mg/m;车厢内积尘中游离二氧化硅为35.68%60.84%;细菌总数1167792698个/m。驾驶员长期从事运输煤炭、水泥、石头等作业,还可能导致尘肺病。23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影响此外,机动车驾驶过程中,驾驶员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加上驾驶室内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用,易引起植物神经功能混乱,造成外周和心脑血管收缩、心电传导性改变和心机缺血性改变,这些改变可降低驾驶人员的思维能力、判断力,对行车安全产生障碍。23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影响n2、职业危害及影响驾驶员可能罹患的职业相关疾病包括:振动病、听力损伤、汽油和尾气中毒等。目前尚未出台上述有害因素为职业病范畴的相关政策和文件。23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影响(1)振动可使驾驶员罹患振动病。当驾驶员开车时间较长时,其手部末梢血管和肌肉就可能产生痉挛,表现为手麻、手痛、手胀、手凉等症状,严重时,还可以引起手腕及手指关节的骨质增生、关节变形,导致手臂振动病。中低频率的大振幅振动作用于驾驶员的臀部和腰部,可导致腰椎骨膜增生、增厚、椎间隙变窄,脊柱的正常生理弧度消失、肾下垂等改变;全身振动可引起外周神经、前庭、内脏和血管功能的改变,使驾驶员出现面色苍白、冷汗、恶心、头昏、食欲不振、腿脚痛及感觉异常等。23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影响(2)驾驶员长期接触噪声,可发生听力损伤甚至噪声聋。早期的听力损伤,可在脱离噪声接触后恢复,但反复接触强噪声,就可造成不可完全恢复的听力损害。调查结果显示,在驾驶员中可发生轻度和中度的高频和语频听阈损伤,以高频听阈损伤为主,且随工龄的延长而加重。驾驶员听力损伤发生的概率为6.41%53.08%。23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影响(3)汽油与机动车尾气可使驾驶员发生中毒。汽油易挥发为蒸气,可经呼吸道被人体吸收。汽油中毒,轻者表现为头晕、四肢无力、健忘、心烦、失眠、恶心、食欲不振、反应迟钝、情绪波动等症状,严重者可突然晕倒、意识丧失、四肢抽搐。机动车尾气主要成分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等,也可致人中毒。如长期接触低浓度氮氧化物,可引起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二氧化氮还可使呼吸道的感染率增高。一氧化碳轻度中毒,不仅可引起剧烈头痛、头昏、心跳、眼花、四肢无力等,还可影响驾驶员的注意力。23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一)驾驶员职业健康有害因素及影响此外,驾驶员在振动、噪声等有害因素综合作用下,还容易罹患职业性多发病,如胃痛、高血压、冠心病、腰痛、肩周炎、痔疮、下肢静脉曲张、视力疲劳综合征等。23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汽车驾驶员常见的职业相关疾病及预防措施1.胃病胃病汽车驾驶员的饮食很不规律,经常凑合一顿甚至不吃饭。长期不合理、不规律的饮食习惯,带来的后果就是易患消化系统疾病,常见为消化不良、胃部疼痛,严重者会引起胃肠大出血。预防措施:驾驶员应做到合理安排车辆行程,做到间隔45h用餐一次,定时定量,坚持“衡、软、缓、淡”的饮食习惯。长途运输时必须常备些新鲜水果、糕点和饮用水。保持稳定的情绪,减轻生理、心理负担。情绪不稳定或长期过度紧张,会导致中枢神经紊乱,并对内脏器官的功能产生消极影响,首当其冲的就是胃。24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汽车驾驶员常见的职业相关疾病及预防措施2.肩周炎肩周炎肩周炎是一种驾驶员最常见的职业病,尤其是40岁以上的驾驶员。驾驶员患肩周炎后由于肩关节疼痛和活动受限,不能灵活、准确地进行驾驶操作,容易发生不安全情况。预防措施:做徒手体操,做肩关节3个轴向活动,用健肢带动患肢进行练习;做器械体操,利用体操棒、哑铃、肩关节综合练习器等进行锻炼;做下垂摆动练习,躯体前屈,使肩关节周围肌腱放松,然后做内外、前后、绕臂摆动练习,幅度可逐渐加大,直至手指出现发胀或麻木为止。24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n3.腰痛腰痛n长时间驾车不仅会使人疲劳,还能引起疾病,以脊柱骨骼、消化和心血管三大系统疾病多见,特别是腰痛最常见。久坐的人如果不加强运动,腰背肌力量薄弱,久之就会引起腰椎变形,常见症状有腰腿疼痛、无力、麻木。n预防措施:尽量减少震动,驾驶员腰病产生的重要原因在于汽车产生的震动,应避免旧车“超期服役”,及时更换陈旧、磨损的零部件,对汽车定期维修和保养。n保持正确的驾车姿势,确保腰椎受力适度。驾车时双眼平视,座椅的靠背向后微倾,坐垫略向前翘起。臀部置于坐垫和靠背的夹角中,以在操作时不向前移为宜。n持续驾车期间多一些间歇性休息。一次驾车时间一般不宜过长,否则身心疲惫,既影响行车安全,又会危害健康。在驾车过程中,一般每隔2h可停车休息,这样可以帮助肌肉消除疲劳并起到复原作用,从而减少震动带来的危害。(二)汽车驾驶员常见的职业相关疾病及(二)汽车驾驶员常见的职业相关疾病及预防措施预防措施24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汽车驾驶员常见的职业相关疾病及预防措施n4.震动病震动病n驾驶员如果长期受到车辆在行驶中震动的影响,会导致神经系统功能下降。例如,条件反射受到抑制,神经末梢受损,震动觉、痛觉功能减退,对环境温度变化的适应能力降低。震动使手掌多汗,指甲松动,震动过强时,有的驾驶员会感到手臂疲劳、麻木、握力下降。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使肌肉痉挛、萎缩,引起骨、关节的改变,出现脱钙、局部骨质增生或变形性关节炎。n预防措施:为了预防震动病,必须认真保养好减震器,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正确使用轮胎花纹;在驾驶车辆时应平顺柔和,避免野蛮操作;将驾驶座位调整至适当的位置,最好在座位靠背上装配富有弹性的垫子,以起到分散震动冲击的作用;在握方向盘时用力要适度,最好戴纱手套,使手掌与汽车的接触成为间接接触,以缓冲震动的作用和刺激。24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汽车驾驶员常见的职业相关疾病及预防措施n5.颈椎痛、急性颈扭伤颈椎痛、急性颈扭伤n驾驶员每天几乎几个小时甚至十几个小时都坐在驾驶室里开车,姿势相对固定,开车时很难保持正确的坐姿,长此以往就会引起颈部肌肉僵硬,血供不畅,发展为颈椎变形增生,从而引起颈椎病,最常见的就是颈肩不适、疼痛、颈部僵硬、头晕乏力、上肢酸软麻木、心慌多汗。n急性颈扭伤在汽车驾驶员中较常见,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在驾驶车辆或倒车时,突然过度地扭头向后看,致使颈部肌肉、筋膜强行过度屈伸而产生痉挛、撕裂伤;高速行驶中突然急刹车,或低速行驶中突然高速加油,在惯性力的作用下,颈部肌肉产生急剧痉挛。n颈背痛预防:首先调整好汽车驾驶座,使方向盘和踏板容易够得到;驾车时要坐直,臀部尽量靠紧椅背,上身挺直,膝盖略屈,但不可妨碍操纵方向盘;必要时可调整后视镜角度;操纵方向盘时手臂应稍弯曲;若将方向盘看成一个时钟面,左手应握在9点至10点之间,右手则握在2点至3点之间。n预防急性颈扭伤:要避免突然和强行、过度扭转头颈部,倒车时尽量用反光镜观察车后情况;若确需扭头时,首先应适当调整坐姿,以使颈部不致过度扭转,连续扭头时间不宜过长;平时开车时应避免急刹车及突然加速,以防头颈部与躯干移动速度不一致而产生颈部肌肉痉挛。24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汽车驾驶员常见的职业相关疾病及预防措施n6.耳聋、视力疲劳耳聋、视力疲劳n机动车发动机运转、汽车喇叭、所载物体的震动等,可产生不同强度的噪声。部分机动车驾驶室内噪声强度超过规定标准,喇叭声在某些地方不绝于耳。驾驶员长期在噪声的“轰击”下,易导致噪声性耳聋。n预防措施:驾驶员最好在平时不妨碍驾驶安全的情况下,关闭车窗,或在车上播放舒缓的音乐。n汽车驾驶员驾车时精力高度集中,透过车前玻璃,车两旁路边的房舍、树木、田园等静止物,在车轮滚滚向前瞬间快速向后退去,尤其是在晴天太阳光线强烈的情况下,这种“动”的光波刺激一旦让长时间疲惫行车的驾驶员接受,便要消耗很多视紫质。n预防措施:驾驶员在停车后尽量眺望远处或绿色植物,以缓解眼部疲劳,或者做眼保健操;驾驶员常饮茶能加速视紫质合成,有效保护视力,对保障行车安全能起到积极作用。24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汽车驾驶员常见的职业相关疾病及预防措施n7.其他疾病其他疾病n驾驶员在道路状况不好,特别是堵车时情绪容易波动、烦躁,或遇上事故,就更难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些都容易加重失眠、焦虑等方面的疾病,也易引起高血压等疾病。另外,如男性驾驶员长期久坐,空间密闭,温度高,会影响生殖能力。此外,驾驶员还会因为长时间不方便而憋尿,易引起泌尿系统方面的疾病,如前列腺炎、泌尿系统感染及功能性排尿障碍等疾病。24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二)汽车驾驶员常见的职业相关疾病及预防措施n其他注意事项其他注意事项n饮食营养要调理得当。驾驶员的能量和体力消耗较大,因此,在饮食营养方面应以高蛋白、适量脂肪、多维生素、多纤维素类食物为主,多吃水果、蔬菜类食品,行车途中要多饮白开水或淡茶水。n要注意劳逸结合,防止透支健康。驾驶员要学会忙里偷闲进行休息,尤其应该保证每天都有足够的睡眠时间。除了夜间的正常睡眠以外,行车途中还可利用装、卸货的空档,抓紧时间打个盹儿。n要坚持加强体育锻炼。每天早晚可坚持跑步、做健身操等户外活动。善于利用装、卸货或等客人的空档时间,走出驾驶室,呼吸新鲜空气,做些松弛脊椎、腰部、关节和四肢的活动。n驾驶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切忌情绪急躁,要学会摆脱不良情绪困扰,始终保持乐观、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24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五、上班族的职业危害与措施五、上班族的职业危害与措施现在的职业病目录中基本都是关于生产企业操作岗位上会引发的职业病,而关于长期从事办公室工作的职业相关疾病未由于普遍性、可预防和治愈程度高、产生的后果轻微,未纳入职业病名录。不享受工伤待遇。那么长期办公室工作的上班族又会有那些职业病?怎么预防?248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1、慢性疲劳综合症症状:患该病症的患者长时间处于无原因的严重疲乏无力的状态。而且还会出现短期记忆力或注意力下降,咽喉疼痛、头痛、低烧、睡眠异常、精神抑郁。病因:长期工作紧张、竞争压力大以及长时间处于疲劳状态。治疗:药物治疗包括抗病毒药物、抗抑郁药物、抗焦虑药物以及减轻疼痛、不适和发热的药物。非药物治疗包括针灸、瑜珈、疗养等方法。249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2、干眼症、干眼症症状:眼睛特别干涩,看东西很累,严重还伴有酸痛感;眼球疼痛、充血,没有眼泪;失眠头痛,胃口不好。病因:由于眼睛注意力高度集中,使得眨眼的次数大大降低,再加上荧屏光线的辐射,使眼角膜得不到泪液的充分滋润。治疗:经常在电脑或其他有辐射荧屏前工作的人,每隔1-2小时应有意识地离开荧屏一段时间,向远处眺望。同时,白领人士等经常在电脑前工作的人,应该把眼药水放在身边经常滴用。还有就是做眼保健操。250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3、手机综合症、手机综合症症状:主要表现在对手机的焦虑和对手机的依赖。经常检查手机是不是在身边,在任何场合都喜欢玩弄自己的手机,如果手机出了问题,就一切工作无能为力。病因:手机已成为生活的中心,一刻也离不开。一旦离开,他们的情绪就会出现极端的变化。治疗:控制和转移自己的思维,尽量不要去想有关手机事情。25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4、午餐综合症、午餐综合症症状:那顿中午的工作餐,怎么吃都不舒服,吃完饭后,会感觉到腹胀,油腻以至于焦虑没有工作情绪。病因:这种病主要患者是女性,出现的原因挺复杂,有一部分是由减肥的心理压力造成的,但更主要是由于一种完美主义焦虑。治疗:放松放松再放松,正常认识为人的正常生理活动的合理性。252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5、抑郁症、抑郁症症状:经常失眠,做恶梦,记忆力开始下降,心情变得烦躁不安烦躁不安,孤独,对工作产生厌倦感等。病因:这种病主要与长期反复出现的心理紧张心理紧张有关,在激烈的竞争中容易有被解聘、怕被淘汰、怕不受重视不得不承受的工作、生活压力生活压力和心理负担,再加上有自我期望自我期望过高的心理状态得点病也就不足为奇了。治疗:要在心理上做好自我疏导和调节。心态保持正常,乐观豁达,不为小事斤斤计较,不为逆境心事重重。要善于适应环境变化,保持内心的安宁。253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6、脂肪肝、脂肪肝症状:慢病,一经得上很难根治,一点一点破坏你的肝功能和身体健康。病因:应酬阶层最容易得的病,因为这种人群能达到想吃啥就吃啥的水平,而且吃应酬饭一定少不了酒。治疗:食物多样,以谷类为主;多吃蔬菜、水果和薯类;常吃奶类、豆类或其制品;吃清淡少盐的膳食;饮酒应限量254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7、腰椎间盘突出、腰椎间盘突出症状:有不同程度的腰及下肢的疼痛,下肢畏寒、小腿外侧及足背有麻木感,腰部活动受限。病因:长期的前倾坐姿,反复的弯腰下蹲时弓腰搬抬重物及扭转动作容易引起腰椎间盘突出腰椎间盘突出。所以本病与职业有关。司机、财务、电脑操作者都易患本病。治疗:减少腰椎的慢性损伤:如长期坐位工作者应注意桌椅的高度,定时活动的腰部、颈部。255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8、空调病(综合症)、空调病(综合症)症状:大声打喷嚏,鼻子不通气,非常容易感冒,这就是空调综合症的表现。病因:特别是夏天,由于对炎热的恐惧,白领们都容易守在装有大功率空调的办公室里,为了避暑,也不会开开窗户使自己的呼吸系统愉快一点,而且室内外巨大的温度差距也是在夏天热伤风热伤风的主要原因。治疗:多做户外运动,透透空气,感受一下自然吧!256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9、颈椎痛盘突出、颈椎痛盘突出症状:颈部酸痛颈部酸痛与上肢酸麻无力,神经血流供应不足,手掌出现短暂麻木感。病因:无论是颈部、手部或背部等之酸痛,都并非一日成疾,大部分患者都因为长期姿势不良。治疗:用计算机最好一小时就休息几分钟,可利用这短短的几分钟做关节运动,借由适度的运动来预防酸痛情形发生,此外,若发生酸痛,应马上寻求医师的协助。257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谢谢谢谢 健康是件艺术品,损害容易修复难;健康是件艺术品,损害容易修复难; 生命是条单行线,一旦失去不复还。生命是条单行线,一旦失去不复还。 职业病重在预防,健康身体靠自己。职业病重在预防,健康身体靠自己。 生活事业要如意,身康体健是基础。生活事业要如意,身康体健是基础。258258201671201671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版职业病防治法宣贯及道路旅客运输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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